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翻译中译者惯习调节下的翻译规范
——以杨必译作《名利场》为例
2012-12-08吴宜涛
吴宜涛
(安徽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论文学翻译中译者惯习调节下的翻译规范
——以杨必译作《名利场》为例
吴宜涛
(安徽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社会翻译学”作为翻译学与社会学之间交叉形成的一门学科,近几年已引起翻译界的关注。试借助布迪厄社会学理论中的“惯习”这一概念,以杨必经典译作《名利场》为例,通过重构当时(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翻译规范和译者惯习来分析译者惯习对翻译规范的调节作用,以期展示并解释翻译与社会之间的密切联系,对进一步推动“社会翻译学”的发展提供借鉴。
译者惯习;翻译规范;重构;调节
一 引言
早在1972年,詹姆斯·霍姆斯在其论文《翻译学的名与实》中讲到以功能为导向描述翻译学时,提出了“社会翻译研究”。[1]后来,图里提出“翻译规范”概念,即译者的翻译行为受所处时代的翻译规范的制约,推动了这一学说的发展,为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使翻译研究扩大到社会领域中,探讨影响译者决策的社会文化等外部因素。根据图里的“翻译规范“,大量的翻译现象得以解释。然而,赫曼斯认为翻译过程即“译者做决定的过程”,[2]从宏观层面(翻译选材、翻译总体策略等)到微观层面(措辞、句型等),译者必须从多种选择中做出唯一决定。因此,赫曼斯引入了布迪厄提出的“惯习”来解释为什么译者最终做出了此项而非彼项决定。
萨克雷名著Vanity Fair的杨必译本《名利场》(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一版)因其流畅、地道的汉语表现和生动幽默的原作语言风格再现,多年来在翻译界大受好评。著名翻译家兼翻译理论家思果称赞杨必译作《名利场》为“罕见的佳译”,“读起来就像读《红楼梦》、《儿女英雄传》等中国小说一样舒服”。[3]
尽管翻译规范和译者惯习都是近几年翻译界讨论的热点,但将两者结合起来并运用于具体译本的分析却较少涉及。并且,翻译规范与译者惯习的关系仍有待探究。本文以经典译作杨必译本《名利场》为例,分析在翻译活动中译者惯习对翻译规范的影响,并探索译者惯习与翻译规范之间的关系。
二 概念厘清:翻译规范与译者惯习
图里认为,在翻译过程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翻译规范在起作用。[4]译者通常受到三类规范的制约:①预备规范,涉及翻译政策和翻译的直接性。翻译政策是指在某一特定语言、文化、时代里,决定翻译文本选择的因素。翻译的直接性与翻译是否存在中介语言有关。②初始规范,是指译者的总体选择,即倾向于原文本还是倾向于译语文化的读者习惯。③操作规范,主要描述译文的呈现及语言内容。操作规范又细分为母体规范和篇章语言规范。母体规范与译文的完整性有关,包括段落的删节或重叠,原文的分割以及段落或注脚的增加。篇章语言规范制约着译文语言素材的选择,如词项、短语及文体特征。根据图里的规范理论,可以从文本和文本外这两个方面来重构翻译规范。文本即指译文文本,文本外指影响译者翻译过程的种种外部因素,包括译者所处时期的总体翻译倾向,译者、编者、出版商等的陈述和评论以及译者所属或受影响的翻译派别等因素。
“惯习”这一概念由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在分析社会现象时首先提出,意为“一套持续的且可转换的性情倾向系统,它把过去的经验综合起来,每时每刻都作为知觉、欣赏、行为的母体发挥作用”。[5]根据布迪厄的观点,人的某种惯习是在社会生活中长期处于某种环境居于某种位置的结果。自二十世纪末以来,不少学者将布迪厄提出的“惯习”这一概念引入翻译研究,为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西米奥尼对布迪厄的“惯习”这一概念做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他强调翻译中“译者惯习的关键作用”,并认为现行的描写性翻译研究模式需要重新架构,因为“只谈规范,缺少惯习来例证,就如同没有规范,只谈惯习一样毫无意义”。[6]梅拉尔茨指出,“惯习”这一概念“有助于解释译者在翻译规范的维持或变更中所起的作用”。[7]
翻译规范研究的是社会中从事翻译的一群人所形成的规范,主要考虑的是群体,但是,译者个体与规范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有所忽视。译者是社会中的个体,翻译活动是社会活动的一种,译者在从事这一活动中体现着一定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了惯习对作用于译者身上的翻译规范的调节作用。鉴于此,本文以杨必翻译Vanity Fair为例,从意识形态、出版社因素、读者期待因素三个方面来重构当时的翻译规范。杨必自身的成长经历、受教育背景及所处的社会地位则构成了她的惯习。
三 重构翻译规范
