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地抓好民生工作
2012-12-22本刊评论员
文/本刊评论员
坚定不移地抓好民生工作
文/本刊评论员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历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在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逐年加大民生投入,年年实施民生工程,民生得到极大改善,结出了累累硕果。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我省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在城乡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上仍然存在一定差距。随着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现在我们完全有能力缩小和弥补这个差距,完全可以更大规模、更快速度地来改善民生。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民生工程、改善民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的需要,是落实省党代会精神、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实际行动。辽宁要进入东部发达省份行列,不仅体现在经济规模和经济质量上,更体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上。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措施抓好民生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实现更大的作为,让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振兴成果,群众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民生工作千头万绪,直接关系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突出解决好收入、就业、社保、住房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特别是要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工作。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我们要时刻把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里,把百姓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怀着一颗赤子之心、一颗忧国忧民之心,坚定不移地抓好民生工作。财政支出要进一步向民生倾斜、向低收入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要让全省人民感到更多的温暖,得到更多的实惠,看到更多的希望。
民心所向,国运所系;民生所在,政之所行。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农村、走进社区,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要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倾心尽力地为全省人民创造更多的福祉,把辽宁的民生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相关链接:辽宁省保障和改善民生15项新举措
近日,辽宁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意见》,实施15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举措。
1.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2011年的1462元提高到2012年的1662元,即人均每月增加200元。
2.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工作。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再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9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
3.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就业见习、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兜底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措施,力争年底总就业率达到90%以上。
4.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辽宁省各级财政将筹集23.5亿元,用于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确保全省110万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
5.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月平均标准由310元提高到365元,月人均救助额由213元提高到243元;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由1930元提高到2410元,月人均救助额由78元提高到116元。
6.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年人均标准由4000元提高到4600元;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由2400元提高到3000元。
7.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月人均最低养育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3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月人均最低养育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00元。
8.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全省财政投入资金4.9亿元,资助学生28.5万人。
9.实施辽西北部分贫困地区(每市选1个县,共5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试点。投入资金1.4亿元,按学生每天3元标准补助,惠及学生23万人。
10、实施农村初中进县城就读学生生活费、交通费补助政策,两项合计投入资金5280万元。
11.投入资金2.8亿元,继续对省内高校学生食堂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临时伙食费补贴,补贴学生80万人。
12.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年人均筹资标准由230元提高到29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40元,个人筹资50元。
13.提高参合农民门诊补偿比例。将补偿比例由35.92%提高到40%,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由68.14%提高到75%,封顶线由5万元提高到6万元,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
14.扩大大病救助病种范围。在全面提高儿童白血病等5种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将耐多药肺结核等3种疾病纳入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范围。另外,还要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开展肺癌等12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
15.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今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1.89万套,年底前竣工16.5万套,要确保4月底前全面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