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土地整治的一些分析思考
2012-12-29江城子鲁成树刘文娜
中国集体经济 2012年1期
摘要: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加快,耕地资源大量流失,人口与土地的矛盾突出,土地整治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目前备受关注。文章试图通过对安徽省土地整治项目的整理、成效的概括,必要性分析,总结土地整治的经验,提出土地整治的对策建议,为土地整治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土地整治;安徽省;成效;建议
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或城市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它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实践活动,包含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内容,涉及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关系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目前,安徽省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阶段,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存在双重压力和两难局面,土地整治已然成为解决以上问题的重要手段。
一、近年来安徽土地整治成效可圈可点
安徽省近几年的土地整治工作,建设力度逐步加大,质量和效益也逐年提高,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促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大了土地整治力度,国家号召得到强烈响应
1998年《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号召各地开展土地整治,现在,土地整治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全国各地相继展开了以土地整治为平台的城乡统筹工作。据统计,安徽省2000-2009年批准的国家、省级项目总计251个,项目建设总规模29804.03公顷,项目总投资429453.79万元。2007年、2008年土地整治建设力度较大,批准项目较多。除了国家、省级批准土地整治项目之外,地方各级政府实施补充耕地项目16587个。由此可见,安徽省土地整治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整治工作已突显大步发展势头。
(二)拓宽了土地整治路径,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得到提高
不同的区域因素、发展目标,决定着不同的土地整治模式,安徽土地整治选择合理适宜的多种路径,据调查,其中以“生态家园+特色农业”模式、“统筹城乡+综合整治”模式、“社会资本+规模经营”模式、“废弃工矿复垦”模式较为典型突出。土地整治在多措并举的情况下,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的各项效益。据不完全统计,近年安徽省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实施后净增年效益0.4832万元/公顷、人均年纯收入增量494.66元/人、平均新增耕地可供养人数480人、土地利用率增量5.95%、平均林草覆盖率增加值1.95%、绿色植被覆盖率增加值11.32%,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三)挖潜了土地利用潜力,用地需求压力得到缓解
据统计,安徽省2001-2008年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分别增加土地13891.53公顷、42582.5公顷、45557.76公顷,总计土地整治增加农用地100280.86公顷、建设用地1750.93公顷、新增后备耕地83659.77公顷。整治出来的土地首先安排为耕地,再者满足农村发展所需建设用地,节余用于安徽省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得“占一补一”基本实现,较好地缓解了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用地需求压力。
(四)改善了农村发展条件,新农村建设步伐得以加快
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内涵目标趋于一致,对新农村建设起到重要的推进辅助作用,因此大力开展土地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通过土地整治将零散农居向中心村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改变往日散乱现象,通信、网络、自来水等基础设施相应配套,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逐步跟上,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美化了区域人文和自然景观,促进新农村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
(五)盘活了农村建设用地,城乡统筹发展得到支撑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城乡统筹的重要平台。长期以来,安徽省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大,布局零散,农村居住环境存在诸多问题。据统计,2001-2008年,安徽土地整治中农村居民点整理的耕地达到12022.07公顷,占总体新增耕地的14.37%。通过农村居民点的拆并整合,内部挖潜,提高了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更多的土地资源可以调剂到城镇建设,推动着城镇的经济发展,实现城乡之间的互助互动,从而达到城乡统筹的目标。
二、新时期安徽土地整治仍需强力推进
虽然近年来安徽通过土地整治改善了经济快速发展——人地矛盾加剧的不良循环,然而,这一矛盾并不是一蹴而就能解决的,还需要强力推进土地整治,形成良好运转新机。
(一)土地利用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土地整治是重要举措
根据安徽省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土地总面积中,农业用地占居主导地位,所占比例为79.86%。而在农业用地中,耕地比重最大,林地次之,牧草地最小。建设用地中各类地差距较明显,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偏大,交通水利等用地比例小。安徽省土地利用结构性矛盾依然可见。1996-2008年安徽省耕地净减少23.87万公顷,耕地的持续减少将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威胁着全省的粮食安全。2008年,全省人均土地0.21公顷,人均耕地只有0.09公顷,是人多地少的省份之一。建设用地持续增长,对土地的需求也逐渐加大,而安徽省土地利用率高达91.72%,未利用地只占总面积8.28%,土地的后备资源缺乏,土地利用面积增长的潜力依然有限。2009年以来,国家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越来越严,而耕地后备资源的不足,补充耕地质量的不足,使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很大。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找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最佳结合点,既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保护耕地资源,实现“守土有责”;又有效增加建设用地计划,缓解建设用地压力,实现了“守土有益”。因此,推进土地整治,改变土地利用结构与方式,增加耕地面积,是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有力举措。
