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执法舆情深度透视与梳理
2012-11-02李成
李 成
(江苏省连云港监狱 宣传教育科,江苏 灌云222225)
监狱执法舆情深度透视与梳理
李 成
(江苏省连云港监狱 宣传教育科,江苏 灌云222225)
我国已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络媒体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决定了监狱执法舆情具有直接性、突发性、偏差性的特征。在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对监狱执法舆情进行深度透视与梳理,牢牢掌握舆情动向和演变规律,并尝试研究其发生机理,对于指导监狱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好回应人们诉求,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监狱执法舆情;监狱执法;舆情
当前,我国已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络媒体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具备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已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所谓监狱执法舆情,就是社会大众和管理者在互联网上围绕监狱执法所表达出来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它的主要来源有:新闻评论、网上论坛(BBS)、博客和聚合新闻(RSS)。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决定了监狱执法舆情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直接性。通过BBS、新闻点击和博客空间,网民可以对监狱发生的执法问题立即发表意见,进行评论,而不需经过监狱机关的剪辑和过滤,使民意反馈更加真实迅速。二是突发性。监狱执法舆情的形成往往出人意料,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小事件,由于监狱本身的特殊属性,再加上网民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星火燎原,进而火爆整个网络。三是偏差性。由于互联网缺少规则和有效制约,加上人们对监狱的整体形象和执法运作存在严重的误读,以及社会转型期下经济、道德、生态、伦理等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往往对监狱执法工作赋予过高的期待,相对应的便是对监狱执法工作过于偏激的批判和要求。
基于此,对监狱执法舆情进行深度透视与梳理,在牢牢掌握舆情动向和演变规律的基础上,尝试研究其发生机理,对于指导监狱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监狱健康持续发展,以及更好回应人们诉求、重塑监狱公正文明执法形象、建设和谐社会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当前看,监狱执法舆情主要呈现出以下五个特点:
一、舆情呈现二元结构
仔细梳理监狱执法舆情,不难发现实际存在着二元结构。一个是依靠网民自下而上的“发贴、灌水、加精、置顶”而形成的“民间网络舆论场”,“草根网民”、各论坛(BBS)版主和博客等是这种传播模式的主体,尤以天涯社区、猫扑社区、强国论坛为代表的网络社区是其主要阵地。这些场域比较热衷于探讨、爆料有关监狱执法黑幕、对涉案监狱或民警进行“人肉搜索”、上传下载有关监狱的文学“纪实”作品或求询监狱工作信息。在这个场域中,平民化的参与身份、猎奇戏谑的心态、浓厚的“草根文化”和强烈的互动机制使得它更容易被网民接受和认可。另一个则是“半官方网络舆论场”。之所以说它是“半官方”,是因为这个舆论场有两个组成部分。第一个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如司法部、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各省监狱管理局及其下属监狱网站门户,具体为中国监狱网、雨夜荷塘、监狱警察论坛等。“据统计,(截至2011年5月)司法部和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普遍开通了门户网站。”[1]主要通过政策发布、权威解读、政务公开等形式,自上而下释放监狱信息,特点是信息权威、真实,对外界反应比较迟缓,信息过滤机制不全面,与网民互动性不强。第二个是以监狱人民警察为代表的国家类公职人员和“亲监狱民间力量”建立的个人网页、博客,以及社会商业或公益机构接受司法行政系统的委托建立的网站、论坛等,具体代表为中国第一警察网、baihuanran、南国狱警、耕者、沙洲的博客、监狱警察论坛等。它们摆脱了浓浓的官方型的话语风格,通过有关诗歌、随笔、论文、论坛等形式对监狱作出文化学术上的解读,通过还原一个“健康、正常、努力、阳光”的监狱形象来潜移默化地改变人们对监狱的认知,但由于其“高端性”、“小众型”的圈层结构,制约了大部分网民参与其中,限制了这个场域作用的发挥。
