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监督与历史建筑保护
2012-12-22秦维宪
■ 秦维宪
2011年元旦,我在《文汇报》发表了《1973:鹰潭交际处》。文中描述了1973年2月19-20日,邓小平解除软禁,从江西南昌赴京,中途在鹰潭镇委招待所活动的轶事,更披露了我于2010年11月中旬旧地重游,发现这幢历史建筑被拆毁的情况。这是一幢颇具民族特色的二层楼殿式建筑,是在原国民党海军司令桂永清的私宅原址上建造的,建成于20世纪50年代末鹰厦铁路修通之日,60年代初启用,“文革”前称交际处,是当时鹰潭最好的建筑,接待过至少上百名元帅、将军、副总理、省部级高级领导。
1999年初,我曾去鹰潭交际处采访,当时接待我们的该市领导表示要开发这一人文景观,我后来专门发函,建议他们将交际处辟为鹰潭现代历史纪念馆,展示在这里逗留过的国共两党名人的风采。然而,2010年10月中旬,该市领导为了在当地举行的江西省第13届运动会,便于省领导停车,竟将交际处拆除,改建成一个停车场!拙作发表后,迅速被各大网站点击,并被《文摘报》转载。
我决没有料到,一篇短文居然产生如此效应,感慨之余想到两个问题:
其一,为什么在我国接二连三地发生毁坏、拆除历史建筑的事件?窃以为有三大原委:一是“文革”遗风尚未得到清除。我们千万不能忘却,“十年浩劫”是在疯狂的“不破不立”思维指导下进行的,这既是激进的“左”倾做派,也是历史虚无主义的表现。二是当下的社会充满了对权力与金钱崇拜的氛围。不管何事,有权就有一切,为了权力,一切可以让道,这次鹰潭拆毁历史建筑为省领导停车便是一例。同时,为了追逐资本、为了利润,可以抛弃人性、道德、精神,物质主义已达登峰造极的地步。三是国人特别是某些干部的思维方式出了问题,那就是缺少历史和哲学思维。像我们这种以30年的加速度,走完先进国家200年的历程,脚步应该放慢了。换言之,随意拆除历史建筑的事,不会轻易发生在欧美等国。
其二,若要真正遏制毁坏、拆除历史建筑的事件,必须有群众的觉醒和监督。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地方政府在大拆大建的城市化推进过程中要尊重民意,每一个举措都要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进行,也即对历史建筑的存留、转移等,首先要公示,倾听民意,不能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如果地方政府违背民意,那么只会结出历史怪胎。2006年,我曾撰文抨击过的北京前门改造,如今捣弄出的新前门不伦不类,实在是一大惨痛教训!二是随着群众和知识分子对历史建筑保护的认识不断提高,便会形成一股保护中华民族历史文脉的合力,从而为子孙后代抢救出祖先留下的珍贵遗产。典型的如阮仪三教授等抢救出杭州孩儿巷陆游故居、上海外滩划船俱乐部。三是对各级干部进行历史知识和国情教育,一方面使他们敬畏历史、敬畏祖先;另一方面,既将他们从GDP怪圈中剥离出来,又将保护历史建筑纳入政绩考核升降奖惩机制之中。倘如此,则历史建筑幸甚、华夏子孙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