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瓶梅》中潘金莲狠毒性格的成因
2012-12-18林翔
林 翔
(广东省汕头市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汕头515000)
被誉为“四大奇书”之首的中国古典小说《金瓶梅》,自问世以来争议不断,时至今日也是文化出版界的一大敏感话题。鲁迅说:“诸世情书中,《金瓶梅》最有名。”[1]中国文学作品中不乏关于女性命运和生活的描写,但与描写男性形象的小说相比,毕竟数量很少,力度不够,而且女性一直是作为配角出现的。这种情况在《金瓶梅》中出现了逆转,《金瓶梅》中的第一主角就是潘金莲。自问世以来,她就是大家口诛笔伐的“荡妇”、“淫女”的代表。然而,笔者认为狠毒占据了她性格很大一部分,她的这一特点,不但和她自身性格有很大关系,同时她的人生经历也对她的这种性格的形成起了很大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首先,聪明丽质,出身低贱,使她不甘居人下,做事不择手段
潘金莲的出身,按现代流行语来说,最多属于草根阶层。《金瓶梅》中,潘金莲嫁与武大郎之前的情景,作者写得很简略,这似乎也不是作者要着力表现的,但是这段描述却极为重要,从这简短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潘金莲人生的起点、各种不正常性习惯的养成、恶劣积习的变异,从而我们就可以理解潘金莲以后的状态行动都是那样的顺理成章、合乎道理。一开始,兰陵笑笑生是这样介绍她的:“这潘金莲,却是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因他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他父亲死了,做娘的度日不过,从九岁卖在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闲常又教他读书写字。他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针指,知书识字,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致,乔模乔样。到十五岁的时节,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争将出来,三十两银子转卖与张大户家,与玉莲同时进门。……后日不料白玉莲死了,止落下金莲一人,长成一十八岁,出落的脸衬桃花,眉弯新月。张大户每要收她,只怕主家婆厉害,不得到手。一日,主家婆邻家赴宴,不在,张大户暗把金莲唤到房中,遂收用了”[2]。后因潘金莲自身的告发和张大户妻子的嫉妒,他遂一怒之下把潘金莲许给了武大郎。从这些地方看,可以说潘金莲是漂亮的,并且是聪明伶俐的,这是上天给予她的本钱。小小年纪,她就对自身的潜在价值有了清楚的认识并懂得无师自通地加以发扬光大,说明她不是甘居别人之下的浑浑噩噩过平常日子的无知妇人,她是要“出人头地”的,是对生活有自己“理想”的、有个性的女子。所以也才有了她不要即将到手的“富贵”而告发张大户的行为(因为她不甘心做一个六十几岁老头子的暗室)以及被许武大郎的遭遇。我们从她后来对武松的撩拨和对西门庆的迎合及其心理描写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她对自己的伴侣是有较高要求而不是随遇而安的。为了过上“理想”中的生活,她愿意为之奋斗,因为,她有自己的资本,并且懂得如何把这个本钱发挥到极致。她是极其漂亮的,并且懂得如何在有限的条件下让自己的这种漂亮给诸如西门庆之类的男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和西门庆初次见面时的花容半遮,羞羞答答,欲迎还拒,使西门庆欲罢不能,欣喜若狂,而到他们“成了好事”以后又梨花带雨,又哭又闹,把西门庆紧紧地攥在手里。