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绝妙判词
2012-12-06
晚报文萃·开心版 2012年14期
一
明代宗室朱宸濠,袭封为宁王,宁王府畜有一鹤,乃皇帝所赐。一日,仆役带鹤上街游逛,被民家一狗咬伤。仆役到府衙告状:“鹤带金牌,系出御赐。”知府挥笔判曰:“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判词精妙在理,仆役只得服判。
二
某年仲春,两农家之两牛相斗,一牛受伤一牛致死,两家互讦,不可开交。时长沙太守祝文山外出察访民情,农人拦路告状,祝丈山问明情况,当即判道:“两牛相斗,一死一伤,伤者共耕,死者共享。”双方听到这样简短而合理的判词,争端遂此告息。
(林沫阳摘自《奇文与歪诗》,北岳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