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
2012-12-29雷默
星火·中短篇小说 2012年1期
那天我路过胡莲家门口看到了这一幕:村里九斤家五岁的儿子蛋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晒干的葫芦,小霸王一般地站在胡莲家门口,举着那个葫芦对胡莲说,狐狸,我叫你一声你敢应么?胡莲、胡莲的娘、胡莲的后爹还有胡莲的两个弟弟(其中一个同父同母,另一个异父同母),他们都神情严肃地看着蛋蛋,蛋蛋不依不饶地继续口中念念有词。后来胡莲进了家门提了一把菜刀冲出来,被她后爹拦下了。
村里叫胡莲狐狸的不止蛋蛋一人,有很多,多如牛毛。这不止因为方言发音上胡莲跟狐狸相近,主要还是因为胡莲太会勾人,她勾的男人数量巨大,最后总要伤心离开,因此很多人干脆叫她狐狸了。
我想还有一个原因是胡莲是外姓人,她是跟随她母亲嫁到我们村来的,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了,长得惊人的漂亮,而且说着一口纯正的城里话。她来的时候,我堂哥他们几个村里血气最旺的年轻人真的被她深深地迷住了,他们围着胡莲的家远远地徘徊,小声地议论着想跟她攀谈朋友的事。直到有一天,村里来了一个陌生小伙子,住进了她家。那个人也讲一口纯正的城里话,穿着呢大衣和大头皮鞋。
那天,我堂哥他们就很伤心地散了,他们激动地去了水库边,大喊着把石头扔得很远。后来,胡莲和那个陌生人竟然也跟着来了,胡莲穿着新的大衣,胸口露出了一块洁白的衬衣,这样洁白的衬衣,村里除了胡莲是万万不敢有人穿的,哪怕在服装厂上班的青青也不敢穿,她说白衣服太会脏,不出汗领子也会黑的。
胡莲穿着这样的衬衣,感觉成了一只高高在上的白天鹅,她神情高傲地轻瞥了我堂哥他们几眼,依旧一句话也没说。他们顾自地在水库边漫不经心地走来走去,我堂哥他们几个急红了眼的小伙子看到他们后,竟然都没有做出稍微过分一点的举动。他们甚至连正眼也没敢看那个陌生人——人家长得太干净了,而且对胡莲是多么的温柔!仅仅这些,我堂哥他们就输得心服口服了,他们最终悻悻离去,走的时候如此狼狈不堪,几乎靠着人多势众才有了撤退的勇气。
以后的每个傍晚,村里的田野上都会出现胡莲和那个陌生小伙子手牵手散步的身影,这大概是我堂哥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恋爱方式,散步也就算了,怎么在众目睽睽底下两个人还手牵着手呢?他们看上去是那么自然和散漫,这简直有点太嚣张了!
之前,我堂哥他们想到过黑夜的水库大坝,尤其是夏天的晚上,他们觉得恋爱了就该在那个时候去那里。他们专程为了这些一厢情愿的念头,偷偷地埋伏在黑夜的水库大坝上,可惜一直等到露水上来了,也不见胡莲他们来。
我堂哥他们等待了几个晚上后,最后断定城里人胆小,他们谈恋爱最多止于傍晚两个人懒散地在田间走来走去。然而村里的小毛有一天告诉了他们一个惊人的消息,那天小毛去叫胡莲的弟弟一起上学,胡莲的弟弟睡过了头,还躺在床上。小毛就进入了他们家的卧室,一边进去,一边叫着胡莲弟弟的名字,发现胡莲的弟弟睡在后半间。小毛的突然闯入,让胡莲的弟弟显得极为惊慌。小毛发现秘密出现在前半间,那里蚊帐裹得严严实实,床前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两双鞋,一双是年轻女人穿的,另一双是大头皮鞋。
后来,胡莲的弟弟严肃地告诉小毛,大人说过,别人家的卧室是不能随便乱闯的!小毛很羞愧。本来这件事过去也就过去了,几天以后,小毛再去胡莲家,胡莲就羞辱了他,她不仅朝他翻了白眼,还说小毛家教不好。
这件事传出来后,我堂哥他们痛苦了很多天,最后他们一致觉得这是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从那以后,他们看到胡莲再也不紧张了,相反他们敢大咧咧地盯着胡莲看,看到那个陌生小伙子,他们还摆出了不屑的神情,胆子大点的几个甚至敢朝地上吐口水。
据村里小店老板透露出来的消息,那个陌生小伙子很有钱,那件呢大衣里藏满了大钞票,他几乎一刻不停地给胡莲的弟弟买牛皮糖吃,而且胡莲的后爹自从来了“毛脚女婿”,再也不赊帐了,每天都来打黄酒,一打就两三斤。
