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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挂牌国外运营商进中国仍是水中月

2013-01-23作者金峰

通信世界 2013年27期
关键词:电信业务运营商经营

作者 | 金峰

作者 | 陈亮

日前,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由于自贸区相对独立、开放的政策使得业内对于之前一直被拒之门外的国外电信运营商能否进入中国市场展开了讨论,不过从诸多观点看,自贸区的成立对于国外电信运营商及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格局影响颇为有限。

开放有限难以吸引国外运营商“狼群”

作者 | 金峰

近几个月以来,国家宣布要建设中国(上海)自贸区,并预计将有更多的开放性举措,为此,国内电信运营商对此高度紧张,他们担心基础网络是否会向国外运营商开放、担心IDC业务是否会向国外运营商开放、担心业务开展的范围是否会跨越自贸区的边界……

但是,当9月底,自贸区挂牌,一系列细则正式公布之后,一切均归于平静,原来自贸区实际是难以吸引国外运营商“狼群”的光临。

1、自贸区政策难以吸引国外运营商大规模进入

按照国际通行的惯例,自贸区的准入,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加以体现,也就是说,除了负面清单上面所列出的特别管理措施之外,在自贸区当中的任何投资、经营行为都是合法的。但是在电信行业中,相关的特别管理措施却比较多,具体解读如下:

● “限制投资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也就是说,投资在这些领域需要参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在这些管理办法当中,对国外电信运营商可以持股的比例,以及投资主体的资质都有着明确的限制,对审批主体也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事实上,从中国加入WTO,明确电信行业作为开放行业以来,十余年间,基本就没有国外运营商真正大规模进入中国。

● “禁止投资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运营商在政企业务领域收入的核心来源—IDC,彻底拒绝国外运营商在自贸区当中经营业务,甚至连参股投入也不被许可。

● “投资经营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的外方投资比例不得超过50%”:这与自贸区之外的相关规定并无本质区别,既不会吸引,也不会限制国外运营商的业务开展。

● 其他互联网经营领域的限制条件:包括禁止投资与经营的网站,可投资经营的信息服务外方占比等,在这些领域当中,本来就不是国外运营商的强项,也不是国内运营商的强项,具体有怎样的政策,对运营商而言意义并非很大。

综合分析自贸区的负面清单,要么把国外运营商感兴趣、实力较强的领域都给封掉了;要么就同自贸区之外的政策毫无差别。而且在税收领域也毫无优惠可言,业务的经营范围也以自贸区内为主,向自贸区外开展业务经营,就涉及到服务出口的概念,这是相当繁琐的事宜。因此,就自贸区政策而言,是难以激发国外运营商大举进入热情的。

2、国外运营商的进入已经到了平稳发展时期

尽管我国对国外运营商的进入有着种种的政策限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外运营商就没有到中国。其实,全球知名的运营商在中国都有着分支机构,主要从事的工作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研发。如法国电信等在中国国内设立了研究院,充分利用中国研发成本较低的优势;第二,为中国本地企业(或外资企业的中国分支机构)与海外机构之间实现更加良好的通信服务,包括提供代理服务器等。

国外运营商在中国境内,所有的业务均在小规模地开展中,并且不涉及到基础通信服务领域,如宽带、移动网络等。而在当前国内市场的格局下,即便是完全对国外运营商进行市场开放,恐怕他们也不愿意大规模进入,进而彻底成为本地运营商。

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中国市场已经近于饱和,爆发增长的空间极小;其次,中国地域辽阔,独立建网的成本以千亿计,是绝大多数国外运营商难以承担的,而即便采用租用网络的方式,也是前景难以预料;第三,中国的用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对于不了解国内用户的国外运营商而言,也是一个巨大的进入障碍。

因此,对于国外运营商而言,中国的市场有吸引力,但是进入起来相当困难,他们宁可选择当前这样专攻部分跨国政企用户,或者开展研究的方式,也不会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

3、国外运营商会平稳来到自贸区

自贸区现有的改革新政对国外运营商而言是缺乏足够吸引力,而从中长期来看,由于通信与信息服务领域涉及到国家安全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预计不会像金融等行业,在深入改革的背景下,获得更多的发展优惠政策,因此即便在中长期,国外运营商也不会大规模进入。

但是,同自贸区之外的市场相同,作为服务行业的一员,哪里有跨国型公司,哪里就有国外运营商的身影。他们会为自贸区当中的企业,提供与国外沟通的通道,包括组建跨国的虚拟网络,提供代理服务器等,这样,一方面为国外公司提供了在自贸区的落地服务;另一方面,也为国内公司提供了在国外的落地服务。

除此之外,研发也是重要的内容,自贸区有聚合国内外人才的特征,也能够实现研发成果的对外出口,这对于国外运营商而言,尤其是在面临创新发展以及成本压力的背景下,这无疑有着较强的吸引力。