当下的监狱执法舆情,呈现出这么一个态势:两个场域各有自己的受众、风格和文化,呈现出明显的二元结构,各自在互联网上显示着自已的存在。但客观地讲,这个二元结构不是对称的、均衡的,网民由精英向草根过度的主体构成、社会转型期主流价值观的陨落导致的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时代特征、猎奇浮躁功利的心理趋向使得网民更喜欢“民间网络舆论场”。
二、负面舆情呈上升趋势
负面监狱执法舆情增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负面监狱执法事件不时被网络曝光。笔者对20 01-2011年十年间发生的重大监狱执法案(事)件进行了统计,时间截至2011年5月1日。重大监狱执法案(事)件标准是:第一必须在全国或数省内有影响的监狱执法案(事)件;第二必须在新华、搜狐、网易、新浪、凤凰、腾讯、人民、中新等大型网站上至少被两家刊登或转载,或者至少被五家以上地方政府或商业网站刊登或转载;第三必须在天涯、猫扑、西祠胡同等专业论坛有所反映、发(跟)帖;第四不包括事实、性质待定,尚在调查之中的监狱案件,必须明确定性、并且监狱已作出处理决定。以上四条中必须符合两条方可算为重大监狱执法案(事)件。统计方式为利用“5566”IE用“监狱、执法、贪污”等词条进行集成搜索。经检索,共发现23起监狱执法案(事)件(见表1),平均每年发生1.9起,尤其自2009年后,发案率更是呈现密集上升趋势。
二是社会对监狱的批判力度和密度增加。在对2003年之后(2003年前网站无评论)的重大执法案(事)件网络检索中发现,无论是网民评论还是发(跟)帖基本都逐年呈现上升趋势,并且绝大多数对监狱充斥着浓浓的指责和批判,火药味十足。如“我就是从里边走出来的,里面的黑暗,不能说啊”(张家口罪犯“摔倒死”案的评论)。个别的无语、叹息和无厘头似的戏谑,其深层折射的是对监狱“见怪不怪”的绝望,而这尤胜于对监狱的指责和批判。因为,再激烈的指责和批判,也蕴含着对监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感,而一旦对监狱“见怪不怪”,其实质就是网民已经不再给予监狱任何救赎的机会,更可怕的是这种淤积在网民心中的绝望和冷漠,以后才是最有可能制造、传播负面监狱执法舆情的温床。
三是对监狱执法的不认同。不认同,如果仅仅表现为社会方面也可以理解,毕竟长期以来监狱留给人们的印象过于灰暗和沉重。但问题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系统内部对监狱执法环境及处置方式也表现出了越来越多的不认同。如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案件发生后,民警“十里坪”在网上发表了对司法部高层关于此事件处理结果的看法:“兰建国同志从被害到现在,家属拿到三万元,保险公司赔偿6万元……对这种不公平的对待义愤填膺,因为从兰建国的遭遇,看到了自己的惨淡未来……对这样的不公平感到万分不解和困惑。”[2]又如,“孤舟独棹”说:“只要监区罪犯出了问题,就是监区民警的责任,不管你是多么尽力地按要求工作……公安遇到的事越大,立的功越大;监狱是遇到的事越大,受的处分越大。”[3]坦白地讲,作为一名监狱民警,笔者认为“十里坪”和“孤舟独棹”的观点虽然偏激,但也在一定层面反映了监狱的执法困境,可以这么讲,它代表了一部分基层民警的心声,从侧面印证了负面监狱执法舆情并不是事出无因,空巢来风,确实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应该引起监狱高层足够的重视。
表1 2001-2011年重大监狱执法案(事)件
三、舆情干涉简单滞后
每当监狱执法案(事)件被网民关注、网民急切盼望监狱出面“指点迷津”时,监狱往往是“千呼万唤始不出”,任由网民意见发酵,从而错过了改变舆情流向和态势的最佳时机,而等到成为社会的“焦点”被迫出来应对时,质疑声已经形成负面舆论风暴,监狱的再三解释在风暴的厉啸中显得苍白无力,或是说只会激起网民更多的批判怒火。另外,从干涉方式来看,监狱也过于简单和粗糙,大多限于对外发表一些简短的语焉不详的信息公告,缺少必要的媒体攻关和与网民的互动,且在信息发布的对象和时机上,监狱机关的新闻发言人也与专业的新闻发言人有相当的距离。正如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局长邵雷所说:“我们监狱应对媒体网络的能力不足,一出事就慌,一遇事就躲,一处理就砸,确确实实需要提高应对本领……”[4]如在轰动全国的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案件中,自10月17日下午4名罪犯脱逃案发,至11月26日第二监狱原监狱长张和平因涉嫌玩忽职守被内蒙古小黑河地区检察院依法逮捕,在长达一个月零九天的时间里,监狱管理局和第二监狱基本处于“静默”状态;在新闻发布会上当记者问及“罪犯为何有管制刀具、便服,鹰眼为何失灵”时,新闻发言人也没有及时作出正面回应。另外,对于“监狱硬件条件较差、设备不够先进、经常接待外界参观、守卫力量相对薄弱”和兰建国等民警与罪犯英勇斗争等有利于改变舆情流向的信息也没有好好利用,从而错失了转移网民视线、制造正面舆论的机会。
