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的双重效应与区域经济增长
2012-12-21张先锋
张先锋,陈 琦
(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9)
知识产权保护的双重效应与区域经济增长
张先锋,陈 琦
(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9)
本文利用我国2000—2009年30个省市区的面板数据,运用静态和动态面板数据模型,研究了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提出我国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采取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
知识产权;区域经济增长;双重效应;最优保护
1 引言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把“双刃剑”,适当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激励创新、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1-3],但对知识产权的滥用又会限制自由竞争、阻碍技术扩散,不利于经济增长[4-6]。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还与技术水平差距、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相关,Yee Kyoung Kim等[7]发现专利保护促进了发达国家而不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王华[8]在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时,已为“最优知识产权假说”提供了跨国层面的经验证据。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水平、政策环境等方面各不相同,知识产权保护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就更为复杂,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与我国区域经济增长之间是否存在一个最优关系,对于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战略与政策措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2 知识产权最优保护程度与区域经济增长:理论探讨
2.1 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双重效应,只有在适宜的经济条件下才能促进经济增长。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产生的积极效应表现为:(1)赋予知识与技术创新者垄断利润,激励整个社会的知识及技术创新活动;(2)能够促进含有专利权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有利于国际间技术转移与知识溢出;(3)促进信息的获取和传播,避免重复研究和社会资源的浪费;(4)为公众提供再发明、改进的新思路。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产生的消极效应表现为:(1)高昂的管理和执法成本;(2)知识产权人可能通过“拒绝许可”、“搭售行为”、“价格歧视”、“掠夺性定价”、“索取垄断性高价”等行为排除其他人竞争,强化垄断地位,妨碍和扭曲正常的市场竞争;(3)增加其他企业的模仿、使用成本,阻碍技术扩散。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双重效应的存在,知识产权保护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可能不是单纯的正面或负面影响,不是呈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呈非线性关系,且存在一个最优保护程度。
本文拟引入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平方项来检验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这种非线性关系和最优保护这一假说。假定b1、b2分别表示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平方项的系数,那么,b1、b2的符号有以下几种可能:
情形一:b1>0,b2<0。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保护是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但是随着保护程度的增加,IPR(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消极作用逐步增加,积极作用逐步减少,且知识产权保护的边际成本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以逐渐递减的速率促进经济增长。到O点,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积极影响达到最大值。情形二:b1<0,b2<0,表明超过最优保护限度后,IPR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而且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逐步增加,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IPR以逐渐增大的速率抑制经济增长的。情形一、情形二适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有一定基础但仍不完善的地区,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增加,对技术创新的激励增加,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当知识产权保护超过一定限度,其保护成本迅速上升,滥用知识产权现象逐渐增多,知识溢出的成本上升,从而抑制经济增长。
情形三:b1<0,b2>0。在这种情况下,IPR刚开始阻碍了经济增长。但随着保护程度的增加,IPR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逐步减小,到O点,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消极影响达到最大值。情形四:b1>0,b2>0,表明超过O点后,IPR对经济增长产生正面影响,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增加,其对经济增长的积极影响逐步增加,且以一个逐渐增大的速率促进经济增长。情形三、情形四适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处于起步阶段的地区,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增加,大量的中小企业模仿、使用新技术的成本增加,抑制了经济增长。经过一段时间,当保护达到一定的程度后,其对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开始显现,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逐步增加。以上四种情形,如图1所示:
2.2 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Gancia和Bonfiglioli认为,相对于封闭经济体国家,开放经济体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更显著[9]。一方面,对外开放所带来的竞争能刺激企业进行创新,减弱由专利权垄断导致的经济无效率。另一方面,在开放条件下,发展中国家可能会受到发达国家更为强大的压力,促使其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增强国外先进技术在本国的扩散与转移,短期内也会增加发展国中国家企业的模仿、学习成本。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影响与对外开放程度相关,但具体影响是不确定的。
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不是会促使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呢?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有研发能力的企业来讲,可能会促使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但我国大量的中小企业,在多数情况下,主要通过模仿吸纳新技术,根本就谈不上自主研发能力,而强知识产权保护可能会限制技术溢出途径,增加中小企业利用专利知识的成本,减少企业投资,从而阻碍区域经济增长。
图1 双重效应
外商直接投资 (FDI)可以通过模仿-示范效应、竞争效应、人力资源流动效应和关联效应等途径对东道国产生技术溢出效应。那么,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否能促进FDI的技术溢出效应呢?一方面,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够为外国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吸引更多高技术的FDI流入,促进FDI在东道国的研发、创新活动。但另一方面,强知识产权保护也加强了跨国公司对专有技术的垄断,提高了东道国企业的模仿、使用成本,阻碍了技术溢出。
