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校姓党原则深化党校文化建设
2012-12-05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 徐 卫
坚持党校姓党原则深化党校文化建设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 徐 卫
党校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校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蓬勃发展的力量源泉。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为党校教学培训、科研咨询等方面工作特别是文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新形势下,必须结合党校的职责使命准确把握党校文化的基本属性与基本功能,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切实找准党校文化建设的基本抓手,发挥党校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应有作用。
一、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大力推进党校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精神上的旗帜,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党和国家全局工作重要战略地位,不仅承担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缓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战略任务,而且承担着“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良好文化条件”的重要使命。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文化是一个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也是一个单位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撑。
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是做好党校工作、保证党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障。党校姓党原则是对党校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科学定位,是对党校发展历程和办学经验的高度概括,也是维护党校形象、建设党校文化的必然要求。坚持党校姓党不仅是党校办学的根本原则,同时也是加强党校文化建设的根本原则。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党校是党直接兴办的学校,必须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不管形势和任务怎样变化,党校姓党的原则绝不能变,忠诚于党的立场绝不能变。”习近平同志指出,党校姓党,概括地说就是要坚持党校办学的政治方向,坚持党校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都要遵循党的政治路线,都要恪守党的政治纪律,都要为党校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使命服务。
党校是党委直接领导和创办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党校的性质、功能和地位决定了必须坚持“五种意识”、发挥“五个作用”,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履行职责使命。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伟大实践中,党校应结合《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赋予的职责使命,结合各级党委关于文化建设的部署与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发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服务作用,发挥建设和谐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服务作用,发挥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的推动作用,发挥提高领导干部文化建设能力的推动作用,发挥加强党的学风、文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作风建设的表率作用,发挥率先建设文化高地、引领社会文化建设的表率作用。
二、紧密结合党校功能定位和职责使命,深入认识党校文化的基本属性
“中国共产党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这段阐述不仅是对党校性质的科学规定,也是对党校功能的科学规定,对党校的教学培训、科研咨询和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都具有定位、规范和指导意义。
党校文化是指在一定社会历史时期,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各项方针政策指导下,党校教职工和学员在履行党校职责使命全过程中形成的独特文化。党校文化由有机联系的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具体器物层面的党校物质文化,包括校园、建筑、设施、景观、基地、课堂等物质文化部分,也包括社会上可资利用的各种物质条件,是党校文化的外在、表层和显性部分;二是思想和行动规范层面的党校制度文化,包括组织体系、正式制度等,是党校文化的中间层次;三是心理、思想、观念层面的党校精神文化,是党校文化构成的深层、核心和隐性部分。在党校文化的整体系统中,精神文化层面的党校价值观是党校文化的灵魂和血脉,党校核心价值观建设是党校文化建设的关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推进党校文化建设,必须以《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的理论创新和决策部署为指针,深化党校文化的以下基本属性:
1.党校文化是一种体现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和特征的政治文化。党校的性质、地位、作用决定了党校与党紧密联系在一起,决定了党校的所有工作必须自觉地、创造性地服务于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这既是党创办党校的出发点、落脚点,又是党校存在和发展的意义所在、使命所系。正如曾庆红同志所精辟概括的:党校教学要“教党”,学员要“学党”,教和学都为了党。因此,党校文化具有鲜明的政党特征和政治文化属性。
2.党校文化是一种基于党校教育特点和规律的学校文化。党校是学校,就需要遵循学校的一般办学规律。从教育文化学角度考察,党校文化具有学校文化的基本属性。党校与国民教育学校、部队院校等虽然在教育对象、内容、方式、重点、特点等方面不尽相同,但是育人的核心目标是一致的,教育过程都是培养人、发展人、提升人的过程。因此,在文化建设中都要坚持以学员(学生)为本、以教学为中心,同时注重由“促进学生社会化的非学术性经验”所构成的“隐性课程”和“学校文化”。同时,党校又不是一般的学校,因而还需要遵循自己独特的办学规律。深化党校文化建设,必须加强对党校教育特点、教育规律和办学方针政策的研究,以改革的精神不断推进党校文化建设,使党校文化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3.党校文化是一种属于党委工作体系的机关文化。《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虽然社会上乃至党校的许多同志对这一规定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特别是党校在机构设置上列入事业单位后,这种模糊认识有所增加,但党校人要始终牢记党校受党委直接领导和管理这一性质与规定。不仅在工作中不能把党校混同于一般事业单位,而且要在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党委工作大局方面自觉履行职责、主动有所作为,在党校机关党建和文化工作方面落实党的建设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4.党校文化是一种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为己任的研究机构文化。“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对党校职能作用的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校党的理论研究创新和决策咨询服务的功能定位。这一新的规定,更加全面地体现了党办党校要培训干部、创新理论、提供咨询的根本目的。因此,深化党校文化建设,必须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为己任,深化对“研究机构文化属性”的分析、贯彻和体现。
5.党校文化是一种面向并服务于党的执政实践的集成创新文化。集成创新本为企业管理中的理念,最早可以追溯到经济学家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的创新理论。1998年,哈佛大学教授Marco Iansiti提出了集成创新的理念。所谓文化集成,就是借鉴企业管理中的集成创新理念,以创新为目的有效集成各种要素,在主动寻求最佳匹配要素的优化组合中产生“1+1>2”的集成效应。认识和强化党校文化的集成创新属性,意味着党校在文化建设中要以《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为依据,立足党校职责使命,以马克思主义政治文化为基础,有效整合建设学校文化、机关文化和研究机构文化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资源,积极培育具有服务执政、特色鲜明、综合多元、示范实践等特点的党校文化。
