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孟荀的道德意志对道德知行合一的动力作用
2013-02-14白燕妮
白燕妮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 100872)
就道德行为而言,必然包括知、情、意等心理特征,其中道德认知是道德行为发生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即有了正确的道德认知不一定能产生道德行为,比如:在面临道德困境时,有的人知而不行采取主动远离的态度,表现出道德冷漠,小悦悦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但道德行为又必然包含着人正确的道德认知,以及人的意志与意愿。“形成本来的人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就是理性、意志、心。”[1]意志或者人心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就道德行为来说,人性的意志品质和理性品质是人行为的内在决定力,它是人从认知到实现行为的动力系统和方向性表征。那么何为意志?“个人意志就是个人满足或实现其感情、欲望和愿望的整个心理过程,就是个人欲望和愿望转化为实际行为的整个心理过程,就是个人的行为从思想确定到实际实现的整个心理过程,就是个人行为动机从确定到执行的整个心理过程,就是个人行为目的与手段从思想确定到实现的整个心理过程。”[2]意志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行为动机的心理活动过程;一部分是行为的实际执行过程。将其应用到伦理道德方面,道德意志就是“个人道德感情引发其伦理行为的整个心理过程”[2]。
一、孟荀对“志”“毅”“志意”的阐释
中国社会历来都是以“情”作为连接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纽带和桥梁,可以说,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以有血缘关系的家庭为核心的基础上,形成了邻居、村落、镇、乡直至城市文明。而血缘家庭的建立,不是在理性的基础上发展壮大,毋宁说,是一种类似西方城邦结构式样的家庭同心圆的结构形态。家不是讲理的居舍,家是浓情默默的情感交融场。正是这种小农社会的自然经济,导致了中国人在工作、生活乃至一切重大事件面前,都希望通过“晓之以情”的方式得到解决。情感的种类有很多种,有的是人类特有的,比如:良心、道德理想、道德欲望、道德需要等;有的则非人类专属,比如:复仇心,求生欲等。但无论哪类情感,都是在一定的标准下所产生的主观情感体验,都会对行为产生调节和控制作用。但我们强调中国人的“情本体”意识,并不意味着中国传统思想中没有相关的道德意志探讨。实际上,意志或者道德意志在没有成为人的行动之前是一种类似情感的心理活动,它属于强烈的心理活动过程。
在中国传统的经典文献中,有很多关于现代意义上意志的探讨,而中国传统儒家却没有提出过完整的“意志”“道德意志”概念,而是用“志”“志气”“志向”“志意”等相互释义来表达现代汉语词典中所使用的意志概念。
孔子“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这里的“志”是志向,志气之意;“志于道,据于德”,(《 论语·述而》)这里的“志”类似于中国人所言的忠实于某类事物的意思,是人追求真理的勇气和决心。一个人若想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需要忠实地追随“道”。以上两个“志”都表达了一种人的内在品性和内在的生命力,是人行为的执行力和果敢的判断力品质。孔子已然提出了有关“志”“志气”的含义,但真正对其进行发挥的则是孟子关于“志”的阐释。
