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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资产——富豪们的另一场盛宴?

2012-11-09齐林

中国新时代 2012年11期
关键词:卡内基遗产税富豪

| 文·本刊特约记者 齐林

中国为什么出现不了“比尔·盖茨”式的慈善家?难道中国的富豪们真的是缺乏善心?还有没有其他更深层次原因?片面地指责他们“为富不仁”是否公平?

据彭博社报道,日前,美国又有11个亿万富豪家族承诺将大部分个人资产捐给慈善事业,他们都参与了由股神巴菲特和微软创始人之一盖茨及其妻子梅琳达创立的“捐赠誓言”活动。

“捐赠誓言”活动发起人是股神巴菲特和微软创始人之一比尔·盖茨。现年82岁的巴菲特是世界第四大富豪,据彭博社的每日世界富豪榜排名,他的个人资产为474亿美元,56岁的盖茨个人资产约649亿美元。

早在20世纪初,美国钢铁大王安德鲁·卡内基也曾捐出全部身家。1911年,卡内基创立了“纽约卡内基基金会”,奠定了现代慈善事业的基础。在1919年去世前,卡内基累计捐款3.3亿美元,而他所创立的“卡内基基金会”至今仍在造福世人。

卡内基曾留下名言,“带着巨富死去,是一种耻辱”,为慈善家所传诵。最终,作为美国第一代的超级富翁,卡内基捐出了他的全部身家。而作为美国现代慈善事业的开创者,卡内基启发了包括盖茨在内的一代又一代美国人。

中国为什么出现不了“比尔·盖茨”式的慈善家?难道中国的富豪们真的是缺乏善心?还有没有其他更深层次原因?片面地指责他们“为富不仁”是否公平?

西方的基金会——各种势力的载体

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有大量的基金会,这些基金会都是以各种慈善为目标而运作的,这些基金会掌握了巨大的社会财富和经济力量,对市场上的各种变化、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等的影响无所不在。

富豪热衷设立基金会保持家族的千秋万代利益,而西方影响世界的基金会的来源却不仅仅是富豪们的初衷。西方社会的各个政党也有他们自己募捐的基金会,它是政党的经济来源和重要实体,各个政治领袖利用自己的个人政治魅力,在社会捐助下建立自己的基金会,并形成来源于政治贵族和利益集团的经济实体,带有政治倾向的基金会。宗教更是号召他们的教众奉献资产支持教会的慈善基金会,是宗教以其精神影响力合法占有教徒财产的方式,也是宗教活动的经济来源和宗教影响力的经济基础之一。

中国社科院专家董志国表示,这些决定西方社会的各方力量都建立了代表自己利益基金会的经济博弈实体,掌握力量,经济成为了一个博弈的平台和力量来源,因为在西方社会已经建立了以钱为决定力量的社会博弈规则,而不是专制独裁时代的“权”决定了,这样各种势力就找到了一个在民主竞选过程中政治博弈平台外的另一个经济博弈平台,而且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经济基础更加根本。这样的平台的存在,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促进了西方各种博弈规则的建立和公平,因为金融资本、政客集团和宗教的经济命脉都在同样的金融、资本市场上同台竞技,他们的势力彼此限制对方的阴谋和罪恶,维持了博弈的公平和市场的竞争,让当今社会走向光明。

董志国进一步表示,操纵这些基金会的贵族家族之间也是广泛的联姻、联盟,这使得各个历史贵族、富豪所建立的基金会之间紧密联系,成为了一个决定世界的群体,也就是幕后决定世界的小集团,他们与政治精英、贵族,宗教领袖等等也有广泛的社会联系,这样的内部同盟关系是一般老百姓无法知道和进入的,而且西方世界这样的群体是跨国界的,对于东方的新兴国家如果你没有人能够进入这样的圈子,实际上你就没有真正地融入西方世界,你与他们是隔着玻璃天花板的,你的崛起改变资源版图威胁了西方老百姓的生活只是借口,真实的背景是不能威胁这样一群人的利益,希特勒的兴起是他们的利益需要,希特勒的灭亡也是威胁了他们的利益,而苏联的社会主义革命让西方真实恐惧的也是威胁了他们的利益和游戏规则,当今中国的崛起不在他们的规则之内,所以他们要一致地遏制,这个世界是以财富决定为基础,一切都是为了利益在博弈。

因此,对于西方的各个基金会,我们不但要知道其在西方世界的强大经济实力,也要认识到与他们捆绑的各种政治势力和人群的力量,他们是各种势力博弈的一个经济平台,每一个强大的基金会背后均有真正的影响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强大势力,基金会是金融资本、政客集团和宗教的载体,承载了金融资本、主权国家和宗教势力的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博弈,是这个世界幕后决定体系的载体之一。

遗产税倒逼美国富豪

纵有万贯家产,死后国家收走一半。美国的富豪,从自己的财富超过几百万美元开始,就将终生面对这样一个问题。

这就是美国遗产税政策的威力所在。

远在1797年,美国为筹集海军经费,开始征收遗产税,之后多次停止征收。1976年,美国通过了《税收改革法》,遗产税得以确立,之后起征额和税率比较稳定。1976年规定的遗产税的起征额为60万美元。1998年,根据《纳税人减免法》的规定,起征额也仅提高到62.5万美元,最高税率在50%左右。

上世纪90年代末,美国国内取消遗产税的呼声开始高涨。1999年和2000年,美国国会曾经先后两次通过关于逐步取消遗产税的法案,最终被当时的民主党总统克林顿否决。共和党总统布什任期内,在2001年、2003年和2008年共三次出台大规模减税法案,逐渐降低遗产税率。

