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事件中媒体介入的问题研究
2012-10-28陈泽
陈泽
(西北工业大学 人文与经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9)
公共危机事件中媒体介入的问题研究
陈泽
(西北工业大学 人文与经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9)
在当今社会,媒体对于公共危机事件报道量的增加,民众对于公共危机事件的关注,都使得正确应对和及时处置各类公共危机成为对各级政府的重大考验。如何正确把握新闻媒体的舆论走向以引导公众舆论,就直接关系到政府在人民心目中形象的树立,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文章以西安“11.14”爆炸事件为例,指出目前我国媒体在处理此问题时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危机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分析新闻媒体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来发挥自己的职责。
公共危机事件;媒体;议程设置;把关人;舆论领袖
一、公共危机事件的相关概念
(一)公共危机事件的概念
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在我国,公共危机事件一般指突然发生并且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社会危害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
那么该如何界定公共危机事件呢?
首先,公共危机事件具有突发性和紧急性。危机事件往往突然发生,发生的地点也具有不可预见性,给人以措手不及,而且正是因为出乎通常社会秩序或人们的心理承受力,也会形成某种程度上的危险性。
其次,公共危机事件具有破坏力。危机事件本身会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人们的生命财产等构成严重威胁或破坏。不管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还是社会安全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往往会使财产受到损害、生命受到威胁、环境遭到破坏,严重危害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最后,公共危机事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公共危机事件会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生活在其中的大部分个体都会感受到它的影响;不仅如此,而且突发事件在基本结束后,仍能够对社会产生持续的影响作用力,其具有一定的扩散性。危机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可能会迅速蔓延,成为长时间持续、跨地区的危机事件。危机事件在发生后还可导致链锁反应,引发其他的危机。
(二)媒体在公共危机事件当中的作用
首先,媒体起到了舆论导向的作用。公共危机发生后,对于事件本身的舆论引导将影响到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关系到事件处理的进程和效果。大众传媒作为社会的守望者,依据客观事实,立足于公共利益,理性的解读事件,并展开对事情的调查性报道和跟踪报道。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公众因恐慌、谣言、误解甚至积怨所形成的对事件的认知,受媒体解读的影响后,会越来越接近事实本身,越来越朝着有利于理性的方向发展。
其次,媒体能够有效地制止谣言,传播给受众权威的信息。危机事件一旦爆发,随之而来的谣言、误解便产生,小道消息不胫而走,这时就需要新闻媒体在第一时间提供准确、第一手消息给受众,并不断更新实时信息,以客观、公正、权威的信息将不利于危机事件事态发展的不利因素及时扼杀。
再次,媒体的报道有利于提高公众的危机意识,塑造政府形象,促进社会稳定。无论是在突发公共事件潜伏期、爆发期,还是恢复重建期,媒体都承担着为政府代言的责任。媒体从整体上为政府塑造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良好形象,同时媒体还把事件状态及民众心理及时反馈给政府,帮助政府进行科学决策。从而起到安抚公众情绪,凝聚社会力量,敲醒人们心中警钟的作用,能够带动社会全员共同去克服困难,战胜危机。
最后,媒体起到上下沟通的纽带作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离不开上下沟通,在我国,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媒体,又是联系党和人民的桥梁、纽带。它一方面要向党和政府负责,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媒体又要以公众利益为基础,向人民负责,尤其是在危难时刻更要情系群众,把人民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为人民排忧解难。
二、问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一)以西安“11.14”爆炸事件为例
