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成效与经验
2012-12-08李淑梅马应昆白莲华
李淑梅,马应昆,白莲华
(1.开远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云南开远616000;2.开远市羊街乡农科站,云南开远661602)
无公害农产品是保障食品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的公共安全品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笔者总结了开远市近年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取得的主要成效与措施,供同仁参考。
1 开远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成效
自2003年以来,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开远市无公害农产品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认证产品数量及范围不断扩大,涵盖了蔬菜、粮油、水果、畜禽产品等,截至2011年底,全市1.73万hm2耕地面积,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规模达1.1万hm2,共有10个规模较大的企业的13个生产基地、13个产品通过 “三品”认证,其中种植业类产地产品12个,畜禽类产地产品1个。其中无公害产地10个,无公害产品10个,面积为1.09万hm2;绿色食品认证2个,面积140 hm2。已通过认证的水果面积为 2 140 hm2,蔬菜面积为1 200 hm2,粮食面积为 7 666.67 hm2。
2 开远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主要经验
2.1 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体系
近年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逐渐引起开远市各级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各乡 (镇)或企业明确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人员,在省级工作机构的统一安排下,全市每年都要安排单位或企业人员到省里参加1~2期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培训班培训,以尽快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确保各乡 (镇)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 “三品”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不仅纳入各乡 (镇)对农业工作的目标考核范围,也逐渐成为相关农业项目申报、产品品牌评选要求的重要条件之一。
2.2 积极争取资金,科学谋划发展
自2006年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开远市农业局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对“三品”认证、检验检测、标准推广、质量监管、品牌宣传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促进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高。开远市人民政府2006年第63号文件明确出台了相应奖励政策予以扶持,对在开远市辖区范围内认证并获得 “三品”认证的企业,以 “以奖代补”的形式一次性奖励给无公害农产品获证企业2万元,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企业各3万元。
2.3 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健康氛围
开远市农业局组织各工作机构,通过印发宣传册(页)、科技下乡、各种涉农展销推介会、农业信息网、电视台等形式,不定期进行有关无公害农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知识的宣传,不仅增强了有关部门领导尤其是分管领导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识,还有效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知度。
2.4 推进产地认定,奠定发展基础
自2007年起,云南省农业厅安排农业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无公害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在全省范围内采取整体认定的方式,分批以县为单位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开远市自2011年启动以来至今,已完成了项目的大部分工作,到2012年年底可通过项目验收,从而有效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
2.5 创新工作方式,加快产品认证
工作部门主动深入基层,实地调研,认真筛选,并积极动员和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及种养大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鼓励和支持已认证企业开展扩项认证、整体认证。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整合工作环节,简化工作程序,采取申报单位 “请上来”、上级专家“请下来”、本单位人员 “派下去”、发送电子文档、集中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检查和上报,审查和修改补充材料,从而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6 强化证后监管,确保产品质量
开远市农业局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严格证后的生产经营与规范用标,以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形象。一是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等生产资料为重点的投入品监管,联合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的违法行为。二是认真组织或配合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或针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监督抽查、抽检工作,对抽检产品不合格的单位通知整改或取消标志。三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已获证企业生产产地的环境和用药台账情况。四是定期开展以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规范使用为重点的市场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过期用标、乱用标的假冒伪劣行为,以进一步增强用标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
实践证明,无公害农产品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尤其是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今后,应继续以服务 “三农”,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增效为核心,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不断提高开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