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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领导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

2012-11-02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虞彦龙

浙江国土资源 2012年6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国土违法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虞彦龙 梁 勇

落实中央领导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虞彦龙 梁 勇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二十字方针,从党和国家的最高层面,向全社会明确传递了打造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的坚强决心。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以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为主线,积极构建国土执法快速反应机制,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畅通国土资源信息反馈渠道,切实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发生明显好转。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党政主导,突出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升依法管地用地理念

台州濒临东海,地处浙江沿海中部,总人口569万,陆地面积9411平方公里,海域面积8万多平方公里,下辖椒江、黄岩、路桥三区,临海、温岭两个县级市,玉环、天台、仙居、三门四个县。台州是我国股份合作制经济的发祥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创造了以“民营主导加政府推动”为主要特征的“台州现象”。2011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794.9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00.1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9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108元。

台州人多地少,素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称,人均耕地不到0.4亩,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市建设用地急剧增长,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违法用地也居高不下。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全省因违法用地超过问责比例被问责的共3个县(市、区),台州就占了2个,比例为67%,还有一个区虽然没有被问责,但是已接近被问责的边缘,这对全市震动极大。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指示精神,思想认识得到了极大提升,“红线”、“高压线”意识和依法管地用地理念得到了牢固确立,重视支持国土资源工作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土地管理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并多次召开土地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盘活消化利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垦造耕地、农房改造、卫片执法检查、国土执法快速反应、例行督察整改落实等工作,着力把国土重点工作上升到政府层面来推动。

一是出台共同责任机制文件。2010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若干规定》,进一步确立地方人民政府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地位,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土地执法中的监管责任。出台了《关于扩大中心镇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权限的意见》,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实现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权责一致。2011年11月,出台了《关于开展台州市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将乡镇政府依法依规管地用地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二是逐级签订耕保责任状。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县政府与乡镇(街道)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把耕地保护、造田造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查处整改违法用地等纳入考核内容,并严格责任追究。

三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深入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确立以“时间换空间”的理念,加大围涂造地和低丘缓坡开发力度,统筹安排垦造耕地规模、时序和区域,并严格造地质量标准,2011年全市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68个,新增耕地29784亩,连续第十六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扎实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改造工作,2011年全市共启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村315个,盘活集体建设用地4402亩,完成改造建设农房53921户,同年8月9日全省农房改造建设与中心镇发展改革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并推广经验,8月30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

四是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行动,2011年全市共消化利用2009年前批而未供土地21199亩,处置闲置土地492宗,处置率为99%,闲置土地收回及开工建设8600亩,开工率为66%,得到了陈敏尔常务副省长的充分肯定。目前,市政府拟制定出台《关于盘活存量用地实施“优二进三”的若干意见》,着力推进低效用地二次开发,解决小微小企业用地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五是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为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全市累计投入1.2亿元,完成430平方公里的数字地籍调查;投入1365万元,建设国土执法实时监控信息平台。

二、创新执法手段,加强部门协同,激活土地执法监察合力

我市紧紧围绕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创新执法手段,加强部门协同,实行上下联动,共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激活执法监察工作合力。

(一)建设国土执法快速反应信息系统平台

全市投入1365万元,建设国土执法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平台,该系统集GPS定位、摄像、远程对话指挥、数据分析为一体,建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转用等数据库,实现了对违法用地快速发现定位、快速套合分析定性等功能。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在建项目,立即将坐标、影像导入手持机,然后传给指挥中心,进行套合分析,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利用信息平台可以快速分析判断出是否违法、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等,根据数据分析结果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置。此外,建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快速反应机制领导小组,该机制采取细化职责、优化流程、严化考核、强化保障等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中的具体职责;组建了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网格化巡查,建立和实施乡镇(街道)、国土所、监察大队捆绑式奖惩考核制度,将土地执法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实处,变被动执法为主动防控,实现土地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查处,把国土资源违法遏制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国土执法快速反应机制都已正式建成并启动运行,效果明显。路桥区自实施快速反应机制后,2011年违法用地宗数、违法用地总面积分别比2010年下降35%、54%,违法用地处置到位率提高52个百分点。

