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避税天堂渐成“失乐园”
2012-12-27好投网
文|好投网
无论是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角度观察,还是跨国公司走进来的视角分析,中国与避税天堂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一些在中国加工生产产品的国外企业将自己的离岸公司作为货物中转站,从中获取进口国的更多贸易配额或者逃避贸易税;另一方面,中国国内有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出于海外上市、曲线获得国内外资优惠政策的目的而在避税天堂创建离岸公司。因此,当国际社会对避税天堂进行包抄和围剿时,中国的对外引资与外贸经营活动也会受到影响。
离岸“天堂”
在现代国际经济史上,避税天堂实际已经存在了50多年。半个世纪的历程已经让这一特殊的经济“怪胎”发育得相当成熟和完善。如今避税天堂不仅繁衍到了美洲、欧洲与亚太地区,而且形成了一套十分健全的法规制度支持机制和运作机制。
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定义,避税天堂一般具有四大特征:对金融或其他服务所得不实行所得税或只有名义上的所得税,或将本地作为非居民(外国贷款人、外国投资者和外国借款人)逃避其居住国税收的场所;不能有效进行情报交换;缺乏透明度,如税收制度与税收征管不公开;有利于外国实体建立没有实质内容的经济活动。其中,税收优惠政策与金融保密制度是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否被视为避税天堂的两个先决条件。
从全球范围来看,避税天堂大多是较小的沿海国家和内陆小国,甚至是很小的岛屿或“飞地”。如列支敦士登、安道尔、摩纳哥,以及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荷属安的列斯等,其中最典型的避税天堂是英属维尔京群岛,该岛面积仅有153平方公里,却吸引了约40万家公司在这里扎堆,而且还以每月2000家的速度递增。
离岸公司是避税天堂中最为普遍性的经济“实体”,即在避税天堂极度宽松政策的吸引下,许多外国投资者在当地申请设立一个新公司或者购买一个壳公司,但公司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并不在此进行。资料显示,目前全球汇集于避税天堂的“离岸公司”有数百万家,其中不少为国际上一些著名金融机构,比如,花旗集团在全球离岸地共设有427家子公司。离岸公司的主要功能在于:跨国纳税人可以利用公司虚构中转销售业务,实现销售利润的跨国转移;将联属企业在各国的子公司的利润以股息形式汇集到公司账下,以逃避母公司所在国对股息的征税等。
离岸金融公司是离岸公司群落中最为耀眼的板块,某种意义上而言,一个典型的离岸公司分布地就是一个典型的金融离岸服务区。资料显示,目前国际避税地拥有4000多家离岸银行。
银行保密制度是避税天堂公然打出的招牌,其中以瑞士银行业最为典型。长期以来,瑞士正是凭借着对客户隐私“守口如瓶”的银行保密制度才让自己成为了全球最大的离岸金融中心。据统计,存入瑞士银行的外国资产总额高达2万亿美元之巨,相当于瑞士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的4倍之多。
金融“黑洞”
从历史的角度观察,避税天堂及其离岸中心对国际资本市场发展以及世界金融体制演变曾产生过积极的影响,如离岸金融市场不仅降低了国际资本流动的成本、强化了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而且也便利了跨国公司的业务活动。然而,若从维护全球金融市场稳定和国际市场有序竞争视角分析,避税天堂所产生的副作用则格外明显。
高安市位于江西省中部偏西北,大约东经115°、北纬28.5°,市政府所在地筠阳街道距省会南昌市仅52千米,历代为赣西北重镇[1](P548-589)。
首先,避税天堂直接导致了许多国家正常税收的巨额流失。由于为客户提供了低税率、极度保密等服务,避税天堂成为了不少跨国公司、国际财团、公民个人等完全逃避纳税的“风水宝地”。据税收正义网络组织保守估计,由于离岸金融中心的存在,全球每年流失税款2500多亿美元,其中仅美国的逃税损失达1000亿美元,其他发展中国家一年约损失1200亿美元。
其次,避税天堂成为非法洗钱的重要场所。由于没有外汇管制、保密程度高、资金转移不受任何限制,避税天堂成为国际洗钱活动最猖獗的地方,甚至成为国际犯罪分子洗钱的庇护所。资料表明,全球每年大约有5000亿到1.5万亿美元的资金通过避税地洗钱改头换面。
第三,避税天堂助长资本非合理性外逃并疯狂吸纳全球资产,从而加剧了全球金融市场的不均衡。统计显示,在全球避税天堂里至今还沉睡着11万亿美元的金融资产,相当于法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倍。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研究报告显示,仅发展中国家外逃到避税天堂的资本每年就以2000亿~3000亿美元速度增长。另外,由于50%的国际贸易活动通过避税地进行中转,其转手所得资金很顺理成章地沉淀在了当地。在当前国际信贷市场严重收缩的情况下,大量资本滞留于避税天堂,势必令资金供给不足的矛盾雪上加霜。