但是,美国国内一直有反对减税的声音。2003年减税法案出台后,400多名经济学家在《纽约时报》上刊文强烈反对,认为这项法案会增加财政赤字,从长远来看削弱美国经济。更有分析指出,正是布什孤注一掷的减税政策导致美国连年公共开支的巨大缺口,堆积起高额的财政赤字,以至于贪婪追求外部资金而最终酿成后来影响深远的金融危机。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王均称,美国遗产税的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利于富豪将资产留给后代。以2000年为例,65万美元以下的免征遗产税,超出部分以递增方式征收,共分17个档次,应课税额在1万美元之内的,交纳最低18%税率,之后每个档次以1万美元或2万美元向上递增,税率也相应的2%或3%向上攀升,最高档为300万美元以上,税率高达55%。

也就是说,在2000年,如果一位去世的富豪留下了超过365万美元遗产,则300多万美元那一部分,将被国家收走55%。

更关键的,美国遗产继承采取的是先征税再继承的规矩,继承者必须先缴纳现金税款,然后才能继承遗产。曾经有一位美国总统,死后留下一座依山傍海的别墅,但是子女无力筹措税金,最后房子被收归公有。类似的例子发生了不少。

事实证明,相当一部分美国富豪,并不愿意自己的财产在死后被国家收走一半,一切可以避税、可以保留财产的招数,他们都会用。美国政府,也给了富豪这样的机会。

这就是允许、鼓励富豪们创立以公益为目的的慈善基金会、可以免税的基金会。

“遗产税”是慈善的真动力?

191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鼓励人们捐赠的宪法修正案,规定捐款或实物捐助可以用来抵税。到目前,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可抵税比例维持在50%左右。

慈善抵税政策是美国人捐款捐物的一大动力,也是富豪们设立慈善基金会的关键因素。据美国国税局统计,1953年美国有5万个慈善组织;到2006年,在美国国家税务局(IRS)注册的抵税待遇非营利机构的数量超过了147万个,其中60%都是公共慈善组织。

这其中,富豪们在生前设立的各种基金会,非常引人注目。

富豪们设立慈善基金会,有三个好处:第一,避税;第二,博得好名声,落一个心理安慰;第三,和中国人的想法一样,对子孙后代有所安排。

美国的基金会虽然为公益而设立,但所有权不是国家,而是在私人手里,国家有关部门只有核查之责。有些基金会的章程是保密的,外界不了解其内部运作机制;关键问题是,大多数基金会的实际所有人,与基金会管理人员关系密切,有的就是这些富豪的后代。

基金会对亿万富豪来说,既可以避税,又可以赢得生前身后名,还可以保证子女一生衣食无忧,更可以通过基金会的约束机制防止子女花天酒地,通过基金会的慈善事业对子女进行品德熏陶,让他们成为道德高尚、举止文明、拥有地位的上层名流。可谓一举多得。

基金会对国家而言,也很重要。如果美国的政策死板一块,富豪死后一律高额收税没商量,恐怕富豪们全都逃离了。通过基金会这样一种形式,将巨量的财富留在美国,慈善事业遍地开花,这不但提升了美国的国家形象,也是美国保持社会稳定、缓解贫富对立的重要因素。

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李芳银表示,财富代际转移是一种非市场的交易行为,市场无法通过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促使资源向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群体转移,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因此财富代际转移存在明显的外部性。而市场在财富代际转移上的失灵,必然需要公权力的介入,缓解财富通过代际转移恶化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当然遗产税确实会给政府带来税收,但遗产税的目的不是为政府开辟税源,而是刺激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因此,开征遗产税需政府放松民间慈善机构的管制,促进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当前美国政府中止遗产税,是出于征收成本,而非遗产税本身的危害性。

可以这么说,当前美国诸多富翁对取消遗产税的反对,反映美国部分富翁一种务实的财富观——财产是个人获取财富的能力,不能成为代际公平的障碍;子女应该继承的是获取财富的能力,而非财富本身。至于遗产税会导致资本外流,我们认为这一结论缺乏有力的实证数据支持。事实上,目前100多个国家开征遗产税,并没出现因为遗产税而导致资本外流,相反遗产税激发了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毕竟,资本的流动是与经营利润相关。

当然,美国富豪乐于将遗产倾囊捐赠,和其慈善事业比较成熟有很大关系。

据美国国家慈善数据统计中心计算,到2010年,美国在教育、医疗卫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服务、移民就业、环境保护、预防犯罪等方面,有非盈利组织151万多家。相对完善的慈善基金管理制度和遗产税制度刺激着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美国政府建立了引导慈善事业发展的规范完备的政策法律体系。政府一般不以行政方式介入慈善组织内部管理和慈善捐助活动,而且规定不得干预慈善组织的管理方式、人员编制和财务运作。

如前所述而遗产受益人必须先缴纳遗产税,然后才能继承遗产。高额遗产税让富豪的子嗣们望而却步。

但是,建立基金会或捐助善款则可以获得税收减免。每个公民的终身免税额为67.5万美元,每人每年赠送额在1万美元以上的可免税,超过1万美元的部分,就可使用自己的终身免税额度。不少富人因而争相向社会捐款,“捐赠文化”蔚然成风。

近年,美国还出现了诸如“慈善领航员”等新兴机构。他们不仅将慈善组织的信息分门别类加以整合,还采取监督措施,对各机构评级、打分,在网站上为有意捐助者解疑释惑,指导他们选择适当的慈善机构。捐赠人因而更相信受助机构能够把捐款用在自己真正关注的事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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