(二)农业生产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是有效途径
根据农用地分等成果显示,安徽农用地等别分布的总趋势是中低产田面积大,高产和稳产田的面积少。七等及其以下的农用地(耕地)占分等农用地(耕地)总面积的78.64%,耕地质量还需提升。2008年底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807.46万千瓦,农机设备也不断增加,全省共有各类拖拉机及配套农具239.57万台,农用运输车67.80万台。但是从总体来看,受土地利用的限制,农业机械化水平还是比较低。另外,安徽省农村道路面积188912.73公顷,与耕地面积比值为3.30%,农村道路比例偏低。据统计,安徽省2008年耕地有效灌溉面积3453.3千公顷,有效灌溉率60.26%;旱涝保收面积2581.83千公顷,旱涝保收率45.05%;机电排灌面积2964.1千公顷,机电排灌率51.72%,排灌条件还需进一步提高。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成为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因此,要进一步发展农业,必须提高耕地质量,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增加农业机械的使用,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通过土地整治,统一规划排灌系统,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是实现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城乡统筹发展有待进一步提升,土地整治是必由之路。
截至2008年,安徽省城镇人口比重仅40.50%,低于同期的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居民点面积101.77万公顷,人均面积192.20平方米/人,远远高于《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确定的标准,集约利用程度不高。2008年安徽省GDP总计9213.82亿元,其中农业增加值73.62亿元,所占比例少仅7.99%,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775.85元,有待提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基本建立。统筹城乡的任务仍然很重。
只有农村劳动力实现了稳定、有序的转移,才能促进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才能加快农村土地整治进程。所以,要打破城乡二元化结构,统筹城乡发展,要通过开展土地整治,使大量的资金投向农村,加强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推动农民向城镇集中,拉动城镇相关产业发展,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对今后土地整治的几点建议
土地整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演变,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在取得可喜成效的同时,还需要正视不足,找准方向,对症下药,使土地整治更有序、健康的全面开展。
(一)加大投入,整合资金
由于各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距,使得全省土地整治开展程度不一致,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村庄整理的投入相差大,一些项目因资金不足而搁浅。要完成土地整治目标,需要足够的资金保障,仅仅靠政府投入并不能满足,还需要引入市场化的投资,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考虑土地综合整治对土地经济价值的提升及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实行土地整治资金专项管理,有效整合各类涉地、涉农资金,综合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
(二)明确目标,因地制宜
土地整治对象综合性强,是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治理,目标明确,是以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最终目标,而目标也呈现多元化,要对农业、农村、农民都有利,不仅关注新增耕地这一个指标,也要特别关注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促进居民点合理集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等多个方面。因此,土地整治中需要紧扣自身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资源状况,因地制宜,把握各自发展目标,决定土地整治的内容、方向,积极发展多元化模式,寻求新的尝试和探索,以期达到预期效果。
(三)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安徽土地整治范围偏窄,土地整治工程设计的体系还不太完整,虽然每个县都有土地整治项目,但都是以点为主,针对具iqQIKbK45ggRnK1RyUAgFZTOttjja8EzsGnpyedKVsI=体的项目区做规划设计,没有形成规模,缺乏基于更大的区域背景的总体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水平需要提升。今后土地整治需要注重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可行性,在规划的基础上,统筹生产、生活、居住、建设、生态用地,科学合理布局,以村为单位,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现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
(四)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土地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部门的联动效应,积极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土地整治也是一项惠农工程,农民作为工程的最直接利益相关者,往往受到忽视,而公众参与的范围与深度也不够。公众参与是土地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土地整治目标的有力保障。土地整治工作迫切需要由封闭走向开放,由单纯的政府行为转向政府与公众互动的合作行为,从而建立一种开放的公众参与的土地整治制度。
参考文献:
1.鹿心社.论中国土地整理的方略[J].农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