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认识音乐考级
2012-11-22赵春
■赵春
我国乐器及声乐的业余音乐考级,近20多年来得到迅猛发展,民乐和钢琴、小提琴、手风琴、大提琴、电子琴等种类的乐器及声乐都有业余音乐考级。作为全国音乐考级的最权威机构,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成立于1990年,1991年初即开展全国性的音乐考级活动,开创了全国音乐考级之先河,迄今已在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100余个考点,每年参加全国音乐考级的考生均在十几万人次以上。全国各省、市也成立了相应的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报考的人数也较多。
毫无疑问,音乐考级大大推动了音乐教育的群众性、普及性,提高人们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其次,音乐考级树立了业余音乐教学的准则,使音乐教育日益规范化。考级对孩子的学习程度是个鉴定。顺利通过了某个级别的考试,就说明孩子基本达到了考试大纲上的相应标准。第三,音乐考级对于孩子是激励也是锻炼。通过努力,获得考级证书,这种成功感会激励着孩子继续努力。另外,考级带来的一定压力和考场的紧张气氛对孩子的心理素质是个很好的锻炼。通过考级见见世面,经受一些考验,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利的。第四,考级是一个大型的交流活动,促进了考生及其家长的交流,有利于他们了解孩子的学习习惯。第五,考级对老师的教学也有很大帮助。考级看似考学生,其实是考老师。学生考级的成绩可帮助老师检查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补充和改进教学观念和方法,也可以帮助家长评价判断教师的合格程度,因此,考级机制能促进教学相长,对专业老师的道德修养、专业水准、教学能力、经验与责任心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可见,音乐考级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随着考级热的升级,特别由于小学升中学、中学升大学,有了音乐考级证就拥有了“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很多家长盲目追求考级“级别”,考级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归纳起来,这些弊端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学习目的不明确。许多家长把考级作为检验音乐学习水平的唯一标准,认为达到某一级别就算大功告成。更有家长认为考过了十级就万事大吉,再也不要求孩子继续学习音乐了[1]。
其次,考级制度与升学制度挂钩使业余音乐考级制度成为应试教育制度下的附属品。当前我国教育方针强调发展全面素质,各级各类学校在进行招生考试时,都会对有艺术特长的学生降低录取标准。参加业余考级己经成了孩子升中学、上大学的一条捷径,业余音乐考级制度已成为了以高考制度为中心的应试教育制度下的附属品,使业余音乐考级制度开始背离其初衷。考生、家长及老师需要的只是级别证书,而不是音乐。为了迎合一些学校的升学要求,为了在某些“名校”的录取中获得加分,他们都为“考级”而考级,为了尽快达到高级别,甚至拔高跳级,然而这些学生除了考级曲目之外的作品却极少甚至根本就没有涉及,这不能不说是考级的一个悲哀[2]。
再次,考级的“超报”现象严重,老师、家长揠苗助长。为直奔考级的 “主题”,很多孩子只是苦练应考的几支曲子,轻视基本功训练,在功利目的的驱使下,使一些违背“考级”初衷的假、劣现象随之产生。为了考级,家长不仅让孩子反复弹奏几首歌曲,把音乐学习变成单调乏味的机械训练,甚至对孩子提出过高的要求,超越了孩子发展的速度和限度,结果不仅扼杀了孩子对音乐的兴趣,还可能压抑孩子的个性。在经济利益的驱驶下,商家琴行抢占业余考级培训市场,为了能争取到更多生源纷纷降低音乐培训标准的做法,使考级培训质量每况愈下,有广告曰“半年包你的孩子考过四级”。抱着此心理参加业余考级的学琴者越来越多,也导致了业余考级市场的膨胀[3]。
第四,音乐考级养活了大批“南郭先生”,教师队伍鱼目混珠。因为目前音乐考级门槛并不高,因此学生要想通过考级,特别是较低的级别并非难事。于是很多并非专业的人士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都争相步入“音乐”教师的行列,他们以让学生通过考级来向家长吹嘘自己的教学水平,使乐器学习沦落成为一种“纯技术”的活动,弃音乐本性之不顾。也有些考级评委不称职,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误人子弟。
由此可见,尽管大多数考生能够认识到,考级不是目的而是评测自己目前学习状况的手段。但也有不少考生对考级存有不正确的认识,给考级本身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要消除这些负面影响,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性认识考级。
