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税费:为企业摘掉“紧箍咒”
2013-01-26本刊评论员
文/本刊评论员
清理税费:为企业摘掉“紧箍咒”
文/本刊评论员
今夏以来,全国多地遭受罕见高温热浪侵袭,溽热难耐。
而与之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曾经红火的煤炭市场一片冷寂,仿佛步入“寒冬”。原本寄望迎峰度夏煤市可能逆市上扬的情形并未出现。
煤价下降,库存增加,货款难收,市场锐减,煤炭企业普遍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
煤炭十年黄金发展时期,红火的市场积累和掩盖了行业发展中许多潜在的矛盾和问题。如今,萧条之下,这些矛盾和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其中,引人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一直居高不下的涉煤税费问题。
涉煤税费问题向来颇受诟病。目前全行业的普遍共识是税费并存的体系不科学,收费项目设置不合理,随意性较强,地区差异性大,名目繁多,数额较大,这既加重了煤炭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负担,同时有碍于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的建立。
煤炭是我国的能源基石。保障煤炭工业健康平稳发展,对于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煤市持续下行的背景下,尽快彻底清理各种不合理行政收费,缓减煤炭企业经营之困,进一步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宽松、有序的外部环境,构建良好市场秩序,当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
煤市之“冷”与税费之“重”
因宏观经济发展减速、煤炭产能超前释放以及进口煤炭冲击等多重因素叠加的影响,自去年5月以来,煤炭经济步入下行通道,至今回暖迹象甚微。
一年多来,市场低迷状态持续发酵,让全行业遭受重创,企业经营困难不断加大。经营压力之大超出许多煤炭从业者的想象。
前不久,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煤炭经济运行基本情况。据此,可以直观地认识煤炭企业当前的严峻处境。
上半年,全国煤炭产运销齐降,行业利润大幅缩水。前6个月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利润同比下降43.3%;大型煤炭企业利润同比下降40.8%,其中24家企业亏损,亏损面26.7%,比去年增加了15.6%,黑龙江、吉林、重庆、四川、云南、安徽、江西等7个省份出现煤炭全行业亏损。部分老矿区的困难企业已经出现了贷款发工资和推迟发工资的现象。
同时,货款回收更加困难。前6个月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应收账款3308亿元,同比增长18.88%。多数企业承兑汇票比例达到70%以上,有的企业甚至在85%以上。企业的资金链遭受严峻考验,经营风险增大。
整体大盘经营惨淡,局部地区的形势同样不容乐观。
“三西”地区(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是煤炭资源富集之地,今年因煤价持续下挫,经营陷入困境。
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的相关资料显示,上半年,山西原煤产量同比略有增长,达到4.69亿吨,煤炭行业销售收入累计完成6326.49亿元,同比增长26.64%;利润方面,全行业累计完成利润114.10亿元,同比下降却高达52.86%。主要经济指标“两增一降”,反差鲜明,被舆论称为陷入经济学中典型的“丰收悖论”怪圈。究其原因,是成本与价格的严重“倒挂”所致。
再看陕西省。由于上半年煤价大幅下跌,陕西省煤炭企业经营压力显著增大。据报道,1月至6月,陕西动力煤价格同比下降26.69%。由于煤价暴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上半年实现利润7.56亿元,同比减少了40亿元。陕西省煤炭厅有关人士介绍,全省目前只有陕北地区还维持着60元到100元的利润,其他产煤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亏损,职工的工资降幅达到20%到50%。
内蒙古近年来煤炭产量一路飙升,曾超越山西,跃居全国之首。但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统计,上半年,全区共生产原煤4.47亿吨,比山西同期的4.69亿吨少2200万吨,降幅达到了8.65%,产量退居次席。其中,煤炭重镇鄂尔多斯市上半年生产原煤2.7亿吨,同比减少2000多万吨,下降了近8%。尽管内蒙古煤炭企业主动进行了限产,但由于需求锐减,销售仍然不畅。因为价格持续下跌,煤炭企业亏损面不断扩大,截至5月底,亏损面达到28.8%,亏损额达20.9亿元,同比增长了245.5%;重点煤炭企业应收账款537亿元,同比增长80.5%。到6月底,全区共有67个煤矿停产,比年初增加了47个,占全区生产煤矿总数的20.2%。
上述“三西”地区的煤炭经营现状可以说是全国煤市的一个缩影。
煤市一片萧条,而持续增加的企业成本,让企业的经营愈发困难。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通报,今年前6个月,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6.6%,大型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17.5%。
而煤炭企业成本构成中,各种涉煤税费占据了相当的比重!当前,煤炭行业普遍经营困难,煤炭企业税费负担重的问题更加凸显。
以山西省为例,上半年,山西全煤行业累计完成利润114.10亿元,而累计上缴的税费高达649.16亿元,是利润的近6倍。这一方面显示煤炭行业作为全省的支柱产业地位没有改变,另一方面凸显出煤炭企业承受的税费之重的客观现实当予以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河北省煤炭经济持续低位运行,经营难度超出预期。税费成为重要的负担。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河北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利润总额(补贴后)为13.14亿元,税金总额则达36.06亿元,是利润总额的2.7倍。河北省煤炭工业协会指出,沉重的税费负担和历史包袱,是造成河北煤炭企业困境的两大因素。
煤炭税负沉重的根源探析
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到底重在哪里?
