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协同创新战略研究
2013-02-15曲贵卿张海涛
曲贵卿,张海涛
(1.通化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吉林通化134002;2.通化市委党校,吉林通化134002)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协同创新战略研究
曲贵卿1,张海涛2
(1.通化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吉林通化134002;2.通化市委党校,吉林通化134002)
协同创新战略的提出为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文章结合通化师范学院“长白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在非遗保护中的成功经验,探讨了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实行协同创新战略的具体运行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战略;教育协同传承;生产协同传承
“协同创新”是原总书记胡锦涛2011年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讲话时,针对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大力提升高校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等问题,提出的战略思想。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发《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简称“2011计划”),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积极联合国内外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氛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在已经成为我国文化工作中的重要领域,虽然吉林省乃至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仍然面临许多诸如过度开发、重形式轻内容等问题,如何更好地传承与保护我们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仍然处于不断探索的过程中。协同创新战略的提出,为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文化传承与保护需要协同模式,文化传承与保护更需要协同模式下的创新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是高校的历史使命,也是地方高校必须承担的文化责任。因此,要充分发挥高校的学术优势和传承优势,实现高校的文化引领职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中实行协同创新战略。坐落于长白山脚下的吉林省地方高校——通化师范学院根据多年来长白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的经验,成立了“长白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创新研究中心”,本文将结合“长白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在非遗保护中的成功经验,探讨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实行协同创新战略的具体运行机制。
一、突破传统机制限制,树立协同创新理念
由于受到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部门分工与资源独占所导致的发展困境便成为当前制约我国文化改革创新的主要障碍。这一结构性障碍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文化改革创新的战略机制和路径选择,影响了战略发展理念的创造性选择。我国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方面的工作主要是由政府推动完成的,在资金、人力等方面都由政府统筹,非遗保护成为衡量政府业绩的任务之一,缺乏民间力量的投入,这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常常面临着困境,政府投入大、重视的项目发展就好,成为政府的政绩工程,反之,任其自由发展甚至消亡,缺乏民间力量的投入,更缺乏全民性的文化传承与保护的观念。所以,有必要统筹国家科教战略与文化发展战略,通过顶层设计、有机融合和战略协同,消除文化改革创新的“战略壁垒”。
突破传统机制的限制,要求建立新的文化发展战略,高校要将“协同创新”理念贯彻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实践之中,突出“创新”在办学理念中的重要位置,强调“协同”作为办学思路的重要内容,依托优势学科群,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政府部门等深度合作,建立“开放、共享、高效”的协同创新共同体。同时,协同创新观念要以需求为导向,主动为解决吉林省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服务。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就是吉林省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要明确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中的历史使命与责任,以大局观和统筹观来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搭建合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平台
高校协同创新平台是指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外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以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发展为目标,通过主体之间、主体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人力、知识、技术、基础设施、资本、信息及政策等创新资源的互动,形成具有前沿性、专业性、开放性、稳定性的组织系统。一个专业的、开放的、稳定的协同创新平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能否取得成效的基础因素。因此,搭建合理的协同创新平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首要任务,关系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的成败。
根据文化传承工作的特殊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平台的构建主要由高校、政府机关、文化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组成。其中高校是牵头单位,为了真正实现学科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平台中还应该有地方高校的合作,即除了牵头单位外,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经历的高校也要吸纳进协同创新平台中。协同创新平台中的政府机关、文化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是各合作单位,需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能与优势。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的核心目的就是要突破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充分释放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的活力,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文化事业单位的深度合作,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环境和氛围。
以地方高校通化师范学院为牵头单位成立的“长白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平台包含的单位有:大连大学、通化市教育局、白山市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东丰农民画博物馆、抚松县人参博物馆、吉林省大泉源酒业有限公司、中国通天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通化市工艺美术厂。协同创新平台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服务社会的原则进行广泛合作,通过合同或协议等形式明确各方的义务与责任。通化师范学院协同大连大学主要负责平台组织管理、长白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田野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基地建设、长白山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长白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信息平台构建、长白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文化产品研发与策划等工作;吉林省大泉源酒业有限公司、中国通天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市工艺美术厂、东丰农民画博物馆、抚松县人参博物馆等企事业单位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转化、产品生产、技术创新、文化品牌推广、提供教学科研实训基地、博物馆维护与建设等工作;长白山管委会、通化市教育局、白山市教育局等政府机关负责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建设、推广和宣传工作。由此,长白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创新的各单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工作中,十分融洽地契合在一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必将会营造出良好的协同创新的环境氛围。
三、充分挖掘教育资源,实现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协同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依据是否可开发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潜在的市场开发前景,可以进行商业化运营和开发的项目,如食品制作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类是不适宜进行产业化开发,或者进行盲目开发其项目本身会遭到破坏的非遗项目,如部分传统的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社会风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第二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就要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平台中的教育资源,对这些项目进行教育协同传承。在协同创新平台中,高校、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部分企业都蕴藏着优质的教育资源。通过对协同创新平台中的各种优势教育资源进行协调和整合,共同促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协同传承。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平台中,高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协同传承的主体。高校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教学结合起来,编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教材,开设民俗学科的相关课程。课程既可以是专业选修课,也可以是通识选修课,将这些课程纳入到相关专业教学计划中,使一些高校学生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意识、知识甚至是技能。还可以有针对性的开设前景好、具有发展前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培养专业学生,既有利于促进就业又有利于非物质文化的传承。2011年,为了服务地方,促进松花石雕刻技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通化师范学院新开雕塑艺术设计专业,开设了松花石雕刻研究方向课程,开始为松花石产业的发展培养专业人才。
