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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的思考

2013-01-25刘印

中国林业经济 2013年1期
关键词:宾县棚户区林业局

刘印

(哈尔滨市宾县林业局,哈尔滨 150400)

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的思考

刘印

(哈尔滨市宾县林业局,哈尔滨 150400)

从宾县国有林场的基本情况入手,分析了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国家实施国有林场棚户区及危旧房工程不能实行“一刀切”,应根据国有林场和主管林业局的经济情况,实行不同的投入标准,防止经济实力悬殊造成各地区的收受益率差别过大的意见。

国有林场;棚户区;配套资金

根据国家对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政策,黑龙江省宾县国有林场在2010年被国家纳入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试点县,经过三年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达到一定的规模,取得了显著成效。购建职工住宅1 700户,受益人数为5 100人,受益率为74%;职工住宅房改前面积68 786 m2,房改后面积118 538 m2,增加了72%。

1 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发挥的作用

1.1 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改变了职工的居住环境

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改变了林区生活环境的落后面貌,提高了林业职工的居住条件,使长期居住在深山林区里的林业职工真正走出来,住进了城镇楼房,解决了林业职工冬季取暖、饮用水、看病就医、子女上学等问题,享受城镇的文化娱乐、社会集体福利待遇,提高了林业职工在社会上的地位。

1.2 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促进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1.2.1、促进国有林场经济发展

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把大部分国有林区林场职工集中城镇居住,增加了再就业机会;同时,解决了国有林场部分职工无工作问题,相应减少了国有林场的经济负担,有利于国有林场经济的发展,为国有林场下一步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1.2.2 促进个体经济发展

从宾县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情况看,全县林业职工在城镇集中购建楼房有1 700户,其中:经营商店的有82户、餐馆有26户、活动室有20户、进城经营服装的88户、其他经商有159户、陪子女上学有590户,经商和陪读户数占城镇居住户数的57%,这对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发挥了积极作用,不仅改善了职工居住环境,还促进了职工个体经济的发展。

2 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存在的问题

2.1 国家投入资金过少,国有林场负担过重

在三年的建设中,国家对宾县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共投资2 474万元、国有林场贷款投资1 294万元、职工自筹投资为18 739万元,总投入资金为22 507万元;国家投资占总投资的11%、国有林场贷款投资占总投资的5.7%、个人自筹资金占总投资的83.3%。由此可见国家在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上投资过少,国有林场、主管林业局及县级财政没有资金投入,靠国有林场贷款投入配套资金,形成基建超支挂帐,同时还增加职工的借款、银行货款。因此,经济条件不好的国有林场或主管林业局就会背上重重的经济包袱。

2.2 国家投资过少,职工负担过重

从职工个人的经济状况看,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给部分职工带来了生活困难。

①居住条件提高了,生活水平没有提高。在贫困的国有林区,有相当一部分职工把多年的积蓄花空了,困难职工靠个人借款,银行贷款购建住宅。就宾县为例:靠贷款购建楼房的职工有340户,占参加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总户数的20%;贷款金额2 950万元,占个人自筹资金的16%;个人借款有560户,借款金额4 600万元,占个人自筹资金的25%。可想而知,仅靠国家给1万元/户、省配套0.4万元/户资金,职工住上城镇楼房,是不符合国有林区林场职工客观现实,一定会导致一部分职工过着省吃俭用的还款生活。

②有的职工买了楼房没钱装修进户,个别职工勉强买房但没钱装修,虽然买了楼房,但至今没装修仍然闲置,购房进户率为80%。

③没有参加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的个别职工,既买不起楼房,又没有条件维修,享受不到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的补贴。

2.3 地方配套资金不足,比例不平衡

中央和省在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投入资金是固定的,而各地区的县级财政、主管林业局及国有林场投入的配套资金,是根据各自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经济状况好的就多投,经济状况差的就少投、没钱的就不投入。各地区县级财政、主管林业局或国有林场投入配套资金越多,占总投资比例就提高,职工个人自筹资金相应地就会减少,职工个人自筹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就会下降。因此,在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各地区之间的县级财政、主管林业局或国有林场投入资金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因素。

2.4 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办理手续繁琐、时间过长、费用过高,影响工期

国家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统一执行的文件,规范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办理程序,简化税务、土地、环保、工商、房产及城市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手续,降低或减勉各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保证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按计划如期完工。

3 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后续工程的持续和发展

国家实施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既是一项阳光工程,又是为国有林区职工造福的工程。但是,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职工生活水平、国有林场、主管林业局及县级财政的经济实力也不相同,往往在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上投入配套资金或多或少,甚至靠银行贷款投入配套资金。因此,在个别地区、个别林场就会出现一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这项工程的持续和发展。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国家在实施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投资上,不能实行“一刀切”,应根据国有林场和主管林业局的经济条件情况,实行不同的投入标准,分档次投入资金,经济实力好的可减少投入,经济实力差的可多投入,克服经济实力不平衡因素,防止经济实力悬殊所造成各地区的受益率差别过大,实现综合发展的基本平衡政策,确保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总之,在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投资方面,国家应加大投资力度和出台优惠政策,逐步完善和解决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在经济上出台相应的扶持项目,在管理上制定持续发展措施,把职工生活水平放在首位,确保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真正做好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持续工作,促进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路实]

Thinking on Transformation of the Old House and Shanty Town in State-owned Forest Area

LIUYin
(Bin CountyForestryBureau in the cityof Harbin,Harbin 150400,China)

Start with the basic situation of the Bin County Forestry Bureau,analyzed the problems of transformation ofthe old house and shantytown in state-owned forest area,raised tha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ational state-owned forest shantytowns and regards engineeringcannot implement"one size fits all",we should according to the economic situation of forest farm and the competent forestry,build a different input standard,toprevent the bigdifference ofregional receive benefit rate caused byeconomyovermatch.

state-owned forest farm;shantytown;counterpart founds

F326.2

A

1673-5919(2013)01-0061-02

2012-12-24

刘印(1955-),男,哈尔滨宾县人,高级会计师,从事林业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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