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三岔河崖墓题记性质考
2012-12-18周北南
周北南
(毕节学院人文学院,贵州毕节551700)
《四川文物》1986年第1期刊登了黄泗亭先生文章《贵州习水县发现的蜀汉崖墓和摩崖题记及岩画》,公布了一些石刻拓片图版,并附有释文。其中两条题记(下文简称习水崖墓题记)释为:“章武三年(公元223年)七月十日姚立从曾意买大父曾孝梁右一门七十万毕知者廖诚杜六葬姚胡及母”,“麦孟京娄石”。[1]黄先生认为,该材料十分罕见,研究价值高,填补了三国时期蜀汉辖区无石刻的空白。的确,习水崖墓题记有自己的特点,和一般摩崖题记、石窟题记及买地券颇不相同。不过,作者名为崖墓题记是恰当的。
习水崖墓石刻文字有记事特征,应属摩崖题记,但不能和碑碣相混淆。摩崖题记依山而凿,碑碣是人工制作之刻石。马衡先生《凡将斋金石丛稿·中国金石学概要》指出:“刻石之特立者谓之碣,天然者谓之摩崖。”[6]清叶昌炽《语石》:“今人见题名,或称之为摩崖,不知摩崖不皆题名也。”“晋、豫、齐、鲁间佛经、造像,亦往往刻于崖壁”。[7]历代也把摩崖统称为“碑”。毛远明先生《碑刻文献学通论·摩崖》:“摩崖,又作‘磨崖’,是刻在山崖石壁上面的诗文、题记以及造像等石刻的统称。”[8]摩崖题记源于秦刻石的从臣题名,后发展为题名记事、题文记事。
习水崖墓题记内容包括时间、事件、知见人、用途等,更像敦煌石窟题记。敦煌石窟题记内容不仅有凿窟造像的时间、造像人等,更有凿窟造像的用途,即祈求佛祖赐福、保佑平安等,因此,石窟题记又叫发愿文。如:
(1)太和十五年(491)三月十五日北魏程弘庆造像铭
太和十五年太岁在未,癸巳朔三月十五日,佛弟程弘庆供养佛时,造石坎(龛)佛一躯。[9]
(2)延昌二年(513)六月十五日北魏曹子元造窟记
大代延昌二年岁次癸巳六月甲申朔十五日戊戌,大夏郡武阳部郡本国中政曹子元造窟一区,仰为皇帝陛下、群僚百官、士众人民、七世父母、所生父母、六亲眷属,超生西方,妙乐回生,含生之类,普同福口。[10]
(3)大统四年(538)八月中旬西魏比丘惠遵等愿文及题名
夫从缘至果,非积集无以成功。是以佛弟子比丘惠遵,仰为有识之类,敬造拘那含牟尼佛一区并二菩萨。因斯微福,口佛法兴隆,魔事口灭,□□安吉□□齐登正觉。大代大魏□(大统四年岁次戊午)八口(月)中旬造。比丘尼惠胜利供养时。[11]
显然,题记(1)没有发愿辞,(2)的后半句、(3)的第三句则是发愿辞。这是凿窟造像的根本目的,是石窟题记不可或缺的。习水崖墓题记中也有相似的内容,即崖墓的用途“葬姚胡及母”。因此,石窟题记和崖墓题记在性质上是很相近的。不过,石窟题记是随着汉末佛教的传入和渐行而兴起,崖葬是我国古老的墓葬类型之一,二者因形式相近而相互影响是有可能的。三国章武年间是魏晋佛教开始盛行的时期,寺院遍及全国各地,“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非一时之功。其中,佛教超度亡灵的观念对古代崖葬习俗的影响也就不足为怪了。同时,石窟题记形式对崖墓题记的影响也顺理成章了。何况中华民族历来有着善于吸收和改造外来文化的传统。
毛远明先生《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二册称习水崖墓题记为《姚立买石题记》,[12]是觉得它又像古代的买地券。买地券是自东汉以来的一种反映土地私有权及其观念的随葬明器。《癸辛杂识别集》“买地券”条云:“今人造墓,必用买地券,以梓木为之,朱书云:‘用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文,买到某地’云云。此村巫风俗如此,殊为可笑。”[13]罗振玉先生在《篙里遗珍》中提出:“以传世诸券考之,殆有二种:一为买之于人,如建初、建宁二券是也;一为买之于鬼神,则术家假托之词”。[14]在《贞松堂集古遗文》卷十五中,又将“买之于人”者视为土地买卖文书,称之曰“地券”;而把‘买之于鬼神”的明器,称为“镇墓券”。①吴天颖从经济学角度入手,认定买地券首先是随葬明器,完善了罗振玉先生的两种类型的分法。“在历史上和逻辑上,所谓‘实在的土地买卖文书随葬入墓’的说法,与缔结这类契约的主旨根本对立,是不能自圆其说的。”同时,他又结合社会历史背景,对买地券产生的原因和买地券发展演变的阶段特征进行了探索,认为买地券的出现是土地私有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发展演变过程经历了“摹仿真正土地契的甲型买地券(4)(5)、纯迷信用品的乙型买地券等重要阶段(6)”。[15]如:
(4)武孟子买地玉券建初六年(81)十一月十六日
建初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乙酉,武孟子男靡、婴,买马[熙宜]、朱大弟少卿冢田。南广九十四步,西长六十八步,北广六十五,东长(以上正面)七十九步,为田廿三亩奇百六十四步,直钱十万二千。东,陈四比介;北、西、南,朱少比介。时知券约,赵满、何非,沽酒各二千。(以上背面)[16]