不仅如此,胡莲的娘还每天挎着菜篮上街,她笑嘻嘻的,碰见村里的每个人都打招呼,也没有人问她什么,她不停地解释,家里来客人了!这既像一种炫耀,又似乎刻意掩饰着什么。
我大妈跟我堂哥说,还没结婚就开始榨男人的血汗,这样的姑娘不好!其实我堂哥何尝不清楚呢?他觉得如果跟胡莲在一起的是他,他是出不起这样的钱的,那个陌生人是什么样的人呢?我堂哥猜想,他祖父可能以前是城里的地主,他父亲靠着这些祖上的钱做了生意,而且生意越做越大,到他这里估计已经第三代了——他就是油头粉面的城里阔少!我堂哥还一厢情愿地认为他家里有轿车,只是这次他并没有开来,怕吓到大家。
正当大家猜测着胡莲什么时候会跟这个男的结婚的时候,他们从村里消失了。胡莲的娘见人就说,胡莲跟她“毛脚女婿”回城里去了,因为“毛脚”带来的钱花光了,他吃不惯农村的粗茶淡饭。
其实那天村里有人看到胡莲跟那个陌生小伙子吵架了,吵得很凶,两个人走出村里很长一段路后,突然在路上打起来了。看不出,胡莲文文弱弱的一个姑娘,打起架来也很泼辣,她扇了那个男的一耳光,然后被那个男的一脚踢倒在路旁,倒地了她还死死地揪住男的衣领不放。打了一阵,那个男的在前面走,胡莲在后面紧紧地跟着,然后他们都消失了。
胡莲真的从村里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那段时间,我堂哥很想念她。
我堂哥是这样想的,他长这么大了,还没见过一个比胡莲更让他心神荡漾的女人,虽然胡莲看起来不像个好女人,但只要生活在雀巢村,看看总是好的。胡莲没来以前,村里青青最吃香,但她的皮肤似乎太黑了,而且太勤劳、太能吃苦了,只要从服装厂一下班,她就帮她娘去地里拔草施肥。胡莲来了以后,我堂哥才知道女人原来是需要保养的,她的手从来不沾泥,指甲养得又长又透明。尽管我大妈是不喜欢这样好吃懒坐的姑娘的,但我堂哥觉得这才是女人。
自从胡莲和那个陌生小伙子田间散了步以后,我堂哥就更加看不上青青了,因为青青的勤劳变本加厉了。她其实不用那么卖力的,跟胡莲相比,村里的每一个姑娘都比她勤劳百倍,偏偏青青是个死脑筋,她要用这种方式把胡莲比下去,这显得她很傻。
我大妈很喜欢青青,她除了向青青的娘示好以外,还特意暗地里买了一瓶雪花膏送给青青,青青矜持地推却了,我大妈一定让她收下,她收下的时候说,这种东西我是不会去用的。说完,就把那瓶雪花膏放进了柜子里。那句话让我大妈听得更加心花怒放,她跟青青的娘说,这姑娘多实在啊!不像有些人,活不愿干,整天想着不劳而获!
那天,这三个女人聊得异常投缘,聊到后来,我大妈和青青的娘密谋着要给我堂哥和青青撮合。青青装着害羞跑了。
当我大妈把这个消息告诉我堂哥时,我堂哥犹豫了,他说他要考虑考虑。其实他心里比谁都清楚,他跟胡莲是没有可能的,那村里除了胡莲,青青是最好的姑娘了,只是他近来有些厌恶青青,他想时间过去了,可能会改变的,万一胡莲去了城里再也没回来呢?
我堂哥犹豫了一段时间,胡莲就回来了,她是一个人回来的。还是那么婷婷玉立,眉眼之间勾人心魄,只是依稀间,她的那口城里话仿佛更纯正了。
这次回来,胡莲带回了一个录音机还有几盘磁带。这玩意村里人是第一次见到,插上电,里面有一个女人在唱歌,后来大家才知道那个女人叫邓丽君,嗓音能甜死一村的小伙子。几天以后,胡莲竟然学会了那个邓丽君的歌,她在录音机里自己唱,唱得我堂哥发誓宁愿做光棍也不想娶青青了。
这真是一只狐狸!我大妈第一次这样叫了出来,她觉得胡莲如果没有出现,我堂哥可能就和青青结婚了,甚至青青都有可能怀上孩子了。她为了这件事情寝食难安,考虑了几宿以后跟我堂哥说,再这里待下去,你要完了,你还是去帮你表舅做泥水匠,随便也可以去城里见见世面。
我堂哥知道他的表舅在另一个城里,据说那里的城比我们自己的城更气派,路上到处是轿车,天上还有飞机很低地开过。虽然离开胡莲,我堂哥也很不情愿,但听说是去外面见世面,他热血沸腾,他还打算在那里待一阵后,把那里的城里话学会,回来说给胡莲听,保管比胡莲的城里话还洋气。这样想着,我堂哥就同意了,他第二天就打点好了自己的行李,拎着一个特别大的包袱经过胡莲家门口的时候,他故意走得很慢,他希望胡莲能留意他,他去更加气派的城里寻找梦想了。