1.意识形态。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满怀热情,积极投入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艺术以及文学普及的建设中去。然而,建国初期,中国还没有形成一支高质量、高水平的文学翻译工作者的队伍,文学翻译的数量也满足不了广大读者的需求。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的文学翻译工作,无论在数量、质量,还是语种上,都与这一历史时期的客观要求相去甚远。为了扭转这一局面,使翻译工作能够更好地担负起历史所赋予的使命,并使之能够适应新时期人民文化和国家建设所提出的迫切要求,于1951年召开了“全国第一届翻译工作会议”,1954年召开了“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这两次会议对中国翻译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全国第一届翻译工作会议由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于1951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召开。这次会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规模的翻译工作大会。这次大会的召开说明人民政府把翻译工作作为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来对待,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翻译工作的重要性被提高到无以复加的地位上,这对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1954年8月19日,中国作家协会为发展文学翻译工作,提高翻译质量,在北京继1951年召开“第一届翻译工作会议”之后,又召开了“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会议期间茅盾作了《为发展文学翻译事业和提高翻译质量而奋斗》的纲领性报告,郭沫若发表了《谈文学翻译工作》的讲话,报告和发言中也阐述了文学翻译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文学翻译的要求、译文语言运用、创造性的翻译方法、译者的修养、翻译工作者专业化、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和集体互助的精神等问题。
这次文学翻译会议,是在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经济建设伟大胜利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内容体现在讨论的两大主要问题上,一是如何把全国的文学翻译工作者,在发展文学翻译工作的任务之下,更加团结地组织起来,更加有计划地来进行翻译工作。同时不仅注意潜在翻译力量的发掘和组织,还要注意翻译后继力量的培养;二是提高文学翻译质量的问题。郭沫若强调:“我们通过文学翻译.既可以了解各国人民的生活习惯和他们的愿望;更可以促进本国的创作,促进作家的创作欲……也可以帮助我国语文的改进。”[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稳定保证了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有了更多的期待和更高的要求,他们急切地期盼着中国的作家们创造出适应时代发展的,具有高度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文学艺术作品来。高质量的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除了要从传统的古典文学中吸取养料外,还应该借鉴优秀外国文学作品的经验,和学习经典外国艺术作品创造的艺术成就。这也是对毛泽东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他教导文艺工作者,要不拘一格继承和借鉴古今外一切人类优秀的文化遗产,“哪怕是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东西”。另一方面,从加强交流的方面来看,文学翻译工作对于我国人民的建设事业也是相当重要和迫切的。社会主义事业不可能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中完成,需要和世界各国人民进行交流。其中文化、文学艺术上的交流是较重要的一环。
茅盾指出,要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享受。译文语言必须是纯洁的祖国语言,也就是说译文的用词造句都要合乎本国语言的规律习惯;在吸收新词和表现法的时候,必须以本国语作基础,不违背本国语的基本规律习惯,而为本国读者所能接受。茅盾总结新文学运动以来的翻译经验,提出"艺术创造性的翻译"这一口号,翻译界迅速掀起了一场清除"翻译体"的运动,译者们认识到翻译要“在我们的水土上成长”,同时文学翻译家们大多以"艺术创造性的翻译"为目标,追求“神似”,向往“化境”,力求使自己的译文读起来不像译作,而像“写作”。[8]这一时期的翻译文学,始终遵循着中国共产党的文艺方针,服从着建设强大的国家,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的需要,因此,它的服务性,即服务于人民的审美需求;服从性,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理论需要;鲜明性,即鲜明的阶级性。