“煤炭企业税费负担,重就重在煤炭生产板块。”这是前不久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对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山东兖矿集团、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等20家煤炭企业近4年(2009年至2012年)的煤炭税费负担情况调研后,得出的结论。
调研结果显示,2012年,20家煤炭企业税负占全部营业收入的6.54%,比全国其他行业税负水平略高。但是,煤炭生产税负却占煤炭销售收入的21.23%,比煤炭企业税负高出14.69个百分点。加上煤炭生产行政性收费占煤炭销售收入的14.0%,煤炭生产税费负担占煤炭销售收入的比率达到35.23%,远远高于我国的其他行业和国际同行业。
同时,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所进行的调研结果表明,增值税是煤炭生产企业的第一大税种,年增值税额占总税额的60%左右。
据了解,1994年,我国实行税制改革,取消了产品税,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设立了25个税种,与煤炭企业相关的有21个。2009年,国家实行增值税改革,将煤炭产品增值税税率由之前的13%提高到了17%。因企业普遍反映税率过高,政府出台过退税和亏损补贴政策,但制度执行一直不到位,煤炭企业一直承受着高额的税负重担。
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除了延续的21种税外,我国煤炭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经行政部门批准的涉煤收费不少于92种。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40种,经营性收费6种,铁路、港口运杂费等46种。诸多的收费项目,有的是依照法律程序合规设置的,有的是一些特权部门、垄断行业甚至社会组织巧立名目设置的,如铁路点装费等。
有业内人士直言,煤炭企业税费负担过重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使企业不堪重负,经营压力加重,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煤炭产业的安全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影响和侵蚀到政府的财政收入,成为腐败和权力寻租的温床。同时,严重制约着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的建立。
减负:山西“煤炭新政”的标杆意义
作为煤炭资源大省,山西的一举一动常常备受瞩目。
为提振煤市,7月底,山西省政府紧急出台了《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措施》,措施共包括20条内容,业界称为“煤炭二十条”。
《措施》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分三个阶段布局施政。近期就是要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中长期,就是通过清费立税,以及建立和谐煤电关系等,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长期的目的,就是要转变发展观念,大力发展现代煤炭清洁高效、就地转化项目,积极推进煤炭市场化改革,实现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
20条措施中,减轻企业负担的有5条。按照业内人士分析,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以及减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务费几项,至少可为企业减去每吨16元的成本。在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减负释压的作用还是很大的。
继“煤炭20条”之后,山西省又在较短的时间内出台了“低热值煤炭发电20条”和《关于加快推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煤层气20条”)两项新政,支持煤炭相关产业发展。
三个“20条”被赋予“煤炭新政”的意义。构建起一套保障煤炭及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显
示出一种行政决断力。
山西“煤炭新政”受到业界的高度关注。煤炭企业普遍反映,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之下,此举不仅可以解除企业的重担,缓解经营压力,增强企业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提振了信心,鼓舞了人心士气,让企业在困境中看到希望。
也有不同意见指出,政府的“救市”政策带给企业的利益是短暂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自身调整的进度,还可能影响到企业主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积极性。
对此,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指出,“救市”一说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经济运行调节”,国家发改委、工信部都有经济运行调节的职能。从历史发展看,前些年政府出台煤炭最高限价,也组织了跨区域的合同检查和督办,当时政府也是从经济调节的角度来考虑的,这种经济调节是必要的。当前煤炭供大于求,煤炭企业要求政府经济调节,从企业的角度来讲也是合理的。
可以说,山西“煤炭行政”具有标杆意义,一揽子系统性的政策措施,减近忧,纾远虑,不仅有利于缓解企业的当下之困,更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了一种良好的制度环境。这对山西省乃至全国煤炭工业的发展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山西的减负政策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目前,陕西省和内蒙古正酝酿出台煤炭扶持和减负政策。有业内人士根据拟出台的政策方向分析认为,陕西的减负政策,将是一个翻版的“煤炭20条”。内蒙古自治区表示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暂停收取矿业资源补偿费和煤矿维简费,规范涉煤收费项目标准,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坚决取缔非法收费,相关盟市还对涉煤企业出台了税费减免政策,以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煤炭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依赖于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体系。在当前的困难局面下,尽快清除各种不合理涉煤税费,构建正常的税费体系和秩序,为企业减轻经营压力,以助企业解围脱困,当是各级政府不容回避的职责。
管子曰:“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是“放水养鱼”,还是“竭泽而渔”,检验的是政府的管理理念和执政智
慧。尽快摘掉强加在煤炭企业头上的紧箍咒,为企
业减压纾困,是该下大力气付诸行动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厉克庞永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