我堂哥也许自己也没想到若干年以后,他会成为那个城里一个成功的建筑商人。
我堂哥走了以后,惦记胡莲的人少了一个,但气氛仍旧那么热辣,雀巢村的每个年轻人仿佛都在空气里寻找胡莲的味道。
那年夏天,出了件大事,村里三十多年没出过一个大学生了,这一年,阿木的儿子谣谣考上了大学。阿木每天在村里走,脸上泛着红光,录取通知书没来之前,他跟每个人说,他的儿子谣谣能上清华北大。结果通知书来了,大家才知道原来这个大学就在我们自己的城里。
阿木说,他儿子本来真的可以上清华北大的,录取的时候,被一个领导的儿子通过关系挖走了,所以只能上自己城里的大学了。虽然这话谁也不相信,但阿木却一遍一遍地说,而且说得一次比一次肯定。最后有人安慰他,毕竟也是大学生了,我们村里三十多年来出的第一个啊,简直可以有资格佩戴大红花了。
阿木乐了,只是后来这也仅限于说说,他儿子谣谣并没有佩戴大红花在村里走一圈。阿木自己掏钱请了全村人来喝喜酒。酒宴上,人们无意间发现阿木的儿子谣谣跟胡莲相谈甚欢。他问胡莲那所大学在城里什么地方,胡莲用她纯正的城里话告诉他,在淮海路和天津路的交叉路口。
谣谣也不清楚那两条有名字的路,村里四通八达有很多路,可从来没有名字,有名字的路显得太正式了。这使谣谣第一次感觉到了进城的激动,他并没有表现在脸上。胡莲轻轻地问他,你知道那地方吗?谣谣尴尬地摇了摇头,胡莲说,到了城里,出了车站就有1路公交车,告诉售票员一声就可以了。
人们恍然发现这大约是胡莲第一次跟村里的人讲这么多话,这可能跟谣谣是大学生有关系。谣谣的爹阿木很高兴,他向胡莲的后爹敬了好几杯酒,而且非常大声地说,他们都是年轻人,话说得通!然后,胡莲的后爹也很高兴。
那天胡莲显得特别健谈,她还非常好意地告诉谣谣,在城里宁愿讲普通话,也不要说带口音的方言,那里的人最瞧不起农村来的人。
阿木跟儿子说,你都好好地记着,这些对你将来都有好处!虽然你第一步是出息了,要再接再厉,继续出息,我当爹的最好你这个儿子不回来,留在城里那才算真出息了!
说完,阿木又拿攀亲戚的语气跟胡莲说,在城里的时候你一定要帮助谣谣,大家都是一个地方的人,这比什么都重要!
这场酒席散了以后,阿木觉得非常值得,他活了半辈子从来没有这么风光过,连村长都向他翘大拇指了,这还有什么话说呢?休息了几天以后,阿木肚子里萌生了一个好主意,他想给胡莲介绍一门亲事,如果介绍成了,以后谣谣在城里读书就真的有依靠了。
那年秋天,谣谣去学校报到以后,阿木才想到了合适的人选——他老婆姨妈的儿子光荣。光荣刚刚从部队退伍回来,听说服役时还是志愿兵,而且是海军,人长得高大英俊,很懂礼貌。阿木想一会光荣,再想一会儿胡莲,他就呵呵地笑出声来,他觉得这两人实在太配了,找不出任何不成功的理由。
于是他去了胡莲家,喝了三杯茶以后,他才开始慢悠悠地说这件事。本来胡莲的娘和后爹都还客气的,一听说是这事,两个人一下子板了面孔。倒不是觉得光荣不配他们的女儿,而是大凡碰到这样的事,做父母的都应该严肃,而且最好能摆出不稀罕的神情来,这样才会有谈判的筹码。更何况惦记胡莲的人多了去了!
几个回合下来,胡莲的娘开始倒苦水了,头一次的“毛脚”上门惹出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她趁着这个机会拼命地跟阿木解释原因,说到村里人对胡莲背后的非议,胡莲的娘恨得咬牙切齿,她说这都是妒忌,村里有哪个人可以配得上他们的胡莲?
阿木点点头,表示同意,他说他来说这门亲事也想了好几个月,想到光荣前,他已经在脑子里排除了几百个人选了。光荣这个小伙子确实不一般,大约除了胡莲,也不太有人可以配上他。
胡莲的后爹不屑了一下,然后跟阿木说,人可以先领来看过,如果胡莲看不上,那他们也不好强扭。阿木连忙点头说,那是,那是。于是两家商量了一个时间,地点就约在阿木的家里。
相亲那天,光荣满怀希望地来了,他手上拎满了礼品盒,皮鞋走在路上发出了响亮的声音。他这个目标显得太大了,进村的时候就遭到了很多人的怀疑,后来听说是跟胡莲相亲来的,路上充满敌意的目光就越聚越多了。
那天,光荣穿着一条晃荡荡的西裤和一件白色的衬衣,他后来有些后悔,应该穿军装来的。那一汪海蓝色的军装说实话当时是舍不得穿,穿上它,不仅迷人,还能震慑这些凌乱不堪的人!
