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制度变迁视阈下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2012-12-21任学丽
任学丽
(第三军医大学人文社科学院,重庆400038)
单位制度变迁视阈下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任学丽
(第三军医大学人文社科学院,重庆400038)
建国初期,单位严密体系的形成、单位办社会的实施和单位搞政治教育的风行,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成效显著增强。改革开放以来,单位体系的松动、单位社会职能的分解和单位政治职能的淡化,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难度大幅增加。对此,必须通过创新组织架构、保障基本权益、完善途径形式等方面的不懈努力,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实效。
单位制度;变迁;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创新
大众化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自从成为科学以来,就要求人们把它当作科学看待……要求人们去研究它,必须以高度的热情把由此获得的日益明确的意识传播到工人群众中去。”[1]244自党的十七大做出“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以来,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拟从单位制度①变迁的视角对此略作探讨。
一、单位制度的建立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成效显著增强
1.单位组织体系严密紧凑,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的理论体系,要顺利推进其大众化的进程,被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接受、认同和掌握,离不开组织体系的支撑和保证。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地方革命政权等组织,充分发挥工作队、战斗队和宣传队职能,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总的来看,受当时特定条件的影响,其成效依然比较有限。建国前夕,毛泽东明确提出:“我们应当进一步组织起来。我们应当将全中国绝大多数人组织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其他各种组织里。”[2]11-12响应此号召,建国初期,借助革命胜利后党和政府的双重权威,党和国家通过城市中以党政机关、国营企业和事业单位为主要形式的单位组织,以及城市街道居委会和农村人民公社等具有“准单位”性质的组织,对中国社会进行了单位化重组,使单位逐步成为一种占垄断性优势地位的“制度化组织”,[3]形成了一个各单位之间“纵向贯通、横向闭合”、[4]严密紧凑的单位系统。几乎所有社会成员都被组织到了该系统之中,形成了一个高度整合、低度分化的总体性社会,为党和国家以单位为基础,更加有组织地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不断增强其成效,提供了组织保证。那时,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推进,根本不需要直接作用于个人,只需在把各单位“统构起来”[5]的基础上,将各阶段的任务分解和下达给各单位,由各单位加以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即基本可获得预期成效。
2.单位社会职能细致入微,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奠定了因时制宜的权益基础。“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6]104但“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7]79“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7]9对群众实践活动及其生存状况的关注与改善,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前提。建国初期,党和国家对城市中旧机关公职人员、接管和改造企业的职工等,通过“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匀着吃,房子挤着住”[8]460-461等方式“包下来”,尽可能地保障其“能够生活”的基本需求。这种做法逐步成为一种制度化的存在——单位不仅承担某种专业职能,而且承担许多社会职能。一方面,单位代表国家集中和垄断各种重要资源(包括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通过“办社会”的方式全面履行资源供给职能。一些规模较大的单位,基本上是一个个职能和设施相对完备的、能够满足单位职工各方面需要的“具体而微的小社会”,[9]对其职工可以说是“从头包到脚,从生包到死”。[10]另一方面,依靠单位党委领导下的各级党群组织,单位积极发挥精神抚慰和心理关爱职能。在单位内外互称“同志”,从理论上营造出一种平等互助的新型人际关系的同时,对广大职工特别是一些困难职工,还根据其需要,以各种形式给予关怀和帮助,从思想心理上进一步增强职工对单位的安全感和归属感。职工作为单位的一分子,不仅能够从单位得到物质生活的保障,而且能够从中享用丰富的公共精神生活资源。[11]169单位这种“家长式”的保障和关爱,较好地契合了职工的物质基本需求,为以单位为依托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奠定了基本的权益基础。
3.单位政治职能淋漓充分,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提供了加速增效的基本途径。“工人阶级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12]76建国初期,为使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更有效地形成和强化政治认同,“用马列主义的思想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教育人民,是我们党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任务。”[13]82“不这样做是不行的,是不能振起……成百万成千万的干部和工人的革命精神的。”(毛泽东语)[14]于是,单位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组织,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依靠党和政府赋予的权威地位,淋漓充分地发挥其政治职能,在职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宣传教育,成为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途径。一方面,根据一切党员“都必须努力地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使自己的觉悟更加提高”[13]64的要求,党校、干校等各种专职教育单位大量产生,逐步分层次、有计划地对各单位选送的党员干部和职工,集中进行较为全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随后,各高校纷纷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青年学生中持续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教育。这就有效地加快和提高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的速度和水平。另一方面,为在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开展一场“思想领域的解放战争”,[15]118各单位以受过专门培训的干部和职工为骨干,纷纷利用工作或业余时间,以集体学习、夜校、职校等形式,在职工中普遍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宣传和教育。一时间,“到处都掀起了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热潮”,[16]进一步扩大和增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的范围和实效。
