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央行利率调整政策影响的调查
2012-12-31段成东
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于2012年6月8日和7月6日两次降息,利率政策变化的初衷在于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利率市场化,强化银行业竞争。笔者通过走访大同、吕梁等市的商业银行和企业,对利率政策调整的影响效果进行了专项调查。
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定价情况
存款利率市场出现分化,呈“四方”鼎立。调查显示,各市人民银行辖区内的银行业存款利率都实行了上浮政策,但是上浮幅度不一。大致有四种模式:一是将1年期以内(含1年)各期限定期存款利率调整为降息前的水平,活期和1年期以上定期均为基准利率,五家大型商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均属此类。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渤海银行除外)将活期和1年以下(含1年)定期利率上调至基准利率的1.1倍,1年以上定期为基准利率。三是将各档次存款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如农村信用社、吕梁的太行村镇银行等机构均采取了这种模式。四是所有期限定期存款利率以及活期存款利率统一执行基准利率,农业发展银行、柳林汇泽村镇银行采取此种模式。可以看出,部分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存款利率上浮方面表现更为积极,究其原因可能是它们正处于扩张期,利率空间的放开相当于为它们增加了一个揽储的方式。
贷款利率水平有所降低,调整幅度基本不变。调查显示,受央行利率下调影响,企业贷款利率水平整体有所下降。据中信银行吕梁分行测算,该行2012年7月企业平均贷款利率为7.8%,比6月的全省企业平均贷款利率低近1个百分点。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情况看,一方面,尽管央行利率调整政策允许贷款利率下浮水平扩大至0.7倍,但调查发现商业银行为了确保合理的资金回报及利润空间,对实行贷款利率下浮的态度比较谨慎,目前尚未发放利率下浮的贷款。另一方面,通过对商业银行和煤焦企业走访,7月6日利率调整后,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的上浮幅度维持不变。基本上浮情况是:对国有大型企业执行基准利率或上浮10%;对中型企业执行基准利率上浮20%~30%;对小型企业或民营企业则执行上浮30%以上的利率。农村信用社对一些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达到基准利率的50%。
从利率定价情况来看,同类金融机构定价策略基本一致,仅考虑了存款期限和同业水平,定价方式过于简单,说明商业银行尚缺乏更为成熟的存款利率定价方法,未能充分考虑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客户贡献度、存款金额、产品类别等因素进行综合定价,有盲从现象,不利于对整体资产负债的管理和风险把控。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基本不变也反映出2012年以来信贷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以及银行大力维持客户稳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策略。
利率下调对银行和企业的影响分析
企业信贷需求变化
一是企业议价能力增强。调查中许多企业认为利率下行通道已经打开,这意味着更低的贷款利率会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有些企业为争取这部分利益提出新的要求。吕梁市农业银行的各贷款企业要求由原来的固定利率变更为执行浮动利率,并且要求适当的降低浮动幅度。民生银行则考虑到煤焦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和风险状况,将对某些客户的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由原来的50%下调到30%~40%。建设银行则表示,该行对特定的优质客户可以申请授权,给予存款利率上浮。这说明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信贷有效需求不足,以及银行对优质贷款客户的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企业融资的议价能力提高了。预计一定阶段后,商业银行贷款下限放宽的政策效用将在部分优质客户上逐步体现。
二是企业出现还旧借新现象。建行大同分行,民生银行吕梁分行出现企业客户提前还贷再次支用的情况。如民生银行某客户有授信额度1300万元。其中,2011年8月发放小微通道贷款300万元,采用固定利率;2012年5月发放中小通道1000万元,采用浮动利率,按季调整方式。在央行两次下调基准利率后,该企业要求对小微通道的300万元贷款提前还款,还款后通过中小通道提用空出的300万元额度。因利率下调,企业为了降低还贷压力,出现还旧借新现象可以说是利率市场化下企业增强自主性的重要表现。
三是中小企业更多地使用票据进行融资。调查发现,自2012年5月以来,辖区内中小煤焦企业的承兑汇票结算所占企业资金来源的比重由原来20%~40%上升为50%以上。而企业选择贴现的比例也较去年有所增加,大致为结算承兑汇票的40%以上。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受国内外经济疲软影响,中小企业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应付账款增加,票据贴现需求增加。另一方面,贴现利率较贷款利率有比较优势。调查中发现,目前股份制银行票据贴现利率在5.3%~5.7%之间,大型商业银行银行的贴现利率基本在6%左右。相对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来说,贴现利率相对较低。因此企业短期资金需求大多选择成本较低的贴现业务解决。