2011年11月14日上午7时37分,位于西安市太白路与科创路丁字路口西南角的嘉天国际一层的樊家肉夹馍小吃店,由于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巨大的冲击力波及路边公交站候车人员和行人,气浪将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掀起十余米,导致十多辆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周围2、3公里的建筑也受到了爆炸的影响。截至当日14时,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37人受伤。此次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引起政府、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爆炸当日陕西省省长在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赶往医院慰问伤者,并向市民道歉。
在经历了拉萨“3.14”事件、四川地震等事件后,我们的政治高层对信息透明的作用也有了深刻的认识,突发事件的现场第一时间对媒体开放不会带来副作用,反而会制止谣言流传和虚假新闻的出现。这次西安肉夹馍小吃店爆炸事件就证明了这一点。
在此次事件中,媒体的报道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信源收集的多样化。在以往的危机事件传播中,中国媒体采用的主要信源是官方渠道,信息主要来自政府层面的新闻发布会,而此次事件中,媒体采用了目击者、伤者、小吃店员工、救援者所提供的真实信息。第二,传播渠道的多元化。印刷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传播优势,在第一时间以客观、公正的视角将信息传播出去。第三,议题选取的人性化。媒体在报道客观事实的同时,不忘设置公众关心的话题,对于“现场的救援”、“伤者的救治”、“政府的高度重视”、“省长道歉”等的报道,都体现了人文关怀。
(二)目前我们媒体报道此类事件时存在的主要问题
1.媒体对于危机事件的反应能力不足
危机事件发生后,它本身所具有的多种因素对新闻媒体的及时报道产生了一定制约:一是危机事件本身的突发性,使得新闻媒体不可能预言事件发生的时间或地点;二是危机事件报道者个人的素质也对新闻报道产生了一定制约。出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虑,多数媒体在面对突发危机事件时采取了一种审慎的报道策略,致使信息不能及时传达给民众,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之前全国发生的重大危机事件诸如“三鹿奶粉事件”等,媒体在多数情况下总是表现为事后诸葛亮,在事情刚刚露出苗头的时候,它们出于规避自身法律风险的考虑,表现出谨慎的观望态度。
2.危机事件中新闻舆论监督滞后
新闻舆论监督自身代表公众舆论对社会进行监督,同时,新闻媒体作为一种社会中坚力量,应该吸引公众借助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这样才有利于信息传播的客观性,防止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而现阶段我国新闻舆论监督机制还有待加强,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媒体监督力度不够,这些都影响到监督的效果。
3.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在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人在传统的舆论监督机制不畅的情况下,便被迫走向网络宣泄表达对社会的心理情绪。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信息传播提供便利的条件下,也成为了流言、谣言、虚假信息滋生的温床。在网络环境下,专业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面临着制度建构和完善的紧迫性,越是在公共危机事件中,越是在开放透明的环境中,就更应该加强舆论监督,而这需要长期探索和制度保障。
4.媒体对于公共危机事件的后续报道量不足
在此次西安小吃店爆炸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主流媒体的报道仅限于事件概况报道、事后营救以及政府开展的工作指导报道。而对于事件的后续报道,对于伤者的赔偿、心理救援,对于家属的抚恤,对于存在潜在危险的液化气罐的处置问题,都没有进行连续的跟进报道。而这往往是受众普遍关心,与社会安定息息相关的问题,媒体对于此类事件的后续报道应加强,通过媒体监督、公众监督来督促政府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努力。
三、不同阶段的媒体应对政策
在危机发生的整个过程中,媒体应始终贯穿大众传播媒介的“社会责任理论”,大众传播必须对社会和公众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能一味地追求自身利益而置正义与品味不顾。媒体应担负起构建社会健康心态的责任,新闻媒体传媒具有全面解读公共危机事件、引导深层次思考,从而推动社会运行机制有效运转的社会责任。在突发事件的传播中,大众传媒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公正地传播相关信息,与此同时,大众传媒还必须清醒地把握好突发事件的传播程度、视角、立场等。
(一)危机潜伏期
公共危机事件具有一定的潜伏性,但其总会有一些征兆显露,大众传播在社会中的功能之一就是检测环境,是对异常社会信息的反应,媒体应对充分利用新闻敏感性,对危机事件进行预警,通过宣传教育来培育公民的危机意识,力争在第一时间及早对事件进行回应,公布权威信息,以引导舆论。
