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同管理的角度看控制工程造价
2012-12-29张俊如
张俊如
(临汾临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山西 临汾 04100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实质上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件。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1 工程项目合同模式及在工程中的应用
总价合同模式适用于设计图纸齐全、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非常明确的项目。其优点是方便对工程管理,合同签订后管理人员的主要精力就可以主要用在质量管理上,可减少工程变更,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缺点是招投标周期长,在可竞争不充分时工程造价偏高。
单价合模式适用于施工图不完整或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不太明确的工程项目。其优点是招投标周期相对比较短,在没有准确的工程量情况下,可以避免合同各方承担大的风险,缺点是合同签订时可能留下了大的回旋余地,使得承包商容易找到提高工程造价的要求。
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完全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用于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由于这种模式的合同一方面发包方对造价不能实施有效控制,另一方面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也不太感兴趣,使得该种模式的合同使用范围极有限。
2 合同管理过程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毫无疑问,根据工程特点选择合同模式,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已经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在合同管理的过程当中,造价的控制管理不能就止中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切合实际的签证,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使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这是控制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环节。
工程变更一定是真正发生了在原设计或原招标文件中所没有的工程内容,而这些内容并不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作失误所造成的。要正确计算因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防止在工程变更中以小充大,高估冒算。工程变更的资料要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在施工合同中还应该约定工程变更资料办理的时间限制,程序和违约责任,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办理变更资料,将会损害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带来的纠纷,造成合同管理的难度。应杜绝事后签证和竣工验收时集中办理签证签字手续的现象。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记录等资料,这些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及时是非常必要的。
3 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合同管理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施工合同的组成主要有招标文件、投标书、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双方认可的资料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中裁等进行管理。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是紧密联系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合同管理必将使工程造价得到最佳控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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