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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年子女可否向离异父母索要抚养费?

2012-12-29

家庭百事通 2012年2期

  编辑同志:
  我今年20岁,还在上大学。父母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我和母亲一起生活,父亲长年外出做生意,对我不闻不问。母亲一个月的收入只有1000多元,没有能力支撑我大学期间的生活费用,我多次找过父亲讨要生活费,但父亲说我已经成年了,让我自己想办法解决。请问,20岁的我还可以向父亲讨要生活费吗? 南昌 王晓晓
  
  王晓晓读者:
  你好!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你完全可以依法要求你父亲支付你的生活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从上述司法解释的条款中可以很清楚地表明,你可以依法要求父亲支付你的生活费用直到你生活独立之日为止。如果你父亲执意不给,你只要到你父亲户籍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判决你父亲承担他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定期支付你的生活费用。
  芦映(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编辑/李建华 weixiao7310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