Vanity Fair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杰作。萨克雷在该书第八章说:“了解真相就得据实直说。这样一来,就必然抖出许多令人不快的事来。”[9]这个真实当然是作者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真实。书中描写了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但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然而,萨克雷并不只是鞭挞贵族、资本家等统治阶级,他鞭挞的对象是弥漫于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私自利。所以,在当时的中国,它被允许引进并翻译,杨必译本《名利场》就产生于这一时期。
2.出版社。
在1954年召开的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上,茅盾在报告中提出“文学翻译工作必须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重点就文学翻译的组织建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几十年来,文学翻译工作是有很大成绩的,翻译工作对人民的事业做了很大的贡献。但不可否认,翻译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缺点,而首先就是工作的无组织无计划状态,这是和国家有计划的文化建设不相适应的。”[8]分散、自流的翻译工作状态是过去反动统治时期,出版事业掌握在私营出版商手里的状况造成的,还由此导致文学翻译工作中的许多混乱现象,一方面是应该翻译的作品没有翻译出来,另一方面却是次要的甚至有害的翻译出版物充斥市场。其害处还表现在,译者与译者之问,出版社与出版社之间各自为政,互不相谋,造成无意义的复译。由于复译又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大量浪费,粗制滥造的抢译作品为争取市场,使翻译质量大幅度下降。所以,政府开始采取措施,让出版社和翻译工作者联合起来。一支高质量的翻译队伍形成了,人民文学出版社成为当时中国主流出版社。而杨必在动手翻译Vanity Fair前,曾与人民文学出版社签订过合同。
3.读者期待。
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社会处于封闭状态,普通读者很少接触外国文学作品,对外国文化知之甚少。新中国成立之初,虽然普通读者开始接触外国文化,但是,由于当时中国特殊的政治形势,对外国文学的译介有严格的限制。大量的俄国文学作品被翻译引入,而对来自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的作品进行严格的审查,译介的较少。在当时的中国,多数的普通读者没有很好的教育背景,无法阅读英美原著,只能通过译本来了解外国文化。由于他们对外国语言文化了解甚少,所以,他们更喜欢阅读语言风格与汉语相似的译本。杨必译本《名利场》正是因其语言生动、地道而广受读者的欢迎。
四 重构惯习
依据本文第二部分对“惯习”概念的界定,重构某译者的惯习,不仅要考虑译者的翻译惯习,还要考虑其在教育、生活等各种不同环境中培养起来的惯习。以下结合《名利场》译者杨必的具体情况来重构她的惯习。
1.家庭背景。
杨必一九二二年出生于上海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杨荫杭是中国第一批革命党人,曾到日本、美国深造,获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硕士。姐姐杨绛及姐夫钱钟书,均为中国著名学者。在《回忆我的父亲》中,杨绛清晰地记得父亲说过:“与其写空洞无物的文章,不如翻译些外国有价值的作品”,“翻译大有可为”。[10]这无疑说明,杨必自小接受着良好的家庭教育。姐妹俩从小就接触了不少中国古典文学著作,杨必特别喜爱阅读《红楼梦》。阅读这些经典作品,使得杨必的中文功底十分扎实。
2.教育背景。
杨必中学毕业后,考入了震旦女子文理学院(现为复旦大学)。管理这所学校的是一位中年英国修女,杨必毕业后一年随她去了清华,并在清华当了一年助教,然后回到震旦做英语老师。在教书课余时间,杨必还为国际劳工局做了两三年的中译英兼职译员,其表现深得认可。杨必自身的英语水平也通过其在校学习、教课经验和兼职锻炼不断提高。
3.性格特征。
杨必性格开朗活泼,善于模仿,结交各种朋友。据杨绛回忆,杨必小时候,模仿家里的哈巴狗,学得神情毕肖,逗得家人大乐。她尤其喜欢学和她完全不像的人,如美国电影《劳来与哈代》里的胖子哈代,她能模仿方言、声调、腔吻、神情。她讲一件事,只要几句叙述,加上模仿,便有声有色,传神逼真。所以,各家的琐事,由她讲来都成了趣谈。Vanity Fair这部小说是萨克雷以说书先生的姿态向读者叙述的,他以Vanity Fair里的个中人身份讲他本人熟悉的事,口吻亲切随便,所以叙事里掺入议论也很自然。萨克雷善于叙事,写来生动有趣,富于幽默,他的对话恰配身份。杨必的个人性格与Vanity Fair的写作风格比较契合,这使得她翻译起来更得心应手。
4.翻译惯习。
杨必开始从事翻译和著名翻译家傅雷有很大关系。傅雷曾请杨必教傅聪英文,并鼓励杨必翻译。杨必写信请钱钟书指导她译一本比较短而且易翻译的书来试试笔,结果钱钟书向她推荐了英国现实主义女作家玛利亚·埃奇沃斯的作品Castle Rackrent(原名《来克仑脱堡》),并建议书名译为《剥削世家》。之后,傅雷又建议杨必译一些大作家的名著。于是,杨必向其姐夫钱钟书寻求建议,钱钟书认为萨克雷的Vanity Fair的中译文令人不够满意,建议杨必重新翻译。杨必的文笔非常灵活,可以从一封傅雷写给傅聪的信上看出。他在1954年2月10日给傅聪的信上写道:“这几日开始看伏尔泰的作品,他的故事性不强,全靠文章的若有若无的讽喻。我看了真是栗栗危惧,觉得没能力表达出来。那种风格最好要必姨、钱伯母那一套。我的文字太死板,太‘实’,不够俏皮,不够轻灵。”[11]这里的必姨指的就是杨必,钱伯母即杨绛。
