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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宏:犯罪学是个世界学科

2012-10-28刘竟元

检察风云 2012年6期
关键词:澳门大学犯罪学学者

文/刘竟元

刘建宏:犯罪学是个世界学科

文/刘竟元

刘建宏:

美籍华人,出生于中国,在南开大学取得硕士学位后获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全额奖学金并于1988年赴美留学。1993年春获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博士学位,之后在美国任教多年,于2002年获终身正教授。2007年起任澳门大学教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讲席教授, 法学院院长, 重庆市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主任。

“现代学者一定要顺应时代潮流,对交叉学科要有研究,不能只按一个角度一条路走到底,这样不太容易取得突破。”

记者(以下简称“记”):刘老师您好,首先请您向我们介绍下您的求学经历。

刘建宏(以下简称“刘”):我本科就读于广州的华南师范大学物理系,我是1977级,也就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学生,我当初的志向是成为一名物理学家。毕业后被分配到大学去教理论物理课程,后来就考到南开大学学习哲学。在南开大学读哲学的过程中,对社会学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对公共政策、社会规则这类学问很有兴趣钻研,这样学习的方向就逐渐接近法学了。

我从南开大学硕士毕业后就去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SUNY-Albany)攻读犯罪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纽约州立大学由十六个校区组成,奥尔巴尼校区是纽约州立大学的中心校区,位于纽约州的州政府所在地奥尔巴尼。纽约州立大学的社会学系和刑事司法学院的犯罪学非常有名,素有“犯罪学的哈佛大学”之称。他们讲授犯罪学的教师由两部分教师组成,一部分教师来自刑事司法学院,另外一部分教师来自社会学系,这两部分老师互相兼职,既属于刑事司法学院,也属于社会学系。他们研究犯罪学不只是以刑法、刑诉作为研究的基础,更多的精力则是关注研究公共政策,他们以犯罪为研究对象,研究对象涉及刑事司法,刑法、刑诉等与犯罪相关的庞大范围。

犯罪学并不是简单依附于刑法的学科,至少在美国,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在美国,犯罪学是一个交叉学科,很难说属于具体什么学科,内容很庞杂,研究的学科领域中既包括法律、也包括公共政策,还有警察学、监狱学等学科内容。

记:您能向我们介绍下您的学术研究方法论么?

刘:涉及学术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我喜欢研究大问题、大概念,这可能和我的哲学学习经历有关。我认为思辨式哲学固然很重要,但我的方法论是把宏观的东西落实到经验层次上来,不是说通过几个案例来下结论,而是通过一批案例、对一批调查对象进行研究。这一批调查对象是一个样本,是用科学的抽样方法,抽出成百甚至上千个案例作为研究对象,这种方法抽样出来的案例就很具有客观上的代表性。虽然我对宏观的概念比较感兴趣,但具体研究时一定要通过资料来证明变量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仅凭个人推断。

记:您的研究方法论是不是也与您本科时学习物理、硕士阶段学习哲学的经历有关?

刘:这是有巨大影响的。纯粹学习法律的人很难有机会接受专业的数量方面的训练,这使得掌握那些先进的数学统计模型很困难;如果不能掌握统计模型,数量方面的研究就会很肤浅,这对研究显然有很大的影响。我感觉现代学者一定要顺应时代潮流,对交叉学科要有研究,不能只按一个角度一条路走到底,这样不太容易取得突破,当然一些很专门化的知识也需要有人研究,但从国外来看,法学现在的发展方向越来越趋向综合化。

欧洲的犯罪学本是由刑法学家在研究,但欧洲的刑法学家已经发现这个学科正在走向交叉化,于是也在向美国的研究方式转变,学者们的背景综合性很强,研究方法越来越趋向定量化以及经验化。我们国内现在研究量刑仍然是通过做案例的方法,从刑诉和刑法的角度来分析案件。诚然,国内这种个案分析的方法是很有价值的,但我们的研究方法也应当向多样化发展。

“研究学术的贡献在哪里要放在整个世界文献范围里去看,不是就事论事,而是要体现这一研究对人类知识增长的意义在哪里,这样才能与人类知识接轨。”

记:您在1992年拿到了纽约州立大学的博士学位后就留在美国任教?

