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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洋考验证监会新政

2013-02-15谢辉

法人 2013年4期
关键词:远洋特权新政

文 谢辉

证监会从此以后在资本市场上给予“央企”和“民企”同样的“国民待遇”,就是最大的新政,中国的资本市场也将掀开崭新的一页

证监会最近一年多来推行的一系列“新政”,旨在完善市场机制、保护投资者、激发券商活力。这一系列举动是中国资本市场难得的“清风”,在低迷的A股行情中,令人不禁憧憬美好的未来。

但是,中国证券市场沉疴已久,制度性缺陷根深蒂固,令投资者大跌眼镜的事件层出不穷,最近很“赚眼球”的中国远洋(601919)就是一例。

问题的核心是该公司的身份特别——属于背景深厚的“央企”。从风光无限到“亏损王”

中国远洋的控股股东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是国资委100%控股的“央企”。作为集团公司在资本市场上重要的平台,中国远洋在上市之初就受到市场的关注,跻身上证180、沪深300指数、中证100指数等样本公司,也是运输板块的龙头股。

在其将“全球最大的干散装船队”注入上市公司后,其股价更是节节攀升达到68元大顶。但航运业的景气时期很快过去,公司在市场高点盲目扩大的规模成了拖累业绩的主要力量。2009年亏损75亿、2011年又亏104亿,被市场誉为“亏损王”。如若2012年继续亏损,根据证监会的规定,中国远洋将戴上ST的帽子。ST是A股市场上“垃圾股”的代名词,公募基金被禁止持有该类股票。

此次中国远洋直接触碰ST的条款,是第一次正式的考验

2013年1月25日靴子落地,中国远洋发布公告称“经初步测算预计2012年将出现大幅亏损”,金额可能超百亿。令市场期待的只是中国远洋戴上ST的帽子的过程以及方式,对其业绩“扭亏”的猜想已经无影无踪。至3月29日,此事终于尘埃落定,中国远洋正式更名为“*ST远洋”并复牌,成为沪深两市最大的ST公司,但复牌后即遭遇跌停。热议的焦点是身份问题

中国远洋之所以在业绩已经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况下,市场对其是否ST还有所争论,大多是出于对其央企身份所带来的“特权”的担忧,因为这将是个先例。尽管中国股市不乏各种ST公司,但中国远洋这么根正苗红的央企还没有过。

比较有名的ST公司,例如已经摘帽的TCL集团(000100)在ST的时候也没有如此激烈讨论。如果中国远洋是民企,就不会存在有关其ST的争论了。当然,民企在中国目前市场环境中很难做成中国远洋那么大。

这个问题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通病。

中国证券市场中出现的各种怪现象,都可以从更广泛的国民经济运行中找到原型。此次的中国远洋也一样。对中国远洋的争论来源于中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央企一直享受的“刑不上央企”的特权待遇。特权的来源就是政府对经济运行的不当干预。

市场机制是“看不见的手”,政府的宏观调控是“看得见的手”,中国政府有其更加具体的功能:一方面擅长“微观”调控,破坏市场机制运行;另一方面,直接参与经济运行,央企就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平台。中国政府对市场不恰当的干预,可以被称为“闲不住的手”。政府的本职是充当市场经济的裁判员,维持市场上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制度。

但中国经济中,一旦有央企现身的领域,就会出现各种奇怪的现象。央企本身就是有很高行政级别,与政府的联系很紧密,政府作为裁判员往往对其倾斜。

中国远洋在央企中不算“坏孩子”

投资者在中国远洋上亏损累累,通过各种方式发泄心中义愤。但从客观角度来讲,中国远洋在央企中,属于比较按照市场规律经营的公司,其他央企大多还没中国远洋市场化。

这是由于中国远洋经营的海运市场决定的。该市场是一个全球竞争的市场,比较开放、平等,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比较充分。中国远洋虽是央企,但其必须与外国海运巨头面对面竞争,其央企的身份无法在国际市场上获得太多特权。该公司虽然巨亏,但并没有进行明显的财务造假,并且魏家福等高管对公司巨亏连连对投资者道歉,这些均是符合“国际监管标准”的行为。

相反,有些央企在国内拥有无与伦比的市场垄断权。如果成本高,随意涨价就包赚不赔;如果下属工厂、矿山为当地百姓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可以通过政府关系进行“封口”;如果自己经营的领域有民营企业试图进入,就会以“国家安全”等名义进行阻止;如果民众对其提供的服务差、价格高提出异议,直接祭出“社会责任”挡箭牌……

所以,此次有关中国远洋的相关批评,不排除是通过中国远洋连续三年巨亏的机会来表达对于中国央企和民企待遇天壤之别的愤慨。

资本市场呼吁央企与民企的平等身份

证监会各项措施的大方向是市场化、透明化,目标是把中国资本市场引向健康发展之路。但健康资本市场的前提是一套允许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制度。中国远洋是个比较特别的个案,来考察证监会一年以来新政执行的决心。

在证券市场上央企虽有特权,但并没有实体经济中那么明显。此次中国远洋直接触碰ST的条款,是第一次正式的考验。

而ST 公司还拥有上市的地位,接下来一年如果中国远洋无法扭亏,触碰退市条款之时才是更严峻的考验。这些所谓的考验,对于广大民企来说是天天要经受的,所以根本不能称之为考验。

不论证监会怎么处理,都将是对证监会新政的重要注脚。

一条路,证监会允许央企的特权在资本市场中延续,那就等于告诉各界新政只是过去的重复,没有实质性的改革决心。

另一条路,证监会从此以后在资本市场上给予“央企”和“民企”同样的“国民待遇”,就是最大的新政,中国的资本市场也将掀开崭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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