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阳光私募基金与证券市场的互动关系——基于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实证分析
2013-01-25湘潭大学付姣
湘潭大学 付姣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阳光私募基金已成为影响中国证券市场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我国未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向,因此研究其与证券市场的互动关系及其投资行为的影响因素,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和监管,对中国证券市场良性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阳光私募”为研究标的,选择2007年一季度至2013年一季度为时间窗口,从实证角度分析影响私募证券基金的投资行为及影响因素,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一、实证分析
本文采用Granger因果检验的方法对阳光私募投资行为与证券市场的因果性进行分析。
(一)变量选择与样本数据
阳光私募基金累计净值平均增长率(fund);深证成指增长率(szindex);上证综指增长率(shindex);中小盘指数增长率(smbindex)。
本文的时间序列窗口选择了2007年一季度至2011年一季度,这个时间段A股市场正好经历了一个上升到下跌的周期,因而该时间段的选择使得研究结论更具有普适性。本文使用EVIEWS5.0进行检验。
(二)数据平稳性检验(单位根检验)
在对数据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前,考虑时间序列的平稳性。由于各数据均为增长率,且从作图上大致可估计各变量都具有平稳性,为确认该结论,采用扩展的Dickey—Fuller检验(ADF)分别对各变量值进行单位根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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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结合各序列的图形特征,所有序列的ADF检验都采用包含截距项无趋势的方程形式。根据SIC最小的原则,分别采取的3阶、3阶、3阶、0阶滞后进行检验。***表示变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是平稳的,**表示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是平稳的,*表示变量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是平稳的。
由表1可以发现,原始序列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所有的检验结果均拒绝了有单位根的原假设,因此可以认为各变量序列都是平稳的时间序列。
(三)格兰杰因果检验
选择软件默认的2阶滞后,通过格兰杰检验,得到如下结论:
?
通过格兰杰检验可知,在5%的置信区间内,阳光私募基金累计净值平均增长率与三个指数的增长率均无Granger因果关系。将滞后阶数增加到3阶后,阳光私募累计基金与深证成指增长率的检验结果表明(见表2),阳光私募累计净值平均增长率与深证成指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同时结果显示阳光私募基金累计净值平均增长率是上证综指增长率的格兰杰原因,中小板指数增长率是阳光私募基金累计净值平均增长率的格兰杰原因,但反向不成立。
二、结论与建议
通过实证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阳光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能影响深证成指的走势,深证成指也显著影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来投资行为,深证成指是私募证券基金投资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上证综指不是影响阳光私募的投资行为或反馈交易的重要参考因素;由于阳光私募通常偏好于投资中小盘股票,故中小板指数对阳光私募未来投资行为存在一定的影响,通过阳光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一定程度上说明阳光私募的投机性较强。
在我国当今的证券市场,由于市场制度、投资者心理以及影响市场的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我国证券市场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究其症结,主要还在于投资者的理性与非理性的投资行为方面。对此,我国针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监管目标应以事前监管为主,通过发放牌照和行业自律,使私募基金阳光化,阳光基金制度化;监管原则上应秉承审慎监管原则,保证私募基金的特性;监管路径上应加强对其交易对手监管,同时加强市场准入和信息披露要求。随着私募基金业的发展与多元化,监管部门应发挥各时段的监管作用,应对金融混业经营局面,更全面地掌握私募基金信息,从而保证国家金融安全、保护投资者并完善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