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观点
2012-12-29
财经 2012年6期
焦点
网络盗版不是万恶之源
哈佛大学 Felix Oberholzer-Gee
堪萨斯大学 Koleman Strumpf
“文件分享与版权”
哈佛商学院工作论文 09132号
以下数据可能让人出乎意料:2002年-2007年,新书出版量上升66%;2000年-2009年,年新唱片发布量已翻番;2003年-2009年,全球电影产量已增长30%。数据并不支持“网络盗版消灭了文化产业”的论断。然而,全球盗版的下载量确实非常大,这一事实如何与之前的数据放在一起理解?
研究者发现,当下载音乐或电影的成本接近零时,用户就会去下载很多他们根本不会去买的作品。对5600位消费者调查的结果发现,每个人的iPod里平均有3500首歌,而其中64%的歌曲从来没有被播放过。虽然大多数用户不会买下载过的专辑,但更大比例的人承认他们至少因为曾在网络上听过某首歌而买过一张专辑。这就解释了盗版下载量与销售额的关系:庞大的盗版下载也推动销量。
版权商在围剿网络盗版的过程中总是会有意无意地扩大盗版的影响,甚至学者在研究的过程中也会因为不合理的测算方式加重了盗版导致利润下降的程度。研究者为节省经费,找学生作为实验对象测量数据,然而,学生是一群消费能力较弱但下载意愿最强的群体,这样测算出的结果自然会显示出盗版导致较高的利润损失。
即便版权的变弱导致商业利润减少,也不等于整体利润减少致使作者创作动力被削减。因为版权削弱后,版权商品的有效价格下降,消费者购买的动力反而可能上升。
另外,很多艺术家创作的动力并非来自金钱。一方面,他们享受艺术创作带来的快感;另一方面,因为盗版的广为传播,他们会获得声誉,这也是他们所希望的。
无论从发行量、利润影响,还是艺术家们的收益来看,网络盗版的危害远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大。
制度
向网店收税的法律障碍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郭维真
“网络经济下的税法:挑战与改革”
北京大学《网络法律评论》第13卷
2010年,《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施行预示着对网络交易的课税已箭在弦上。一年后,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征税430余万元让各网店店主们知道:无税的日子快到头了。
虽然网络交易已不是一种新生事物,但如何征税仍是难题。
首先,网络交易主体多元化让纳税主体难以明确。尤其是无形财产或劳务交易时,如虚拟货币、电子版权产品、可借由网络提供的服务,究竟如何认定纳税主体的身份,关系到如何计税的问题。不同的下载方式还会带来不同纳税义务的区别,按13%的电子出版物增值税征收还是5%的营业税征收,区别相当巨大。
其次,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法律地位与纳税义务,缴扣义务也需确定。第三方支付企业是否有资格承担税款缴扣义务?如何创设机制才能将第三人纳入税款扣缴机制中?税收管辖的交叉冲突,中央与地方如何博弈,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
观点
政府购买刺激就业有限
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 Valerie A. Ramey
“政府支出与私人经济活动”
NBER 工作论文 第17787号
决策者处理政府短期开支时面临两个问题:能否通过增加政府支出提升私人开支,以达到刺激经济的目的?能否通过增加政府支出提升就业?
首先,政府开支的增加通常很难促进私人投资的增长,而且常常会使私人部门的投资呈下降趋势。这证实了政府投资对私人投资的挤出效应是存在的。
其次,作者通过分析“二战”时期劳工市场的数据发现,政府支出上升的确降低了失业率。然而1938年-2008年的大多数时期,就业的提振多是因为政府直接创造了就业岗位,而非因为经济情况好转而私人机构扩大招工。政府购买私人部门服务而创造的就业岗位也非常有限。
无论政府用什么办法,指望通过提升政府支出而增加私人机构支出是不可行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其效果反而会大幅降低私人支出。即便如此,政府仍希望通过经济刺激计划减少失业。若非要如此,直接雇佣职员可能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