光荣到了阿木家,坐下不久,胡莲和她爹娘也来了。两边都在大堂里坐着,光荣不停地翻看着一本杂志,趁机偷偷地瞄几眼胡莲,胡莲显得很随意,在离光荣两三米远的地方走来走去。其他人都很热闹地谈天、嗑瓜子和喝茶,似乎在给他们两个人掩护。大约半个小时后,阿木的老婆端出了点心,招呼大家一起吃,胡莲不肯吃,先走了,然后胡莲的娘也跟了出去,胡莲的后爹犹豫了两下之后,还是坐下来吃了,他还客气地问了光荣几个关于工作和家里的问题。
散场以后,阿木去探了口风,胡莲是同意的,于是阿木把光荣拎去的礼品盒带了几盒过去,他自己留了一小半。
从那以后,光荣就开始频繁地到胡莲家串门了。跟前一个“毛脚”相比,光荣显得既勤快又懂事,每次都抢着替胡莲的娘收拾餐桌,帮胡莲的后爹上山砍柴。他劈柴的活也干得漂亮,每块都一样大小,码放得跟织布机纺出来的棉线一样整齐。
胡莲的后爹见着阿木就说,光荣怎么这么能干呢?阿木就笑,笑得美滋滋的。
光荣见着村里的每个人都打招呼,上年纪的女人,他叫阿姨,上年纪的男人一律叫小伯,年纪轻叫不出口的,他就微笑。于是不久,那些不怀好意的人也这么说光荣了,胡莲能嫁给光荣,简直是她的福气!
但胡莲并没有要这福气,她跟光荣说,你就像是来当这户人家的儿子的,而不是来娶我的!光荣说女婿就相当于半个儿子呀!胡莲说那你拜我后爹当干爹好了。光荣说,不是为了你,我来这里干什么呀?
两个人陷入冷战后,阿木去谈判了。那是在一个午后,不知道是喝酒了还是什么原因,阿木最后是红着脸出来的,他在胡莲家的门口走了又折回,反复了很多次,每次回去都在说一个激烈的问题,最终他出来了,再没有回头,小声地埋怨着渐渐远去。他走远了,胡莲的后爹也出来了,他在门口留恋地站了一会儿,然后也出去了。
胡莲跟光荣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结束了。
让村里人气愤的是胡莲并没有半点难过,她依旧在家里唱歌,而且见到村里的人一点都不回避。阿木的老婆第二个说她是狐狸,说到痛恨处,她干脆叫胡莲狐狸精。说起光荣来,她捶胸顿足地惋惜。她说光荣跟胡莲分手后,回家痛哭了好几天,家里所有人陪着他,安慰他,都不管用,简直等于死过一回了。更重要的是光荣来胡莲家的这半年多时间里,他在胡莲身上花了很多钱下去,那些钱就算打水漂了。胡莲是一个极会榨取男人血汗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不是狐狸精是什么呢?
如果说那次的陌生小伙子没有赢得大家的同情的话,这次光荣的情况就完全不是这样了,很多人都鼓励阿木跟他们家恶脸,并把光荣花在他们家的钱要回来。
胡莲家在雀巢村的风雨中显得摇摇欲坠,胡莲的后爹先感觉到了。他明显比平时出门少了,在家中坐久了,如果胡莲还在喋喋不休地唱,他会喝斥着把那烦人的东西拔了。当碰到有人提起光荣的事,胡莲的后爹也会懊恼地说,我看看光荣也是个好孩子,可我不能代替丫头去嫁啊,唉——
至于光荣花了这么多钱,究竟有没有和胡莲睡觉的事,很多人都关心,但不得而知。阿木的老婆确切地说这事没有,光荣是多么忠厚老实的人啊,怎么可能会干出这样的事来呢!但胡莲的娘说有,她说否则阿木老早上他们家讨债去了,为什么不去?——心虚!