其次,挖掘地方教育局等政府部门和地方中小学等事业单位的教育资源,在中小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基地,让吉林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茁壮成长的土壤。利用“长白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这个优势平台,通化师范学院先后与通化市教育局、白山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本课建设及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长白山满族剪纸和刺绣的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计划,已经陆续在通化市聋哑学校、通化县快大镇中心小学、河口小学、金斗小学、大泉源小学等设立“少儿满族剪纸教学传承基地”和“少儿满族刺绣教学传承基地”,让美术教师辅导学生学习满族剪纸及刺绣的传统技艺,让教师在课堂传授地域文化,将满族民间文化传承从娃娃抓起,成为保护和传承民间艺术的前沿阵地。
再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仅仅通过学校进行教育协同传承是远远不够的,其教育协同传承的另一个主阵地就是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平台是一个高层次、高水平的优势资源汇聚平台,要利用这个平台争取到更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协同传承的资金,在社会上建立民间技艺培训学院和民俗传习馆,可以把民间技艺培训学院的建立重点放在农村地区,因为吉林省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滋生土壤就是农村地区,在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民利用传统手工技艺致富的同时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
最后,文化事业单位和行业企业要为高校培养人才提供必要的实习和实践基地,起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人才孵化器的作用。在“长白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中心”这个平台里,地方教育局支持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牵头单位与通化市工艺美术厂联合开展实践技术应用课程教学,吉林省大泉源酒业有限公司、中国通天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东丰农民画博物馆等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专业的学生实践基地,最终实现了系统性强、组织化程度高、普及面广、有针对性、时效性强的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体系。
四、汇集产业要素,实现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协同传承
另一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有着潜在的市场开发前景,可以进行商业化运营和开发的项目。对于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创新平台要汇集产业要素,实现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协同传承。目前学术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化运营和产业化开发有着激烈的争论。赞同的一方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化运营和产业化开发有利于创造经济利益,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来源;反对的一方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和原生态,认为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遍存在过度开发的情况,非但不能保护反而破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双方的观点都是有道理的。而通过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平台,对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行生产性协同传承,就是为了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度开发的弊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产业化开发和商业化运营中免遭破坏,得到更好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首先,要对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分类。按照可开发与否将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可开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类是可开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完全不可开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只占很少一部分,对于这些项目,坚决远离商业化运营,依照上文的论述实行教育协同传承。对于大部分可开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行生产协同传承。但是,要避免一切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开发,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过度开发。这时,就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平台的作用和功能。平台要成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各协同单位代表组织,对开发什么项目、开发和运营方式、开发程度等事宜要经过理事会的规划和论证,而不能在未经论证的情况下,由个别企事业单位盲目开发。
其次,要发挥平台的优势,培育一些正处于萌芽状态的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个人和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平台拥有学术优势、资金优势、项目优势和技术优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传承不能仅仅集中在平台内部的较大企业,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平台的产业要素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培育发展前景好的未被开发的项目或者泛滥开发的项目,这些项目往往散布于民间,缺乏规划,发展十分缓慢,甚至面临消亡。因此,要制定合理的开发运营规划,提供资金和政策扶持,对项目传承人进行培训,帮助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再次,要立足创意,打造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品牌。除了培育扶持小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平台还要汇集产业要素,集中优势,创造大品牌,创造大效益。我省虽然拥有丰富的资源,但资源优势并不等于产业优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不等同于经济价值。我省的酿酒技艺没有“茅台”、“五粮液”那样的一流品牌,东风农民画没有“杨柳青年画”那样的一流品牌,民间戏剧没有“昆曲”那样的一流品牌……,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上说在发展水平上还欠缺一个层次。因此,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传承要立足创意,打造一批我省的文化精品品牌,把我省极富特色的艺术、饮食、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出去。这需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平台内各单位互相配合,深入互动,大胆创新,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将传统技艺与社会需要完美结合,提升文化产品的附加值。
最后,不断丰富产业链元素,开发衍生产品,带动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是文化产业的一部分,其规模发展也需要有完善的产业链,而构建完善的产业链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平台发挥其综合优势,积极推进文化内容创新,提炼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核心文化符号,不断丰富产业链元素,这些产业链元素包括文化产品研发、企业策划、文化产品制作、包装设计、市场测评、市场营销、博物馆建设等,有效地推动文化产品从基础研发到生产全过程的顺利流动。产业链之间的协调和对接需要规范科学的运营模式和政府、市场的监督执行,要有主有次,有轻重缓急,不能盲目扩充。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平台的系统组织,不断将文化成果转化、技艺推广传承、文化产品生产等重要信息反馈给高校,并通过知识的蓄积使整个流通过程能不断协调地适应市场变化,进而创造出一种超越单个部门的价值,提高经营绩效,具备优势竞争力。同时要通过加大衍生产品的研发力度,扩大需求量,提升产业链等级,从而带动旅游业、手工业、服务业、餐饮业、演出业的发展,实现产业化经营。
总之,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实行协同创新战略能够以高校的研究工作为基础,整合高校、政府、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优质科研资源,突破体制限制,打破常规,培育创新机制,开发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新的发展空间,有针对性地对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教育协同传承和生产协同传承,从而实现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有序、立体、动态化的传承,最终实现吉林省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的双重效益。
[1]胡锦涛.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1-04-25.
[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S].2012-03-15.
[3]李祖超,梁春晓.协同创新运行机制探析——基于高校创新主体的视角[J].中国高教研究,2012(07).
[4]邵云飞,杨晓波,邓龙江,杜欣.高校协同创新平台的构建研究[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04).
(责任编辑:吕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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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974(2013)04—0023—04
2013—01—05
曲贵卿(1978—)吉林集安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民俗学;张海涛(1979-)女,吉林白山人,通化市委党校教师,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学。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东北大秧歌的文化传承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1JD04;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自助课题“民族非物质文化和大学教育生态性互动与制衡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ZC1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