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代回族伊斯兰教教育的认识与思考
2013-01-30李楠
李 楠
(宁夏大学,宁夏 银川 750002)
对当代回族伊斯兰教教育的认识与思考
李 楠
(宁夏大学,宁夏 银川 750002)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回族伊斯兰教教育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在中国伊斯兰教教众的积极努力下,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出现了两种教育模式:民间的经堂教育和公办的经学院教育。五十多年来,两种教育体制共同为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和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进入新世纪,伊斯兰教教育应当继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积极地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时,社会也要对伊斯兰教教育的发展给予一定的支持。
回族;伊斯兰教;经堂教育;经学院教育
教育是一个宗教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其进行文化的、精神的、物质的再生产的手段。宗教通过教育来培养宗教人才,传承宗教知识和宗教文化。在这一过程中,宗教教育为了社会发展需要,通过更新、创造、汲取外部世界的优秀文化,不断调整自身的教育内容,培养大量优秀的宗教人才,并通过他们将宗教文化中的精髓有所创新地保存下来,使宗教文化得以传承下来,并且能够繁荣发展。
一、宗教教育的体制与模式
宗教教育,也称之为宗教学校教育,是专指以宗教教义、教规为主要内容,以培养宗教教职人员为目的而进行的教育或学校教育。[1]宗教教育是随着宗教的产生与发展而出现的,它与世俗的“学校教育”相对应。
在我国一般存在着两种宗教教育形式:第一,寺院教育。寺院教育是在寺院中开展的教育活动,它一般出现在宗教发展的初级阶段,旨在培养可以传授宗教知识、举行宗教活动的宗教职业者。第二,宗教院校教育。宗教院校教育是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使宗教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挥积极作用,培养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专业上德才兼备、遵纪守法、与时俱进、具有较高的宗教学识和比较扎实的汉语文化知识、恪守宗教功修、遵从宗教信仰的高级宗教职业者和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而创办的。
当代中国,两种宗教教育形式并存,前者是民间的、传统的教育形式;后者则是政府支持的、现代的、规范化的教育形式。我国回族伊斯兰教的寺院教育一般称之为经堂教育,院校教育则称为经学院教育。
二、回族伊斯兰教教育的历程与现状
(一)经堂教育
唐、宋、元时期,东西交通大开,清真寺的阿訇主要由外来的穆斯林学者及其弟子们担任。明中叶以后,一方面,由于穆斯林人口增多,清真寺数量增加,需要更多的宗教职业者;另一方面,由于明代中后期统治者采取闭关锁国的政策,东西方交通严重受阻,仍以国外的宗教职业者担当阿訇已不可能,中国伊斯兰教出现了宗教职业者不足、后继乏人的现象。阿訇不仅数量不足,而且在宗教知识修养和阿拉伯、波斯语言能力等方面也大不如前。加之明朝的统治阶级极力推行民族同化政策,影响到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正常发展。于是,面对当时严峻的社会现实,回族有识之士担忧民族、宗教前途,因此设立了一套有利于本民族发展的教育体系,以保持伊斯兰信仰,传承伊斯兰文化。此外,当时回族经济的发展也为创办寺院教育提供了经济基础。
明朝末年,陕西咸阳阿訇胡登洲在继承前人传播宗教方式的基础上,将我国传统的私塾讲学方式与国外穆斯林以清真寺为中心的教学方式结合起来,在家里招收学生,讲授阿拉伯文和伊斯兰教经典,培养宗教人才。后来他的弟子加以改进,将讲经堂设在清真寺内,免费招收男性穆斯林学习,在讲学的同时还用经堂语口译伊斯兰教经典,后逐渐建立了包括教学结构、课程设置、授课方式、学习考察在内的一套制度,教育经费由教坊教民供给,学生把规定的经典读完后,由该坊穆斯林给挂幛、穿衣①挂幛,为庆祝经堂大学学员毕业,邻近寺坊也送挂幛庆贺,故又称此仪式为“挂幛”。穿衣,清真寺所设经堂大学学员毕业典礼仪式,毕业学员穿上本寺坊教民赠送的绿袍和戴斯塔尔(缠头巾),以庆贺毕业。,以示毕业。由此奠定了中国伊斯兰经堂教育的基础。
经堂教育自明代产生以来,一直是回族穆斯林的主要教育形式。关中地区曾是经堂教育的教学中心,通过胡登洲的各地亲传、再传、三传弟子,经堂教育逐渐遍及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形成了不同流派,培养了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启蒙和教育了回族穆斯林大众,传播了伊斯兰文化。[2]
