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改企业产品标准重点内容确保产品生产检验正常进行
2013-01-30段玉萍
文/段玉萍
在产品标准中,无论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还是企业标准,标准规定的产品技术指标、检验方法、判定规则、标志、运输贮存要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该标准才能有效指导企业进行产品的生产与检验;否则,标准就起不到“规和矩”的作用。在企业产品标准审查会议纪要里,“该企业标准能有效指导企业进行产品的生产与检验”的语句经常出现。因此,企业产品标准在格式语言、结构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基础上,技术审查的重中之重点是:技术指标、检验方法、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一、审改一字,标准对产品生产有指导作用
在对某企业标准《翻斗式矿车》进行技术审查时,从文本中的“表1:基本参数与尺寸”及矿车基本尺寸剖面图得知:在轨距一定的前提下,矿车前后轴的距离(轴距)500mm、600mm、650mm对应不同型号的翻斗式矿车;矿车前后轮轮距(距离)均为300mm;矿车统一使用直径300mm的车轮,该企业标准将轮距确定为矿车的关键性技术指标。按标准文本中的“表1:基本参数与尺寸”及矿车基本尺寸剖面图,轮距由式:“轮距=轴距-前轮半径-后轮半径”计算,这样一来:
(一)当轴距为500mm时:
1、轮距=500mm-150mm-150mm=200mm,矿车轮距不符合标准要求;
2、若要轮距符合300mm要求,有一个车轮无轴安装。
(二)当轴距为600mm时:
轮距=600mm-150mm-150mm=300mm,矿车轮距符合标准要求。
(三)当轴距为650mm时:
1、轮距=650mm-150mm-150mm=350mm,矿车轮距不符合标准要求;
2、若要轮距符合300mm要求,有一个车轮无轴安装。由此可见,某企业标准《翻斗式矿车》“表1:基本参数与尺寸”中的“轮距”项参数不能指导生产不同型号的翻斗式矿车。经分析“轮距”项应改为“轮径”项(车轮直径),技术审查改一字,标准就能有效指导生产、检验翻斗式矿车。
二、审改规范性引用文件,检验有方法
对某企业标准《翻斗式矿车》技术审查时,文本中“5·1外观质量按JB/T 6992的有关规定执行”,“5·6外观质量按JB/T 6992的有关规定执行”。经查阅推荐性机械行业标准JB/T 6992—1993《窄轨矿车通用技术条件》,其规定的是窄轨矿车的一般技术要素,主要零部件技术总要求,总装配技术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并未规定试验方法。由此可见规范性引用文件错误,产品检验无方法可循。规范性引用文件改为JB/T 5497—2005《窄轨矿车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才有检验方法可遵循。
三、审改两字,试验次数落实处
对某企业标准《翻斗式矿车》技术审查时,文本中“5·4闭锁机构试验,将矿车置于水平轨道上多次(最多3次)……“最多”二字有偷奸耍滑之嫌,将“最多”改为“至少”,就只能按部就班的做,并从记录可以看出是否做了3次,把试验次数落到了实处。
综上所述,对企业产品标准技术审查的重点内容是技术指标,检验方法,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逐字逐句审查重点内容,找出企业产品标准中不合理的技术指标项目;正确引用检验方法标准……才能保证特殊“产品”——企业产品标准合格,最终确保产品生产检验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