她的漂亮、放荡,不但使以西门庆为代表的男人们对她流连忘返,而且在初次见面的吴月娘眼里都是“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跑;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所以,她不甘于平凡的生活和受人摆布。然而,她又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物,身份是卑微的,力量是弱小的。所以,这就注定了她的“不安分”和她的想出人头地,也使她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甚至采用非常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所以她只能通过“作恶”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生活的残酷以及她对“理想生活”的强烈愿望,是她性格中的“恶”形成的最根本原因。
其次,不幸的遭遇,养就趋炎附势、对弱者狠毒无情的心态
贫贱的出身,两次被生母所卖,从小生活在王招宣府里的女孩子堆里,她不但学得琴棋书画,描眉画眼,而且懂得弱肉强食的“道理”。她非常清楚自身的条件与价值,但长大后却因不肯屈从于老色鬼张大户的欺辱遭到报复,被配与“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为妻,有苦难言。不幸的遭遇、冷酷的现实使她的内心变得十分的坚硬冰冷。她渴望有一个能知冷暖、能依靠的男人跟她共同生活,但得到的却是“每日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只是一味口酒,着紧处,都是锥扎也不动”连街上的人见了都说,“一块好羊肉,落到狗口里”[4]的武大郎了。夫妻二人客观条件上的巨大悬殊,众人的议论,使希望凭借青春美貌过上好日子的她有火无处宣泄。每天不但没给唯唯诺诺的武大郎好脸色看,而且对武大郎的前妻留下的女儿迎儿也是非打即骂,整天“打得小妮子杀猪也似的叫”。[5]把自己的不得意化作一腔怒火,撒到继女的身上。甚至于到了后期,武大郎被西门庆踢伤,将死未死时,她自己不但不肯给他一口水喝,而且也不肯让迎儿给武大郎水喝。吓道:“小贱人,你不对我说,与了他汤水,都在你身上!”[6]希望武大郎早死,自己好早日“超脱”另嫁的心思一览无遗。而且,她也毫不遮掩。然而,对西门庆,她却百般迁就,委曲求全。原因是西门庆“生的十分的博浪”,“张生般庞儿,潘安的貌儿,可意的人儿,风风流流”[7],符合了当时王婆所说的“挨光”(即偷情)的“潘驴邓小闲”的资格,并且在武松那边吃了闭门羹,满怀羞辱,而西门庆这边却下尽功夫,一心想把他得到手里,是“主动要她”的,所以一拍即合。她虽知道西门庆是一个“打老婆的班头,坑妇女的领袖”,她却趋之若鹜,曲意逢迎,以便通过攀附西门庆,过上她理想中的生活。所以,她只能不择手段地去实现自己的目的。在和王婆计划杀武大郎时,她还有些许的犹豫,毕竟她是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小户人家女子,但当她拿到砒霜开始下手时,却已经是一点也不手软。在王婆的指导下,她非常老练地哄武大郎喝下毒药。当药性发作,武大郎在床上翻腾时,她很干脆地扯了两床被子“没头没脸只顾盖”[8],并且怕武大郎挣扎,弄出大动静来,便“跳上床来,两手紧紧地按住被角,哪里肯放些松儿”[9],一直到武大郎七窍流血,才“怕将起来”,到隔壁唤王婆帮忙。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没半点犹豫。可见除掉武大郎,依傍西门庆,已经是她日思暮想、不顾一切想要完成的事情了。武大郎的软弱可欺、西门庆的财大气粗、从小在大户家里耳濡目染而养成的“弱肉强食”的心态给了她作案的底气和勇气,畸形的社会、畸形的婚姻造就了潘金莲的畸形性格,也为她的“狠毒”提供了表现的空间。她从一个柔弱的女子变成了一个心狠手辣的杀人犯。