三、找准抓手,优化路径,着力提高深化党校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党校姓党原则,深化党校文化建设,必须立足党校职责使命、联系党校基本实际、结合党校全体教职工和学员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找准基本抓手,优化实践路径,着力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培育忠诚于党、服务人民的政治文化。
政治文化是社会政治关系的心理和精神的反映,包括认知取向、情感取向和价值取向。政治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价值取向,即价值观。因此,党校政治文化是党校文化的本质体现,党校人的价值观不仅是党校政治文化的核心,更是党校文化的灵魂。党校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要求,在全体教职工和学员中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同时,要不断提炼和完善与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地位、作用相匹配的价值观。围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核心价值观学习讨论,广泛动员、积极参与,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以党校姓党、忠诚于党为核心,切实贯彻“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十六字办学要求,努力培育忠诚于党、服务人民、求真务实、为人师表的党校价值观;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校教师,要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从严治学、从严施教,切实加强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大力宣传党校价值观和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以此带动党校政治文化的发展。
第二,积极满足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培育以人为本、健康向上的学校文化。
不同于以学员(学生)为主体的校园文化,学校文化的主体包括校领导、教职工和学员(学生)乃至保安人员、环卫工人、烧饭师傅等各类务工人员。党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高度重视针对不同群体精神文化需求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并以此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群众工作、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机关党委的牵头抓总作用,努力形成党政群团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员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工作格局。要根据不同群体的兴趣爱好,积极举办紧扣需求、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各种文体活动,培育品牌项目、特色项目、创新项目;抓好骨干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创办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类群众性文化团队,并确保其活动有动力、有激励、有保障、有考核;针对文体需求举办文化艺术节和党校运动会,营造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促进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开展文化建设理论研讨,不断提高理论与实践水平。
第三,紧密围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工作,大力培育务实清廉、从严管理的行政文化。
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总体目标,积极培育党校作为党委部门的行政文化。《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强调,“教学是党校的中心工作,党校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教学工作进行,为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因此,在工作格局上,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基础,以管理和服务为保障;在行政管理和服务保障中,必须做到紧密围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工作,高效、务实、清廉,不扯皮、不溜肩,跨前一步、主动服务。要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作为从严治校、从严管理的基本依据,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努力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营造良好的制度文化和行政文化,引导和激励全体教职员工不断增强制度观念和规范意识,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
第四,坚持科研咨询工作“四个服务”方向,大力培育追求真理、诚实守信、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文化。
党校教育必须适应党的理论建设的要求,促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指出:“科学研究是党校教育的基础。”因此,党校的科研文化建设既要以“四个服务”为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突出党校科研特色,又要遵循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文化的一般规律。要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立足现实、拓宽眼界,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要面向社会、加强合作,团队攻关、加强协作;要坚持科学严谨的学术规范,加强学术诚信建设,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努力推进理论创新。
第五,继续推进学习型校院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培育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现实问题、坚持与时俱进、注重团队学习的学习文化。
在学习型政党建设中发挥积极推进作用,是中央对党校工作的明确要求。党校要结合职能使命,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总体部署,不断深化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的三级学习联动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和激励指导机制。要确立教育者先受教育、培训者先受培训,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工作一体化,以人为本、尊重需求等学习理念,激励党员自我超越;要组织全校性学习讨论,加强价值目标建设,推动形成共同愿景;鼓励建立学习小组、项目小组、课题小组和读书小组,广泛开展业务学习、兴趣学习、互动式学习、体验式学习、研究式学习,使学习与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努力提升党群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六,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党校校园建设,大力培育有利于学员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殿堂和火红熔炉氛围的环境文化。
党校校园是学员在党校进行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的主要场所,是党校教育理念和精神文化的物质载体,对于加强新形势下的党校文化建设和实现党校在“十二五”期间新一轮大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广义的党校校园要素包括地理环境、校园环境设计与布局,教学楼、住宿楼、行政楼、图书馆、报告厅、食堂、操场和体育馆等主要建筑,还包括校门、雕塑、纪念碑、校训石(墙)、校史馆(室),甚至包括道路、管线、绿化、校内山丘河湖等。在党校校园规划建设和各项设施配置中,要大力培育有利于学员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殿堂和火红熔炉氛围的环境文化。一方面,在坚持勤俭办学的同时,加大校园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教职工和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另一方面,激发教职工和学员的参与热情,调动其文化创造力和创新力,通过校园的科学合理规划、建筑的专业化设计、设施的人性化考量、装饰的浓郁人文特色、内容的党校主题贯穿,着重突出营造理论殿堂和火红熔炉氛围的重点,使党校核心价值理念深入人心,并转化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积极实践和工作绩效。
(责任编辑 陶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