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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的成效与实践

2013-01-27赵玉庆

中国水利 2013年19期
关键词:饮水供水山东省

赵玉庆

(山东省水利厅,250013,济南)

山东省有农村人口7 150万人,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调查复核时,全省还有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3 500万人。截至2012年年底,已经累计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 50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山东省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战略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用水户参与”工作思路,取得很好效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改善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条件的同时,也方便了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群众欢迎,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乡村文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11年省委1号文件中,明确指出饮水安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到201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农村饮水在每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都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省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省级主要负责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市级政府全面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入省委考核市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调动了各地党委、政府做好农村饮水工作的积极性。水利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水利来抓,每年都列为厅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来抓,进行重点管理。为加快解决沿黄地区浅层高盐、深层高氟的水源水质问题,2012年3月,省政府委托省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四部门联合与沿黄七市人民政府签订饮水安全平原水库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大力推进沿黄地区饮水安全平原水库建设,到2015年,基本实现沿黄地区每县有1座作为饮水安全水源的平原水库,彻底解决该区域水源性水质不达标问题。

二、坚持规模化发展

山东省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过程中,改变过去农村供水存在的“城乡分割、各自为战”的局面,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转向城乡统筹、规模供水的新格局,以优质水源为中心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连片供水。明确规定,平原区单个工程供水规模不少于1.5万人,山丘区不少于1万人。目前,全省已建成万人以上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1 052处,覆盖人口达到3 331万人,其中10万人以上的工程39处,覆盖人口786万人,5万人以上的工程 96处,覆盖人口630万人,1万人以上的工程917处,覆盖人口1 915万人。2013年年底,德州市11个县(市、区)将整建制实现城乡供水一体目标,全市580万城乡居民将用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三、高度重视水质安全

一是重视水源选择,从源头上保证水质安全。沿黄地区积极推进平原水库建设,引蓄黄河水作水源,从根本上解决当地水源水质不达标问题。2015年前,规划修建26座平原水库,库容2.39亿m3,计划解决991万人的饮用水水源问题。2013年年底,将完成7座饮水安全平原水库建设任务,同步建设高标准、现代化水厂,实现安全供水。二是依据水源条件,选择科学水处理工艺。在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时,根据当地水源水质条件,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水处理工艺设计,保证水质处理后达标。三是加强部门合作。在水源选择及保护、水质监测等方面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发挥各自行业优势,确保群众用水安全。2012年10月,省水利厅和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饮水水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水利和卫生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加强水质监测,强化涉水产品认证,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四、多方筹集资金

针对农村人口多,工程建设任务量大、所需资金多的现状,山东省积极破解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从2005年开始,省级财政开始大幅度增加省级配套资金,由原来的每年3 000万元增加到3亿元,各级地方财政共投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65.1亿元,占到工程总投入的41.8%,其中省级财政投入25.5亿元,占到各级财政总投入的39.3%。二是专项支持沿黄地区饮水安全平原水库建设。为支持沿黄地区水源建设,省政府决定采取两种方式予以支持,同意省里投资入股的,按照总投资的20%通过水发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地方同意按原补助标准补助的,仍执行省级补助0.4元/m3的标准。省财政在2012年列支5 000万元基础上,2013年又列支2.6亿元,重点支持沿黄地区平原水库建设。三是吸取社会资金参与工程建设。为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农村供水领域,山东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特别明确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筹资筹劳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工程,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企业(个人)投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或以股份制投资建设的工程,所有权归投资者所有。所用权的明确界定,打消了社会资金进入农村供水市场的顾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近年,全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吸纳社会资金15.2亿元之多。中国水务投资公司、山东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水务供水、瑞士联合水务公司、个体大户等都参与了山东省城乡供水工程建设。

五、坚持高标准建设

工程建设质量直接决定着工程能否长效运行,山东省在工作中主要坚持了四点。一是强化县级建设主体地位。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县级水利部门的管理和技术优势,以县为单位统一设计,统一招标投标,统一施工监理,统一检查验收,严把设备材料质量关、施工队伍选择关、工程质量监督关、工程检查验收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二是严格落实各级的责任。省级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宏观管理,与发改、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市级负责农村实施方案的审批及验收工作,县级水利部门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互相监督,共同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三是实行水利行业产品认证准入制度。根据水利部要求,从2012年开始,对省以上补助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所采用的管材和设备实行水利行业产品认证准入制度,通过认证的企业在水利厅备案后,才能参加农村供水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招标投标。四是严格建设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四制”管理,搞好资料整理和保存,经得起各个方面的检查。同时,各地积极应用现代科技成果,大力推广水质处理、现代化信息管理、自动化控制等先进技术,由供水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型、数字型管理的转变,对提高工程质量和档次也起到很好的作用。