孟子第一次实现了“志”与“气”的互训。“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孟子·公孙丑上》)“志”与“气”在现代汉语中连用为“志气”,在此单独释义“志”意为理想,“气”是表达人的情感、情绪等状态的用语。而“持其志,无暴其气”,就是要坚定自己的志气(志向),不要放任人的血气。理想与情感共同诠释人的精神,只不过志偏理性,而气是偏感性的,志统帅气。现代汉语中“志气”合用,表明了其对于人的意义。孟子最终要求人们“养浩然之气”,而“浩然之气”至今仍在使用,懂得了这个词汇,才可以懂得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的精神[3]。要理解浩然之气的气魄,就要从这里找出其真谛。“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孟子·尽心上》)“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用相反的对子阐释“浩然之气”,是说无论我们身处险境抑或通达仕途,都要坚持道义。志,就是人坚持信念,实现理想之“浩然之气”。而浩然之气与大丈夫人格是等同的,孟子认为:“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孟子·滕文公下》)而“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更进一步解释了中国哲学中“志”之宏大志向之含义。
在《荀子》一书中则用志意来表达现代的意志之意,“志意修则骄富贵”。(《荀子·修身》)志意即志气,表达修存高远志气的含义。这里强调了“修”字的重要性,主要是修炼一种傲视富贵、问心无愧、不为外物所动的气质。对于“卑湿、重迟、贪利,则抗之以高志”。(《 荀子·修身》)即对于那些志向平平甚至卑下之志,则要用高远的志向提升他。“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治通。”(《荀子·修身》)这里的志意就是意志,但意志不是指做不恰当的事情时所应该具备的品质,应该是在依存巡礼的过程中,依礼而具备存在的合理性。“好法而行,士也;笃志而体,君子也;齐明而不竭,圣人也。人无法,则怅怅然;有法而无志其义,则渠渠然。”(《荀子·修身》)士是能够好礼法并依此行事之人;志向坚定而又能够身体力行之人是君子;智虑敏捷而不枯萎之人是圣人。人无礼法则无所适从;有法却没有志向明白其深义,则茫然若失。“君子贫穷而志广,富贵而体恭……君子贫穷而志广,隆仁也。”(《荀子·修身》)君子贫穷却能志向广大,富贵则能恭敬有礼……君子贫穷却能志向广大,是因为尊崇仁爱。“从者将论志意,比类文学邪?”(《荀子·非相》)荀子的学生是论意志还是比学识呢?“故君子之于言者,志好之,行安之,乐言之”(《荀子·非相》)君子对于辩说,一定是志(志,志气,志向)之所好,行之所安,并以积极地宣扬为乐。“若夫志意修,德行厚,智虑明,生于今而志乎古,则是其在我者也。”(《 荀子·天论》)一个人志意(志向)端正,德行厚重,思虑精明,生活在今而以古代的圣贤之道为志向,那么,这样的人看重的是自己的努力。“故听其雅、颂之声,而志意得广焉。”(《荀子·乐论》)听了雅颂之乐,人的思想与情感会变得开阔。志意为人的思想与情感。“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荀子·乐论》)音乐能够推行,人的志向就纯净,礼仪完备则人们的德性就能养成。“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荀子·正名》)圣王制定事物之名称,名称定下来才能对客观事物分辨清楚,实行了制定名称的原则,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会得到沟通。“彼正其名,当其辞,以务白其志义者也。”(《荀子·正名》)选择正确的名称,运用恰当的词句,务在宣明自己的思想。
对于中国传统哲学而言,中国哲学史实际上就是一部完整的伦理学史。因此,孟子、荀子尽管没有提及“道德意志”且大多都是在独立的意义上来使用“意”“志”的,但他们所强调的意或者志,却能够反映道德意志的特点:道德意志是人行动的方向和远大的道德理想;它是一种坚强的道德品格;是人德性品质形成和理性人格塑造的内在动力和方向性把握,是一种一心一意的专注品质。如荀子提到的“专心致志,思索孰察”。(《荀子·性恶》)
二、孟荀的知行观溯源
在中国哲学的发展史上,很早就有对“知” “行”关系的论述。“《国语·周语(上)》记载,邵公谏厉王时,曾说过‘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在《左传·邵公十年》中,也曾提出过‘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的关于知行关系的命题。”[4]但直至宋明时期,才有了专门针对知行关系的论述。然何为知,何为行?
