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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才子的不归路——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始末

2013-01-30司丽平

中国检察官 2013年8期
关键词:药家生命

文◎司丽平

音乐才子的不归路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始末

文◎司丽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新街口西里三区18号楼[100035]

“一个乐者不仅应该诠释优美的旋律和曲调,更应当演绎高尚的素养和善良的灵魂,但在药家鑫身上,我们只看到极端的自私和狭隘。”西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公诉意见中如是说。

药家鑫,一个风华正茂即将步入社会一展宏图的乐者;张妙,一个朴实无华相夫教子的农妇,却因一场并不严重的事故和一个无法弥补的错误,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这个故事就是轰动一时的西安音乐学院学子药家鑫故意杀人案。

成长经历 沮丧压抑种下祸根

药家鑫出生普通的军工家庭,像许多父母一样,药家鑫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因此他们对药家鑫实施了严格的管教。药家鑫从4岁起就天天练钢琴,稍有偷懒,就会遭到父亲的殴打。那时,望子成龙的父母还给他雇请了点对点的音乐老师进行辅导,支付一节课120元的高额学费。上小学后,父亲给儿子制定了更加严苛残酷的训练计划,每天一放学首先就要练钢琴,哪怕他想先做作业后练琴也不行,因此课间十分钟他除了上厕所就在教室拼命赶作业。他那时候年纪尚小,逆来顺受,敢怒不敢言,只能拼命地在琴键上弹奏来发泄心中的不快。上了初中以后,由于严重偏科,药家鑫在文化课方面明显力不从心。那时恰逢父亲转业,药父干脆放弃继续上岗,承担起家庭教师的角色。当药家鑫学习成绩不理想时,就会被关进地下室,除了吃饭时间其余一律不允许上楼。这些让药家鑫记忆深刻的事情,无疑在他的童年记忆里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在那段时期,药家父母将家庭发展的重担当仁不让地压在未成年的儿子身上。担心与焦虑使他寝食难安,借以暴食来缓解之,一度时期他的体重急增至100公斤。肥胖症加上遭受父亲否定的压力,使他常常倍感危机失去自信产生自杀念头。就这样,他度过了艰难的青春期。

上了大学以后,他努力将过去父母近似于残酷的管教理解为“爱”,也为曾经产生的愤懑而羞愧。由于这些复杂的情绪情感,激发他拼命地勤工俭学,一有空余时间就给小孩教琴,用挣钱的方式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更是企盼赢得父亲的肯定。据药家鑫同学、朋友的印象,药属于那种很优秀,又很内向的学生,很少与人交往,下课后总是独自开车回家。他很少和父母沟通自己的生活,也没什么朋友,也没有人愿意和他交朋友,因此他的内心世界一直是封闭的,没有人能够走进他抑郁孤独无助的内心世界,了解他的真实想法。

在药家鑫的成长记忆中,压抑和沮丧集成了他人生中的主调。

连捅八刀 纤纤十指沾满鲜血

不曾料到这双弹钢琴的手竟能无情地举起屠刀,刺向一个被自己撞倒在地,毫无反抗能力的伤者。2010年初秋的一个夜晚,药家鑫驾车去事发地附近的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看望女友。十点多,两人分手,药家鑫独自驾车返回市区,在返回途中,药家鑫边开车边用车上的影碟机看滨崎步的演唱会,在行至翰林路中段时,道路突然变得有些漆黑,药家鑫想这样的路应该很少有人经过,于是加速前进,不料当时张妙正骑着电动车和药家鑫同向行驶,药家鑫把受害人张妙撞到在地,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又看到张妙在记他的车牌号。因为害怕农村人难缠,药家鑫不但没有救人,而且用携带的一把八寸长刀连捅张妙8刀,致其当场死亡。据调查,被害人张妙被撞时,伤势是左腿骨折、后脑部被磕伤,法医称如抢救及时不至于丧命。验尸时,张妙共有8处刀伤,左手上有3道划痕,前胸有1道刺穿伤,后背中4刀经法医鉴定,张妙死因系左前胸受锐器穿透伤致动脉血管破裂大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杀人后,药家鑫驾车仓惶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又将一堆情侣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由于第二起事故并不大,药家鑫当晚被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妙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死者张妙26岁,出生在长安区北雷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是家中长女,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待在家中。2006年,经媒人介绍嫁给同乡宫子村的王辉,两年半前,张妙生下一个儿子。孩子出生后,家里开销大,张妙到堂哥张凯在西安大学城的麻辣烫铺子打工补贴家用,一个月700元。 2010年10月20日是张妙在麻辣烫店铺上班的最后一天,因为此前大学城里另外一家麻辣烫摊子出了食品安全问题,学校要求所有麻辣烫摊子转型。也就在这天下班后,张妙被药家鑫撞伤并残忍杀害。

