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鲜明特色 打造突出亮点奋力开创青岛海洋工作新局面
2012-11-07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黄聿颂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黄聿颂
彰显鲜明特色 打造突出亮点奋力开创青岛海洋工作新局面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黄聿颂
2011年,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抢抓“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机遇,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加快发展现代渔业,努力建设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生态文明和现代渔业发展三个示范区。全年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1890亿元、增长12.3%,海洋产业增加值660亿元、增长20%,较好地实现了为“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的目标。
海洋工作成绩显著
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实现新提高。立足实际、强化统筹,创新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推动海洋产业科学发展。一是全力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试点任务。对《青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试点任务》中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参与的25项、牵头的13项试点任务,落实责任到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采取有效措施,定期督促跟进,加快推进落实,圆满完成年度试点任务。二是加大重点项目海域使用审批服务力度。全年申请围填海用海指标550公顷,优先保障重大基础建设和重点海洋产业用海需求;配合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召开3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了征地征海资金缺口、道路改线、拆迁补偿等问题,确保国家深海基地建设进展顺利。三是创新涉海领域服务手段。发挥海域使用权融资功能,帮助青岛港投集团等3家企业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119.5亿元,较2010年净增超过100亿元,抵押贷款额占全省的92%。
推进区域用海规划建设,科学管海用海水平实现新提高。加快国家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与推广,推进集中集约用海,转变管海用海方式。一是加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管理。完成《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上报,先后规划了“董家口港口及临港产业聚集区”等四大海洋经济产业区;编制了《青岛市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以及三平岛等四个单岛保护规划,圆满完成海岛普查和标志碑设立任务。二是深入推进海域使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出台《2011年度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创新项目实施方案》,胶州湾部分岸线整治修复、鳌山湾岸线综合整治修复、三平岛生态建设和修复实验基地建设项目获国家海洋局批准;上报《青岛市“数字海洋”信息框架建设方案》,完成了6个沿海区市共计693宗海域权属历史数据、新增用海权属资料、海洋功能区划数据、卫星遥感数据的整理、入库及上报工作。三是规范海域使用审批程序。坚持“三不审批”原则,严格执行海域使用项目审查报批程序,全年共对90余宗用海项目进行海域使用权证书年审工作,征收海域使用金2.58亿元;截至2011年,全市累计审批工程用海项目152宗、累计征收海域使用金21.6亿元,征缴数量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海域使用权证书年审率、海域使用金征收率、海域使用确权发证率均达到100%。
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右一)陪同国家海洋局刘赐贵局长(右二)调研青岛海洋工作
四部门联合整治非法盗采海砂执法行动启动仪式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新提高。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协调发展。一是全面推进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完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增加了主要海水增养殖区监测和生物多样性监测;严格执行海洋环评制度,开展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办法相关调研工作。二是加强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修编《青岛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青岛市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青岛市海洋赤潮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海冰、浒苔、海浪、风暴潮、日本地震引发核辐射等灾害的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打捞海域浒苔1178吨,被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授予“浒苔应急先进集体”;着力推进海洋预警报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海洋灾害警报手机短信平台建设。三是大力推进海洋公益项目管理和海洋保护区建设。推荐申报3个海洋科技项目、5个海洋公益科研专项和3个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设立胶州湾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站,对文昌鱼和大公岛两个海洋自然保护区进行基础调查和生物多样性评价数据采集;全市海洋保护区总面积已达到150多平方千米,优良水域面积占近岸海域总面积的98.8%。