“行”的含义在甲骨文中便有诠释。甲骨文中的行与金文中的行都意为十字路口,本义是指四通交叉的十字路。《说文》中的行:“人之步趨也。从彳从亍。凡行之屬皆从行。”[5]即行的引申意为走路与行走。然知行中的行,在古时候“主要是指人们的生活行为和社会伦理道德行为”[4]。管子说:“质信极忠,严以有礼,慎此四者,所以行之也。”(《管子·小问》)这里的行已经与现代社会中的行为和行动等大致相同。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行”还是“出自一个能思维的人的故意,不仅含有单一性,而且实质上含有上述行为的普遍方面,即意图”[6],“行”的含义蕴含着人的意图、意志等心理特征。
“知”较晚于“行”出现。《说文》中:“知,詞也。从口从矢。”[5]方克立教授认为知的含义很难确定。但中国古代的知是与“求知”连用,是讲知与学连用的。在西方,自古希腊始,哲学家都力图寻求一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这种知识不仅是一种普遍的道德法则,更主要的还是一种科学理性或经验对对象的现实性把握。在现代汉语中知含有知识、认识、认知等意;行含有实践、行为及践履之意。而“‘知’本身也包含有‘行’的倾向,但必须以发展的‘行’为根本目的”[7]。即知并不是先验的存在物,它相对于行而言,是后天的一种获得性品质,知本身就蕴含着行为实践的意思。“一个人之所以能够对双亲服老奉养,就是因为他由知识而形成情感,由情感而形成意志,并最后由意志而付诸行动。”[8]知行就蕴含着人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等心理因素。
中国古代的知行观并非单纯地探讨“知难行易”或者“行易知难”,而是更多地体现了认识论中谁决定谁的问题,即人的正确认识从哪里来的;人心可以先验地知觉善恶吗;人的见闻之知(相当于感性认识)与德性之知(相当于理性认知)的关系问题等。换言之,对于知行问题的关注点在于,“知先还是行先”;“行决定知”抑或“知决定行”等。在道德的知行合一思想上,中国历来就有此观点。如孔子对自己的要求:“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论语·述而》)也就是在知行合一问题上,自己首先要知行统一;“君子耻其言之过其行也。”(《论语·宪问》)这里说的是言行一致的问题。“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里仁》)指的是多行少言的问题。“听其言观其行。”(《论语·公冶长》)看待一个人看其言行是否一致;“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论语·子路》)
中国古代的“言行一致”与“知行合一”往往是在同等意义上使用,如:“修身践言,谓之善行。行修言道,礼之质也”。(《礼记·曲礼上》)这里的言行与人的伦理行为直接等同;“言而当,知也。”(《荀子·非十二子》)这里的言与知是统一起来使用的。可以说,言行一,就是知行一,归根到底,言行问题就是知行关系问题。自孔子始,知行的伦理学意义便成为人们讨论的一个重要主题。
在荀子思想中,高度地肯定了“行”对于“知”的作用,但也有:“知明而行无过”的表述。而“明”是“当是非,齐言行”。(《荀子·儒效》)在用人问题上,“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治国者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荀子·大略》)这里展示的是根据言行来判定用人的四种情况。最后的结论为:“是故知不务多,多审其所知;言不务多,多审其所谓;行不务多,多审其所由。故知既已知之矣,言既已谓之矣,行既已由之矣,则若性命肌肤之不可易也,”(《荀子·哀公》)要求在“所知”“所谓”“所由”基础上,将言行、知行统一起来,建立知行合一观。
战国中期孟子的道德知行观,直承孔子的“生而知之”说,并与“性善论”关系密切。他认为:“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孟子·尽心上》)即人生来即有“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良知与良能,生来就懂得尊敬兄长,孝敬父母,这是一种天赋之本性。在一定意义上,孟子的人性论是对人的道德观念或者道德认识(知识)天赋来源的一种阐述。孟子还进一步认为,人所具有的道德知识即仁、义、礼、智“非由外铄于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也就是说,人要获得关于道德的知识或者普遍的知识,只要体问自己之本心即可,是源于内而不在外。即人只要通过认识自己的天性,“尽其心者,修其性也”,(《孟子·尽心上》)通过修养内心,“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 孟子·告子上》)就能实现本心。孟子为了将统治阶级要求的道德观念当成人之本性,便进一步提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所以,孟子的修养观是即知即行的修养观,而行就是“良知”心的发展,这种“良知”“良能”说也成为宋明时期陆王心学的理论渊源。
