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仓单质押风险分析

2013-01-26陈玉霞

中国林业经济 2013年2期
关键词:仓单质权货物

陈玉霞

(哈尔滨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哈尔滨 150040)

企业管理

仓单质押风险分析

陈玉霞

(哈尔滨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哈尔滨 150040)

仓单质押业务是物流金融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实践领域目前还没有规模化发展。列举了仓单质押业务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分析了防范风险的方法,并从法律角度给出了防范风险的建议。

仓单质押;风险;分析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物流金融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物流企业的经营项目,但是困扰物流公司的风险难题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探索安全的物流金融操作模式,是当务之急。本文针对仓单质押这种物流金融模式,分析风险的来源,寻求解决风险问题的方法。

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为仓储企业拓展增值服务项目,为现代物流企业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仓单质押是贷款企业以动产为担保向银行获取贷款,担保物是动产的提取权利的仓单,因此仓单质押在国外已经成为企业与银行融通资金的重要手段,也是仓储业增值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1]。在我国,仓单质押作为一项新兴的服务项目,在现实中没有任何经验可言,同时由于仓单质押业务涉及法律、管理体制、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可能产生不少风险及纠纷,如果仓储企业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并能够有效的防范以上风险,相信仓单质押业务会大有所为的。

1 仓单质押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分析

仓单职业业务涉及到仓储物流公司、制造公司、银行等参与主体。同时也涉及到法律、管理体制、信息安全等问题。随着企业在实践过程中的操作实践,主要的问题已经逐渐清晰。

1.1 货主企业(借贷企业)的资信风险

货主企业的经营能力、守法程度等对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仓储物流公司有较大的影响。如果存储的商品的合法性存在问题将影响仓储公司对货物的控制权。在滚动存取的过程中以假货来充抵好货等道德风险,将仓储公司至于风险的边缘。

客户的商品来源是走私商品,则该商品存在被罚没的风险;客户对商品不具有完全的取得资格,则该商品存在非法性。这些都会给物流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

1.2 仓单本身的风险

仓单作为一种物权凭证,是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重要有价证券。基于仓单的这种特性,要求仓单必须规范而有公信力。失去公信力,不规范的仓单必然带来市场的混乱,其风险足以摧毁整个仓单质押业务。

仓单不像汇票、支票等有固定的式样,目前的仓单一般是由仓储企业自己设计的,形式上有一定的差异,繁简不一。根据法律的规定,欠缺主要内容的仓单可能会认定为无效,会给仓单持有者带来风险。内容上面的不确定也会造成责任不清晰,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1.3 商品选择风险

仓单质押需要选择价格和质量都比较稳定的商品,但是价格和质量稳定都是相对的,其稳定性受到外界条件的影响,选择商品不当将带来风险。

1.4 商品监管风险

在质押商品的监管方面,仓库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或信息交换不及时都会带来双方决策的失误,影响仓单质押业务的开展。

1.5 操作出错风险

仓库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操作错误,出错率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工人素质、自动化程度、管理水平等。

1.6 其他风险

政府因素导致货物价格重大变化,政府设定为禁止、限制流通物、政府征收等政府风险,市场因素导致仓单上货物价格下降等商业风险,仓储企业验收货物,对货物价值的判断错误等验收风险。

2 应对风险的措施

2.1 发挥仓储物流公司的信用整合功能

在仓单质押的过程中,银行与贷款企业之间、银行与仓储物流公司之间、仓储物流公司与贷款企业之间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2]。其中仓储公司在整个信用体系之中具有信用整合的功能,充分发挥它的这一功能,才能使仓单质押安全开展。首先仓储公司对贷款企业的信用情况要有充分的了解,通过审核才能同意与其开展仓单质押业务。其次,仓储公司需要加强货物监管方面的管理,建立科学的监管制度,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这是与银行之间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的基础[3]。利用自身的信用,连接与整合贷款企业及银行企业,促成仓单质押业务,从而降低风险。

2.2 规范仓单管理

仓单是在物流企业接受借款企业要存放的商品以后,向借款企业开具的说明存货情况的存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仓单上必须记载的内容:存货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储存期间、仓储费、仓储货物保险情况、填发人、填发地点和填发时间[4]。所以仓储的制作应尽量满足这些项目,发生争议时便于分清责任。

仓单的内容也要明确规范,应包括如下要素:①质押商品名称、种类、数量、质量和价值;②银行信贷员审核意见;③质押方公章、质权方公章;④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及时间,银行负责人签章及时间。

2.3 合理限制质押商品

对于借款企业来说,希望商品品种、数量和标准化程度能不受限制,不同品种之间具有可替代性,使企业经营不至于过多受到贷款合同的影响。对于银行和仓储物流企业来说,质押的商品品种少更容易控制,安全性更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仓储物流企业,存储能力、管理水平决定于其监管的能力。例如目前有些仓储物流企业对贷款企业的质押货物实行按类分库监管,财务上汇总进行价值控制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扩大监管商品的种类,同时又减低监管的风险。