知识产权保护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与该地区人力资本水平相关。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提高创新人员报酬,激励其进行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有利于经济增长。但也会增加这些人员的模仿、使用新技术的成本,阻碍了其对先进技术模仿、吸收和再创新,不利于经济增长。
综上所述,我们提出以下需要验证的假说:知识产权保护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具有“双重效应”,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并不是越强越好,而是存在一个最优保护程度。知识产权保护还会通过对外开放程度、研发、外商直接投资及人力资本水平对区域经济增长产生影响,由于“双重效应”存在,其影响是并不必然是正面影响。
3 模型设定、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3.1 计量模型设定
本文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修正Gino Gancia和Alessandra Bonfiglioli[9]的计量模型,采用我国30个省市 (西藏数据缺失)2000—2009年的数据,检验知识产权保护是否对我国区域经济增长存在最优影响。设定计量模型如下:
模型 (1)主要考察当期知识产权保护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其中:i表示省市;t表示年份; GDPW表示人均收入;IPR表示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矩模型(1)主要考察当期知识产权保护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其中:i表示省市;t表示年份;GDPW表示人均收入;IPR表示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矩阵Z表示控制变量,主要包括对外开放程度OPEN、研发存量RD、外商直接投资FDI、资本存量KL、人力资本HL及城市化水平URB。ε是随机误差项,b0、b1、γ为待估参数。
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引入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平方项IPR2,目的是考察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是否存在最优关系。
模型(3)在模型(2)的基础上引入了滞后一期IPR,主要用来考察IPR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否存在滞后效应。
模型(4)在模型(3)的基础上引入了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与开放度的交互项IPR*OPEN、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与研发的交互项IPR*RD、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与外商直接投资的交互项IPR*FDI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与人力资本的交互项IPR*HL,用于考察知识产权保护是否通过对外开放、研发、外商直接投资和人力资本渠道对经济增长产生间接影响。模型 (4)全面考虑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影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3.2 变量选取、数据来源
(1)变量选取
①GDPW:实际人均收入,反映区域经济增长。
②IPR: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目前,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测定指标的构建主要有三种方式:问卷调查法、立法评分法及综合评分法。上述方法只考虑了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立法情况,没有考虑实际的执行情况,而我国目前的司法体系处于完善转型阶段,执法力度和立法力度不同步,度量出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与实际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有显著差异。因此,本文借鉴许春明、陈敏的方法,用知识产权立法强度与执法强度的乘积衡量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其中,参照 Ginarte-Park方法,以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文本为基础进行评分,计算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强度。参照许春明、陈敏的方法计算我国各省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强度。
③OPEN:对外开放程度,用进出口贸易额占GDP的比重表示。
④KL:物质资本存量。本文以2000年价格计价的资本存量为基准,运用Goldsmith(1951)开创的永续盘存法KLit=KLit-1(1-δ)+Iit,按不变价格计算各省市的资本存量。其中:i表示省市,t表示年,KL表示物质资本,δ表示折旧率,本文采取通常使用的9.6%[11],I表示固定资产形成总额,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进行平减。各省2000年初始资本存量来自张军等[12]的研究。
⑤HL:人力资本水平。本文采用平均教育年限指标来衡量人力资本。平均受教育年限指标是将每一种受教育水平按一定的受教育年限进行折算,然后乘以该教育水平的人数,再进行加总,最后除以相应地总人口。我们把受教育程度分为未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应的受教育年限分别为0年、6年、9年、12年和16年。借鉴陈钊等[12]做法,将2000年、2001年的扫盲班设为1年。
⑥RD:研发存量。本文对于研发资本存量的计算采用永续盘存法,测算公式为:RDit=Kit+(1-ρ)RDi,t-1。其中,ρ表示研发资本存量折旧率,是知识老化、过时、“创造性破坏”的过程。计算R&D存量需要知道各地初期的R&D存量,本文主要采用Hall和 Mairesse1995年提出的一种简便估算方法,即使用RDi,2000=R&Di,2000/(gi+ρ),估算各地 2000年的 R&D的存量。gi为考察期内(2000—2009年)各地 R&D投入的年均增长率,折旧取15%。
⑦FDI:外商直接投资,主要反映地区利用外资的情况。
⑧URB:城市化水平。本文用市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表示。
(2)数据来源
本文所有数据均以2000不变价计算。原始数据均来自2001—2010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各省市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年鉴》。
4 计量结果
经检验,模型(1)~(4)均适用于固定效应模型,且都存在异方差。用广义最小二乘法对模型进行修正,得到结果如表1所示,从检验统计值看,Wald检验都表明模型整体非常显著。
模型 (1)仅考虑当期知识产权保护IPR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用作参照系,用于比较加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平方项、滞后项、交互项之后的影响。模型 (1)中,IPR系数为正且显著,表明当期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经济增长,但这个估计结果可能存在误差,因为IPR与经济增长之间很可能存在非线性关系。当考虑IPR2后,IPR系数逆转为负,而滞后一期IPR系数为正,表明当期IPR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为负,其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具有滞后效应。IPR2系数均为正,且在模型(2)、(3)中显著,表明IPR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非线性的,呈U型关系,存在最优保护。模型(4)中只有知识产权保护与研发、人力资本的交互项系数是显著的,且都为正。表明知识产权保护能通过激励研发投入、激励人力资本创新这两种途径来间接促进经济增长。
表1 静态面板数据模型的实证回归结果 (2000—2009)
实际上,当期的经济增长水平会受上期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经济发展水平反过来也会促进知识产权制度、外商直接投资等因素的发展,它们是相互影响的。而静态面板模型却没有考虑这种经济发展的动态性以及经济增长可能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而产生的内生性问题,动态面板数据模型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因此,本文运用系统广义矩 (SYS-GMM)方法重新进行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动态面板数据模型的实证回归结果 (2000—2009)
