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落实《护士条例》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2012-12-23李洪山于晓初陈晓红王玲玲贾晓莉陈亚丹
■ 李洪山 于晓初 陈晓红 王玲玲 贾晓莉 陈亚丹
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护士条例》,从立法层面明确护士工作权利和义务,维护护士合法权益,促进护理事业不断发展。为了解各医院落实《护士条例》的情况,加强医院护理管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中国医院协会开展了对于医院落实《护士条例》情况的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取便利抽样方法,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等26个省、市、自治区及部分军队医院抽取具代表性的三级、二级医院共59所进行调查。每所医院便利抽取约200名当班临床一线护士。
1.2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自行编制的问卷进行调查。问卷共包括两部分:(1)一般资料,包括性别、年龄、工作医院、职称;(2)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调查问卷,包含10项内容,其中前9项为选择题:医院对护士合法权益的重视程度、护士维权意识情况、护士人格是否得到尊重、与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现状、合同制护士与正式编制护士是否同工同酬、每周夜班数、夜班费合理性、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满意情况以及对于劳动强度的感受,最后一项为开放性题目,征求护士对保障护士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
1.3 资料收集
经过课题组培训的调查员首先与所抽取的医院取得联系,在医院协助下抽取受访护士。之后,征得受访护士知情同意,向其发放问卷,并采用统一指导语说明调查的目的及其填写方法。问卷采用匿名填写。本研究共选取53所三级医院、6所二级医院,共发放调查问卷8000份,回收问卷6253份,回收率78.16%,其中有效问卷6076份,有效率97.17%。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6.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采用频数、百分比对护士的一般资料和各条目的选择情况进行描述;采用卡方检验对不同年龄、不同职称护士各条目的选择情况进行比较。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一般资料
本研究共调查护士6076人,其中女性5936人,占97.7%,男性140人,占2.3%;18~30岁占53.8%,31~40岁占31.1%,41~50岁占13.5%,51岁以上占1.6%;初级职称所占比例65.4%,中级职称占29.2%,高级职称1.2%,其它占1.2%。
2.2 护士合法权益保障情况
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调查问卷部分条目选择情况见表1。
条目9在“您平均每周上几个夜班”项目上,43.2%的护士每周值2~3个夜班,4.2%的护士每周需值4~5个夜班,2.8%的护士需值5个以上夜班,25.9%的护士每周值1个夜班,23.9%的护士不上夜班。
条目10对改善护士待遇,保障护士合法权益方面的意见与建议。这是此次调查问卷的最后一项。受访护士就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以下几点:(1)提高工资待遇,增加夜班补助;(2)增加休假时间,改善工作环境;(3)提供护士更多培训、进修机会;(4)关注护士权益,成立维权机构。
2.3 不同职称、不同年龄护士合法权益保障情况
2.3.1 不同职称护士合法权益保障情况。通过卡方检验对不同职称护士合法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比较,结果见表2。
结果显示,不同职称的护士在每个条目上均存在统计学差异,说明不同职称的护士对合法权益保障的理解、感受和诉求存在差异。
2.3.2 不同年龄护士合法权益保障情况。通过卡方检验对不同年龄护士合法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比较,结果见表3。
结果显示,不同年龄的护士除了在“医院对护士的合法权益重视程度”、“护士维权意识”两方面不存在统计学差异,其他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P<0.05)。
3 结论与思考
3.1《护士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促进了医院对护士合法权益的重视
《护士条例》是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护士的合法权益和责任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也对医院在为护士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合理的薪资待遇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护士的合法权益包括获取相应的工资待遇、获得相应的卫生防护、健康监护、健康赔偿、取得相应的职务职称、参加专业培训交流、获取诊疗护理相关信息和对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等8项权利。该条例颁布实施4年来,各地卫生行政机构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护士条例》的重要性,切实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各项规定,使医院更加明确其在保障护士合法权益中的责任,《护士条例》的实施初见成效。
本次调查中,72.8%的受访护士认为所在医院重视或比较重视护士的合法权益。但也说明部分医院仍然存在着对护士合法权益不够重视、很不重视和无改变的现象,在问卷结果中占28.2%。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医院管理者要继续加强对维护护士合法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结合自身实际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相关要求,形成依法执业、依法维权的常态机制。
表1 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调查问卷条目选择情况
表2 不同职称护士合法权益保障情况比较(%)
3.2《护士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提高了护士的维权意识