加强执法效能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实现新提高。坚持“依法管海、依法护渔”,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一是加强海洋渔业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普法进社区,送法到基层”和以“蓝色青岛,海洋振兴”为主题的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开展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对173项行政处罚权进行量化和细化,确定行政处罚职权263项、违法行为阶次1581个。二是加强海洋监察执法。开展“海盾”“碧海”“护岛”等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海事、公安边防、海警等部门开展了“青岛市整治非法采挖海砂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查获盗砂船8艘、罚款160万元;全年海洋执法检查1157次,出动车船1200余车/艘次,查处违法用海57起。三是抓好执法装备和队伍建设。完成1500吨、1000吨、600吨级海洋执法船的招标采购工作,建造3艘海岛执法艇;开展了执法队伍军事体能训练和执法实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加强海洋宣传和海洋文化建设,全社会海洋意识实现新提高。以增强全社会海洋意识、提升海洋公益服务水平、建设特色海洋文化为目标,全力推进海洋文化建设。一是拓展海洋宣传工作的宽度和广度。丰富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积极宣传海洋政策法规及海洋工作动态;利用青岛人民广播电台《海洋动态》专栏,每天早上播报海洋工作专题新闻;通过青岛电视台《海洋预报》节目,每天播报青岛近海和各大海水浴场水文预报信息及海浪、风暴潮灾害预警报。二是推进海洋文化建设。精心组织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和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活动,联合青岛电视台设立《乡风海韵》栏目、青岛人民广播电台设立《关注蓝色国土》专栏,利用田横岛民俗祭海节、红岛蛤蜊节等地方涉海节会,宣传海洋知识,推进海洋文化建设。
海洋工作任务艰巨
2012年,全市海洋工作要实现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增长15%、海洋产业增加值增长15%的目标。
为蓝色经济区建设做好服务,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一是加大涉海项目建设扶持力度。抓好蓝色经济区建设试点任务落实,完成好海洋与渔业部门牵头和协办的25项试点任务。努力争取围填海用海指标,帮助涉海企业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探索利用海域使用金调节海洋产业结构的新方式。二是深入推进“数字海洋”工程。完成海域动态管理业务化运行平台延展建设,将海域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监执法等业务单位数据纳入系统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做好海洋经济运行的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三是大力实施科技兴海。完成编制“十二五”海洋科技规划,做好海洋公益性科研项目和海洋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落实推动海洋生物产业新项目的有关政策,搞好海洋生物产业新项目调研和申报。
强化管理服务职能,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一是搞好涉海专项规划。编制《海洋重要资源勘探专项规划》《青岛市滩涂保护与利用规划》《青岛市海岸带海岸线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二是强化海域使用管理。完善项目用海审批程序及海洋环境评审机制,做好用海项目审批服务,确保全年用海项目办证率、海域使用证年审率、海域使用金征收率实现100%。三是提高岸线整治和海岛保护管理工作水平。争取崂山区岸线整治工程、胶州湾部分岸线整治修复项目、鳌山湾岸线综合整治修复项目开工建设,重点推进灵山岛、大管岛等有居民海岛利用,实施三平岛等无居民海岛试点开发。
为小学生讲解海洋防灾减灾知识
开展海岛普查
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力度。扶持6个沿海区市配备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对主要入海口、排污口、重点海域、重点开发区和工程用海区的海水及沉积物环境进行全面监测,严格控制入海排污总量,及时发布海洋环境公报。二是提高海洋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深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成海洋预警报信息发布平台和灾害性天气手机短信平台建设,优化风暴潮漫滩预报模式,组织开展风暴潮警戒潮位核定工作,利用高科技手段和平台发布海洋灾害预警信息。三是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重点海湾、海岸带、海域、海岛环境整治修复工程。编制《青岛市海洋保护区规划》,加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加强已建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开展选划新的自然保护区、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调研。
加强执法效能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海洋与渔业法规建设。做好《青岛市人工鱼礁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的宣贯和普法工作。继续开展海洋与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扎实做好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二是提高海洋执法监察水平。加大对胶州湾、前海一线及周边海域的执法巡查力度,重点开展“海盾”“碧海”“护岛”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重要陆源排污口及盗采海砂、私挖海泥等行为的日常执法巡查。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廉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1500吨、1000吨、600吨级海洋执法船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国家维权执法保障基地维修改造项目。
加大海洋宣传力度,推进海洋文化建设。一是加强海洋文化理论研究和新闻信息宣传引导。鼓励开展涉海专业学术研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海洋文化宣传活动,加强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门户网站建设,办好“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二是提高海洋文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海洋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一批海洋文化科普教育基地,办好涉海涉渔节会以及《关注蓝色国土》《乡风海韵》和《海洋预报》等专栏节目。三是加强海洋文化品牌建设。围绕“护海兴渔”系统品牌,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不断壮大“海燕志愿服务队”,切实推进“碧海清风”廉政品牌和廉政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