开放电信业实验大于实际意义

作者 | 陈亮

2013年9月29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在这一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各界评价的积极意义不亚于当年的深圳经济特区挂牌。除了在自由经贸方面迈出重大步伐之外,电信业界一直关注的“面向国际电信运营商开放中国通信市场”的议论,在上海自贸区也取得了一定的突破,甚至有观点认为上海自贸区将成为国内电信市场第一片国际开放的“试验田”。笔者认为,目前上海自贸区部分开放电信业务市场重在“试水”,当前的实验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缘由如下:

1、合理解读相关政策

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自贸区方案”)的公布,之前业界猜测的开放电信行业市场实际上并未在方案中得到充分体现。根据方案的规定,“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如涉及突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批准同意”。由此可见,就方案中与电信行业开放的条款的解读关键在以下三点:

首先,“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是外资企业进入的大前提。由于意识形态和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使得部分外资企业在中国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就意味着必须严格接受国内业务主管单位和公共安全监管单位等相关机构的监管,某一些业务、服务、企业运作机制、管理流程界面等都必须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进行适当修改、限制、删减或增订,这对于部分外资企业来说是较难适应的。在全球市场叱诧风云的谷歌在中国不得不选择逐渐“淡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于这种影响所致。

其次,即便外资企业能够在满足网络信息安全的条件下进入市场,所能够经营的也仅限于“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这与之前部分观点认为的“可经营基础通信业务”、“消费者有了第四家运营商可选择”有较大出入。实际上,在中国经营基础电信服务并非朝夕之功。中国幅员辽阔、地势复杂,自建网络运营几乎没有可能,而通过向现有的三大电信运营商租赁基础网络资源进行虚拟运营的可行性也不高,毕竟国内电信运营商的虚拟运营项目也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从风险可控性的角度,在尚未成熟的现阶段与国外企业进行合作显然不是三大电信运营商的最佳选择。因此,通过增值电信业务进入变成了更为可行的选择。

最后,方案中并未将外资企业所能够经营的资格限死,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可“涉及突破行政法规”。也就是说,在经过了一定阶段和范围的试验和探索之后,外国企业也完全有可能可以进一步以增值电信业务为切入点来扩大业务规模,或是以上海自贸区为跳板来进一步扩大经营地域范围,甚至从业务性质上进一步深入电信行业。但方案中也明确了要想突破“须国务院批准同意”,也就是说突破起来并非易事。

综上所述,上海自贸区对国外企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指导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借助上海自贸区的开放作用对国外企业在中国大陆部分运营电信业务进行试水,尽管主要还是实验意义层面的开放,但实际上对于探索今后电信业务国际化(包括国际先进业务引进国内、国内业务借助上海自贸区跳板冲击国际市场两个角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看,上海自贸区也可能成为电信行业的“深圳特区”。

2、把握趋势、赢取未来

尽管上海自贸区仅仅是开放“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而非“基础通信业务”,但增值电信业务的未来发展前景却不容小觑。

首先,当前移动互联网市场的整体发展速度飞快。从移动互联网三大关键驱动因素“网络”、“终端”和“市场”的角度分析,中国移动已经率先启动4G网络的实验网建设,实际上中国移动所建设的TD-LTE“实验网”是完全依照商用网的标准来进行规划建设的,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4G网络建设也已经陆续摆上台面;终端方面,谷歌Android和苹果iPhone两大阵营的角逐使得终端市场的成熟度在不断加快,终端的性能和性价比不断提升。在这两个因素的作用下,市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和服务的需求将会持续高涨。国外先进企业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并有机会借此打开中国这个巨大市场的空间。

其次,移动互联网业务对传统业务的分流和替代作用日益明显,使得未来移动互联网市场的前景比重不断提高。与传统电信业务相较,移动互联网的各类应用和服务更加贴近消费者的诉求,在激发和捕捉消费者需求方面,移动互联网企业的决策灵活性优势又比电信运营商更为显著,因此,目前不能经营基础通信业务对于有志于中国ICT市场的国外企业来说并非障碍。

如果国外企业通过上海自贸区凭借移动互联网业务进入国内市场,也必须有清晰的策略定位。从目前三大基础市场的情况来看:

● 个人客户市场的竞争尤为激烈,国内外移动互联网应用和服务提供商在个人客户市场的细分覆盖和深度渗透都做得比较到位,再加上国内企业在个人市场的业务推进力度较大,国外企业在服务营销等方面也没有本土化优势,因此对于新进的国外企业而言,采取单打独斗的策略并没有比较明显的市场机会,将自身优势与本土企业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到是切实可行的路子。

● 家庭客户市场和集团客户市场方面,国内市场依然处于探索阶段。市场蛋糕还没有真正开始发酵,因此对于国外企业来说不失为发力抢夺的大好机遇。家庭客户市场方面,中国的年轻家庭成员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消费的生力军,对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强,也具备了一定的支付能力,只要有优秀的创意和相对稳定成熟的软硬件产品就能够吸引他们的支持。集团客户市场方面,部分国外企业在生产、营销、服务、管理等企业流程的移动互联网化方面拥有一定的能力和经验,这也是国外企业手中不可多得的筹码,但在集团客户市场拓展应当始终关注“水土不服”问题,毕竟东西方企业管理文化的差异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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