五 译者惯习之于翻译规范的调节作用
综上所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新中国建立不久,由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不少外国作品,尤其是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学作品,经审核允许引进翻译的较少。并且,建国初,出版机构各自为政、毫无秩序,后来政府采取措施,对出版翻译作品的机构统一管理,指定某几个出版社可以翻译出版外国文学作品,这其中包括人民文学出版社。当时普通民众接触很少甚至几乎没有接触过外国文学作品,对外国语言风格及风俗习惯知之甚少。这三个方面构成了当时制约杨必翻译Vanity Fair的翻译规范。然而,萨克雷是批判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故他的作品被允许翻译成中文。译者杨必的惯习(包括良好的家庭及学校教育使其具有扎实的中英文语言能力,活泼开朗、善于模仿的性格特征和灵活的翻译风格)调节着翻译规范在杨必身上的作用。最终,在翻译规范和译者惯习的共同作用下,一部在翻译界影响颇深的经典译作《名利场》诞生了。基于对杨必译本《名利场》的案例分析,翻译规范的重构、翻译规范与译者的关系以及与译者惯习的关系可以用下图表示:
六 结语
本文主要探讨了在翻译活动中,译者惯习调节着翻译规范对译者的制约作用。可以看出,译者惯习在翻译活动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惯习这一概念,与以往翻译界探讨的“译者主体性”“译者风格”等不同,更多是从社会学层面上关注译者这一个体。就翻译学来说,描述性研究是以系统的方式来研究现实,是实证研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研究结论可直接形成翻译法则。本文从意识形态、出版社和读者期待三方面重构了杨必所处时期(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翻译规范,有利于对这一时期翻译活动的进一步研究。
图里将“规范”这一概念引入翻译研究后,不少翻译现象得以解释,但是,仍有一些难题。“惯习”这个概念加强了规范理论的解释力,完善了描述翻译研究中的规范理论框架。本文证明了翻译规范和译者惯习共同影响着译者的翻译活动,并且,译者惯习对翻译规范有调节作用。译者不是机械地服从着翻译规范,而是通过自身的惯习适应、调整着规范。对翻译规范和译者惯习的重构,对译者惯习与翻译规范关系的分析,都将推动者翻译研究的“社会学转向”,建构“社会翻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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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Habitus-mediated Norms in Literary Translation——A Case Study of Yang Bi’s Translation of Vanity Fair
Wu Yitao
Socio-translation studies,as an emerging inter-discipline,has become a hot issue for recent years.Based on the key concept of habitus in Bourdieu’s sociological theory,this paper reconstructs the translation norm of the 1950s and Yang Bi’s habitus to demonstrate that translator tries to conform to translation norms when conducting translation activity,and translator’s habitus plays a role of mediator in this process.In an attempt to promote socio-translation studies,this paper is conducive to the clarification of how translation is linked to society.
translator’s habitus;translation norm;reconstruction;mediation
H315.9
A
1672-6758(2012)09-0109-3
吴宜涛,硕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助教,安徽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方向:翻译实践与理论。
Class No.:H315.9Document Mark:A
(责任编辑:宋瑞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