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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考及建议——以郏县为例

2013-02-01胡京伟

资源导刊 2013年5期
关键词:郏县新型农村用地

□胡京伟

近年来,郏县强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冢头镇陈寨社区、前王庄社区,渣园镇青龙湖社区,黄道镇万花山新村等成为全市甚至全省参观学习的典范,更加坚定了我们搞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但由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量大,困难较多,全面高标准地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够,推进难度较大。据测算,建一个500~800户的中等社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投入需要800万~1500万元,加上社区服务中心、卫生室、文化大院、体育器材等配套设施,投入需要1500万~2000万元,连同房屋建设资金,要超过亿元,而实际能够筹集到的,却是微乎其微。巨大的资金缺口成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大瓶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强大的资金作保障,推进的难度有多大可想而知。

(二)存在乱占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的现象。根据郏县国土资源局的调查,该县2012年启动的7个新型农村社区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约50亩,其中一部分是基本农田。由于近年来国家保护耕地的政策越来越严,违法占地补办手续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给年度卫片检查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甚至面临被约谈或问责的风险。

(三)周边的群众不愿往社区集中。据调查,大部分社区房屋建起后,入住率还不错,但也有一部分社区,尤其是地理位置不太好的地方,房子建起后,群众无力购买或不愿购买,存在空置现象,甚至有的已建起两年多,销售率仍不足二分之一。

(四)旧村拆旧复耕工作举步维艰。按照现行的土地政策规定,新型社区占用1亩耕地,需要老村拆旧复耕1亩土地,做到全县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但郏县部分乡镇却存在重建新轻拆旧现象。据统计,近年来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共占用耕地2000多亩,全县范围内连村周边的坑塘、废弃地在内,拆除复耕的面积还不足500亩。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投资渠道单一。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在财政吃紧和集体经济相当薄弱的情况下,当前郏县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投资主体仍然是社区居民,主要还是靠村民自筹来解决,社会及其他投入十分有限。相对单一的投资渠道,造成一方面能够投入社区建设的资金量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后续资金筹集越来越困难。这些不仅大大影响了社区建设的进度,而且使建设的标准也很难提高。

(二)部分乡镇领导依法用地观念不强。自2009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启动以来,郏县国土资源局就主动与各乡镇沟通,在基本农田补划压力大和建设用地指标相当紧缺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为新型农村社区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之后各乡镇又多次提出修改,即使在多次修改的情况下,还存在大量占用基本农田现象。可见,一些乡镇领导根本没有依法用地的观念。他们认为,反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各级领导关注的焦点,占了你也拆不掉。殊不知,2012年8月份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后,根本不能再调整,占了基本农田用地手续批不下来,下年度卫片检查执法时必拆无疑。

(三)受经济条件和观念等因素影响,部分群众入驻社区积极性不高。目前,郏县除少部分群众外,大部分群众还不富裕,一下子拿出10多万元来还做不到,再加上受传统居住观念、守土观念影响,广大农户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生活习惯,习惯于独门独院式的居住生活方式,且生产生活成本相对于新型社区较低,生产设备比社区存放也方便,所以对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不高。

(四)拆旧补偿标准不高,配套政策不健全影响拆旧复耕进度。2011年来,郏县执行的是每亩2万元的拆旧补偿标准,通过这两年来的运作看,拆旧结果不理想,仅靠补助资金来推动乡镇拆旧复耕的作用还不明显,再加上各项辅助措施不健全,致使拆旧复耕工作雷声大,雨点小。2011年下达各乡镇拆旧复耕任务3500亩,年底验收仅完成1400多亩(包括工矿废弃地),2012年下达各乡镇拆旧任务1500亩,年底验收完成900多亩(包括工矿废弃地)。

三、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创新建设模式,灵活推动社区建设。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县委、县政府“打造百年宜居社区”的要求,深入调查分析,结合各村区位、经济优势,积极探索多种行之有效的建设模式,不断加快推进建设进程。一是与“一城四乡”建设相结合,依托县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县城周边乡镇优先启动发展,充分发挥县城近郊的优势。如渣园的青龙湖社区、广天大李庄社区。二是与资源和主导产业拓展提升相结合,依托产业支撑,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如黄道镇老庄社区、安良镇的神前社区。三是引入“城中村”改造模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由企业投资建设社区,安置好群众后,节余的部分建设用地,出让后供给企业开发收回投资,实现共赢。如白庙社区引进外地公司助推社区建设。同时,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同步搞好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教育卫生、社区服务等配套建设,促进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二)用足用活政策,切实加大扶持力度。一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抓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利用好“综合整治项目规划一经审批,建新区就可以先建设,然后再归还指标”的政策优势,力争多申报,多审批,为新村建设提供更多用地空间。二是整合资金集中投入。本着“资金来源不变、用途不变,整合集中使用”的原则,将上级出台的涉及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由县财政整合统筹运作,集中投入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三是出台规费减免政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除税收外,原则上一切规费全免。

(三)提高拆旧标准,健全配套措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仅是新社区的建设,还包括旧村的拆旧复耕问题,旧村不拆除,新村的用地就无法保障。老村拆旧复耕后,不仅解决了建设用地指标问题,而且复耕后耕地的种植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收入。为推进拆旧复耕工作,一是适当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将每亩2万元拆旧补偿标准,提高至每亩3万元;二是改变资金支付方式。拆旧复耕项目经验收通过后,县财政按照每亩3万元的补偿标准,全额拨付至乡镇账户,指标归县里统一掌控;乡镇需要使用指标的,经申请同意后,按照每亩3万元的标准,缴纳到县财政耕地开垦费专户;三是引导使用好社会资金,可以采用补助、奖励等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拆旧复耕,逐步建立起多元投入机制。

(四)引导农民入住农村新型小城镇化社区,坚持建得起,住得下,稳得住,能致富。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将培育产业支撑、提高农民素质作为前提。一是将已入住社区有劳动能力的青壮年劳动力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范围,优先免费培训。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应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二是依托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鼓励企业优先吸纳入住社区劳动力,促进农民就地转移。三是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步伐,促进土地向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种田大户集中,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同时使群众从有限的土地中解脱出来,增加农业资源人均占有量,促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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