(二)加强协作,推进部门齐抓共管

市国土局与市电业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违法用地不得供用电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供电企业应当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不得办理用电手续;对违法用地私拉乱接电源等行为的,供电企业停止供电,依法查处等。2011年,椒江、黄岩、路桥、三门、仙居等五县(区)共对207宗违法用地采取停电、停水措施,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的发生。市国土局与市纪委监察局制订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预警约谈暂行办法》,对约谈单位、约谈对象、约谈方式、约谈结果作了具体规定。2010年以来,共约谈了11个乡镇(街道)。通过约谈,促进当地政府及时整改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推进政府土地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国土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联合办案制度,切实增强土地执法效力。

三、发动公众参与,畅通信息渠道,延伸土地执法监管触角

我市积极开展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村级国土资源联络员队伍建设,畅通12336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渠道,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参与土地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土地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有力狠刹了农村违法用地歪风。

(一)开展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

去年,我们在玉环开展了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试点。每一个试点村都建立了土地动态巡回检查制度、信访制度、村级土地协管员职责等基本制度。组建了村级土地民主管理领导机构,并配备土地协管员1—2名,每季度召开一次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土地问题。制订了土地管理村规民约,明确全体村民保护耕地合理用地的义务和权利。建立健全土地管理事项民主决策和公开制度,对宅基地安排、征收(用)土地、征收补偿费使用管理、土地整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情况均按照规定进行民主决策,形成决议,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告。玉环县政府还拿出专项资金,对通过验收考核的示范村,一次性奖励给村委会集体10万元,并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示范村创建工作中的突出人员,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对经考核合格的村级土地管理协管员,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补贴。去年,该县21个试点村没有发生一起土地违法事件。目前,我们在台州9个县(市、区)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并且要求乡镇(街道)出台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村干部捆绑式考核问责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二)加强村级国土资源联络员队伍建设

针对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少、辖区执法巡查面积大、周期长的现状,我们切实加强村级国土资源联络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网络。各地选配基层经验丰富、群众威信高、责任心强、清正廉洁的村民担任国土资源联络员,实行聘任制,一年一聘,年终考核。充分发挥联络员的“耳目”作用,要求联络员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不定期动态巡查,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向国土资源所报告,确保及时将违法用地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畅通12336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渠道

我们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规范管理,认真受理,及时处理,通过“12336”举报电话受理平台,及时全面掌握全市违法态势,迅速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效率,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去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12336违法举报电话2005件,对群众反映的国土资源问题和政策咨询均进行了认真处理和解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目前,我们着手在各个村的便民服务中心加强信息反馈,进一步推动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自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以来,台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出现了一系列喜人变化。违法用地总量明显下降。全市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总面积、耕地数分别比2009年度下降32.6%、42.05%,2011年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违法用地总面积、耕地数分别比2010年度下降23.53%、33.75%,违法占用耕地初始比例从2009年度的22.78%下降到2010年度的7.94%,2011年再次下降到5.51%。国土资源保障更加有力。2011年,全市累计报批新增建设用地22550亩,供应土地42715亩,出让土地619宗,收取土地出让金136.36亿元,出让采矿权16宗,收取出让金1.05亿元,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用矿合理需求得到有力保障。国土部门形象不断提升。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2010和2011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连续两年荣获优秀单位称号。2011年,全市有5个国土(分)局荣获台州市行政服务先进单位称号,成为政府部门中获此殊荣最多的单位,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还作为唯一的市级部门在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椒江、玉环两地国土部门在当地2011年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民主评议中,排名前三。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是一个崭新的命题,我市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只是开了个好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完善、提高,为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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