(1)音乐不全是技巧,很多学生在考级中能够演奏难度技巧很高的乐曲,但却无法打动听众,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考生犹如一架演奏机器,将鲜活生动的音乐变成了呆板僵化的音符。因此,除了技巧之外,音乐学习应注重素质、感觉的培养,从中懂得欣赏和理解音乐,用心灵去感悟音乐。因此,在学习音乐的同时,还要加强文学艺术修养。当代著名的指挥家阿巴多曾说过:“我认为了解音乐、绘画和文学的各个方面是很重要的……有时候我读到的书或看到的绘画中的某些东西之间是有关系的,会在音乐上对我有所帮助。”广博的文学艺术修养,不仅仅有助于青少年进入直接相关的乐曲的审美高层次,而且对艺术美的感知和理解能力的全面提高大有裨益。因此,应以平常心对待考级,不单纯把考级作为学习音乐的最终目标,不把考级看得太急功近利,才能享受音乐带来的快乐,才能真正受到艺术的熏陶。不要过于看重手中的那张证书。因为即便拿到了十级证书,离专业水平的距离还是很大的。考级并不是目的,考级是为了更好地学习。
(2)加强对教师执业水平的认定。在我国,随着学习乐器人数的激增,各类音乐培训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水平不高的音乐师资充斥教学市场,极大地损害了音乐教学的质量和教学市场的声誉,损害了音乐学习者的利益。因此,必须大力整顿考级机构及与此相关的一切不规范行为。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建立统一的教师资格认证体制,试行教师职业准入制度,统一行业准人标准。各级考级委员会应定期邀请全国著名的专家来培训、指导教师的教学业务,让教师的教学水平不断提升,让音乐考级形成良性发展的机制。
(3)正确理解业余乐器考级的“业余”含义。所谓“业余”,主要指职业上不以演奏某种乐器为主要职业目标的学习。在现实中是不应存在业余学习与教学之说的。从技术、技巧与音乐的艺术表现等诸多关系来说,“专业”与“业余”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例如,现实中也不乏有一些“业余”学习钢琴的学生,或许通过的级别并不很高,但却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弹奏了大量考级曲目以外的作品,而且无论是演奏技巧、风格把握和音乐处理都能做得比较到位。这种情况才符合音乐考级制度初衷[2]。
(4)参考国外音乐考级的做法,扩大考级考试的范围。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的钢琴考级,是由英国各大音乐学院组成的综合考级委员会为统一机构,他们统一制定考核标准,把业余音乐教育纳入体制中,目的是为了推动整个社会的音乐素质的提高,使业余音乐爱好者更有兴趣学习音乐,同时鼓励和提高孩子的主动性、独立性和音乐创造性,把握业余音乐学习的特点,在专家、考官的关注下,让学琴的孩子自由成长,让他们从内心感受音乐的美,从而促使钢琴业余爱好者由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英皇”考级测试共分为五个部分:即作品演奏,音阶与琶音,视奏,口试以及理论测试。其中作品演奏,音阶与琶音分在我国也进行相关测试。但视奏、口试、理论测试则是我国音乐考级中没有的内容。视奏,即是考官给考生一首全新的作品,让考生在正式演奏前花30秒的时间来浏览全曲后进行演奏。口试,主要包括音程、和弦、调性、节奏、终止式、旋律的听辨。考生可根据所听到的音乐回答考官提出的关于音乐特征问题。难度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考察学生的全面听觉意识。理论测试,则从基础旋律和音符起步,直到和声、对位法、固定低音、作曲以及关于西方音乐的广泛知识,包括对作曲家及其作品的结构、形式、风格和时代背景等[3]。通过加试后三种“题型”,即可有效避免考级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笔者相信,随着考级工作的继续,社会各界人士都将认识到,音乐是孩子不可缺少的“营养”,音乐教育工作就必须要站在更高的层次上,超越“考级”这种音乐的评价方式。
1.蔡梅.论我国钢琴考级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大众文艺,2009:229-230.
2.王玫,赵耘.另眼看考级.钢琴艺术,2003,12:41-42.
3.孙伟,周冰颖.重庆业余音乐考级制度现状的分析与对策.艺术百家,2007,03:156+163-164.
4.张瑜,对钢琴考级热现象引发的思考.大众文艺:学术版,2011(20):268.
5.汤文静,“英皇”钢琴考级对国内传统钢琴“教”与“学”的启示.中国音乐教育,2011(11):40-42.
6.杨曦婷,英皇钢琴考级对中国钢琴艺术发展的启示.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31(11):1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