人们发现阿木在这件事上受的打击不小,他说话不再高声大气,碰到非说不可的事,他声音也如蚊子一般,而且话语简洁,眼眶布满血丝。他认栽了,元气大伤,头发也半年多没理,乱蓬蓬的像个鸟窝。
再后来,大家逐渐忘了光荣这件事。但某一天,有人兴奋地说,胡莲的后爹打了胡莲。看见的人说胡莲的后爹这样温吞水脾气的人也动手了,可见胡莲又做了什么出格的事。几天后,胡莲的娘自己说了出来,她说胡莲想自己开一家理发店,就为了这事,她的后爹才打了她。对于开理发店的事,她也是不同意的,她说这是一个底线,没有商量的余地。
也许胡莲想开理发店出于一个非常单纯的念头也说不定,她每天都蹲在家门前的洗衣板上洗头,大约在午后两点钟左右,这几乎是一个雷打不动的习惯。她会把那头看上去弹性十足的长发垂到脸盘里,像浸一大把娇嫩的白菜一样泡在水里,然后看着那些头发陶醉、发呆。看得出,胡莲是很钟爱她这头长发的。洗完以后,她都要用一个巴掌大的吹风机把它细细地吹干,每到天气暖和,又有风的日子,她一定要披着这头长发走出去,也只有她才敢让长发在风中高高地飘起。很多人说,顺风的时候,胡莲头发上飘出来的香味能传一两里路,让那些在田地里吃草的羊都停下来,伸长脖子咩咩地叫。
胡莲的爹娘不让她开理发店是有原因的,镇上有两家理发店,一家是一个瘸子男人开的,另一家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开的,这两个人都离婚了。
那个瘸子男人出了名的好色,大凡热天,只要有女的去理发,他都要在衣领上拨弄半天。遇到年轻漂亮的女人,他宁愿让其他理发的人都等着,也必须耗上几个小时,东剪一刀,西修一下,明明剪好了,他也要找出各种理由来拖延时间,到最后实在拖不下去了,他才无奈地松手,为了鼓励那些女人接着来,他只收很少的钱。日积月累,他有了很多姘头,后来他老婆就跟他离婚了,据说瘸子的老婆是北京人,人长得水灵还不算,个子还很高,瘸子往她旁边一站,只到她胳膊底下,纵然这样,瘸子还是离婚了。
那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长得还算好看,她有两个女儿,整天在理发椅上爬上爬下。大约本来她是安分守己的,也指望着开店能让生活过得好一点,但日子久了,就有不安分的男人主动搭上来,趁着理发的时候拿肘子碰她的身体,碰得火热。后来这个女人也利用了理发的机会,向她心仪的男人偷偷地传递去哪里约会的消息,她也跟着完了。
胡莲的爹娘大约从这两个人身上看到了胡莲开理发店后的命运,他们觉得这太惨了,理发不仅风尘,还会葬送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这代价有些大了。
胡莲的后爹打了胡莲以后,胡莲就一个人跑回城里去了。胡莲的爹娘都不着急,他们仍旧在太阳出来的时候,眯着眼睛懒洋洋地出来,别人耕地,他们也耕地,别人播种,他们也播种。人们从这些举动中推测胡莲在城里还有一个家,那个家没有父母,只有祖父祖母。
胡莲毕竟还是一个城里人,这一点,很多人都快忘记了。从胡莲走的那一刻开始,有的人就在想象着她下次回来会是怎么样一个情形。
这次胡莲消失了很长时间,很多等待她回来的人后来都慢慢失望了。偶尔有人提起来,他们说胡莲可能在城里找了个人嫁了,这次是真的不回来了。
胡莲让一个村庄感到了寂寞。
寂寞的时间久了,雀巢村就恢复了原来的样子,青青也不再那么勤劳了,仍旧有很多年轻小伙子围着她转。青青的娘严厉起来了,她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那只狐狸在的时候青GViVXdAxJ1OxY+YX74P5BA==青受了多少委屈啊!
青青最终挑选了余鸣,原因很简单,余鸣是村里第一个戴上BP机的人。那个黑塑料小盒子余鸣整天都别在腰间的皮带上,他把他的号码抄给了村里的每一个人,当然最先给的是青青。余鸣跟她说,只要有事情就拨这个号码,马上能找到他的。
那时候,雀巢村整个村子还没安过一部电话,余鸣那个塑料盒子只有自己能按响,其余时间,它都处于安静的状态。即便这样,青青听到余鸣自己拨响那个黑盒子,发出“嘀嘀”的声音,她还是很激动,这像一个新时代到来的声音,青青相信将来这盒子能派上大用场。
青青陶醉在跟余鸣的爱河里的时候,胡莲回来了,她带回了另一个陌生男人,这个陌生男人长相一般,但有一点特别扎眼,他腰际间也别着一个盒子,而且那个盒子明显比余鸣的大一号,做工也更加精良。后来大家才知道,那个叫中文机,除了显示电话号码的数字以外,它还能显示拨打人的姓名。
青青当天晚上就生病了,余鸣去看她的时候,青青的娘跟他说,把你那黑盒子收起来吧。余鸣很疑惑地看着她,青青的娘怒了起来,她喊道,你想把青青气死啊?余鸣很无辜地收起了那个曾给他无限风光的盒子。
胡莲他们的盒子不用自己按,也会响的,每次响完以后,大家就看到那个陌生男人急匆匆地跑到镇上去打电话。胡莲并不在意这些,她仍旧慵懒地摆弄着家里的录音机,只是长时间没用,那些磁带都潮了,经常发出滑稽的声音,那些声音听起来是多么不文雅,起初胡莲自己也害羞,后来她终于恼怒地放弃了。