在价格方面,物流公司的仓库尽量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波幅较小且不易变质的商品。价格的确定虽然是有银行来评估,但是市场价格毕竟还是基础。仓储物流企业应该选聘熟悉贷款企业业务的工作人员,对贷款企业货物的市场行情有充分的了解,同时为银行提供合理的建议。仓储物流企业的管理能力和信誉经过一定阶段的合作之后,物流公司往往成为定价的主要影响者。

2.4 采取恰当的监管措施

必须签订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银行、仓储物流企业、贷款企业之间的三方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①仓储物描述;②监管的过程,规定货物除非三方同意,不可以变更监管人;③监管货物的入库与验收;④货物的置换规定;⑤出库的规定;⑥仓储货物的提取;⑦质押货物转移和质押解除。

协议签订的详细程度对后续操作中的安全有很大的影响。要加强仓储公司内部监管方面的管理。如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奖惩制度等。

2.5 用信息化化解风险

广义而言,信息技术是指能充分利用与扩展人类信息器官功能的各种方法、工具与技能的总和。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信息技术与人的本质关系、以计算机、通讯为技术核心的信息技术,只有结合先进的管理思想,才能够发挥它强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对仓储物流公司来说,信息化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内部管理流程的信息化建设,一方面是和其合作伙伴、客户以及监管机构协同作业的信息化。内部的信息化能优化其“仓储物流”,更好地完成内部的管理和操作。协同作业的信息化能优化其物流网络和服务体系。仓单质押业务的开展在这两个方面都需要加强,内部信息化的建设可以提高操作质量,能减少信息失真、出错的概率,从而取得银行和贷款企业的信任。与外部客户及伙伴之间的信息化协同,能够是合作信息共享,增加透明度,使合作更加顺利。

3 仓单质押业务中的法律问题

仓单质押目前还不太成熟,通过这种形式贷款的企业还不太多,其中原因很多,法律的不完善是原因之一。

3.1 仓单质押操作中的法律验货责任需明确

曾经有案例中贷款人的货物不实,电冰箱变成了一堆堆木头。如果在物流金融的三方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规定验货的责任,则根据《合同法》第384条规定,“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当保管人与委托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验收的仓储物的,仓储公司仅负合理注意义务,并不负必然之法律义务。仓储物流公司仅需要尽合理注意义务,也就是只对货物表面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对货物的不实不承担责任,银行只有向贷款人追讨贷款,银行作为质押权人却没有了质押物吗,这样就失去了物流金融业务的初衷。所以,验货责任需要明确具体,保证银行的贷款安全,物流金融业务才能平稳发展。

3.2 仓单质押业务中的善意第三人

如果贷款企业将不属于自己的货物存储在仓储物流公司,开具了真实的仓单向银行贷款,那么银行的权力还能得到保护吗?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4条之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质权并不受影响,立法上称之为“动产质押权的善意取得制度”。从国家的立法本意可以确定,仓单质押中法律不过给质权人更多义务。所以关于动产质押的这条法律规定应该适用于仓单质押业务。

以上善意取得以有质权人是善意取得仓单、有合理的对价、仓单规范等为前提。

3.3 关于质押禁止流质条款

《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意味着,贷款人不归还贷款,在贷款到期前,银行也不能到仓储提取货物。通常情况下,银行的利益不受影响。但是在银行明知贷款人有可能不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往往束手无策。

根据《物权法》第225条、《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02条规定,仓单的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仓单提货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提货日期届满时提取货物。所以,银行需要对货物的仓储协议有一定的了解,与贷款日期协调。

总之,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内的相关判例,是开展仓单质押业务,防范风险的有效方法。

[1]张忠辉,文振华.AHP在仓单质押指标体系权值确定的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1,(02):39-41.

[2]高晓虹.中小型超市发展模式的研究[J].森林工程,2011,(04): 82-84.

[3]潘福斌,欧颖.物流企业视角的仓单质押风险控制[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11,(05):69-73.

[4]唐少麟,储雪俭,李文杰.基于VaR模型的仓单质押业务选择的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2,(03):37-40.

[责任编辑:路实]

Risk Analysis of the Warehouse Receipt Pledge

CHENYu-xia
(Harbin Landscape GardeningResearch Institute,Harbin 150040,China)

Warehouse receipt pledge business is a main formoflogistics finance,but there has been no large scale implementation.The reason is they worry about the risk.This paper enumerates the main risks of warehouse receipt pledge business.Risk prevention methods were analyzed.A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 risk prevention advice is given.

pledge bywarehouse receipts;risk;analysis

F832

A

1673-5919(2013)02-0057-03

2013-02-24

陈玉霞(1963-),女,黑龙江宁安人,高级经济师,从事经济管理研究。

猜你喜欢

仓单质权货物
指示交付问题研究
论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的赔偿责任
动产质权标的比较研究
逛超市
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的探索—仓单融资
论质权的留置效力——兼论质权的效力体系
路遥知马力
提单、仓单质押性质探析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