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城中村建筑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解决对策

2013-01-28柴玉才

中国科技信息 2013年17期
关键词:城中村火灾事故场所

柴玉才

鹤壁市消防支队,河南 鹤壁 458030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中村发展规模扩大,人口居住集中,城镇化的快速扩张促使城中村发展为城市中心,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器材、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并未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同步发展,火灾隐患大量存在,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城中村建筑场所多为“三合一”和“九小”场所(“三合一”建筑,是指将门面(车间)、仓库、员工集体宿舍设置为一体的建筑;“九小”场所是指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医院、小学校、小餐饮场所),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和乱点区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对此,笔者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执法实际,就如何解决城中村建筑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浅谈一些笔者的看法。

1 城中村建筑场所消防安全现状

1.1 建筑布局混乱,先天性火灾隐患突出

从城中村建筑布局看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缺少必要的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城中村建筑场所大都由村民集资自建,未经建设、规划、国土、消防等部门审核,缺少正规的设计图纸,施工建设队伍缺少正规的资质,还有些建筑在原有建筑上加盖楼层,在建设之初就形成大量火灾隐患,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所用建筑材料因陋就简、能省则省,有些甚至整幢建筑都用木夹板、彩钢夹芯板等可燃或易燃材料搭建,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三是防火间距设置不足。随着城中村规模日益扩张,土地稀缺,村民在建设过程中随意性较大,为了使土地使用最大化,以至于一些建筑与建筑之间的间距不足2米,出现大量“楼挤挤”现象,防火间距的不足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现象。四是缺少消防车通道。出于节约建造成本,搭建者通常不考虑消防车道建设,而现有道路大都狭窄,难以满足消防车通行,火灾扑救条件差,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造成难以估量的火灾损失。

1.2 人员居住集中,消防安全管理缺失

以笔者所在地的淇滨区大赉店村为例,占地面积约50万平方米,南北距离1000米、东西距离500米,其中有住户上千户。在调查了解中,笔者发现,建筑大多租住给外来务工人员,一栋近200平方米的楼房,居住人员达30余人,人员居住环境差,大部分房间使用简易板材进行分隔,电器线路私拉乱接现象普遍存在。村民厨房设置更为简陋,厨房堆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并使用液化气做饭,甚至部分居民还保留有烧蜂窝煤、烧炭火取暖的习惯,一旦使用明火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由于城中村建筑场所大多为村民自建房,建设之初未明确使用性质,投入使用后随意进行改造,大多建筑将门面、仓库、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一起,而居住人员大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很难监管到位。

1.3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居民消防意识淡薄

1.3.1 为了节约成本,城中村在建设之初大多未规划消火栓、消防水源等必要的消防基础设施,主要表现在:一是未设置市政消火栓或者设置数量不足,消防用水困难,发生火灾时无法保证消防用水。二是已有的市政消火栓缺乏维护保养,被围被堵锈死无水的现象较普遍,消火栓栓口配件偷盗现象十分突出,部分消火栓水压不足,不能满足正常灭火需求。

1.3.2 在笔者对部分居住者的调查看,居民文化层次普遍不高,大部分居民家庭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部分居民不懂得基本的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居民违规用火用电现象普遍存在,加之人员居住集中,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主要表现在:一是居民法制观念淡薄。居民对消防法律法规不熟悉,即使城中村火灾事故频发,但违规用火、违规生产、违章作业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二是易燃可燃装修普遍存在。随着近年来城中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家庭装修要求提高,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导致火灾负荷增大。三是“三合一”场所大量存在。居民随意将居住家庭改成小工厂、小作坊、出租屋,随意改变使用性质,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人为制造火灾隐患,且人员防火安全意识淡薄,易致使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 城中村建筑场所火灾原因及特点