那个男人像一滩水,索然无味,自从他来了以后,胡莲一次也没有牵着他的手出去散步。大约胡莲自己也感到了面上无光,他长得太平庸了,村里比他帅的小伙子到处都是。但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穿着上也不会弥补一下,有时候他甚至穿胡莲后爹的衣服,胡莲接受不了她后爹身上的味道,那有一股酸败的气味,哪怕是新衣服,被她后爹穿过一回,这股味道就不会再散去了,用肥皂再怎么洗都没用。胡莲抗议了几次,那个男人就不穿了,遇到阴雨天,他换洗的衣服没有晾干,他就裹着睡衣,穿着拖鞋过完一整天。这时候只要他的中文机一响,他也会匆忙地推着自行车跑出去,那花里胡哨的模样不仅狼狈,还非常滑稽。
很多人说,胡莲这次看走眼了,这样的人除了有个中文机,哪点比别人好呢?更让人受不了的是雨天过后,他喜欢去操场挖地衣,村里一直没人吃那些东西,大家都觉得那是牛粪变的,而这个平庸的男人把它当宝贝,托在手里,欢呼着穿过整个村庄。如果仅仅别人以为不能吃也就算了,这些东西连胡莲也不认同,她看着觉得恶心,胡莲的娘也从灶台上逃开了,于是那个男人自己在那里烧,烧完了,他吃得满头大汗,发出过瘾的嚎叫,其余人都在旁边惊讶地看着他。
让胡莲彻底崩溃的事情也是关于吃的,他这些稀奇古怪的习性不知道是怎么养成的。那天在池塘边他看到一只癞蛤蟆,激动地叫起来,胡莲及时阻止了他,告诉他这不是石蛙,不能吃。而那个男人坚持说能吃,他提了一只编织袋就跑出去了。癞蛤蟆在我们村就更没人吃了,大家都说它有毒,再说模样那么吓人,即使能吃,也不会有人去吃。
那个男人在田间捉了一下午,到傍晚的时候,他提着鼓鼓囊囊的袋子回来了,“唰”地一下倒在脚桶里,大家都惊叫起来——满满一脚桶癞蛤蟆!叠在一起,爬来爬去。胡莲发出了警告,说如果他要吃这玩意,就不用再进这个家门了。胡莲的爹娘也劝他去放生算了,一遍一遍地告诉他,这些东西不能吃。但那个男人把形势估计错了,他乐呵呵地说,城里有人吃,他也吃过,很好吃的。于是拿了把菜刀,逐个地斩首,门前到处是癞蛤蟆的尸体,血流了一地,引来了很多苍蝇。
吃完这顿蛤蟆大餐后,胡莲就让他回去了,胡莲的爹娘也没有挽留,他们一声不响地站在一边,像看热闹一般。那个男人很不解,他拼命地说,就吃了顿蛤蟆,有那么严重吗?胡莲说,你吃的东西太奇怪了,我们没法生活在一起!那个男人瞪大了眼睛又说,有那么严重吗?
最终他只好收拾行李走了,走的时候,村里的小毛挖了一大堆地衣给他,他千恩万谢地收下了,他幽怨地看了看胡莲家的房子说,这个女人太难相处了,城里已找过七八个男人了,看来只能回农村来,一辈子就窝在农村吧,唉——他摇摇头走了,走的路上响起了中文机的呼叫声,像在召唤他回去。
有人说,那个男人也不是个东西,临走还要在人家头上落井下石。也有人对胡莲留在城里的七八个男人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他们说狐狸真能干,短短几年就经历了这么多男人!只有阿木一人显得郁郁寡欢,他儿子谣谣已经在城里工作了,他担心谣谣也遭到胡莲的“毒手”。
阿木把自己想象成儿子的年纪,他觉得自己是挡不住胡莲的诱惑的,这样看来谣谣不免也如此。想到这些,阿木感到了恐慌,他觉得谣谣是放在胡莲嘴边的一块肉,胡莲想什么时候吃就可以什么时候吃。谣谣还是童子身,可胡莲睡过多少男人了呀!阿木真担心胡莲什么时候又回城里去了,她只要一回城里,谣谣就有危险了。
阿木偷偷地留意着胡莲的动向,他发觉胡莲真是一个非常薄情的人,每次爱情结束以后,她都不会有过多的失落,仿佛在看一本书,看完一页翻过去了就算过去了,从来不回头。她近来热衷于织毛线围巾,那条奶白色的围巾已经在她手上翻来覆去地捣鼓了好几天了,偶尔她也会抬起头来,看一下远处的阿木,她依旧不打招呼,连光荣跟她好的时候,她也没叫过阿木,这以后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她三番五次地看到阿木,终于认真地看了几眼,大约看了以后她在想什么,突然又记起了什么,她飞快地站起身,朝屋里走去。阿木吓了一跳,他担心自己的心思被胡莲看穿了,于是也慌忙地逃走了。
几天以后,胡莲又不见了。当时阿木还在揣测,她可能躲进屋里不出来了。但一连好几天胡莲都没出来,午后两点也不见她出来洗头,阿木证实她已经走了。
胡莲是去了城里,其实她跟谣谣的联系一直没断过,在那个“蛤蟆王子”出现前,谣谣还向她暗示过要追求她的意思,当时胡莲就委婉地拒绝了。胡莲大约是这样想的,她比谣谣大两岁,而且又是一个地方的人,她终究觉得这是不太合适的。
谣谣不是这样想的,从他考上大学的时候,他就想和胡莲好了。后来得知胡莲和他表舅光荣好了,他很失落,在食堂买了十几袋黄酒,一口气喝完了,然后他摇摇晃晃地去了教室,好在那天是周末,教室空着,他在教室里吐了,那个教室一连好几个月有着挥之不去的酒味。谣谣记得等那股酒味散干净了,胡莲和光荣就分手了。
胡莲和光荣散了以后,胡莲还到学校来看过他,拎着一大袋水果,她装得像个姐姐,然后告诉谣谣,光荣是个好人,可惜她对他没感觉。当时谣谣就高兴地说,那你们真应该早点分手!说是这样说,谣谣记得当时自己很紧张,他不停地哆嗦,然后看到胡莲为了那件事很烦恼。
找到工作后,谣谣借着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为理由,去找了胡莲。胡莲听到消息后,她微微地笑着说,好啊,你真出息了!谣谣知道这句话是当年自己的爹说过的,他对自己老爹有时候的无知显得很不耐烦,他跟胡莲说,别去理他们,哪有出息不出息一说!
