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词类的确定性
——汉语中名词、形容词的动词性用法
2012-11-02刘建稳
刘建稳
(武汉工业学院外语系,湖北武汉430023)
简论词类的确定性
——汉语中名词、形容词的动词性用法
刘建稳
(武汉工业学院外语系,湖北武汉430023)
词类;层面;属性;表征
从具体和抽象两个层面对汉语词类问题进行分析,认为汉语中并非所有的形容词、名词的动词性用法都属于词性转换,系词省略是独立存在着的,所谓的名词、形容词做动词均可还原。此外,不能用惯用法和概率统计来确定词性--不同位置、情景中的词本身具有不同的属性,不应简单将单个独立存在的词(抽象的符号)和该词在不同位置的各个实现形式(具体的词符,为前者的不同表征)混为一谈,二者实为同构异质。因此,词类是确定的,明晰的。词类的辨别应严格遵守逻辑上的同一律,避免将其内涵与外延混淆。
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一书中,引入了西方语法的研究方法并将其用于汉语语法的研究。西方传统语法包括词法和句法两部分,词法主要为变词法,并由此划分了词类。形态变化在汉语中一般认为是不存在的,因此马氏实际采纳的是词类和句法两部分,并借鉴西语语法里“字别种而句司字”的研究视角。对于词类部分,马氏提出以字义为分类标准(即意义标准)进行分类(许国璋,1991:80-82;李娟,2003:56-59)。吕叔湘、朱德熙曾在《语法修辞讲话》(2005:10)中指出:“最好能维持一个原则:一个词的意义不变的时候,尽可能让它所属的类也不变。这样,词类的方便才有意义。”老一辈语法/语言学家如赵元任,吕叔湘,王力,高明凯等对词类都曾进行过分析研究,深化了我们对词类现象的认识。近期关于名、动、形三大词类的研究主要有:刘正光(2000),周领顺(2000,2003),高芳、徐盛桓(2000),徐盛桓(2001),邓思颖(2002),李娟(2003),李开(2003),刘丹青(2005),何元建、王玲玲(2007)彭国珍(2007),石定栩(2007)等。
词类(由于汉语自身发展及“字本位”思想的影响,不少汉语语法资料将词类仍称为“字类”。)长期以来是汉语研究领域内的热点、焦点问题。而词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动词、名词和形容词三者之间的关系上,确切地说,是三者分类的边界模糊问题。这种现象不是汉语独有的,也不是偶然的。“一些类型学家指出,形容词与名词、动词形成三大实词的鼎足之势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功能基础,因为名、动、形分别与人类语言句法的三大基本功能(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指称、陈述、修饰相对应(Croft,2000,转引自刘丹青,2005:209)。石定栩(2007:4)也指出:“人类用语言对物质世界和内心世界进行描述,依靠实词来描述具体的或抽象的实物、动作以及事物和动作的性质。实词的意义同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密切相关,对实词的分类也就可以参照对外部世界来分类。我们可以将世间的一切分为事物、动作与性质三大类别,相应也就可以将描述世界的实词分为三大类。”
词类的存在的观点早已是大势所趋,但对词类活用或兼类大部分学者如何元建、王玲玲(2007:13)认为可以将二者等同;周领顺曾对名转动词的情形进行分类详见周:(2003:14)现象远未达成共识。目前的大部分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外语词类现象的解释分析如高芳、徐盛桓(2000),徐盛桓(2001),或是建立在汉英或其他语言的对比基础之上。前人的研究给我们在理论上和具体操作上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在词性转换问题上要有所鉴别。我们并不完全反对词性转换(主要表现为词类活用或兼类)的存在,但不能一刀切地将现代汉语中的形容词、名词的动词性用法视为词性转换,经过深入仔细的分析,我们发现,上述情形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系词的省略。下面我们分别讨论名动关系和形动关系,并拟从更高一级的层面上给以阐释。
一、名、动关系
邓思颖(2007)将汉语没有动词的句子分为三种类型:“名词谓语句”、“空系词分句”和“空动词句”。Yue-Hashimoto(1969)曾提出“名词谓语句是经过系词‘是’的省略而得出来的”观点(转引自邓,2007:4)①。例如:
(1)今天国庆节。
(2)你白痴啊!