2.1 城中村建筑场所火灾原因

城中村“三合一”、“九小”场所火灾多发,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电器线路私拉乱接严重。建筑场所大量使用电磁炉、电热毯等电器,电器线路私拉乱接,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部分电器线路破损扔在使用,易引起短路从而引发火灾。二是存放大量可燃物品。由于空间所限,居民家中生产车间及仓库内可燃物堆放集中,存放过程中由于天气变化等原因导致氧化生热,容易引起自燃。三是违章储存、操作现象普遍。工作人员违章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罐、动用明火、抽烟等行为都极易引起火灾,此外对小孩消防安全教育不够,随意玩火引发的火灾事故十分普遍。

2.2 城中村区域建筑火灾的特点

2.2.1 燃烧猛烈,火灾蔓延快。由于多数城中村“三合一”、“九小”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低,且可燃物较多,非常容易燃烧;一旦着火,燃烧迅速,火灾蔓延速度快,且居民家庭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大都未进行防火分隔,极易促使火势迅猛发展,形成大面积火灾。

2.2.2 疏散困难,人员伤亡大。城中村“三合一”、“九小”场所建筑一般多为单层或多层房屋,生产、储存、经营通常设置在底层,员工宿舍则设在上层,有的甚至是直接将员工住宿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阁楼上,住宿与非住宿部分缺少独立设置的疏散楼梯和辅助疏散设施,再加上通道、楼梯狭小等因素,发生火灾时人员往往因惊慌、拥挤等造成踩伤踩死,甚至跳楼伤亡等事故。

2.2.3 烟雾密集,烟气侵害重。一些建筑场所内堆放大量可燃物,发生火灾时,燃烧迅速,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和危害烟气,由于货物堆放密集,大量的烟气不能及时排到室外,导致烟雾久聚不散,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氰化物等有毒物质使人死亡。

2.2.4 水源缺乏,灭火救援难。大多数城中村“三合一”、“九小”场所分布在城郊结合部,而且设置比较随意,有的设置在居民家中,有的设置在办公楼、仓库内,附近往往缺乏市政消火栓,周围天然水源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此给初期火灾扑救带来很大困难。

3 整治城中村建筑场所消防安全现状的对策

城中村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城市发展做出过一定的贡献,但随着城中村规模的不断扩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也日益频繁,相继发生了多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城中村建筑场所的火灾隐患也日益突出,要彻底整改消除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笔者认为要做好下几个方面。

3.1 政府主导,严把消防安全源头关

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城中村建筑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提升产业规模,采取建设现代工业园区、商品市场和员工集体宿舍以及规范集镇居民建房设施要求等措施,从源头上将生产、储存、经营与人员住宿分离。当地政府应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规划,在制订近期建设规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时,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国土、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在制定和落实村镇建设规划、设计、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审批、房屋权属等各个环节中,严把关口,从源头上消除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3.2 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将城中村建筑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进行明确,把城中村建筑场所需要进行的行政审批手续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实施严格的审查。建立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形成执法合力,联合对城中村建筑场所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城中村居民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依托消防“网格化”管理体系,大力发动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基层网格管理组织和广大群众,对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梳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应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和范围,利用他们熟悉环境、了解情况、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推进派出所三级消防管理触角,突出属地管理,坚决消除监管盲区。

3.3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要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城中村“三合一”“九小”场所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通过现场疏散演练、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业主、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向群众讲授防火灭火常识,提高村民自防自救能力,定期组织进行灭火和疏散演练,切实筑牢火灾防控基础。此外,还要加强对城中村建筑场所业主、员工和租住户的消防安全教育,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举全民之力参与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对严重的火灾隐患定期进行公示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 结语

城中村建筑场所火灾隐患虽然比较突出,但仍然是可防可控的,要彻底根治消防安全顽疾,就要不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管理模式。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的立项、规划、设计、建设、审批、发证、管理上严把关口,严防新的隐患建筑产生,并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常抓不懈,及时发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隐患重生、死灰复燃,从根本上遏制城中村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

猜你喜欢

城中村火灾事故场所
一起亡人火灾事故原因的认定
“城中村”改造与规划的思考
发达地区城中村改造困境与出路
听的场所
对烟头引发火灾事故的调查
2020年5月全市场发行情况(按托管场所)
莫名的火灾事故
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引发的思考
远离不良场所
2019年11月全市场发行情况(按托管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