对基层银行的影响
一是利率调整两个多月以来,商业银行整体上各项存、贷款变动情况相对平稳,而结构有所变化。2012年8月,全省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约57.2亿元,与利率调整前相比,月度增量较为均衡。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当月新增额较多,分别占全省当月新增额的37%和26.53%。这也印证了调查中发现的中小型银行借利率调整而积极扩张的竞争策略。据调查情况来看,存款价格的分化仍然影响了客户的选择,部分银行出现了少量由于存款价格分化而转移存款的案例,但并没有发现大量客户转贷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辖区内的商业银行存款产品同质化,金融服务水平差别不大以及客户对利率敏感仍然较低的问题。
二是贷款利率市场差异化加速,加大了业务调整力度。由于大型优质企业的议价能力增强,加剧了银行竞争。因此调查中部分银行表示将通过客户结构调整减弱价格差异化所带来的影响。如吕梁辖区内的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表示将加大对议价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以及个人客户的信贷投放比重。太原市12家商业银行则表示将在9~12月投放215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所以长期看中小企业可能是利率下调政策的最大受益者。
三是利差缩小,风险定价机制有所改变。调查情况来看,受非对称降息的影响,若按照存款利率上浮10%计算,实际存款利率不降反升,而贷款利率上调幅度不大,因此造成了辖区内商业银行实际存贷利差缩小。据测算调整后的山西省金融机构存贷利差为4.21%~4.26%,较5月的利差缩小了52~57个基点。因此在贷款定价下滑而存款成本上升的压力下,对于主要以大型客户以及息差收入为主要利润来源的银行来说,利润空间降低。据某股份制银行反映,如根据7月末储蓄存款规模的结构来计算,利率下调将影响该行约400万元的税前利润。
为应对这种风险,调查中发现许多银行在利率定价方式上有所改变。如民生银行对授信客户利率是按照“按季调整”,但央行两次下调利率后,对新增授信客户则执行“固定利率、按年调整”方式。有的银行采用则采用适当降低授信额度,增加担保、加强信贷产品组合使用等措施。
虽然调查情况说明了利率调整在短期内对银行影响不大,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存款利率影响的滞后效应,随着定期存款和各类贷款陆续到期、大中型客户存贷款议价要求上升等因素将会对银行业务发展及利差水平产生直接冲击,预计政策影响将在2012年四季度及2013年加速体现。同时,调查结果也凸现出了今后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基层银行需要重点关注利率变动带来的存贷款重新定价的风险,以及客户的选择权风险,也就是客户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和提前支取存款产生的利率风险。
政策建议
建立良性有序竞争环境,提高金融运行效率。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实质性推进,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难度增加,银行同业间存款价格竞争加剧。而过度的价格竞争将对金融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因此,监管部门应引导建立良好的竞争环境。这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做好市场基础利率的培育推广工作,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参照此利率定价。同时也要尽快推动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以防范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或银行同业过度竞争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稳定。
积极探索业务转型,转变发展模式。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现有盈利模式的冲击,要求它们遵循效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加快业务转型,及时调整客户结构、期限结构和收入结构。如增加综合回报度较高的中小企业贷款力度、加大优质存款客户营销力度、增加资产负债流动性降低利率风险、完善和提升银行中间业务产品服务,尽快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降低存贷利差的收入占比,进一步转变追求规模扩张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逐步向多元化、特色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强化利率风险管理机制。商业银行要以利率市场管理为核心,建立内部风险监控体系和利率风险衡量系统;要结合实际,按照市场化、效益化、差别化、规范化的原则,建立综合反映市场营销、成本控制、效益核算、风险补偿等方面要求的存贷款定价机制。
提高产品创新和服务水平。当前利率仍然是商业银行竞争的主要手段,这也阻碍了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作为商业银行,应该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树立积极应对的形象,树立 “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通过丰富金融产品和优质服务来维系客户,通过提供差异化策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赢得市场和客户。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