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文化信仰:促进文化大发展的首要诉求
2013-02-01刘平海
刘平海
【摘要】文化是民族精神的载体,但信仰和文化是分不开的,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学界就已经关注了包括人文精神、知识分子的信仰缺失、马克思主义信仰危机、文化发展方向等问题。笔者试图从文化信仰问题入手,分析当代中国文化信仰存在的问题及我国民众应普遍树立什么样的蕴含国人精神追求和价值目标的文化信仰,力求对新时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路径设计有所启示。
【关键词】文化信仰;信仰缺失;重构
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任务。要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则需要我们有清醒的认识、理性的思考、科学的谋划,确保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反思近年来我国文化建设发展的不足,借鉴国内外其他地区文化发展经验,笔者认为,要使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正确,重构文化信仰是首要诉求。
一、信仰与文化的相互关系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解释“信仰”指人们信服、崇拜并奉为言行的准则和指南的事物。这种事物多表现为某种宗教或主义,即人们对某种宗教或主义拳拳信服的心理状态。进入这种心理状态的人往往是思想认识上信心百倍,行为方式上生机怏然,此时,人的意志充当了强制调动一切生理、心理、行动以保持这种信仰的工具,并且一旦略有动摇就会被立即干预,矫正还原。
“文化”在《辞海》中解释为“人类一种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的总和”。但笔者倾向于余秋雨先生的解释,即“人类的一种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是人们通过积累和引导,创建的一种集体人格”。经历不同历史过程、身处不同地理环境、通过不同生活历程等等,均会影响这种集体人格的形成,进而会产生不同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因此,只有在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上讨论文化才是其根本所在。
从上述对信仰与文化内涵的分析看,信仰与文化有一种天然的关联,文化是依赖于人们的信仰才获得自己的本质并发挥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仰是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离开了信仰,文化将失去自身的特质;同样,离开了文化,信仰亦将陷入空虚。二是不同文化模式造就不同的价值信仰。信仰作为一种价值意识,实际上是人们对自己所处价值关系的意识和感觉。在世界历史形成之前,各个民族、国家在空间上时彼此隔离的,并且由于各自生存环境不同,便形成了生存方式的差别,使得人和世界的现实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人类自我意识表现出了差异性,并以此形成了不同空间和时间背景下的人类文化的不同。不同的文化决定了人们对价值的不同选择。
二、重构文化信仰的现实意义
文化信仰就是人们对某种集体人格的信服、崇拜,并将其奉为言行准则和指南的主观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能够指导人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
1、文化信仰决定人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
根据不同的角度可以将文化分为多种类型,如本土文化、国外文化、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这实质上都是由于不同的人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所形成的。而这种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又是由不同区域的人的文化信仰所决定的。如:中国自古以来信仰的是“天地”,在中华文化当中,不管是哪个学派、哪个时期,都把天道看作是宇宙自然力量和社会人伦秩序的化身,人世的一切都要问究于天、听命于天。因此,在中国就确立了“顺天应人”的价值理念,这个理念就构建了中国人的一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一体化的理论体系和思想方法。
2、文化信仰决定文化产品所传递的价值观
文化产品一般是指传播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的消费品,它是能够提供信息和娱乐,进而形成群体认同并影响文化行为的载体。将其称为“文化产品”,主要是因为它被赋予了本民族、本区域独一无二的文化信仰内涵,使该产品超越了狭隘的功能价值,成为精神价值的符号性产品。例如,中国人因为有内敛、中庸的传统文化,所以造就不了“呜呜祖拉”这种被看做“来自地狱的号角”。因此,文化产品所传递的价值观往往是取决于该产品的设计所依赖的群体的文化信仰。
三、当代中国文化信仰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使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作为我国人民文化信仰核心的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等观念却受到了很多人的怀疑和放弃,使整个社会产生了一些功利化和世俗化倾向问题。
1、集体人格的分裂
集体人格是一种普适性的,为多数人所认同的社会文化沉淀,它能够体现国民的基本素质并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得到认可和遵守。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阶层和群体的价值追求也逐渐分散。社会上除主流价值取向外,还出现了小三、黄赌毒、封建迷信等思想意识形态。“老人跌倒该不该救”、“幼儿被车碾压路人视而不见”等事件的热议,再一次说明我国传统的价值观念受到了挑战,国人的集体人格不再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高度的一致,呈现逐渐分裂的倾向。这种集体人格的分裂,不仅妨碍了中国文化进一步可持续的健康发展,也对目前大多数国人的精神状况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2、道德信仰缺失
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往往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我国社会正处在全面转型的时期,在道德观念方面,社会成员的道德信仰也产生了一些变化,其集中的表现就是道德信仰缺失。这使人们产生了对原有道德信仰的“怀疑”,善恶是非标准模糊不清使人们的情感逐渐淡化,甚至走向反面。在生活中感到困惑、迷茫、焦虑乃至幻灭。人们不再嫉恶如仇地去揭露、谴责坏人坏事,而是置若罔闻、避而远之。人们的行为选择不再是出于道德义务感或责任心,而是出于对个人利害得失的权衡,以趋利、避害为基本动机。
3、法律信仰缺失
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一种崇尚,它不但是法治的内在动力,也是法治实现的必要条件。在我国,法律尚没有与公众产生共鸣,消弱了人们对法律价值的认同。社会公众对法律情感的麻木使部分法律从业者仅仅把法律当成到了自己趋利避害的工具。加之近年来,我国法律颁布呈快速推进态势,面对铺天盖地的立法,使人们感到无所适从,甚至漠不关心。现实中,当遇到纠纷时,公众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四、促进文化大发展需重构的文化信仰
文化是民族精神的载体,信仰和文化是分不开的。我国没有明显的宗教信仰,但我们骨子里有着对某种主流文化的依托。这种依托恰恰就是促进我国文化大发展应该树立的文化信仰。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自古以来,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一直影响着中国的发展,就其所注重的内容看,理应成为现代国人文化信仰的组成部分。首先,它注重人的价值,强调以民为本。如:“天地之间,莫贵于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主张治国须利民、裕民、养民、惠民。其次,它注重“和而不同”,强调社会和谐。如:“和为贵”、“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第三,它注重“协和万邦”,强调亲仁善邻。如:“强不执弱”、“富不侮贫”。这些都是国人特有的文化信仰,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和中国文化能够复兴的根据,是国人发展生存不可或缺的精神。
2、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作为指导公众社会行为的文化信仰,包括“知”、“情”、“意”三部分。在“知”方面,它给人们指出的是一条现实道路,遵循这条道路,通过努力和奋斗,就能逐步达到人类社会追求的目标——共产主义社会;在“情”方面,它指出,当实践结果符合人的需要和目的时,就会引起人的精神愉悦,从而更加激发人们投入到新的实践中去。在“意”方面,它就是在共产主义崇高理想昭示下坚定不移的意志,这种崇高理想的科学性在我国革命的实践中已得到证明。
3、党领导人民创造的革命文化
回顾历史,党领导人民创造的革命文化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即从五四新文化到革命文化、从革命文化到抗日文化、从抗日文化到延安文化、从新民主主义文化到社会主义文化、从一般到特色的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震救灾精神等昂扬向上的革命文化,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不难看出,在中国人民艰辛革命历程中形成的革命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凝聚升华,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伟大创造精神的生动体现。要用好用足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丰富革命文化资源,使之深深融入人们的精神世界,不断汇聚新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