四、舆情发生点分布不均
从表1来看,监狱执法案件的发生点基本分布在狱政管理和刑罚执行两块,犯罪的性质多为渎职型、侵财型犯罪;执法事件的发生点多为“工作创新”性质。必须说明的是,由于手头资料的不完整性,监狱事件的相对保密性,在这些条件的限制下得出这个结论可能是片面的,或者说仅凭这些有限的案(事)件是证明不了什么的。但是从理性上讲,这个结论还是比较契合监狱民警职务犯罪实际的。2006年,司法部曾对监狱民警职务犯罪状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结果是“执法类及失职渎职类案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为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方面以权谋私、监管安全玩忽职守等,该类案件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50%左右;经济类案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在监狱系统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中收受贿赂、贪污、挪用,以及利用刑罚执行权收受罪犯及其亲属的贿赂等,该类案件占到20%左右,并且有涉罪金额越来越大的趋势……”另外,转型期主流价值观遭到摒弃,人们对物质利益的渴求空前强烈,行政权力逐利化趋向明显;各阶层利益分配明显失衡,既得利益集团掌握社会政治生活话语权导致社会底层缺少参与和发展的渠道,强烈的被剥夺感正从“草根”向其他群体蔓延,社会弥漫着一种“群体性怨恨心理”,使得人们对公权改革、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贪渎腐败等现象相当敏感和关注。上述监狱执法案(事)件的发生及被曝光无一不是转型期复杂现实的折射,所以从一定层面上讲,这个结论也是合乎情理的。
五、舆情从“口水”层面向“实际行动”演变
负面监狱执法舆情的火爆,燃烧的是网民的热情,聚集的却是网民的愤怒。网民的热情和容忍度都是有限度的,如果监狱不能及时平息网民心中的怒火,那么这种局面的不断积累只能让更多的网民徒增无望和暴戾。如果说起初网民只是对监狱“吐口水”的话,那么在互联网“群体极化”的影响带动下,极有可能演变成对监狱的“实际正义追讨”,从而由网络暴力进入到现实暴力。不幸的是,这种现象已经初露端倪。如2001年长春官员围攻监狱事件①2001年,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违法嵇查分局原局长展文波由于与他人发生利益纠纷,便调集长春市各级工商执法人员每日守在铁北监狱门前,在不出具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以联合办案为名,多次欲强行进入监狱查办大型非法炼钢厂,“没收”涉案当事人公司的设备和生产原料(该公司由当事人与监狱企业合办)。此次围攻整整持续了65天。、2008年湖北省广华监狱犯属强行验尸事件②2008年9月,湖北省沙洋广华监狱罪犯陈某心脏病发作在监狱总医院死亡。事发后,陈某亲属多人来监交涉,期间,陈犯母亲对监狱和民警多次进行谩骂,并提出种种过分要求。在监狱陪犯属验尸程序中,犯属强行冲进验尸房进行拍照和“检验”,严重影响监狱工作的正常开展。和2010年安徽女警驾车封堵蜀山监狱事件③2010年8月15日,省公安厅一女民警因对其亲属在蜀山监狱违章搭建的房屋被拆心存不满,遂驾驶警车将监狱办公大楼封堵,并同另外两人闯入办公大楼,在办公场所吵闹近2个小时,后到监狱某领导家的住宅,用砖头等进行打砸,并对该领导及其家人进行谩骂。等均印证了此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笔者也多次遇到犯属因为对监狱执法不满,带领社会人员在监狱办公大楼前拉横幅标语、围攻谩骂民警事件。这种现象是个危险的信号,它折射出监狱已失去了对人们的震慑力和执法公信力,预告着监狱本身所承载的“公平正义法治”和“暴力机器”形象的坍塌,其背后的潜台词是:监狱——你能拿我怎么样?监狱——你并不怎么样!
[1]吴爱英.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中国监狱,2010(5):5.
[2]十里坪.致司法部长吴爱英的一封信[EB/OL].http://bbs.zjfishin g.net/thread-223367-1-1.html,2009-12-12.
[3]孤舟独棹.监狱人民警察一言难尽[EB/OL].http://www.tianya/cn/techforum/content/158/550155.shtml,2011-05-14.
[4]邵雷.在部分省(区)监狱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中国监狱,2010(4):36.
D631
A
1673―2391(2012)03―0027―03
2012—01—03
李成,男,江苏丰县人,江苏省连云港监狱宣传教育科。
【责任编校:边 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