单位制度的建立,显著地增强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成效。所有的统治都可以区分为两种最基本的形式:依仗利益状况进行的统治和依靠强制性(命令)进行的统治。[17]单位制度较好地实现了上述两种形式的统一,从质和量两方面有效地增强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成效。从量上来看,其成效主要表现为受众范围的扩大和教育时间的增加。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直接受众不再局限于党员干部,而是包括所有党员、整个工人阶级和绝大多数党外人士。另一方面,在时间投入上,这种教育培训不再像革命战争年代那样时断时续,而是持续进行,且在周期性重复中逐步形成规律性,走向制度化。从质上来看,宣教的内容更加全面深入,宣教的权威性更高、感染力更强。如经过宣教,许多工人对马克思主义是“非常热烈甚至是‘贪婪’的去接受的”,[16]旧时代知识分子“中间的绝大部分已经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已经为社会主义服务,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18]总的来看,建国初期,成功地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由党内扩展到党外,由老解放区推广到全国,成为国家建设的指导思想”[19]的目标,坚定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马克思主义的真诚信仰。“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7]9当人们把这种信仰最终当作一种习惯并点滴渗透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去的时候,他们就会情不自禁地努力为之奋斗,这样所激发的热情和带来的效益都会是巨大的。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同时表现为一种特殊的生产力。[20]建国初期,我国在经济社会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或许正是当时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成效的直观反映。
二、单位制度的变迁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难度大幅增加
1.单位组织体系不断松解,动摇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组织结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单位制度改革的推进,曾经严密紧凑的单位体系,持续遭受强烈冲击,总体性社会逐步发生分化。一方面,个体户、私营经济、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各类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民间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使整个社会的组织体系出现了由一元向多元的转变。据统计,2005年9月底,注册私营企业已达419.1万户。2007年,全国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数达38.69万家。同时,随着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一大批境外商会、行业协会、NGO等也纷纷进入中国,促使社会组织结构进一步从一元向多元转变。另一方面,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单位大量破产、改制,使单位自身数量和范围迅速减缩。据统计,仅2002-2007年,国有企业户数每年减少近1万户,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2008年的64.2%。国有经济分布范围适度收缩,国有资本逐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可见,单位组织的内部结构及其影响范围,也出现了明显的松动和缩减。前述两方面因素的结合,形成了对单位垄断地位的极大冲击,使单位体系日趋松动和瓦解。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间社会组织等组织由于产权完全不隶属于国家,国家的代理机构或代理人向这些组织渗透困难重重。[21]党群组织在这些组织中的建立和发展同样困难重重。
2.单位社会职能逐步剥离,削弱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权益基础。一方面,单位垄断几乎所有重要资源的局面被打破,单位之外的“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22]日益涌现,市场和社会成为相对独立的资源供给主体。同时,单位“功能多元化的状况得到根本的改观。很多不属于单位所承担的社会功能,被逐渐地分离了出去,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被社会承担了起来”。[23]并且,数以千万计的“单位人”被动或主动地离开了单位,成为在体制外自由谋职的“社会人”;新生劳动力中的绝大部分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入了“社会人”行列,使社会人队伍日益庞大。对于这些“社会人”,无论是其原先所隶属的单位或“准单位”组织,还是其如今就职的非单位组织,均很难再对其非业务领域的思想和行为施加强有力的影响和控制。另一方面,单位分化为“优势单位”和“劣势单位”,单位控制能力也出现明显的强弱区别。“优势单位”拥有较好的资源条件和社会影响力,职工对组织的依赖程度较高,单位对其职工实施政治控制的能力仍较强。反之,一些“劣势单位”,特别是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亏损或破产企业,其职工有的下岗,有的只领取微薄工资,单位很难再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资源、关怀和帮助,企业党群组织此时也大都无能为力。这就导致了职工对单位的依赖度减弱,单位对职工的控制力下降。因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6]103
