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化肥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情况
2013-08-20
为加强化肥产品质量监督,2013年2月至9月,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复混肥、磷肥、磷铵、氮肥等4种化肥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覆盖了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对2641家企业生产的2808批次化肥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有2391家企业的2557批次产品抽查合格,有250家企业的251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本次共抽查了121家大型化肥企业生产的163批次产品,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了276家中型化肥企业生产的325批次产品,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了2159家小型化肥企业生产的2320批次产品,有244批次产品不合格。
化肥产品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要明显高于小型企业。其中,复混肥抽查了1940家企业生产的2049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7%;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8.8%和97.8%,小型企业为88.4%。磷肥抽查了399家企业生产的432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4.9%;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5.7%和100%,小型企业为93.9%。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抽查了76家企业生产的97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9%;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均为100%,小型企业为96.2%。氮肥抽查了226家企业生产的230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0%;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8.2%,小型企业为89.5%。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养分含量不合格。涉及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有机质、氮含量、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等。单一养分和总养分作为评定化肥质量的主要指标,其含量不达标将直接导致化肥产品不能满足农作物的生长需求,造成作物减产或品质下降。
图1 大、中、小型化肥生产企业抽查情况图
二是非养分指标不合格。涉及水分、氯离子、酸碱度、粒度、游离酸、缩二脲等。水分指标不合格除了储存不当的原因外,主要是生产环节中配方计算粗放、养分配比不当、烘干处理技术不过关等导致。复混肥料中氯离子通常是由原料中的氯化钾或氯化铵等带入。氯离子较多时,可能对敏感作物的幼苗造成危害,甚至导致忌氯作物品质下降或减产。磷肥中的游离酸是在加工过程中因使用硫酸过量或磷矿石与硫酸的化学反应不充分所产生,过量游离酸会导致土壤酸化,影响作物生长。
三是复混肥标识不合格情况较为突出。本次抽查发现有146批次复混肥标识不合格,主要体现在产品名称标称不规范、标准号与产品种类不符、含氯标识不规范、缺少警示语等。化肥产品的标志与标识是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的明示承诺,关系到能否指导农民正确购买与使用化肥产品。
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监局依法加强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续处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加强对辖区化肥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化肥产品质量监督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