在家人眼中,张妙是一个孝顺的女儿,宽容的姐姐,贤淑的妻子,慈爱的母亲,是一个绝大多数人可以信任的好人,张妙的离世使张家人陷入无尽的悲痛之中。据张妙之父张平选回忆,2010年10月21日凌晨3时许,他听见大门外有人敲了好长时间的门,黑暗里听见是堂侄张凯的声音。打开门,堂侄张凯告诉他一起去大学城附近一条马路上。等赶到现场,张平选发现,几十个人将马路中央团团围住,地上有一大摊血,躺在血泊中的女子竟是自己的女儿张妙。

据张妙丈夫王辉讲,这段时间,他几乎什么心思都没有,每天就是辗转于派出所和长安分局等各部门。“我只想着尽快为死去的妻子讨个说法,至于以后的日子,我想都不敢想,两岁半的娃丢给我,咋办呀”。

幡然悔悟 当庭下跪恳求原谅

2010年3月23日上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药家鑫撞人后刺死伤者案开始审理。来自西北政法大学、西安音乐学院等4所高校的400余名师生、60多名媒体记者和当事人亲属在可容纳500人的旁听席和走道里旁听。上午10时许,法官宣布开庭,身着囚服,戴着手铐、脚镣的被告人药家鑫被法警带入法庭,在公诉人宣读公诉书的过程中,药家鑫一直流泪,当法官让他坐下时,药家鑫突然向受害人家属跪下,被法警拉了起来。在三个多小的庭审中,药家鑫多次失声痛哭,向自己的父母,向被害者及其亲属忏悔。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药家鑫说:“我的行为深深伤害了两个家庭,我和我的父母将会尽最大的努力赔偿张妙的家人,希望张妙的家人、父母还有孩子能好过一些。”这时他的声音开始颤抖:“我向受害人的家属赎罪。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愿意给张妙的父母养老,给他们当牛作马,请求他们的宽恕……”对自己的父母,药家鑫也表达了深深的忏悔:“我真的很对不起他们,他们倾注毕生心血培养我成才,我毁了受害者的家庭,同时毁了自己,更毁了我父母一生的期望……”

此前,据办案人员称,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药家鑫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认罪态度良好。提审时,药家鑫还特别向公诉人提交了自己在被羁押期间写下的两封悔过书,一封是忏悔自己一时糊涂酿下重罪,表示认罪;另一封是药家鑫写给被害人张妙家人的悔过书,药家鑫希望公诉人能够帮他把这封悔罪书转交到张妙家人手中,请求他们也许根本不可能给予自己的原谅。

然而,药家鑫再也没有悔过自新的机会了,2011年6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在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众说纷纭 喊杀留人各执一词

从一审判处药家鑫死刑到药家鑫上诉,再至二审维持原判到最高院核准最终执行死刑,期间喊杀声、留人声、假死说、军二代说,甚至还有网友写的题为“如何拯救你——我的药八刀”调侃文,各类言行,络绎不绝,药家鑫,一个原本普普通通的大学生,再一次被推倒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

有网友说:“不管为什么,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一个妙龄女子就这样香消玉殒了,如果我有机会见到这个药渣孙子,我无法按捺心中的愤怒,如果有砖头,我会砸爆他的头,药8刀!此贼不死,天下难安!也有网友说:药家鑫其实是死于网络暴民之口!我相信,如果放在西方国家,同样的事情他绝对不会去杀那个女人!药家鑫杀人了,这是事实,但是在社会责任淡漠的环境下不应将全部的责任倾倒在他的身上,况且他是自首,应当给他一次从新做人的机会,这个机会即是活路。

药家鑫的同学和老师情愿说药家鑫是个好人,也是个富有爱心的人,有专家说抽刀连捅是弹钢琴的惯性动作,还有教授联名写了呼吁书,呼吁留药家鑫一条活路。所举原因是,“药家鑫案的审理并不是在一个很公平的舆论环境中进行的,被社会舆论所影响”,“舆论喊杀声一片,这不是一个好的社会现象,大众对一个年轻人的审判,不能再一个非理性、非平和的心态下去进行,这牵扯到对一个生命,对一个人的尊重。”同时联名教授还认为,药家鑫有自首情节,有忏悔行为,有改造好的可能,就是个老实孩子。在联名呼吁书的最后有这么一段话: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尊重生命,即便这条生命是罪恶的。尊重人,即便这个人是罪人。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一个孩子已经失去母亲了,就不要让另一个母亲失去孩子了。这是我们最朴素的愿望。

