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重演“旅鸽”悲剧
2013-01-30沈栖
文/沈栖
连日来,戕害野生鸟类的消息不绝于耳,如东方白鹳被毒杀事件屡有发生:11月初,王某某承包天津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万亩鱼塘水域,竟然投放四包“克百威”农药以捕捉鸟类,导致包括21只东方白鹳在内的大量野生鸟类中毒死亡;11月21日,河北省唐山乐亭县又发现一只东方白鹳死亡,经解剖,内脏呈紫色,疑似中毒而死。
东方白鹳属于国家一类保护鸟类,据有关部门遥测,在我国现存不超过2500只。一半以上迁徙于京津冀地区,如上述提及的天津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就有1/5的东方白鹳群体降落,一个承包户一年便毒死数十只,将毒死白鹳作为低廉禽肉“200元一只”出售,生意越做越大,倘不予追究,令其有恃无恐,且有效颦者,那么,没几年工夫,东方白鹳归入“全军覆没”是毋庸置疑的。
我的这一结论并非危言耸听。这里,不妨以美国历史上曾有的一种叫“旅鸽”的鸟类为例说事——
法国作家戴维斯·西蒙在《消失的鸟类——美丽生灵的凄凉挽歌》一书中说:150年多前,北美有着旅鸽聚群50亿只,初期的移民只要用棍棒向空中随意挥动几下,就能打下几只旅鸽。这种鸟不仅绚丽(后背灰色,有些发蓝,胸毛鲜红,凤凰般的羽毛,长长的尖尾),而且肉味鲜美爽口,于是乎,大规模的捕杀陡然兴起,一个射击俱乐部一周就射杀5万只,被捕杀的旅鸽不仅供自家食用,还低价出售,甚或喂养猪狗。这种肆无忌惮的杀戮一直持续了半个世纪。1900年最后一只野生的旅鸽在美国俄亥俄州的派克镇被击落;1914年9月11日,世界上最后一只旅鸽在俄亥俄州的辛辛纳提动物园中以“俘虏”的身份死去——旅鸽在地球上彻底绝迹!为了让后人铭记这个教训,美国人在最后一只旅鸽死亡的动物园里满怀忏悔地立起了一块纪念碑,上书:“旅鸽,因为人类的贪婪和自私而灭绝。”
有科学家考察:一种鸟类,在没有长期的外界侵害下,其“寿命”一般为30亿年。“鸽丁”兴旺的旅鸽家族竟然在半个世纪内就“寿终正寝”了,悲哉!50亿只旅鸽也经不起“人类的贪婪和自私而灭绝”,遑论区区仅有2500只的东方白鹳!
其实,在我国,鸟类惨遭折翅的并非独有东方白鹳。据近期《中国新闻周刊》以《黑嘴鸥的离歌》为题的报道:1998年,全国鸟类环志中心对黑嘴鸥进行了第一次全面调查,共发现4700余只越冬的黑嘴鸥,其中浙江近3000只,约占中国越冬种群的60%,主要集中于乐清湾、温州湾等滨海湿地。“最近10年间,在温州一带的湿地,来这里过冬的黑嘴鸥数量已经锐减大半,其原因,不外乎是沿海过度开发、人类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像黑嘴鸥这样的濒危鸟类在“杀手”——不仅是个人捕食、毒死等不法行为,而且还有某些地方政府的“合法”开发建设——“追逼”、“围剿”下,处境更是岌岌可危矣!
当然,人类是宇宙历史进化出的高级生物,他们的生存权是天赋的,他们有权发掘自己的智力以发展文明。但是,作为“万物之灵长”(莎士比亚语),人类还应该承担起在地球上的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其一便是尽心尽力地保障包括鸟类在内的其他生物物种的生存。现实情形是,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业已到了威胁文明本身的程度。与农业时代不同,工业时代尤其是后工业时代的人与自然的对立已到了将人类奢侈地“生”建立在其他生物物种痛苦地“死”的地步。至今,不知道有多少生物成了人类的“盘中餐”。众所周知,中国哲学的中心问题是“究天人”关系,其重要方面是天理与人欲的关系。当人之欲从生物时代过渡到精神时代的时候,人类理应从理念到实践双重表达这么一个“天理”:众生平等——人类不能唯我独尊,更没有操纵乃至残害其他生物物种的权力。
试想:万物凋零,世上少了鸟语花香,我们还能臻于“美丽中国”的愿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