上述两例中(1)的“国庆节”和(2)的“白痴”都属于名词谓语,用于陈述主语的性质和状况②。一般情况下,两词被解释为名转动用法。首先,我们不反对将二者分析为名词作谓语,因为谓语毕竟是功能性的概念,它并非必须由动词来承担。“《文通》中的‘句’则是作为语言完整表达的基本单位,并且主语谓语俱全是基本的条件”(李娟,2003:58)。当由于某种原因,动词缺失(出于经济考虑,在不影响正常意思表达前提下,如系词省略。),而作为语言,其陈述功能,或从我们人类自身来说,人类借助语言对外部世界动作性的描述不可缺失,这就出现了功能项的短缺和功能位置③的空当,这时候,就需要其他词项(包括非动词类)来填充,造成上述两例的出现,也误导人们对其做出“名转动”的错误解释。因为词类是个比功能更具稳定性的概念,否则,若纯粹依靠功能对词进行分类,很容易得出“词无定类”的结论。因此,有必要将名词的性质和它在某些语境中的功能分开,“即不把‘用作某成分(可以理解为功能,笔者注。)看成词本身’,就不会陷入‘词无定类’”(李开,2003:220),也就保持了名词的清晰性。这里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上述两例系系词“是”的省略—那么用“还原法”或“增添检验法”,即插入“是”:
(3)今天(是)国庆节。
(4)你(是)白痴啊!
对于邓的“空系词分句”讨论的主要是“名词+了”这一类表示状况转变意义的结构(邓,2007:5),如:
(5)[大姑娘了],要注意整洁!
其中名词,如(5)“大姑娘”也属于名词谓语,而完整形式中的系词“是”省略了(当然,大部分“空系词分句”的主语也是空的)④。(5)句可以还原为:
(6)(你)(是)[大姑娘了],要注意整洁!
这部分讨论跟上述“名词谓语句”中名动关系分析相似,不存在词性转换问题,都是系词省略的范围。综上所述,“名词谓语句”和“空系词分句”中的名词在句中虽然起到了谓语的功能,但并不是所谓的词性转换,而是系词的省略。
二、形、动关系
(7)“春风又绿江南岸”(王安石《泊船瓜洲》)
该诗句中“绿”字,原来是一个表颜色的形容词,王在诗中将其变成了使动用法的“动词”,从而产生了较强的色彩感和动态感,给人以视觉上的形象美,自古以来为人称道。称的上是“形转动”的典型例子。笔者的疑问是,“绿”就算动词了?支持转换的人会说“是”;那么为什么平常都说“绿”是形容词呢?支持转换的人还会说,“‘绿’在王安石这句诗里面做动词”。这就是问题所在:“在王安石这句诗里面”的限制,说明是特例,甚至是为假象所迷惑,因为“绿”,属于话语的基本,甚至是最原型形容词。沈家煊(1997,转引自刘丹青,2005:217)曾发表关于形容词句法功能标记模式一文,通过文本统计证明他提出的标记模式:
定 语 谓 语性质形容词 无标记 有标记状态形容词 有标记 无标记
沈总结说,性质形容词尤其是最原型的那些形容词的无标记功能是定语,而且作定语多半不需要带上“的”一类标记(同上)。“绿”就符合这种规定,比如,绿树、绿衣服,甚至是绿帽子,而不是﹡绿的树、﹡绿的衣服、﹡绿的帽子…(﹡表示非法,下同。)。相比较而言,我们可以说绿色的树、绿色的衣服、绿色的帽子,而﹡绿色树、﹡绿色衣服、﹡绿色帽子…则沦为非法。通过上述比较可以看出,“绿”是原型形容词(无需标添加记词),而“绿色”则不在基本形容词之列(需要加标记“的”)。因此,“绿”作谓语是有标记的,更不用说是形转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从词类和词在句中功能的辨证关系来解释(7)中“绿”字用法,讨论与§1相似,这里就不再赘述。我们可以将(7)还原为:
(8)⑤春风再次吹来,长江南岸(的草儿萌发,)变绿了。
三、抽象考察
就本质而言,人类语言是表征性的,它不仅可以表征外部客观世界,也可以用来表征其自身。在语言系统内部,语法是一套自足的系统,词类又是该系统内的一个重要概念。因此,如果将词类拿出句法范畴而以语义来判断必将得出“词无定类”的结论,造成词类的无限离散。如何把握?