(5)建宁二年(169年)王未卿买地铅券
建宁二年八月庚午朔廿五日甲午,河内怀男子王未卿,从河南河南街邮部男子袁叔威买皋门亭部什三郁西袁田三亩,亩价钱三千一百,并直九千三百,钱即日毕。时约者袁叔威,沽酒各半,即日丹书铁券为约。[17]
(6)武四年(225)十一月二十八日浩宗买地券
黄武四年,十一月癸卯朔,廿八日庚午,九江男子浩宗以□□,客死豫章。从东王公、西王母,买南昌东郭一丘,[贾值]五千。东邸□□,西邸庚辛,南邸丙丁,北邸壬癸。以□□副□任知卷者雄□,金子,与鱼□。鱼下入渊,郭师呈酒。卷书为,如律令。[18]
上述两种买地券的内容都包括时间、买卖双方、买地大小、买地价钱、见证人等环节,是一种非常成熟的买地券形式。甲型买地券是活人之间买卖的地契,乙型是亡人和鬼神之间的模仿性地契。习水崖墓题记内容相对简单些,但上述环节基本具备,这说明习水崖墓题记和甲型买地券在性质上是相近的,应属甲型买地券,或者说是甲型买地券向乙型买地券的重要的过渡形式。这也说明历史上蜀汉山区葬俗的发展并没有落在中原地区后面。
习水崖墓题记的特色还表现在题记语言上。题记中“姚立从曾意买大父曾孝梁右一门”,相当口语化,和同期买地券没什么区别,但句中词语“一门”是崖墓独有的,而同期买地券题记中多用丘、亩、町、段为面积单位。如(6)中“一丘”,下面(7)(8)(9)中的“卅五亩”、“一町”、“一段”。
(7)郭□买地券太和元年(477)二月十日
太和元年二月十日,鹑觚民郭孟,□从从兄谷宗买地卅五亩,要永为家业。与谷斛,要无寒盗□。若有人庶忍仰倍还本物。谷时贾石五斗,直五十□,布尺。[19]
(8)建宁四年(171年)孙成买地券[13]
建宁四年九月戊午朔午廿八日己酉,左骏厩官大奴孙成从雒阳男子张伯始卖(买)所名有广得亭部罗佰田一町,贾钱万五千,即日毕。[20]
(9)监九年(510)九月二十七日乔进臣买地券
天监九年,九月廿七日,乔进臣买德地一段,东至官道,西至[塘],南至河各,北至台城。用钱九十九千九百九文。其钱交付讫,其地更不□。如有作□,[将]作九千,使□作奴婢。上至天,下至皇泉。保人张[坚]故,保人管公明,保人鱼切□,见人李□度。全□向阳乡永乐□发义,(上阙)人乔进臣□。[21]
习水崖墓题记的数量单位词用“一门”符合崖墓石窟化特征,来源于“墓门”。《诗·陈风·墓门》“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22]宋林亦之《鲍待用挽诗四首》之三“去年一笑荔枝园,今岁重来是墓门,纵有青青旧时树,已看斜日照黄昏。”[23]
总之,习水崖墓题记在买地券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既受到了石窟题记形式的影响,又继承了汉代民间地契的特征,是买地券转型阶段的重要实证。
注释:
[1]黄泗亭.贵州习水县发现的蜀汉崖墓和摩崖题记及岩画[J].四川文物,1986,09(01):68-69.
[3]徐寅.题南寺[A].御定全唐诗(21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9:8139.
[4]杨慎.文苑英华(卷四十六)[M].北京:中华书局,1966:205.
[5]池田温,孙晓林校.中国古代写本识语集录解说(上)[M].李德范译.北京:北京图书馆馆刊,1994:3-4.
[6]马衡.凡将斋金石丛稿·中国金石学概要[M].北京:中华书局,1997:67.
[7]韩锐.语石校注(二四五卷)[M].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5:538.
[8]毛远明.碑刻文献学通论 [M].北京:中华书局,2009:91.
[9][10][11]王素,李方.魏晋南北朝敦煌文献编年 [M].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97:145;172;210.
[12][18][19][21]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M].北京:线装书局,2008:227;231;150;254.
[13]周密,吴企明点校.癸辛杂识别集(下)[M].北京:中华书局,1997:277.
[14][15][17][20]吴天颖.汉代买地券考[J].考古学报,1982,63(0 1):15-34.
[16]北京图书馆金石组.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一)[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28.
[22]王秀梅译注.诗经 [M].北京:中华书局,2006:190.
[23]林亦之.四库全书珍本初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