那天谣谣邀请胡莲一起去市中心的白塔公园走走,胡莲犹豫了几下,最终摇摆着身体说好吧。也在那天,谣谣对胡莲情不自禁地说了很多朦胧的话,那些话说着说着,谣谣的脸就热得发烫,他知道自己有点无可救药了。
胡莲后来带着“蛤蟆王子”回雀巢村也有点回避谣谣的意思,对于谣谣的炽热,她有点惶恐。但在雀巢村的日子里,她又不自觉地会想起谣谣。
胡莲比谣谣成熟很多,她知道跟谣谣在一起,他父母肯定会反对,如果没有光荣的事,可能还会好一点,但胡莲想,也许没有光荣,阿木夫妇也不会同意谣谣跟她相好的。
胡莲这次回城里,她原本打算跟谣谣说说清楚的,但谣谣斩钉截铁地说,两个人相爱,管那么多世俗的眼光干吗?那句话说得胡莲心肠“哗啦啦”地软了下来,她觉得谣谣难怪在雀巢村那么出众,他比雀巢村的每个人都勇敢。
胡莲最后同意跟谣谣交往,两个人不久以后就同居了,那是一段忘记日夜变化的时光。
胡莲从一开始就在担心着谣谣的爹阿木会在某个时刻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她充满了犯罪感,她最不希望谣谣为了她有一天跟自己家里的人反目成仇。她对谣谣说,他们的爱情仅限于在城里,如果回到雀巢村,她希望跟谣谣装得像没任何事发生过一样。谣谣生气地说,那不跟过家家一样吗?我是认真的!胡莲只无奈地说了一句,你经历的事太少了,以后会明白的。
那年过春节,谣谣一个人回到了雀巢村,胡莲留在了城里。谣谣看见胡莲的爹娘,感觉很别扭,他朝他们笑了一下,胡莲的娘也回应地笑了一下,但很短暂,脸上马上又恢复了冰霜,胡莲的后爹自始至终都没有半点表情,坐在门前看着谣谣从身前走了过去。
阿木看见儿子完好无损地回来很开心,他详细地问了谣谣工作的情况,谣谣在一个轻工技校当老师,他甚至试图把儿子教学生的知识都听会了。他跟谣谣说,这是门好行业,你要好好听领导的话,多为城里培养有用的人才。现在的时代知识最重要了,做亮眼的瞎子多可悲呀!
谣谣没想到自己罗嗦的爹不久后会问起胡莲来,他问,那个狐狸在城里没找过你吧?谣谣迟疑了一下说,哦,你说的是胡莲?没有没有!阿木如释重负,他说没有就好,以后她来找你,你最好离她远点!你不知道,她害了你表舅不说,还害了很多男人,三天两头往家里领人过来,榨完就甩,像甩一件衣服一样。
说着说着,谣谣的娘,谣谣的祖母也走了过来,她们加入讨伐的阵营,三张嘴巴一起猛烈开火。说到后来,祖母眼眶通红地跟谣谣说,这个狐狸真应该淹死在人们的口水里!谣谣匆忙地说了一句,我知道了。然后就一个人走开了,他心里堵得慌。
谣谣理解不了为什么村里那么多人对胡莲恨得咬牙切齿,只要一说起胡莲,他们的嘴巴几乎可以喷出火来。谣谣大多时候都保持着沉默,他知道他们是一团巨大的火焰,而自己仅仅是一小杯水。
回城后,谣谣跟胡莲说,他现在明白了胡莲当初讲的那句话的含义,他还对胡莲说,最好以后都别回雀巢村去了。胡莲说,那怎么可以?我家里人还在那呢!谣谣问她,你就不怕别人的流言?胡莲情绪低落,她沉吟片刻,说,我不在乎!