第三,过分旺盛的性欲产生强烈的占有欲望,使其处事手段日益毒辣
潘金莲在《金瓶梅》中之所以那么出名,就是她在“性”方面的表现:挑逗武松,暗结西门庆,偷琴童,勾搭女婿……,斯宾诺莎说过“幸福不是德行的报酬而是德行自身;并不是因为我们克制情欲,我们才享有幸福,反之,乃是因为我们享有幸福,所以我们能够克制情欲。”[10]潘金莲从来没有过幸福的婚姻,怎么可能因为幸福的满足而主动有意识地克制情欲呢?所以,陈月娘说她是不可一日没有汉子,所以,她被誉为“千古淫妇”。在这其中,她的过分旺盛的性欲不能不说是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性欲又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本身就容易让人导致过分的贪求放纵。孟子说:“食、色,性也。”米歇尔·福柯更充分地解释说:“性欲‘滞留’着的潜力自体和愿望的反叛及暴乱,而性欲那‘放肆’的潜力则导致放肆和过渡。大自然给人类注入了这种必需而又可怕的力量,这种力量随时都可能落入其所设的陷阱。”“如像阿瑞斯提普斯自己所建议的,享受快感是对的,但人们得小心别让快感弄得自己迷失——原因并不是因为性行为是一种恶行,也不是因为性行为可能会背离某种规范,而是因为性行为是与一种力,与一种energeia相联系,这种力本身就容易泛滥和失控。”[11]从九岁开始,潘金莲就懂得“傅粉施朱,乔摸乔样”,卖弄风情。以至于以后的再次被卖,为张大户所强迫,都为她后来的“淫乱”打下了基础。这种经历,本是令人唏嘘的,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又成了潘金莲的“教育”——“性”方面的教育。她的“性”意识被过早地开发了,而且是从被迫接受开始。然而,当这种经历成为潘金莲的生活的一部分时,它就成了她所必需的一部分了,她的身体体会,享受了这种快感,并急切地渴望和寻找这种快感,武大郎无法满足她,身材高大、面容俊俏而又同样浪荡的西门庆就成了最理想的对象。即使西门庆勾引她上手以后又先迎娶了孟玉楼,她依然苦苦等待。在西门庆迎娶孟玉楼一月没来潘金莲的漫长的等待里,她自己唱到:“奴又不曾爱你的钱财,只爱你可爱的冤家,知重知轻性儿乖。”嫁给西门庆以后,在西门庆不在的时候,潘金莲“捱一刻似三秋,盼一时如半夏”[12]。与家仆、陈敬济、甚至王婆的女婿王潮儿等的滥情,就是充分证明。而最后,她连垂死的西门庆也不放过,就是在西门庆病重的那几日,她仍强行与他行房,“潘金莲晚夕不管好歹,还骑在他身上,倒浇蜡烛掇弄,死而复苏者数次”,根本不顾他的死活。最终致使西门庆脱阳而亡:“……到了正月二十一日,五更时分,相火烧身,变出风来,声若牛吼一般,喘息了半夜,挨到巳牌时分,呜呼哀哉,断气身亡。”[13]
潘金莲的这种几乎没有节制的性欲应该说是一种不合理的心理需要,而不合理的心理需要与生理需要一样,都是因为一种缺乏,即这种真正的缺乏是渴望满足的原因和基础。而当这种缺乏找到弥补和发泄的途径时,就更加变本加厉地表现出来,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弗洛姆曾经说过:“不合理的欲望也根植于缺乏,根植于人的不安全感和焦虑感,它们迫使人产生仇恨、妒忌或屈从……”[14]而正是这种仇恨、妒忌和屈从,成了潘金莲进府后,心态变得更加疯狂和扭曲的催化剂。
嫁入西门庆府中以后,她知道,对于西门庆,自己一个人不可能拴住他的心,所以一边以自己独特的床上技巧讨好西门庆,拼命把西门庆往自己房里拉,对西门庆的什么要求都可以满足,百依百顺,“比娼妓尤盛”,“屈身忍辱,无所不至”,讨得西门庆的满意和欢心,巩固自己在西门庆心中地位[15]。而且任何人的优点,在经过了西门庆的肯定赏识之后,在潘金莲眼里就成了自己的弱点,就得想办法快点去弥补,比如偷听到西门庆夸李瓶儿身体的白净,她便也回去把全身搽遍“茉莉花蕊儿叫酥油定粉”,“白腻光滑,异香可掬,使西门庆见了爱她,以夺其宠。”[16]以至于后来吴月娘说她是“拦霸汉子”、“无一日不可无汉子”,但一方面又帮西门庆偷人,强忍自己强烈的嫉妒之心为西门庆到隔壁偷好友妻子李瓶儿牵线搭桥、搭梯打风,以至于最后整死李瓶儿的丈夫花子虚,娶到了李瓶儿。后又通过养猫吓死李瓶儿的孩子,使李瓶儿抑郁而死,为自己除去了一个情敌。
