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微语
2012-12-29
中国收藏 2012年7期
@凤凰集团陈海燕:文物保护立法的目的是使文物不致流散,能够为中国公众受用。我们竞得“过云楼”标的,保护与传承的目的就可以实现,完全符合立法精神。在省政府支持下,这批藏书在江苏保管不会比任何机构差,竞购由凤凰集团和国有文博单位南京图书馆共同实施,合情合理合法,我们志在必得。
@柏极星先生:北大拥有优先购买权,而江苏的南京图书馆和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在省政府的支持下紧急致函文物部门,要求将剩下的藏书由江苏购买,因为南图已藏有大部分过云楼古籍,且该书楼本在苏州。希望这批书不只是文物、旅游招牌,更是史料。
@夏恩博:谁都看得出来,过云楼藏书之争,不仅仅是各方出于文物保护的目的,其背后亦有经济利益之争。过云楼古籍的价值,已经通过五年涨价八倍的事实体现了出来,况且这批古籍一旦要再出版传播,效益可观,谁不心动?在对待文化遗产方面,各方还是要回归文化本位,少点利益考量。过云楼藏书归谁并不重要,关键是能否保护好并且很好地开发利用。
@见贤思齐:本来是一槌定音的事,偏偏有许多专家教授跑出来敦促校方进行购买,让人不由得纳闷,拍卖是讲究公平、公正、公开的事,确实诚心购买何不抢占先机,非要等人家槌子落下来了再去购买,不免有抢夺之嫌。更何况过云楼藏书四分之三已在南京图书馆,现在又拍得四分之一,北大与其横刀夺爱,何不成人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