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媒体应扮演好“把关人”的角色,它起着决定继续或终止信息传播的作用,对蜂拥而至的庞杂信息进行选择和过滤,剔除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信息,避免“媒体暴力”,充分体现媒体的人文关怀,为公众提供一手的权威信息,制止谣言产生,稳定民心。
(二)危机爆发期
在危机爆发期,第一时间公布权威信息对于控制事态发展、安抚民心、社会稳定有很重要的作用。危机信息的公开渠道有许多,选择正确的渠道传播危机信息对于提高信息的传播效果是非常重要的。在非典时期,根据公众的主要信息来源和公众最信任的传播渠道两点,有学者对此进行社会调查,结果如表1、2所示。
表1 :获取危机信息的主要渠道
表2 :最信任的危机信息传播渠道
由此可见,大众传媒不仅是重要的信息源,也是重要的影响源。在危机事件爆发之后,由于事件的突发性、破坏性、社会影响性会给社会和公众带来不可小视的负面影响,因此媒体作为独立于政府与公众之外的“第三力量”的引导作用显得至关重要。
议程设置理论认为,现实生活中的各种议题经过媒体不同程度的报道会在受众大脑中产生大小不一、轻重不同的印象,这种印象跟媒介报道的程度成正比,大众媒介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是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某些事实和意见,以及他们对议论的先后顺序,新闻媒介提供给公众的是他们的议程。
在危机事件爆发后的一段时间,属于危机持续时期,媒体的责任在于全面报道,通过设置议题来疏导民意、引导舆论。舆论是在特定的时间、空间里,公众对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开表达的基本一致的意见或态度,具有公开、公共、广泛等特点。它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现实社会,能激化或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同时由于它是一种内容庞杂多变的社会精神形态,因此在自然形成的过程中带有很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而且各种偶然的外界因素会不断引起它的波动,包含着理智或非理智的成分。
因此,新闻媒体应该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设置有利于社会稳定、公众正当利益、政府良好形象的议题,有意识地对信息进行编排组合,阐发观点意见,则可以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促使受众不断调整面对危机的心态,逐步从慌乱走向稳定,有效地引导社会舆论回归到理性的空间。另一方面,也要及时反映出现的重要民情和重大社会问题,担负起下情上传的重任,促进社会矛盾的解决。
(三)危机重建期
在危机消退的阶段,媒体应该承担起对受众进行心理援助,恢复社会稳定秩序的责任。心理学上的“后危机综合症”指出危机结束后,仍然会有很多人无法摆脱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因此在危机事件的后期,媒体这时的职责在于怎样给民众一个正确的心理引导,去缓解他们这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理。并且做到警钟长鸣,对事件进行连续的后续报道,不断刷新信息,为公众提供最新消息,并站在客观、冷静的角度进行分析与反思。
新闻媒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应积极对公众实施心理援助,帮助人们消除危机造成的阴影,提高公众的心理承受力。除邀请专家坐诊、心理医生咨询、心理疏导专栏等传统心理援助方法之外,还可充分利用民间力量,这体现在发挥舆论领袖的作用之上。
舆论领袖是大众传播过程中少数具有影响和改变他人态度的能力的人,由于亲身传播的影响力往往大于大众传播的影响力,因此他们的意见往往较大众传播媒介的讯息更具影响力。而且舆论领袖既是“大道”消息的传播者,也是“小道”谣言的散布者,因此应紧紧把握住舆论领袖的正面引导作用,使其为理性健康的舆论传播发挥作用。在危机的重建时期,舆论领袖亲身传播的影响力,对于消除人们“后危机综合症”起到了水滴石穿的作用。
[1]张碧红,黄燕华.报道者、监督者、引导者——媒体危机事件报道的价值取向[J].新闻实践,2011,(9).
[2]薛澜,张强,钟开斌.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3]苏芳.媒体与危机事件管理[J].前沿,2009,(3).
[4]陈丽萍.浅谈公共危机事件中的媒体应对[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1,(3).
[5]张晴.警惕媒体对危机事件的过度报道——以甲型H1N1流感的报道为例[J].新闻爱好者(下半月),2009,(11).
[6]刘玄.反思媒体在突发危机事件中的预警责任——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J].东南传播,2008,(10).
[7]蒋颖.试论媒体在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中的舆论引导——以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为例[J].新闻界,2009,(4).
[8]孙多勇.突发事件与行为决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