问题审视 漠视生命教育缺失

无论是网友的喊杀声,还是专家学者的呼吁声,无一不是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命的敬畏。纵观这类恶性事件:

第一,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

倘若抛开当事人的身份标签,人们就会发现,在这些犯下恶行的年轻人身上,存在着一种共性的东西:那就是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在他们眼里,生命是可以漠视的,生命是可以赎买的,生命甚至是可以随意剥夺的。

缺乏最起码的“敬畏生命”观念,也许,这才是社会真正的可怕之处。更要命的是,这种对生命的漠视并非只存在于某些官二代、富二代身上,作为一种人性教育的缺失,它就像一个处处潜伏的恶魔,已成为随时有可能伤害社会的短板。只不过贫富贵贱不同,表现的方式不同罢了:富二代可以飙车杀人,穷二代用斧头锤子一样可以行凶——马加爵案就是一个例证。

悲剧不止,源于“敬畏生命”缺失,在质疑官二代、富二代的同时,我们也许更应该从整个社会来反思这种缺失。

应当看到的是,造成这种缺失的根源,不仅在于书本上读不到“敬畏生命”的文字,更在于现实中到处是“漠视生命”的事实:从官员“哪个地方拆迁不死几个人”的冷血思维,到开发商打死一个人不过赔几十万的公然叫嚣,活生生的现实告诉人们,生命在一些人眼里早已失去了应有的尊严和重量。这实在是一个可怕的现实。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每一个生命都处于危险之中,无论他是贵还是贱,是富还是穷。接二连三的悲剧告诉我们,是到了该对此彻底反思的时候了。

第二,药家鑫案凸显我国大学教育中法制,道德意识淡薄。

药家鑫是否是富二代暂且不论,他是在校大三学生却是不争的事实。在校大学生本是象牙塔中的天之骄子,心灵应当是纯洁无暇的,但是药家鑫在面对一个被自己撞倒在地的弱女子没有半点怜悯之心,反而为了怕惹麻烦向她连捅八刀,其丧心病狂可见一斑。“人之初,性本善”,在药家鑫举起尖刀捅向张妙的那一刻,他已经泯灭了良心和人性,他已经丧失了杀人偿命这个最基本的常识判断。在追究药家鑫刑事责任的同时,我们不禁要反思,我们的大学教育是怎么了,药家鑫的道德观念在哪,他的法律观念在哪。我们的普法宣传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但是我们的所谓栋梁之才却是如此的视法律为儿戏。大学生是一个国家兴旺的源泉,承载者一个民族的希望。而培养一个合格的大学生,最核心的就是要教育他们做一个有良心的人,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做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第三,药家鑫“撞杀”之恶唯有法制才能终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谈到挥刀动机时,犯罪嫌疑人药家鑫竟称是“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因为怕难缠就去灭口,果真应了网友那句话“我爸是李刚,药家更嚣张”!撞伤不如杀死,这大概就是药家鑫的逻辑。在对药家鑫人性泯灭的咒骂声以及对现行《道路交通法》等制度缺陷的质疑声中,我们更应觉醒,诱使人变成魔鬼的是制度缺陷,还是社会极端私利化、敬畏生命意识的荒凉化?其实,从法律的约束力角度,药家鑫的这种选择,是他“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趋利结果。

这道制度难题我们无法绕行而过。在全社会一致声讨一起接一起的“撞伤不如撞死”的恶性案件中,我们更需思考:缘何不断出现这种扭曲的现象,如何从法律层面去破解它,已是迫在眉睫。良心与道德靠不住,唯有从制度上寻求解决之策。诚然,法律的修订与执行需要高额的社会成本,甚至还牵涉到社会相关利益的重新布局与平衡,但我们今天若不付出这种成本,明天就将会为此而支付更加高昂的社会成本。

篇后结语

药家鑫伏法后,关于药案的是是非非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作为国人,我感到很惋惜,两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的逝去。我也希望能给药家鑫一条活路,一个改过的机会。作为一个法律人,我认为法院的死刑判决是正确的,也是合理的。司法公正不能忽视民意,但也不意味着司法判决要受民意舆论的左右。一直牵动社会大脑神经的药家鑫,并不是死于舆论的影响,而是司法的公平判决。在这个案子上,胜利的,唯有法律的公平和社会公正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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