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司晋督培训干警体能分析
2012-11-02牟将军赵晓春
程 勇,穆 岚,牟将军,赵晓春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警训部,四川 德阳618000)
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司晋督培训干警体能分析
程 勇,穆 岚,牟将军,赵晓春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警训部,四川 德阳618000)
通过问卷调查和个案访问,分析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司晋督培训干警体能现状特点以及阻碍其进一步提高的客观原因主要表现为体育锻炼基础配套设施缺乏,参与体育锻炼时间受限,体育活动组织开展较少以及狱警工作自身特点等方面;主观因素主要有参与体能锻炼的意志强弱,体育锻炼运动项目的选择以及锻炼中运动强度的设定与控制等几个方面。
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司晋督培训干警;体能现状;原因
体能对监狱劳教干警具有重要作用。监狱劳教干警具备良好体能是保证其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因此,了解现阶段四川监狱劳教干警体能水平,以及较好掌握造成现状的原因是进一步提高四川监狱劳教干警体能水平的一重要途径。对此,本文以参加2012年上半年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司晋督培训干警为研究对象,在通过特定运动项目测试掌握其体能特点基础上,以问卷调查和谈话访问等方法,对造成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司晋督培训干警体能现状特点的主客观原因进行了初步探析。并寄希望以此为例,讨论找出制约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干警体能水平的原因,进而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以进一步提升四川监狱劳教干警体能水平。
一、调查对象与研究方法
(一)调查对象
以2012年上半年四川省各监狱劳教系统参加司晋督培训干警的学员为调查访问对象。
(二)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法
设计了解学员参与体能训练相关问题问卷,发放问卷150份,收回150份,剔除无效问卷6份,有效率为96%。问卷学员来自全省46个不同监狱和劳教所,抽取对象单位占全省监狱劳教单位总数的92%,调查对象具备可代表性。
2.访问法
随机抽取访问了不同单位的参加2012年上半年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司晋督人民警察培训的学员10名,了解其体能训练的相关问题。
3.数据统计法
运用excel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找出体能现状特点及限制进一步提高的原因。
二、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司晋督培训干警体能现状
运动素质是体能的外在表现,而在运动素质中力量、速度、耐力是其基本运动能力。结合培训学员实际和培训时间安排,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男子:1000 m、4×10m往返跑、俯卧撑;女子:800m、4×10m往返跑、仰卧起坐作为测试项目。其中1000m/800m主要反映测试者有氧基础上糖酵解供能为主的耐力素质,4×10m往返跑主要反映测试者速度、快速力量、协调、灵敏等综合性较强的运动素质,而俯卧撑主要反映测试者上肢力量水平,仰卧起坐主要反映腰腹力量水平。所选项目测试难度不大,又能反映测试者的现阶段较为全面的体能水平。通过对2012年上半年四川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司晋督培训学员体能测试的调查发现:该阶段干警在速度、力量、灵敏与协调等素质方面总体平均水平相对较好,而耐力素质整体性平均水平相对较差;对不同运动素质具体现状特点分析发现:男女力量素质都相对较好,但存在男学员优秀百分比较高、而女学员良好和中等百分比较高的特点;男女耐力素质均表现出整体性较差的特点;就速度、快速力量、协调与灵敏等素质而言,男学员优秀与良好百分比较高,素质较好,而女学员表现为良好与中等占主要,优秀人数相对较少,不达标相对较多。
三、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司晋督培训干警体能分析
根据现阶段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司晋督培训干警体能特点,结合问卷调查与个案访问,探析找出造成现状和阻碍其体能进一步提高的原因。根据调查结果现就内外两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一)客观原因
1.场地器材等体育锻炼设施缺乏
场地器材是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运动素质进而提升体能水平的硬件基础保障。体育锻炼的自由组织和有序开展必然需要借助一定的场地器材等体育设施才能有效进行。因此,各监狱劳教单位对场地器材等体育设施的保障程度,影响着干警是否能较好开展和进行体育锻炼等后续一系列问题。
表1 四川监狱劳教各单位基本体育场地器材情况
表1是通过调查访问统计出的四川监狱劳教各单位基本体育场地器材情况,从表中很明显看出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各单位现阶段配备的基本体育锻炼场地器材较缺乏,而通过调查发现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在职干警在150人以上的单位达62%。干警人数较多,而场地器材种类和数量较少,必然形成一种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影响四川监狱劳教干警自身锻炼和体育活动的开展,影响其运动素质的发展,制约其体能水平的提高。
2.参与体育锻炼时间受限
运动素质的提升需要满足特定运动强度和运动时间两个因素[1],在一定运动强度下,必须满足一定的运动锻炼时间才能保持或提高某一运动素质。例如,耐力素质的保持或发展必须在一定运动强度下持续运动30分钟以上,才能达到锻炼的需要[2]。然而,通过调查访问了解,就现阶段而言,四川监狱劳教干警由于工作、家庭和生活的需要,安排进行体育锻炼的时间非常有限。以每周而言,正常情况下因为时间问题不能进行体育锻炼的干警有60.5%,能进行1-3小时体育锻炼的干警仅有28.2%,而进行3小时以上锻炼的只有10%左右了。因此,时间问题极大地限制了四川监狱劳教干警进行体育锻炼的次数,影响了干警的体能水平。
3.体育活动组织开展较少
