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培训交流力度 畅通乡镇用人渠道
2013-01-30刘永红
● 刘永红
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本文重点阐述目前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目前,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中有“两对矛盾”:一是乡镇人员身份的多样化与干部伍建设规范化的矛盾。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实行生源地就业政策,许多大中专毕业生被分配到所在乡镇的企业,后来这一部分人大多数作为企业合同制人员成为乡镇编外工作人员,经过多年历练,有的逐步成长为乡镇的中层骨干。同时,在事业人员中,聘干和工人占到了一半以上,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乡镇的骨干。而现行的干部政策对身份、年龄、学历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就形成了无人可用与有人不能用并存的现象。二是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与待遇偏低的矛盾。一方面,当前乡镇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非常重,落实到乡镇的责任事项越来越多,而与职责任务相匹配的事权、财权非常有限。如县级主管部门派驻机构和垂直管理的事业站所分割了乡镇政府的职权,但属地管理的责任仍在乡镇。另一方面,受职数、身份、学历等限制,乡镇现有人员中能够得到提拔的微乎其微,且他们很少有机会参加学习培训;在生活待遇上,乡镇与县城相比,在住房、子女教育、工资福利等方面有一定的差距;在出路上,除个别领导干部和能力比较突出的年轻公务员外,绝大部分长期固定在一个乡镇。这一矛盾严重影响了当前乡镇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效率,也成为制约乡镇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的瓶颈。为破解这“两对矛盾”,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破解制约瓶颈,用好骨干人员。主要是解决编外人员的身份问题。第一,通过公开选拔等方式选拔一批骨干人员充实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第二,通过县区内统一组织考试、考核等方式交流一批骨干到县直事业单位或有专业需求的乡镇,发挥其专业特长。
二是加大培训交流力度,盘活现有编内人员。建议依托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等,3-5年内将现有人员轮训一遍,培训内容重点侧重三农知识、基层维稳、经济发展、社区管理等知识和技能,大力提升乡镇干部的整体素质。在此基础上,分类指导,研究制定操作性比较强的调动不同层面乡镇干部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如积极探索推行乡镇党政班子定期交流的机制,因受职数限制不能提拔使用的原则上交流使用,逐步交流部分干部进县城工作,形成动态循环的良性机制,使班子成员有“盼头”;放松乡镇党政班子年龄、学历、身份束缚,加大在乡镇一线提拔使用干部的力度,使表现突出者有“奔头”;探索建立普通乡镇干部与县直对口部门定期交流机制。
三是畅通用人渠道,引进适用人才。第一,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政策规定,增加选派数量,延长工作年限,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优化相应制度设计,使这些自愿服务基层、熟悉农村工作的大学生成为乡镇干部来源的重要渠道。第二,适应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乡镇人口、辖区面积和实际工作量等因素,科学核定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配备标准,建立机构编制与乡镇工作相适应的模式。同时,为乡镇考选一批公务员、选调生和急需的懂经济、知农业、会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优化现有乡镇干部队伍结构。第三,充分发挥国家政策的导向作用,在落实中央和省级公务员要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政府招考公务员时,拿出一半以上职位定向招录具有2-3年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乡镇工作,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增加乡镇干部队伍吸引力。
四是创新运行机制,优化工作平台。第一,实施强镇扩权。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 赋予乡镇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城镇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破解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同时适当提高乡镇干部待遇。第二,改进考核方式。清理合并涉及乡镇的“一票否决”事项,科学设计对乡镇工作和乡镇干部考核的方案,发挥考核应有的激励作用。第三,打破“铁饭碗”,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确保不突破现有行政和事业编制总额的前提下,探索建立机构编制与乡镇实有人员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做到定编、定岗、不定人,最大限度地发挥机构编制资源对乡镇工作的激励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