从孟荀对于道德意志及知行观的理解中,我们可以发现孟子用“良知”比附人的道德意志,并借助了心性论,论证了“良知”(《仁义礼智》)对于人即知即行的意义;荀子则认为“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臧也”。(《荀子·解蔽》)他解释了道德认知与人的意志、志向的关系。“壹于道则正,以赞稽物则察,以正志行察论,则万物官矣。”(《荀子·解蔽》)专心于道,心志就纯正不偏,用它来帮助考察万物,就能明察,用纯正的思想,明察的行为去对待万物,那么万物都可以得到治理了。
三、道德意志对道德知行合一的意义
“个体道德意志,是指道德主体的个人在具体的道德情境中,做出道德决断,并使之付诸实践的能力。”[9]一个人有了正确的道德认知,不会必然产生道德行为,那么,沟通“能做”和“想做”之间的中间环节是什么?“只有自知而没有自愿自抉,‘应该’还仅仅停留在思维领域,还没有变成行动的意志,因而就不能实现从知到行的转化。”[10]即意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说道德情感是道德知走向道德行为的激励因素,那么道德意志便是克服障碍并实现行为,从知到行的一个重要转化过程。任何困难的克服,都需要个人的意志努力,如果为善的动机最终克制了为恶的动力欲望,那么可以说,这个人的道德意志强,反之,则为弱。还需注意的是,在这个层次上的道德意志,其所克服的只是一般意义上关于行为动机或者行为冲突的控制,在更高的层面上还表现为在执行阶段中对于其所遭遇的全部困难的克服和控制。而全部的困难又可分为内部和外部困难,外部困难是我们所不能预料的不可抗力,如恶劣的环境、不成熟的条件,以及他人的阻碍等;内部困难主要是个人的情绪、习惯、性格等。但是一个人能够在达至善的过程中,克服这些重重压力,毅然决然地做出道德选择,选择伦理行为,那么,可以说这个人的道德意志是强大的,反之则不够强大,甚或是弱的。在第二个层次上,往往更能考验一个人的意志状况。因为在实现知行合一过程中,确立一个宏大的志向并且学会一种正确的认知相较于执行和实现阶段而言,这种坚持奋斗的过程实则更为不易。比如:谁都可以在夏季参加马拉松,但是能有几个人能够真正地克服烈日和个人的身体局限而最终实现自己的目标呢?所以,道德意志说到底在由道德认知走向道德行为的过程中是促使行为实现的动力作用。
总之,“意志作为统觉,对观念、意识甚至情感等各方面都具有统摄作用。意志行为处于采取决定阶段即是行为所发之前的审度、准备阶段,即对意志行为的目的、方向及可能实现程度的思考,以计划之谋划为特色”[7]。道德意志两阶段的划分,为我们诠释了行为发动前的思辨和判断,以及目标实现阶段的价值选择和再选择的阶段。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忽视道德意志对于人的动力和保障作用。一个人,若有较强的道德意志,他会产生相应的道德行为,并逐步成为他的一种美德;如果没有道德意志,那么即使其道德认知与道德情感足够深刻和强烈,他也一定不会产生相应的道德行为。因此,道德意志相对于知行合一的行为品质而言是一种充要条件。但道德意志毕竟不是行,(无论其实践性品质的意义多么明显),它仍然只是道德由知走向行的重要动力,“道德意志是主体的一种行动力,是一种能力,是可以成为现实的潜在,而不是行动或已在的现实”[11]。但我们仍然需要重视道德意志对于道德行为品质的养成意义。在实际的道德生活和道德教育中,决不能仅是灌输给儿童或者学生一种规范性的遵循意识,而应该重视对于个体人的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培养。因为在实际生活中,单纯依靠制度规导和学校说教式的道德教育,学生的主体性没有得到发挥,学生的评价能力和判断能力等道德心理活动没有被激发出来,长此以往,最终只会造就大批言行不一的虚伪的社会人。因此,研究道德意志对于道德知行合一的动力作用,对于转型期中国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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