而当她知道西门庆与下人的老婆宋慧莲有染,又收藏了被她设计逼死的宋慧莲的鞋子后,马上大哭大闹:“你看他还大张鸡儿呢。瞒着我黄猫很尾,你赶的好茧儿!来旺媳妇字的一只臭蹄子,宝上珠也一般收藏在藏春坞雪洞儿里拜帖里字内,搅着些字纸和香儿一处放着。甚么稀罕物件,也不当家化的,怪不得那贼淫妇死了堕阿鼻地狱”[17]……而后,吩咐:“取刀来!等我把淫妇鞋剁作几截子,掠到茅厕里去,叫贼淫妇阴山背后永世不得超生!”对于宋慧莲,潘金莲满口“淫妇”、“贼淫妇”、“死了堕阿鼻地狱”、“阴山背后永世不得超生!”[18]的恶言诅咒。对于这样一个已经死了的、再也无法跟她争宠的女子,她还是如此不放过。这一场咒骂,不但是泄恨,也是表演。因为她意识到西门庆在这件事上理亏气短,所以抓住这一根软肋,一把扯下自己平日在西门庆面前乖巧温顺的面壳,大吵大闹,用最粗俗恶毒最下三滥的语言咒骂宋慧莲,在充分发泄出了她自己的嫉妒狠毒的同时也在西门庆的心理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她不但在现实中容不得有人来跟她分享她的“汉子”,连心理上也是不允许的。她要把宋慧莲彻底地从西门庆心里赶出去。
她就是在这种恶毒的心态和行为当中获取安全感,实现自己对西门庆的独占,满足自己那种扭曲的“唯我独尊”的心理,通过这种行为获得向上爬的空间,而且这种恶毒日益疯狂。
第四,心思缜密、精明狡诈的性格使其狠毒的性格日趋成熟
潘金莲虽然嫉妒成性,但她同样妒忌成性却头脑简单的妇女不同,她是一个心思细密、精明狡诈的女人。
潘金莲在西门家中排行老五,嫁进这家里时并没有带来可观的嫁妆。所以只能靠自己的美色和见风使舵来赢得自己在家里的地位。而对于有“正房”之位的吴月娘,她则刻意奉承,以至于吴月娘在她进府不久就把自己心爱的物件由她挑,引起了其他妾的不满。而对于自己身边其他的女性,书中多次写到她经常折磨和虐待侍女秋菊的举动,如多次出现她罚秋菊顶着石头跪在院子里的描写,有时原因竟是秋菊没帮她找到她自己丢的东西。和母亲吵完架之后又把秋菊打得皮开肉绽,还用指甲把秋菊的脸颊弄得稀烂。目的不单是为了泄恨,应该还有的另一原因,就是怕有朝一日秋菊会像自己一样“拦霸”了西门庆这个汉子。防范于未然,就先下了毒手。潘金莲本来对迎儿就很苛刻,在苦苦等待西门庆而不得而备受煎熬的日夜里,为了一个蒸饺,她拼命虐待迎儿借以发泄心中的压抑和怨恨。后来又和春梅联合起来虐待秋菊,她就是这样巩固自己的地位,排斥异己,唯我独尊的。她身边所有的女性在她眼里,成了她向上爬的援绳和发泄情绪的工具。
在处理西门庆的关系上,她不是一味的逆来顺受,而是软硬兼施,把主动权操在自己手里,该软时千娇百媚,该硬时或处心积虑,或撒泼打滚,威逼其就范,其目的都是为了巩固自己在府中的地位,排除异己。她知道西门庆和来旺儿的老婆有染,想给来旺儿一点“补贴”时,便开始唆使西门庆结果来旺儿。她阻止西门庆致书放被囚在狱中的来旺儿,还劝其把他“结果”了。劝词中不露半点恶意,而总是装成站在西门庆的立场,从西门庆更好的占有宋慧莲这一点着眼,对各种可能的情况及其利弊都做了分析,最后得出了结论:只有“把来旺结果”了,才是“放心地占着他老婆”所必须采取的最好办法,这样一席话把西门庆的念头“翻转”了。很明显,潘金莲很善于抓住和利用西门庆当时的心理状态及急切愿望来施展她的计划,她的计划其实是要结果来旺媳妇,而不是来旺儿。但她不能太直截了当,她还需打掩护,为自己涂脂抹粉,在西门庆面前挣一个“体贴大度”的好名声,所以来旺就做了替死鬼。而最后她也终于逼死了来旺儿媳妇宋慧莲——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她是容不得有人来跟她分享“她的汉子”的。而且,只有这样,她才能更好地巩固自己在府中的地位。