(二)经学院校教育
伊斯兰教的经学院校教育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政府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实行政教分离的政策,即奉行公共教育体制中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在公办学校中不允许开展宗教教育。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穆斯林开展宗教教育的需求在一定范围内必须得到满足。同时,通过建立经学院校,培养爱国爱教的宗教人士。当然,伊斯兰教在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发展也需要高层次的宗教人士和专业人才,创办中国伊斯兰教的高等教育体制,也是中国伊斯兰教界的共同愿望。因此,在中国政府支持下,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办的宗教院校教育应运而生。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校教育始于20世纪50年代。1955年,在北京原回民学院阿拉伯文专修班的基础上创办全国性的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作为中国伊协举办的全国性的伊斯兰教高等学府,它以培养和造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相当宗教学识和较高文化水平的年轻宗教人才为己任,开创了面向全国各族穆斯林的现代经学教育。自1955年至1965年,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为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培养数百名高级宗教人才。自1966年至70年代末期,受“文革”影响,中国伊斯兰经学院被迫停办,自1982年后,恢复招生,通过本科班、阿訇进修班、短期培训班、阿拉伯语进修班等多种形式培养了众多的宗教人才。
此外,政府帮助地方伊斯兰教协会先后在沈阳、兰州、郑州、宁夏、河北、北京、昆明、青海以及新疆创办了九所地方性的经学院校,至此,我国的伊斯兰教院校教育覆盖了穆斯林的所有聚居地区。
三、关于回族伊斯兰教教育的思考
(一)自身发展与客观需要
经堂教育和经学院校教育作为我国回族伊斯兰教教育的两种形式,都对回族伊斯兰教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它们的发展过程中,始终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改革自身——清朝的汉文译著运动、民国时期新式回民学校的建立——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进入新时期,二者需要如何适应社会的发展来更好地促进当代伊斯兰教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呢?笔者认为,在宗教世俗化发展的今天,宗教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地更新自身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而教育应在其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下面,从协作交流、教学实践、教学语言等几个方面来谈谈伊斯兰教教育在当下如何适应社会的发展、推动我国伊斯兰教的发展。
第一,从协作与交流方面来说。经堂教育遍布大江南北,只要有清真寺的地方,就有经堂教育。但经堂教育的办学模式则过于独立,各个寺坊的经堂教育都是各自为阵、独立办学,彼此之间很少联系,更谈不上互动。而经学院校教育就很注重彼此之间的联系与互动。地方经学院校每年通过考试选取优秀的在读生输送到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继续完成学业。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和知识容量,又可以保证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学生的高素质。当这些学生学成毕业后,大部分又会回到地方经学院承担教学任务,反过来又充实了地方经学院的师资队伍。经学院校教育注重同高等学校的交流和联系。以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为例,在建院的五十多年中,多次组织学生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大学阿拉伯语专业、北京语言文化大学等高校的学生进行学习和交流,以及参加全国阿拉伯语演讲和等级考试,这些活动的开展均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阿拉伯语学习水平。经学院校教育也十分注重与国外伊斯兰教国家和地区以及团体的交流。经学院校教育在伊斯兰教界内的横向、纵向的交往,不仅大大增强了信息的交流,而且促进了我国回族伊斯兰教教育的发展。因此,经堂教育也应该增加与国内其他清真寺经堂教育的联系、沟通、互动。不同清真寺、不同教派的阿訇既可以交流学识、交流经验,还可以交换上课,相互之间取长补短,共同促进经堂教育的繁荣和发展。