本次调查中,有79.3%的受访护士认为自己的维权意识有所增强,60.2%的受访护士认为其人格得到或者基本得到尊重,受访护士建议关注护士权益,成立维权机构。这些结果一方面说明《护士条例》使护士对其自身享有的合法权益更加明确,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为护士维护其自身权益提供了保障,使得护士维权有据可依,有法可依,提高了护士维权的意识,对自身的人格是否得到尊重也更为关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社会需要进一步加深对护理工作的理解,更加尊重护士,尊重护士的劳动价值。护士承担着救死扶伤、保护生命、防治疾病、减轻痛苦的专业职责,护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社会对护理缺乏专业性理解,认为护理工作仅为打针、发药,并以单纯的经验性护理来认识这个专业。本次调查中,年龄越大、职称越高的护士越容易得到社会的尊重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问题。
表3 不同年龄护士合法权益保障情况比较(%)
随着医学科技的飞速发展和我国护理学科知识体系的不断健全,护理理念、工作性质、工作范畴不断变化和发展,护理水平不断提升。2011年护理学已从临床医学中独立出来成为一级学科,为护理专业的进一步快速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社会和医疗卫生机构应该继续加强对护理工作专业性和科学性的宣传和报导,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营造和谐的护患关系,树立良好的护理专业形象。同时,医院及护理管理者需要充分尊重和考虑护士提出的各方面诉求和建议,建立多渠道、多角度的反馈机制,如建立护士工作委员会、护士之家等,以切实维护护士权益。广大护士亦应在工作中恪守职责、不断提升自我,以实际行动赢得全社会的尊重。
3.3 护士四项主要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但仍需进一步加强
《护士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应享有的薪酬待遇、卫生防护、职称晋升、专业培训等权利。本次调查显示:卫生防护是这些合法权益保障项目中落实最好的一个项目,得到85.2%的受访护士的认可。护士在工作中面临着生物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等危险因素,对护士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近几年,护士的职业防护、职业安全得到各医院的普遍关注,防护理念和防护设施也不断更新,在保护护士身心健康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专业培训,结果显示有64.2%的受访护士对继续教育满意和基本满意。各层次护士对继续教育都有着强烈的要求。继续教育作为一种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终身性护理教育方式,是提高护理人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1]。在意见与建议中,受访护士提出希望提供护士更多地培训和进修机会。护理管理者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医院护士的继续教育,积极拓宽教育渠道,不断规范和更新培训内容,构建继续教育效果评价方案,不断完善多途径、分层次的护理培训体系。
薪酬待遇是本次调查项目中受访护士认可度最低的项目。结果显示约有50%的护士认为所在医院未能按照法律的要求,实现同工同酬,尤其是低年资护士和初级职称护士方面反映强烈。同时,认为夜班费合理和基本合理的仅有42.1%,37.8%的受访护士认为夜班费不合理和不太合理。他们提出希望能够“提高工资待遇,增加夜班补助”的诉求。在护士离职原因的调查中显示,工资福利待遇过低是护士离职的首要原因[2],薪酬激励是提高护士满意度,激发护士工作热情最重要和最直接的激励方式[3]。因此,为进一步稳定护理队伍,提高护士工作积极性,迫切需要提高护士的收入水平。在分配上,打破护士按身份管理的模式,以工作量、工作质量、技术难度、病人满意度等客观指标为依据,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形成公平、合理、公正、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以增加护士的幸福感,稳定护理队伍,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3.4 亟待解决护士短缺问题与建立科学的护士管理模式
夜班数量是反映护士劳动强度的重要指标。本次调查中有43.2%的受访者每周平均上2~3个夜班,另外还有7%的受访者每周平均上4个及以上的夜班,有89.6%的受访护士认为劳动强度高和较高,其中,中、初级职称及50岁以下的受访护士占较大比重。受访护士希望能够完善休假制度,改善工作环境。护士队伍人员流失、护士配置不足、病人对护理的需求日益增强等问题成为护士劳动强度增大的重要原因。而护理工作强度高,夜班强度大,一方面影响患者安全与护理服务质量,另外一方面也削弱了护士对护理专业的兴趣,造成护士离职[4],形成恶性循环。
中、初级职称护士和50岁以下护士普遍感觉劳动强度大。分析其原因,中级职称护士是临床一线护理工作的主力军,她们工作经验丰富,在临床工作中胜任且担任多重任务,是临床护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障,而且该阶段护士同时也是家庭的顶梁柱,需要照顾家中老小,因此感觉工作强度加大。年纪较轻和初级职称护士是医院护理队伍的生力军,她们进入临床时间短、对工作和业务要求还不适应,也会感受到很大的工作压力,这两部分群体在护理队伍中离职率最高。因此,医院管理者要特别关注对广大护士的人文关怀,从各方面创造条件,舒缓护士的工作压力,尤其是对中青年护士的关注。一方面增加足够人力,保障足够的护理人力资源和合理配置,另一方面科学地使用护理人力,如分层管理、弹性排班等,使护士们能够有充沛的体力和精力,胜任本职工作。
4 总结
护士是医疗卫生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2010年,卫生部在全国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广大护士用实际行动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服务,赢得了全社会的赞誉和认可,进一步提高了护士的社会地位和美好形象。作为医院管理者,在感谢广大护士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同时,要更加爱惜这支队伍,从三个方面,即不错的职业收入、良好的职业上升空间以及和谐的工作氛围等努力创造条件,不断满足她们在物质和精神上的需求,使这支队伍安心临床工作,为病人提供进一步满意的护理服务,推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今年,卫生部出台了“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将对各级医院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护士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稳定护理队伍发挥重要作用。
[1] 黄福秀.探讨护理继续教育现存问题及分析.中国医学创新,2010,7(25):120-122.
[2] 刘秋鸣,王海燕.某三级医院临床护士离职意愿调查分析.护理研究.2011,25(12):3229-3230.
[3] 李艳燕.医院护士激励需求问卷调查分析.中外健康文摘,2011,8(41):382.
[4] 宋红玲,陈英耀.护士职业承诺调查与分析.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0,26(7C):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