续表2
从表2可以看出,模型系数联合显著性的Wald检验都表明模型整体非常显著;Sargan检验的结果表明工具变量的选择是有效的;残差序列相关性检验表明,原模型误差的差分不存在二阶序列相关,即所设定的模型是合理的。从表2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①经济发展水平GDPW的滞后项对经济发展有正面影响,且十分显著,符合预期。②在模型(1)~(3)中IPR的当期值和滞后值的系数均为正,且在1%显著水平上显著。表明当期IPR有利于区域经济增长。在全面考虑IPR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模型 (4)中,IPR当期值和滞后值的系数仍为正,但当期影响不显著,而滞后一期IPR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却十分显著,体现了IPR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具有长期性和滞后性。③IPR2的系数在模型(2)、(3)、(4)中均为负,且十分显著。这表明:IPR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非线性的,呈倒U型关系,存在最优保护。结合当期及滞后一期IPR系数为正,可以判断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尚未到达最优保护程度,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是有利于区域经济增长的,但是随着保护程度的增加,IPR边际成本逐渐增大,因此,它是以一个逐渐减小的速率促进经济增长的。
④交互项系数均与静态面板数据模型估计的结果一致,且都显著,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确实跟地区对外开放程度、研发活动、外商直接投资及人力资本有关。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与对外开放的交互项系数为负,表明知识产权保护与对外开放的相互作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为负,但不显著。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深化,发达国家向我国施加知识产权强保护的压力不断加大,但目前我国拥有的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较少,90%的知识产权都被国外发达国家掌握,我国企业向发达国家企业支付了高昂的使用费,从而抑制了区域经济增长。知识产权保护与研发、人力资本、外商直接投资的交互项系数为正,表明知识产权保护能通过研发、人力资本、外商直接投资渠道间接促进经济增长。
⑤控制变量符号在模型 (4)中逆转,主要原因是模型(1)—(3)遗漏了重要的解释变量,没有考虑知识产权保护的间接影响。事实上,模型(4)中交互项系数均显著,就验证了这一点。模型(4)中,对外开放程度系数为正且显著,表明对外开放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为正。研发系数为负,表明当期研发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为负,这与研发投入的时滞效应有关。FDI系数为负且显著,这可能与我国FDI的过度引入,对国内投资的挤出效应大于挤入效应有关。人力资本系数符号为负但不显著,这可能与当期人力资本还没及时转化为生产率有关。物质资本和城市化水平系数都显著为正,表明增强物质资本、提高城市化水平有利于经济增长。
5 结论和政策建议
在2000—2009年,当期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区域经济增长影响并不显著,而滞后一期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呈倒U型关系,存在最优程度的保护,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尚未达到最优;知识产权保护还通过研发、外商直接投资、人力资本、对外开放渠道对区域经济增长产生间接影响,其中,通过研发、外商直接投资、人力资本渠道产生正面影响,通过对外开放渠道产生负面影响。
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双重效应”的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并不是越强越好,全国“一刀切”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难免会对区域经济增长产生负面效应。因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长期来看,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不断强化,是顺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基本取向;第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及法规的出台及执行力度应考虑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宽严适度,应允许各地方政府,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研究发投入、外商直接投资、人力资本及对外开放程度的状况,制定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第三,应在《反垄断法》中,详细列举了知识产权滥用的情形,强化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抑制。特别是要防止高新技术领域的跨国公司通过申请大量相关专利,人为构建技术壁垒,排挤竞争对手,阻碍区域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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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ual Effect of Intellectual Protection Rights and Regional Economic Growth
Zhang Xianfeng,Chen Qi
(School of Economics,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Hefei 230009,China)
Based the panel data of China's 30 provinces from 2000 to 2009,the paper examines the impact of IPRs on regional economic growth using static and dynamic panel data method.The results show that lagged IPRs have a significant positive impact on economic growth,and there is an inverse-U-shaped relationship between IPRs and regional economic growth,so an optimal protection could exist,but China has not achieved such optimization in the sample period.Meanwhile,the paper also proves that IPRs have an indirectly positive effect on regional economic growth through R&D,FDI,human capital channel,and a negtive effect through openness channel.Finally,the paper proposes that appropriate IPRs policies should be employed according to unbalanced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IPRs);Regional economic growth;Dual effect;Optimal protection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 (10YJA790252),2010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AHSK09-10D133)资助。
2012-04-10
张先锋 (1968-),男,湖北兴山人,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研究方向:区域经济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F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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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