3.单位政治职能趋于淡化,降低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速度效益。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单位政治职能的核心内容,单位政治职能的发挥离不开其赖以生存的社会生态环境。社会生态环境的变化必然导致单位政治职能的演变。一方面,单位发挥政治职能的社会经济基础有所削弱。“具体的人作为特殊的人本身就是目的”,而人是目的的现实体现就是“他们都把本身利益作为自己的目的”。[24]计划经济时代,单位体制的政治职能是以职工对单位以经济依赖为核心的多元化依赖为基础而实现的。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使职工获得经济收入和服务保障的渠道越来越多,从根本上削弱了单位政治职能赖以发挥的物质基础,形成了职工与单位政治职能之间的某种张力。另一方面,单位发挥政治职能的内在动力有所衰减。改革开放以来,除农村之外,我国社会以组织为单位的外部特征虽然没有改变,但组织的职能却在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它们虽然承担着社会管理职能,但中心任务则是满足成员需要及谋求组织自我发展,即正在发生由“管理型”单位到“利益型”单位的转变。[25]这种转变,必然导致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许多单位,“把为本单位创造理想的经济效益作为一个重要的组织目标,而这个目标往往会对单位组织的政治职能产生一定的侵蚀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政治职能的异化,即政治职能往往成为单位组织获得自身经济利益的手段。”[26]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单位发挥政治职能内在动力衰减。单位即使仍然保留并继续发挥着的那部分政治职能,往往也会因动力的消减而在实效上大打折扣。
4.单位制度的变迁,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难度急剧增加。首先,单位及其成员数量大幅减少,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能够有效作用的直接受众范围和数量相应缩减。据统计,仅1997年,全国国有企业分流及下岗职工总数就达1274.2万人。同时,“社会人”的数量却迅速增加。据统计,目前我国以“社会人”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总数已达2.2亿左右。群体分化必然带来利益分化,单位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中的功用大为降低。同时,与过去相比,由于专业职能的强化,既存单位政治学习和宣讲的周期普遍延长、频率有所降低,时间投入的减少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单位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成效。其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任务内容的丰富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复杂多变,使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更加困难。一方面,随着单位制度变迁的逐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不仅要一如既往地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大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进行大力宣传,而且要重点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行深入宣传,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内容更多、任务更重了。另一方面,改革在从组织上打破了总体性社会封闭局面的同时,也“在价值观念上冲破了总体性意识形态的束缚”,[27]形成了多元价值观并存的格局。此时,人们虽然可以通过市场获取有形的物质资源,但在新的公共生活空间尚未确立的背景下,却无法获得公共精神生活资源,从而引发“严重的公共精神生活的危机”。[11]169第三,利益和思想的分化使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产生偏离。在利益和思想日益多元多变的背景下,必须通过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确立马克思主义在多元思潮中的一元主导地位,但这显然并非易事。“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28]之类问题的产生即是说明。绝大多数仍置身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尚且如此,其他民众特别是那些非单位的社会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对其的影响力就更可想而知了。
三、立足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1.从实际出发,创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组织架构。在社会组织结构日益多元的新形势下,须以传统单位为核心框架、以社区为主体结构、以其他社会组织为有益补充,着力形成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组织基础。一是以单位为基础打造核心框架。“虽然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城市社会出现了事实上单位体制和非单位体制并存的社会结构方式,但由于非单位体制的分化和发育还处于初级阶段,单位体制无论从数量、质量还是从由之形成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上,始终还处于主导地位,左右着人们的社会行为。”[29]要大力引导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因时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发挥、挖掘和突出其应有的政治职能,在单位成员内部深入宣讲马克思主义,这是目前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必须重点关注的核心领域和最可靠的组织基础。二是以社区为支撑巩固主体结构。单位制度变迁使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开始游离于传统单位之外,纷纷回归到社会,落脚到社区。对这部分居民,单位虽已鞭长莫及,社区却大有可为。一方面,由于强大历史惯性的影响和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现在的社区大都还带有一些行政化、单位化的色彩,仍发挥着一些组织管理功能;另一方面,随着社区结构的不断改进和功能的日益完善,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依赖性日渐增强,社区相对独立发挥组织管理功能的物质心理基础不断增强。以社区为支撑,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宣讲马克思主义,是目前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又一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支撑。三是以其他组织为补充完善总体布局。除单位和社区外,尽可能地调动其他社会组织(包括大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等)的积极性,以其中已经建立的党群组织等为依托,引导其想方设法利用一切可能的有利时机,在其成员中有针对性地宣传马克思主义。这是目前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亟待重视加强的另一新型组织领域。