六、创新管理机制

农村饮水工程面广量大,工程形式多样,投资主体多样,管理方式多样。山东省认真吸取过去农村供水工程政府或集体包建包管带来的经营管理粗放,工程坏得快、寿命短的教训,着眼于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农民长期得到实惠,着力在运营管理机制创新上下功夫,走专业化管理的路子,主要推广三种管理模式:

一是自来水公司管理。依托自来水公司的人员和技术优势,已经有53个县实现了城乡供水的统一管理。对于平原、丘陵区全县城乡供水一个供水网络的,自来水公司不断拓展服务范围,管网通到哪里,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对于山区的联村或单村供水工程,由于供水规模小,供水成本大,经济效益差,一般采取自来水公司托管,财务独立核算,不足部分由财政负担,这种方式有效解决了自来水公司的经济负担,使其没有后顾之忧,能够安心做好农村供水管理服务工作。

二是供水企业管理。社会资金投资方征得当地水利部门同意后,根据当地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在当地水利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建成后由投资方管理。由于供水工程管理经营的好坏直接与其经济利益相关,供水企业都能做到规范管理,供水管网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派人维修。供水水价实行政府最高限价,在群众承受范围内,整体运转情况良好。

三是乡镇水利站管理。山东省农村供水管理的难点在联村和单村供水工程。供水量偏少,经济效益差,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供水工程运行后期出现故障时,村集体经济条件好的,能及时得到维修;村集体经济条件弱的,由于筹资困难,会造成工程停用。随着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建立完善,全省1 585个乡镇中,以县水利局管理为主的1 173个,占到74%,这为进一步做好农村联村和单村供水管理奠定了基础。全省积极推进依托乡镇水利站的管理形式,统一对全镇联村和单村供水工程进行维护管理。水费统一交到水利站,群众遇到供水故障时,水利站及时派人维修。每年县水利局根据各水利站供水运营情况,商财政局同意后,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这对维持农村联村和单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起到了重要扶持作用。

七、加强行业管理

2012年年底,全省已有6 000万农村居民用上了方便的自来水,农村供水工程达到了2.57万处,水利部门如何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农村饮水工作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落实省政府规章的相关内容。2009年7月出台的《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从规划建设、供水管理、用水管理、供水安全、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强化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随后,山东省重点推动了供水管理机构、维修基金和应急预案制度的落实。到2012年年底,全省17个市、128个县(市、区)都建立起农村供水专管机构,建立了县级供水维修基金。其中有87个县(市、区)农村供水管理机构落实了编制,充实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配备了相应交通工具。全省农村供水维修基金总额达到6 350万元。全省供水规模超过2 000人的3 955处集中供水工程都已编制完成农村供水应急预案,面对自然灾害、水源污染等突发事件时,能够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特别是经受了2010年鲁西北地区强降雨和2011年的秋冬春三季连旱的考验,城乡群众用水没有受到严重影响,生产生活保持正常秩序。

二是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每年省里组织人员对实施中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随机检查,工程名单在实施方案中随机挑选,检查组直接去工程现场,重点查看建设质量、运行管理、消毒设施运转等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督促地方及时整改,采用切实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发生。检查结果作为年底农村饮水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2010年以来,每年举办农村饮水安全培训班,重点培训市、县从事农村饮水工作的管理及技术人员,邀请省内外供水方面的专家教授授课,内容涵盖各类水处理工艺、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水质化验室的配置、管材质量的控制、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方案编制规程等相关内容,取得良好效果。在继续开展市、县农村饮水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的同时,2013年,在山东水利技术学院对日供水5万t以上规模水厂厂长(经理)进行培训,使他们对农村供水工程从理论上有一个系统认识,以便更好地管理运营好水厂,确保群众用水安全。通过几年努力,将全省规模以上水厂厂长(经理)培训一遍,切实提高他们的从业水平和能力,为全省农村供水工程良性长效运行奠定管理和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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