第二,从与信教群众的关系来说。深厚、坚实的群众基础是一个宗教发展壮大的条件之一,脱离了信众的宗教是很难发展的,宗教教育亦如此,缺乏群众基础的宗教教育也难以发展。经堂教育由于在清真寺内举办,阿訇和满拉直接参与穆斯林群众的宗教生活,所以穆斯林群众基础比较好。经学院校教育是学校制的伊斯兰教教育,有专门举办教育活动的场所,离回族穆斯林的群众生活相对远一些,再加上在校师生与寺坊群众、清真寺的联系也比较少,故经学院校教育的群众基础比较弱。经学院校教育应该多开展一些教学实践活动,深入到穆斯林群众中去,以提高群众基础。
第三,从教学实践来说。我国宗教教育的教育目的就是要培养既能胜任清真寺教务、外事和教育工作,还具备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科学文化知识适应现代社会的高级宗教人才。处理清真寺教务是一个宗教职业者必须具备的能力。
在经堂教育的学习中,教学实践相对较多,阿訇在带领满拉学习经籍的同时,还要带领满拉完成礼拜、封斋等宗教功修以及参加回族穆斯林群众婚丧嫁娶等一系列宗教生活,在这些宗教生活实践中,阿訇通过言传身教感化满拉,以提高满拉的宗教实践和道德修养水平,满拉解决实际教务的能力也相对较高。而经学院校教育处理具体教务的能力相对低一些。因此,经学院的学生应当更多地深入到清真寺中去体验、实践,深入到穆斯林群众中去生活,这将更有利于经学院校教育的发展。
第四,从教学语言来说。经堂语作为经堂教育的主要语言,为经堂教育成功的并广泛传播的办学模式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当下经堂语的发展陷入了困境。民国时期,大批海外穆斯林学者学成归来,他们受西方现代科技思潮和国内新文化运动的影响,掀起了用现代汉语(白话语)讲解经典的浪潮。进入20世纪80年代,各地经学院校教育的兴办、民间阿语学校的蜂起,加快了中国回族伊斯兰教教育中现代语讲经的发展步伐。由此,经堂语的发展被置于尴尬的境地。经堂语何去何从,是弃之不用还是继续使用,面临着一个巨大的考验。经堂语作为中国伊斯兰教教育的产物,它是一种文化,应当发扬并传承下去。要改变现状首先应当改变经堂语的存在环境,经堂语不应仅存在于经堂教育中,它更应该广泛地被伊斯兰教教育所使用。经学院校教育中也应当适当采用经堂语的讲经方式,萃取经堂语的讲经精华,与现代语讲经方式相融合,以期达到更好的讲经效果。
综上所述,经堂教育和经学院校教育作为我国当代回族伊斯兰教教育,有着共同的教育目的,即培养德才兼备、遵纪守法、与时俱进,具有较高伊斯兰教学识和比较扎实的汉语文化知识,恪守伊斯兰教功修,遵从伊斯兰教信仰的宗教职业者。虽然由于产生的历史时期和历史使命各不相同,它们分别有着自己的特点和侧重点,但是,二者共同为我国回族伊斯兰教教育的繁荣作出贡献。
此外,二者的发展也离不开社会的支撑。进入新世纪,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伊斯兰教教育也有了新的看法和理解——从过去十分支持到现在存有偏见,伊斯兰教教育的发展进入了瓶颈期。那么,如何帮助伊斯兰教教育度过这个瓶颈期?笔者认为,除了伊斯兰教教育自身需要不断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积极主动地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因素相结合以外,我们的社会也需要给伊斯兰教教育的发展提供空间。
(二)社会进步与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后,国家修正了民族宗教政策,伊斯兰教教育也得到了全面的恢复和发展,各地的经堂教育和经学院校教育也在逐步兴起。但三十年来,二者在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手段等方面鲜有创新。笔者认为,在符合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前提下,社会也应当给予伊斯兰教教育一定的发展空间。