2.以人为本,夯实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权益基础。“光是思想力求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也应该力求趋向思想。”[7]11民众主要是“从自身生活经验出发来理解马克思主义……通过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方面的变化来判断马克思主义是否可行、可信”。[30]对民众基本生存需要等利益需求的满足与保障,是建国初期以单位为基础,卓有成效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成功经验所在。对基本民生问题的关注与改善,也是当前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单位制度变迁,在普遍惠民,使广大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的同时,也造成就业难、看病难、买房难、上学难等社会矛盾集中爆发,一些领域行为失范、道德失序、诚信缺失等公共精神危机频繁显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最根本路径,检验大众化的最终尺度与准则,都取决于她能否满足人民大众的实际生活需要,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31]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从民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入手,通过积极扩大就业、鼓励创业,施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制度,推进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水平等方式,尽最大努力满足民众在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物质利益需求,尽可能化解或消除社会矛盾,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推进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注重人文关怀,从民众日益丰富的精神需求入手,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措施,为民众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建设更加富饶美好的精神家园,尽量满足民众的思想心理需求,化解公共精神危机,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提供稳固的精神基础。
3.与时俱进,完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途径形式。一方面,以单位、社区等社会组织为支撑,继续通过传统的集中学习、理论宣讲、交流讨论、撰写心得及板报橱窗等方式,在单位人、社区人等民众中广泛宣扬马克思主义。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努力改进灌输式的推进方法。教育灌输仍是当前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方式,需要持久深入地进行,但要避免和克服那种“反复地咀嚼一些大家早已知道的东西”的简单肤浅、一刀切式的“灌输”,[1]256努力使灌输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并且根据灌输对象的范围和层次,对灌输的内容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区分。二是积极倡导自我体验式学习。注重引导民众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求知,在认真体会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特别是自己家庭及身边亲朋好友实际生活状况的显著改善等基础上,自觉学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普及宣传活动,不断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的领悟和体味,强化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和拥护。另一方面,现代社会中,科学认识对于“认识工具”等的“依赖性更加突出”,[32]适应互联网络迅速发展普及的新形势,要充分注重开发和运用各种网络新媒介,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实效。据统计,截至2011年6月底,我国网民人数已有4.85亿,手机上网人数有3.18亿。因此,在继续运用各种组织和报刊影视等传统手段的同时,要注重借助网络、手机等新型媒介手段,在广大网民中大力宣传和普及马克思主义理论,进一步增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实效。比如,借助网络媒介的即时性优势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增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时代感;借助网络媒介的高人气性主动占领阵地,提高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普及率;借助网络媒介的参与性特点加强互动交流,提高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认同度等。
注 释:
①所谓“单位”,是指基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组织,是国家进行社会控制、资源分配和社会整合的组织化形式,承担着包括政治控制、专业分工和生活保障等多种功能;其典型形态是城市社会中的党和政府机构(行政单位)、国有管理及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参见李路路,苗大雷,王修晓.市场转型与“单位”变迁——再论“单位”研究[J].社会,2009,(4).]相应地,所谓单位制度,是指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被国家组织到一个个具体的、由国家所建立的“单位组织”中,由这些单位组织给予他们社会行为的权利、身份和合法性,满足他们各种需求,代表和维护他们利益,控制他们行为的一种制度结构。[参见李汉林.转型社会中的整合与控制——关于中国单位制度变迁的思考[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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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7408(2012)011-0063-04
任学丽(1975-),女,四川广元人,第三军医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当代中国政治建设、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编辑: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