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贫民窟
2013-01-26◎临风
◎ 临 风
目前,全球约50%人口住在城市地区,32%住在贫民窟,43%住在发展中国家的贫民窟。联合国人居署的统计数据显示,在世界上某些最大的城市,例如孟买、加尔各答、曼谷,人口超过1000万,其中1/3到1/2人口住在贫民窟。人口向城市积聚是世界范围内的趋势,贫民窟仿佛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绕不过去的一道坎。
中国正在经历快速城镇化的历程,“贫民窟魔咒”会不会在这里灵验?在中国,没有贫民窟的提法,也可以说是没有接受贫民窟的思想准备。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追求的是共同富裕,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贫民窟显然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就棚户区改造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据初步统计,2006年至2011年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1000万户。自2008年起,中央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了改造步伐。2012年,全国还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300万户。
该负责人表示,因为历史的原因,加上各种城中村”、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依然艰巨。据调查,截至目前,我国仍有超过1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居住在棚户区中。
辽宁是传统重工业基地,棚户区改造任务重。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指导下,辽宁探索出一条棚户区改造的成功路径。其成果之一就是不仅从视觉上消灭了棚户区,重要的是为居住在棚户区的人们提供了安居乐业的可行的模式。辽宁的棚户区改造应该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因此可成为棚户区改造的范本或者模板。本期杂志试图解读辽宁棚户区改造实践经验,供大家研读、借鉴。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全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部署,扎实推进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要求到“十二五”末,全国成片棚户区(危旧房)力争基本完成改造,住房使用功能得到改善,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居住质量得到提高。
棚户区改造可以看作是中国拒绝贫民窟的观念体现,可以视为中国社会不断进步的蓝本,可以看到政府职能向服务型的成功转变,可以体验到科学发展观在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