第一,宗教部门应当做一些适度的宣传。许多回族穆斯林群众认为,伊斯兰教教育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念念经”而已。由于他们对于伊斯兰教教育的目的与内容不甚了解,导致一些民众坚持伊斯兰教教育传统化,拒绝现代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如拒绝为清真寺添置电脑,不许清真寺连接网络。因此,对伊斯兰教教育做适度的宣传是很有必要的。要加强对于伊斯兰教教育的教育目的和教学内容的宣传,让广大穆斯林真正了解伊斯兰教教育的教育形式,以及它对于我国伊斯兰教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增强广大回族群众对于伊斯兰教教育的认识,明确穆斯林社会中伊斯兰教教育必须存在,它不仅为伊斯兰教培养教职人员,而且也在伊斯兰文化传承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政府或是宗教部门在资金方面应当给予适当资助。自古以来,经堂教育都是依托清真寺、依托广大穆斯林群众的自愿奉献而独立办学的。但现阶段,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在我国一些偏远地区的清真寺,寺坊经济条件比较差,清真寺的生存都成问题,更谈不上发展经堂教育了。因此,宗教部门应当针对这一现状给予适度的倾斜,加大对于偏远地区经堂教育的资金投入,改善偏远地区清真寺经济发展状况,从而直接改变经堂教育的教学环境。要为经堂教育和经学院校添置一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提高教师们的薪资待遇,以保障伊斯兰教教育的教育环境和师资水平,推动伊斯兰教教育的顺利开展。
第三,在毕业生的出路方面,政府应当保障毕业生的权益。鉴于现在阿訇几近饱和的情况,无论是经堂教育毕业的满拉还是经学院校毕业的学生,都面临着就业困难。由于伊斯兰教教育属于宗教教育,它是游离于我国国民教育制度之外的一种教育形式,因此,不论是经堂教育挂幛穿衣的满拉,还是经学院校教育颁发的毕业证书,都不被国家教育部门认可,这使得毕业生处于尴尬的境地。他们既成为不了宗教职业者,文凭又得不到社会的认可,这为他们的就业或是继续求学深造带来了困难。笔者建议,政府应当制定相关的政策以保障宗教教育毕业生的权益,使宗教教育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到与国民教育的毕业生同样的待遇,以利于他们日后的求职和升学。
总之,教育与社会发展之间是一种互动演进的关系。社会和经济不断发展,促进了教育的发展;而教育也必须不断进行自我创新,以最佳的方式反作用于社会,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因子。教育只有反作用于社会,才能与社会一起得到发展;社会也只有大力发展教育,才能发挥教育的积极作用。[3]因此,伊斯兰教教育在社会中要想有大的发展,就必须要在社会中获得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伊斯兰教教育是世界教育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文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传统的清真寺经堂教育和现代的伊斯兰经学院校教育,作为当代回族伊斯兰教教育的主要形式,在培养伊斯兰教教职人员、传承伊斯兰文化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进入新世纪,二者应当继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积极地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时,社会也要对伊斯兰教教育的发展给予一定的支持,从伊斯兰教教育的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共同探索伊斯兰教教育新的发展方向,力求推动我国回族伊斯兰教教育发展的现代进程。
[1]毛国庆.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教育的几个问题[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1998(3):23-30.
[2]丁宏.民族教育研究[J].民族教育研究,1992(1):71-72.
[3]冯增俊.教育创新与社会发展[J].教育导刊,2002(8/9):17-20.
责任编辑:杨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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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519(2013)05-0070-04
2013-09-02
李楠(1984-),女,回族,宁夏大学南校区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助教,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回族伊斯兰教文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