谣谣没想到自己的爹过完年后摸到城里来了,他挑着一担土货有一天突然出现在了门口,那时恰好胡莲下楼去买零食。谣谣看见自己的爹,吓了一跳,他叫出声来,你怎么来了?阿木说,我怎么不能来?两个人在楼梯口僵持了片刻,谣谣把他爹让进了屋,他故意敞开大门,希望胡莲回来时能提前觉察到动静。
两人在屋里大声地聊起天来。谣谣说,吃的东西城里啥都有,你挑来干吗?
阿木说,去买得花钱,反正这些东西家里也吃不完。
这两大袋东西拿着上车不累吗?
不累,不累!才几十斤,能有多重?
谣谣拎了一下热水瓶说,水没了,你等着,我下楼去打。
不用,不用,我不渴。
你这里坐着吧,我去去就来。
谣谣刚要起身,胡莲就出现在了门口,谣谣故作惊讶地问,咦!你怎么来了?这么难得!阿木也站了起来,他看着胡莲不自然地摆了摆手,脸上笑得很尴尬。
胡莲轻轻地喊了阿木一声叔,手中也停止了吃零食的举动。她本想抽身离开,但阿木挪了一条凳子跟她说,胡莲,进来坐会吧。就只好走了进去。谣谣拿着热水瓶下楼去了,他的脚步飞快,像密集的鼓声,从楼梯里一路响了下去。
阿木笑眯眯地问胡莲,你常来我们谣谣这玩吗?胡莲点点头说,也不常来,因为近嘛,所以顺道的时候过来串一下门。她还指了指手中的零食说,家里带出来的,还没吃完,你要尝一下吗?阿木摇摇头,他说,我这次来城里主要是想叫我们谣谣回去相亲的,他娘托人给他物色了个对象,我们已经看过人了,还不错,人家也是大学生,在镇里的邮电所上班。
胡莲轻轻地说,那谣谣怎么说啊?阿木使了个做主的手势说,这还用说,肯定得回去的。胡莲本来想说现在的年轻人谈恋爱最好问他们自己的感觉,大人少插手为好,但话到嘴边,胡莲又没有说出来。
这时,谣谣提着热水瓶上来了,胡莲借口另外还有事先走了。后来,阿木好好地数落了自己的儿子,他骂自己的儿子良心被狗吃了,他说他们在村里已经被这只狐狸弄得抬不起头做人了,你还要跟这样的人为伍,这么多年书全读到狗屁眼去了。阿木还说,养了你这么多年,培养了你这么多年,还不如养头猪,养头牛!
谣谣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他爹说把门关了吧,他就把门关了,他爹说跟我回去,他就跟着回去了。那年,谣谣迅速地和一个姑娘结了婚,不久以后,他调回到了镇上的初中教书,他邮电所的老婆每天都会骑着自行车去学校接他。
有人取笑他,他发誓要学会骑自行车,可是学了很久都没学会。村里的操场上经常可以看到他老婆帮他在后面扶着自行车,他歪歪扭扭地骑着,骑着骑着,很重地摔倒在地上。
胡莲回过一次雀巢村,那时候,她是一个人回来的。一直待在家中没有出去,被村里九斤家五岁的儿子蛋蛋羞辱了一番。那天天气阴沉,仿佛要下雨了,青青在那一天出嫁,她终于嫁给了余鸣,很多人都赞美青青,说她是个美丽的姑娘。大约一个姑娘做新娘子那天是比较美丽的,胡莲大概从那时候开始也想嫁人了,只是她拖了很多年,都没有嫁出去。
我发达的堂哥直到三十五岁的时候才娶了老婆,他老婆比他整整小十三岁,而且长得比年轻时的胡莲还好看。说来也凑巧,我堂哥最终跟胡莲是在同一天办喜事的,那天胡莲也出嫁了,只是跟我堂哥豪华的车队相比,胡莲家显得太寒碜了,她们似乎刻意保持着一份低调,几乎连鞭炮也没怎么放,仿佛怕吵醒了雀巢村安静下来的人们。
那天,去我堂哥家喝喜酒的人拥挤不堪,胡莲家相对冷清得多,以妇女儿童居多,很多家庭最后都分成了两拨人马,把胃口好的人留到了我堂哥家。我看到很多喜欢窃窃私语的中年妇女在胡莲家依旧交头接耳,大概多半是感叹胡莲挑花了眼睛,最终只能嫁给城里一个商场的维修工而已。
只是那天在新娘敬酒的时候,人们发现久未露面的胡莲穿着一件别致的红袍,那红袍上赫然绣着一只狐狸,那只狐狸打破了人们对狐狸惯有的印象,那更像一只猫,楚楚可怜,似乎还在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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