体育活动组织的开展,不但能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而且能够检验并提升干警的运动素质,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能够营造一种参与体育锻炼、提升体能水平的锻炼氛围,促进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内部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主动性。然而,通过调查访问发现,现阶段四川监狱劳教各单位由于某些原因,组织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的次数和时间都相对较少,近70%单位没有组织过干警进行体育锻炼;32.4%的单位没有组织开展过活动;45%的单位近一年开展一次体育活动。各单位对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的不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警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影响了其体能水平的提高。
4.狱警工作的自身特点
狱警工作具有任务重、危险性强、工作量大等特点,而在具体工作中,狱警必须具备长时间保持高度警惕状态的能力;能面对突发事件并在最短时间内作出正确决定并且发动行动,具备良好灵敏与协调能力;能在面对犯人某些情况时,以最快速度,发动控制、追击等动作,具备很好速度、快速力量等素质等等。因此,监狱工作特点一方面要求狱警干警具备这些运动素质,另一方面该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也进一步锻炼并强化了这方面的能力,从而也提升了该方面的运动素质。4×10m往返跑测试所显示的速度、快速力量、灵敏与协调等运动素质成绩较好,在一定程度上就与其工作特点相关。
(二)主观因素
影响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司晋督培训干警体能现状特点的原因,除了上述分析的客观因素之外,还存在干警自身的主观因素。这些主观因素主要包括干警自身参与体育锻炼的意志如何,体育锻炼项目的选择,以及锻炼强度的大小控制等几个方面。这些因素通过干警自身这个可变系数的调整,使锻炼效果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从而影响最终体能水平。
1.锻炼意志
锻炼意志表现为参加体育锻炼的坚持性,这里存在两种情况:一种表现为在可能允许的条件下,能长期坚持参与体育锻炼的意志。由于很多时候体育锻炼是一种枯燥、辛苦而又必须长期坚持才能有效的活动,需要参与者必须具备较强的意志才能在长期如一日的体育锻炼中坚持下来,才能保持或者进一步提高其体能水平;另一种表现为某单次特定运动强度下坚持运动锻炼的时间。由于体能水平的保持或提高必须达到一定的运动强度才能有效,特别是想要提高体能水平而增加的强度下,参与者的运动感受往往是较为难受或痛苦的,而锻炼者必须在这种难受或痛苦中持续运动下去才能达到既定的锻炼目的。因此,不论是时间意志还是强度意志,都将影响锻炼的效果。而调查发现近1/3的干警缺乏或者放松对自己锻炼意志的要求,影响了其锻炼效果,限制了其体能水平。
2.锻炼项目的选择
不同运动项目要求具备特定的运动素质,同时在参与该项目活动中又相应锻炼进而发展了该运动素质。因此,选择参与何种运动项目的锻炼,直接关系到你可能发展何种运动素质。四川监狱劳教干警在运动项目锻炼选择上,绝大部分喜欢慢跑和球类运动。慢跑主要表现为减脂和发展一般有氧耐力,但对发展有氧基础上的酵解无氧供能基本不起作用,而800/1000m跑需要的却正是该供能方式,这是为什么有近50%干警喜欢慢跑而800/1000m成绩较差的原因。而球类运动中干警较为喜欢篮球、羽毛球和乒乓球。从项群特点分析,球类运动都具备发展速度、快速力量、灵敏、协调等方面的素质,所以4×10m往返跑所反映的成绩较好。基于特定运动锻炼项目对发展某一方面运动素质的作用,在进行运动锻炼时应在个人兴趣基础上,根据自身体能需要进行选择。
3.锻炼强度的控制
锻炼强度是影响运动素质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从《运动生理学》角度看,只有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增加负荷强度,打破原有体能的固有平衡,从而建立相对更高水平的新平衡,才能进一步提升体能水平。因此,对于在锻炼过程中,特定运动强度的设定与控制就显得比较重要。然而,通过调查访问了解到,现阶段四川监狱劳教干警锻炼过程中运动强度设定与控制上相对比较保守,36.6%干警选用低强度锻炼,而50.7%干警喜欢采用慢跑、打乒乓球等较为中低等强度进行运动锻炼,有很少干警为提高相应体能水平而针对性采取相应较大强度的体育锻炼。体育锻炼中运动强度控制的较低现状,影响了干警的体能现状与进一步发展。
四、结论与建议
造成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司晋督培训干警体能现状特点以及阻碍其进一步发展的客观原因主要表现为各单位场地器材等体育锻炼设施的缺乏,参与体育锻炼时间的限制,体育活动组织开展较少以及狱警工作自身特点等因素;而主观因素主要有参与体能锻炼的意志强弱,体育锻炼运动项目的选择以及锻炼中运动强度的设定与控制等几个方面。
针对造成体能现状的原因特点,应根据各单位具体实际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提升四川监狱劳教系统干警的体能水平。其中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合理配备实用有效的体育场地器材,最大化满足在职干警体育锻炼的硬件需求,丰富业余生活的同时提高其体能水平。合理分配安排工作、家庭与生活的时间,以可能抽出一定时间定期进行体育锻炼,以便保持或进一步提升体能。尽可能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或比赛活动,营造体育锻炼的氛围,提高干警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干警对自身锻炼的要求,倡导在运动强度不过度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自身体育锻炼运动强度、加长运动时间,逐步提升自身体能水平。
[1]田麦久.运动训练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
[2]王瑞元.运动生理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
D631.1
A
1673―2391(2012)09―0188―03
2012—06—25
程勇,男,四川乐山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警训部。
【责任编校:周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