她心思的缜密和恶毒,还体现在对待李瓶儿的事情上。当由她出计帮西门庆骗得的李瓶儿带着大量嫁妆嫁入西门家,成为西门庆的“六房”并怀孕生子、得到西门庆的宠幸时,她感到自己的地位受到巨大的威胁,于是开始散布谣言,说孩子的爹不知是谁,看到大家为李瓶儿的生产忙进忙出时,她心里十分地不舒坦,在一旁不怀好意地说:“耶嘞嘞,紧着热剌剌的挤了一屋子的人,也不是养孩子,都看着下象胆哩!”[19]说话尖酸刻薄,做事更是心狠手辣。为了除去眼中钉肉中刺,除了对李瓶儿的孩子官哥的“三吓”外,她还不惜常日关门“驯猫扑肉”,“终日在房里,用红绢裹肉,令猫扑而食”[20],处心积虑,让猫见到穿红小袄的孩子官哥产生条件反应,以为是可吃之肉而扑咬之——这样处心积虑为的是可以对付常穿红小袄的孩子。潘金莲的阴谋又一次得逞了:年仅14个月的官哥被吓死,李瓶儿随即也悲痛而绝,撒手而去。“那潘金莲见孩子没有了,每日抖擞精神,百般的称快。”[21]潘金莲的蛇蝎心肠、凶狠毒辣,在这件事上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如果说武大郎之死是潘金莲受了王婆的教唆和西门庆的怂恿,那么,这一次的谋杀却就是潘金莲无师自通的自导自演、自己策划、自己执行的了,手段之狠毒,令人瞠目结舌。可以说,她为了自己称心如意,已经没什么不能做的了。然而,最后,她却依然称不了心如不了意,因为,她的过分放纵的情欲使她无所忌惮,到处招花惹草,连自己的女婿陈经济也不放过。所以,最后落了个被大娘赶出家门,被叔叔武松开膛破肚的下场。
潘金莲的“恶”有她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她的令人咋舌的恶毒行为是开在当时腌的社会现实之上的一朵鲜艳的毒花。这里面,有不公平的现实生活对她的“熏陶”和摧残,也有她个人那种疯狂的淫欲和对各种人和事物的占有欲望在起作用。从某个角度来看,她的行为是基于自己低贱卑微的出身地位和不寻常的生活遭遇而奋起的一种反抗和自我保护,但现实中她的这种行为已经是一种没有任何行为规范约束、没有道德底线的疯狂行为。只要她嫉妒的,看不上眼的,她就可以随意除掉,之后还肆意谩骂泼污水;只要她看得上眼的,就可以随意拿来“用”,上至想勾引她的西门庆大官人,下至家里的小厮、王婆的女婿,而且毫不愧疚,没有一点的羞耻感。只要是会对她造成威胁的或让她不舒服的,她就可以千方百计下毒手置之死地。这是一种典型的“恶妇”的表现。如今很多文章在为她翻案,说她是受压迫、有独立意识的敢于反抗的勇敢女性。但我认为,她的确是有独立意识的,敢反抗也是真的,但如果这种独立和反抗是通过祸害别人和随意的淫乱来实现,恐怕就不是值得称许的了。这是一种自己对自己的肆意放纵和没有道德底线的一种行为,而不只是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女子过去有,现在有,以后可能也还会有。她们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变成这样的“恶”妇。我不是封建思想的卫道者,但对于这样的女性、这样的行为,我是不敢苟同的。毕竟,我们的社会,还是需要道德底线的。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2][3][4][5][6][8][9][12][13][15][16][17][18][19][20][21]兰陵笑笑生.金瓶梅[M].济南:齐鲁书社,1987.
[10]斯宾诺莎.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11]李银河.福柯与性:解读福柯《性史》[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14]弗洛姆.为自己的人[M].上海:三联书店,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