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2013-01-30陈伟
近段时间,湖南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司法部和湖南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指示精神,将改进作风融入日常工作当中,细化各项措施,努力建设过硬作风,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出台专门规定,强化制度约束。湖南省司法厅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专门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并以湘司发[2013]1号文件下发。文件涉及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外出考察、规范公务接待、突出服务便民、提高行政效能、加强督促检查等8个方面17项具体要求。省厅将各处室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情况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厅机关绩效评估管理范畴,并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违反规定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严格追责,严肃处理。
(二)倡导为民之风,真情服务群众。创新服务群众的载体,在厅机关门户网站、业务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事项,栏目内容每月动态更新。加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项目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力度,革新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积极鼓励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业务部门出台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举措,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的认可率、满意度。积极参与省委“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协调法律服务机构为省供销社恢复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湘农农资公司走出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支持。
(三)大兴务实之风,推动工作落实。厅党组召开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群众反映的144条意见建议,成立党组书记、厅长夏国佳同志任组长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提出了整改工作的职责分工和目标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建立领导干部、机关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求每一名厅领导、机关党员干部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大力精简文件和简报,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四)弘扬勤俭之风,防止铺张浪费。在厅机关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风气,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反对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