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保障分头管理的弊端及加快整合建议
2012-11-17韩志奎
文/韩志奎
城乡医疗保障分头管理的弊端及加快整合建议
文/韩志奎
韩志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目前,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覆盖到城镇和农村的所有群体,覆盖的群体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主要是所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有缴费能力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从业人员;二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主要是城镇老年居民,少年儿童以及缴费能力相对较弱的城镇非从业人员;三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主要是农村居民。前两类参保人群主要为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第三类为卫生部门主管。
一、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分头管理的弊端
(一)重复参保和重复补贴
一是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农村户籍人员,在原籍以家庭为单位参加了新农合,同时又随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二是部分失地农民变更为非农业户籍后,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经办机构为完成扩面任务,都争取这部分“客户”造成的重复参保。三是部分在城镇上学的农村户籍学生,也存在重复参保问题。重复参保现象带来了财政重复补贴和医疗费用重复报销,浪费了国家财政资源,造成了基金的不合理流失,也有违社会保险的公平和效率原则。
(二)制度间缺乏有效的衔接
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在医疗保险待遇上没有进行全局统筹规划,城乡、制度、区域分割;管理范围、管理办法、管理程序不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转诊治疗、缴费年限等政策亦不相同,参保人员在各项制度之间的转移和衔接不方便,不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三)造成公共管理资源的浪费
由于是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城乡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需要有两套相应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两套计算机信息系统,需重复投入计算机软件设计及维护、广电传输系统等费用。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支出,浪费了公共资源。
(四)易引发不同群体间的矛盾
由于不同部门间的政策和管理办法不同,报销比例、统筹支付限额不同等引发不同群体的盲目攀比,导致出现新的社会问题,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整合城乡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的建议
为适应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建议在目前各项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和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加快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步伐,尽早实现“城乡统筹,全民覆盖,整合资源,无缝衔接,一视同仁,分类享受”的目的。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路径和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统一经办服务
按照“归口管理,资源共享,一卡结算”的总体要求,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形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立从上到下统一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明确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配备标准,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系统平台,在双方共享医疗保障管理资源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
(二)统一管理职能
将城乡医疗保障管理职能交由一个部门管理。从当前国内面上的情况来看,已有天津、重庆、宁夏、青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5个省级行政区,成都、杭州、广州等40多个大中城市和160多个县级统筹地区不同程度地实行了医保城乡一体化。各地的探索,在信息系统整合方面最多、最快;在经办服务整合方面,绝大多数整合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我省目前情况来言,洛阳市伊滨区建立了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管理体系,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全部统一管理。济源市打破城乡居民身份界限,统一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建立了“城乡全覆盖、缴费可选择、待遇较均衡、政策可衔接”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体系。新制度实施以来,整合了管理资源,实现了城乡医疗保险的统一归口经办管理。管理体制的理顺有效促进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高了经办管理效率,大大节约了管理成本和社会资源。
(三)统一制度模式
探索建立城乡既统一规范,又开放兼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现行的以人分类、归口参保的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转变为一种制度、多档选择的保障方式,即按照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设计一个统一的制度框架,分为高、中、低几个不同的档次,由参保者根据自身的需要和能力自主选择。这样,既可以打破长期困扰我们的城乡、户籍、职业、身份等局限性壁垒,又可以较好地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的灵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