对于上文所举实例均可从更高的层面上加以解释。“语言是一个表征性的符号系统,一个符号与其指称不能画等号。”(赵彦春,2008:29)一方面,一个词的位置确定,它的词性、词义等同时确定;另一方面,位于该位置上的词及词形相同但位置不同的词符是一个抽象词素的不同表征。如果只看某一个词(抽象的存在),因它可能所处的位置不同而断定说它是一词多性、多义,则过于笼统。这其实是一次对同一个符号的多次操作。表面上似乎合情合理,灵活且具有相当的说服力,但在逻辑上已经违背了同一律,而且还曲解了语言符号的表征性,并混淆了词类的内涵与外延(同上)。犹如“张三”只是个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抽象音形符号,我们不能说“张三”既是一个人,又是另一个人,而只能将名为“张三”的不同个体视为“张三”这个符号的不同表征、实现,可表示为:“张三”﹛张三1、张三2、张三3…张三n﹜。同理,词性是确定的,犹如说“张三”就是指我的一位同学一样。词类的辨别应严格遵守逻辑上的同一律,避免将其内涵与外延混淆。单个抽象存在的词(抽象的符号)和该词在不同位置的各个实现形式(具体的词符,前者的不同表征)已经不是同一个层面上的事物了。
四、结 论
本文通过对名动关系、形动关系的简单讨论分析,认为将名词、形容词作谓语(因此是功能性的,不涉及词性的变化。)的用法不加辨别看成词性转换的做法打破了词类内部的层级性,混淆了词的内涵与外延,违反了逻辑上的同一律,是不合适的,也是不负责的,提出“还原法”或“增添检验法”,主要是系词“是”(及其他系词如“变(成)”等)的插入。这样词类的概念保持清晰,需要解决的只是系词的省略问题。另外,本文从更高的层面上对该现象进行把握,认为对于词类的分析(当然也包括句法等其他方面的分析)不能用惯用法和概率统计来检验—不同位置、情景中的词本身具有不同的属性,不应简单地将单个词(抽象的符号)和同一词形在不同位置的具体的词符(前者的不同表征)混为一谈,二者位于不同的层面,实为同构异质,不能作为词性转换的例证,而否认词类的明晰性。低平面上无法解释的歧义需要一种更高的转换分析层面(Chomsky,1957,转引自胡明杨,1999:266)。当然,对于兼类现象,及上述方法的适用范围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讨论。
注释:
①“名词谓语句”即汉语允许名词作谓语的句子。需要指出的是邓对上述观点是持反对意见的,并提出三条限制条件来进行反证。详见邓思颖(2007)的讨论。因本文讨论的内容处于“词”的层面,对于“名词谓语句”的由来不予涉及,而只取其中名词谓语作为分析对象。
②此处讨论不考虑句子的真值情况,如(1)可能为真,(2)一般情况下为假。
③这里多次提到功能和位置,二者在语法中的联系是相当密切的。朱德熙(1982:37)曾说:“一个词的语法功能指的是这个词在句法结构里所能占据的语法位置”。
④邢福义认为“名词+了”结构的主语是空的,但邓给出了有主语的例子,具体例证见邓思颖(2007:5)。此处只考虑做谓语的名词。
⑤当然(8)绝非最佳译文,可能有很多反对意见。因笔者对古汉语操作能力有限,也为了更好展现“绿”字原貌,故此处将(7)还原成现代汉语,从认知方面来讲,是符合正常人的思维的。
[1] 邓思颖.经济原则和汉语没有动词的句子[J].现代外语,2002(1):21.
[2] 高芳、徐盛桓.名动转用与语用推理[J].外国语,2000(2):32.
[3] 何元建、王玲玲.论汉语中的名物化结构[J].汉语学习,2007(1):41.
[4] 胡明杨.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修订版)[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5] 李娟.《马氏文通》与中西语言研究传统的关联,见姚小平主编.《马氏文通》与中国语言学史[C].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
[6] 李开.《马氏文通》研究名词的方法及其意义[A].姚小平.《马氏文通》与中国语言学史[C].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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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11] 彭国珍.英汉结果补语中补语形容词的差异[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7(3):21.
[12] 石定栩.区分名词与动词的标准、方法及后果[J].汉语学习,2007(4):23.
[13] 许国璋.论语言[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1.
[14] 徐盛桓.名动转用的语义基础[J].外国语,2001(1):25.
[15] 赵彦春.语义合成原则的有效性[J].外国语,2008(3):27.
[16] 周领顺.名转动词变异的本与度[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3(4):31.
[17] 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On the Definiteness of Parts of Speech:Analysis of N-V and ADJ-V Expressions in Chinese
LIU Jian-wen
(Depatemente of Foreign Languages,Wuhan Insititute College,Wuhan Hubei 430023,China)
parts of speech;level;property;representation
The paper approaches the issue of parts of speech of Chines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oth concrete and abstract levels,insisting that not all N-V and ADJ-V expressions are conversions—the omitting of copula exists and the so-called converted verbs from nouns and adjectives can be reverted.Besides,we cannot ascertain a word’s parts of speech by its habitual usage or statistic probability—one word in different positions or contexts has different properties;thus we should not confuse one word(abstract symbol)with its realizations(concrete word forms,tokens of the former)of different positions.They are isomorphic but heterogeneous.Therefore,parts of speech remain definite and the boundary between them is clear-cut.The law of identity should be strictly observed in the classification of parts of speech—the denotation and connotation of a word should be not blurred.
H042
A
2095-2708(2012)01-0101-03
2011-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