第四,避税天堂极易破坏市场公平。为了更多地引进国际资本,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优惠的经济政策,而为了取得本国倾斜性政策的支持,不少发展中国家企业到避税地离岸注册,摇身蜕变为“外资”,并转而投资国内。这种状况不仅造成了稀缺政策资源的浪费,排挤了真外资利用优惠政策的空间,而且也降低了发展中国家引进资本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避税天堂容易造成财务欺诈。其中意大利帕玛拉特公司欺诈案就是虚增资产的典型案例。该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的Bonlat财务公司伪造了其在美国银行存款49亿美元的证明,从而骗取了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信任,最终造成了巨大损失。
关闭天堂之门
伴随着避税天堂对国际金融与经济秩序负面影响的日益加剧,国际社会已经很难容忍离岸金融中心完全游离于监管之外,对离岸金融中心的国际监管呼声日渐强烈。在前不久的伦敦G20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已经同意对拒不合作的避税天堂联合采取行动。
全球范围内对避税天堂的监管目前主要体现在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际经济组织制定对离岸金融中心的监管标准。第二个层次是,由于加勒比海和太平洋的不少离岸金融中心属于欧洲国家海外领地,欧盟和英国等对其监管影响较大。第三个层次避税地自身。
OECD曾发布报告称,明确将菲律宾、马来西亚、哥斯达黎加和乌拉圭等4国列入避税天堂“黑名单”,同时将瑞士、卢森堡、比利时等38个国家和地区列入“灰名单”,此举在全球产生了强烈的震动效应。在第二个层面上,德国和法国等多个欧盟成员在近几年时间内对列支敦士登掀起了空前的“查账风暴”,查出流失税收10亿欧元,同时英国皇家税收和海关当局也列出3万人的“黑名单”。无独有偶,前几年美国政府对瑞士银行涉嫌帮助1.7万名美国人避税提出指控,结果瑞银支付了7.8亿美元赔偿金,作为惩罚性措施,美国司法部要求瑞银公开5.2万名美国客户的信息。出于被包抄的压力,瑞士政府不久前宣布在配合外国打击逃税问题上将提供更多合作,并承诺松动银行保密制度。同时,比利时、安道尔、列支敦士登和摩纳哥等纷纷作出了积极表态。
据悉美国政府将推行《禁止利用税收天堂避税法案》,该法案将开曼群岛、瑞士、百慕大、巴哈马、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在内的34个国家或地区列入离岸秘密司法管辖区,并对在此避税的美国公司和公民实施严厉的惩罚。
协议性惩处各主权国家与避税地签署禁止避税的双边协议是限制和打击避税的最有力手段。
限制性许可为防微杜渐,不少国家可能限制本国企业在避税天堂注册,否则就不予合法性承认。
中国对外引资与外贸活动亦受影响
当国际社会即将对避税天堂进行包抄和围剿时,中国的对外引资与外贸经营活动也会受到影响。许多在中国加工生产产品的国外企业将自己的离岸公司作为货物中转站,从中获取进口国的更多贸易配额或者逃避贸易税;另一方面,中国国内有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出于海外上市、曲线获得国内外资优惠政策的目的而在避税天堂创建离岸公司。
跨国公司通过离岸公司转移税赋的行为在国际社会对避税天堂进行严格限制和打击之后必然得到纠正和抑制,但由于这种结果与中国市场本身没有直接的关联,因此其对跨国企业投资中国并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而对于“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而言,离岸中心一旦被纳入国际社会的严格监管之下,其影响就更加直接。资料显示,仅英属维尔京群岛所注册的公司中,就约有1万多家与中国有关,而通过离岸地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就有新浪、平安、联通、华晨、联想、娃哈哈等国内60多家企业。
应当承认,避税天堂在方便中国企业快速进入国际市场、降低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成本并推动中国的外贸活跃度方面曾产生过积极的作用,但同时给中国形成的负面效应也非常明显。一方面,避税天堂推动了中国国内资本尤其是非法资本外逃规模的膨胀,进而对人民币汇率安排和货币政策运作产生重大压力;另一方面,中国上市公司高管通过离岸公司的关联交易从而掏空国有上市公司资产的行为也可能发生,国有资产将会由此流失;再者,国内企业在离岸地注册的“假外资”会从总体上降低了中国的引资质量。因此,当国际社会收缩避税天堂的活动半径和口袋时,其对中国经济与对外贸易的影响应当是利大与弊。
对此,中国外汇政策和对外贸易政策应完善以下三方面:第一,从税收、审批、土地、借用外债等方面减少直至完全取消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实现内外资待遇平等。第二,放松资本流动管制,便于企业跨国经营。由于我国目前外汇储备充足,可以进一步放松企业海外投资的外汇管制,以满足企业的海外上市和跨国经营要求。第三,加强对离岸公司投资企业的金融监管,防范其从境外转嫁金融风险。主要是改善银行业的信息交流,提高离岸公司经营信息的透明度,及时掌握离岸公司投资企业的整体资产负债状况,并采取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