刘: 是的,我一直在罗德艾兰学院工作,这个学校有160多年历史,地处罗德艾兰州。美国人的理念与我们中国人不大一样,中国人认为学校越全越大越好,认为一个大学要有上万的学生才足够强,美国的大学真正实践了“大学之大不在大楼,而在大师”这个理念,著名的普林斯顿大学也只有几千个学生。

美国的博士生毕业时,其理想大都是能够进大学工作,我也不例外,罗德艾兰学院历史悠久,环境优美,又地处文化气息非常浓郁的东北新英格兰区域,我非常喜欢这里大学的生活方式。在我毕业时,罗德艾兰学院正在招收助理教授(相当于我国讲师),竞争非常激烈,因为美国的大学一般不扩招,只有一个教授退休后才会再招一个老师,所以常常有数百人在竞争同一个职位。我的运气很不错,最终进入了罗德艾兰学院,从1992到2007年一直在那里工作。

美国的制度是新人进入大学工作后首先做助理教授,工作满五年后可以提交申请副教授资格,教师提出申请后,校方对教师在过去五年的全部工作进行总结,然后评价此教师是否有资格成为副教授,同时也评价这位教授是否可以成为终身副教授,五年后再进行一次考核,评判此副教授是否可以成为终身正教授。一般的教师成为终身副教授后就大致到顶了,毕竟成为正教授的要求很高。我在1997年成为终身副教授,2002年成为了终身正教授。

记: 您在2007年来到了澳门大学工作?

刘:我去澳门大学工作的重要原因就是2006年我获得了美国“富布赖特学者奖”,“富布赖特学者奖”是由富布赖特基金会设立的,这实际上是美国国家设立的项目,每年在教授中选拔一百多人到全世界高校讲学,所以我被选中后就被送到了澳门大学去讲学。在讲学期间,澳门大学校方盛情邀请我留下来为澳门大学建立犯罪学项目,我回到美国后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邀请,最后就决定去澳门大学工作。

人类的行为具有相似性,人类的知识也是总体知识,虽然犯罪、法律有千差万别,但我们应该在人类知识的框架内把这些东西研究清楚,如果说美国的知识不是普遍的,就要研究清楚这种不普遍体现在哪里。中国的社会环境受文化历史传统影响,有自身发展的特定道路和过程,产生了很多不同于西方的东西。这些不同的东西和西方普遍理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又有什么样的地位?这是很容易产生重大突破的环节,所以我长期比较关注研究中国的东西。

仅仅关注于中国就会产生仅适用于中国的犯罪学,这样的研究我们自认为很好,当然肯定有它的价值所在,但这并没有融汇到人类知识总汇当中,没有更加明确地显示我们理论的不同体现在哪里。研究学术的贡献在哪里要放在整个世界文献范围里去看,不是就事论事,而是要体现这一研究对人类知识增长的意义在哪里,这样才能与人类知识接轨。所以宏观地看,我们必须把中国比较有特色和特点的东西放入人类的整个知识文献中去,这才有意义。

“犯罪学是个世界学科,像物理化学一样,没有国界,在这个意义上知识是统一的。学者并不是法官律师,学者就是要研究人类的学问,这个观点一定要深入下去。”

记:那您在澳门大学也在继续对中国内地的犯罪学研究?

主要荣誉:

刘教授曾获国际犯罪学会青年学者奖、美国国家科学研究基金奖,2009年当选为世界著名学术组织“康拜尔合作组织刑事司法领导委员会”委员 。

刘建宏教授在《司法季刊》(Justice Quarterly)(SSCI), 《英国犯罪学》(British Journal of Criminology)(SSCI), 《犯罪学》(Criminology)(SSCI)等国际顶级学术刊物及多种主要国际杂志和书籍上发表大量著述,并应邀担任多种国际著名杂志的编委。目前任《亚洲犯罪学》(Asian Journal of Criminology)主编。

刘: 虽然我加入了美国籍,但我还是中国人,加入美国籍只是为了生活方便,我并不是真的想做一个美国人。

我的思路不是仅仅研究中国或仅仅研究国外,而是在世界文献背景下研究中国。我是个中国的学者,但我又是世界的学者,我愿以这样的角度和身份来做研究。犯罪学是个世界学科,像物理化学一样,没有国界,在这个意义上知识是统一的。我觉得我们国内对于这方面的认识不是太清楚,好像中国的学者仅是中国的学者,美国的事情离自己很遥远,不要忘了学者并不是法官律师,学者就是要研究人类的学问,这个观点一定要深入下去。

西政有个学生就读于管理系,但他想要去学刑法,学校有政策说只有成绩前百分之五的学生可以转专业,这种制度实际上对于真正的创新型跨专业人才非常不利,一个人通过两年的大学学习,认为自己非常适合学习刑法,也许未来是个出色的刑法学家,为什么一定要让他去学管理呢?说实话我并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我是法学院院长,但学校的制度已定,我很难去帮助这个学生改变什么。

学生在还没入学时就选定了他这一生的专业,是件很可怕的事情。一个高中刚毕业,只有十八九岁的孩子,怎么能够确定自己这一生最适合从事的专业呢?我认为我们的法学教育和法学发展要尽可能地多考虑这方面的问题,要强调人类知识的综合性、现代学科的交叉性以及人类知识的统一性。“中国特色”这个概念是正确的,但是需要放到世界文献的范围内来谈它的意义,不然这就很不利于犯罪学和刑法学的发展。

“我的心是放在西政的,我在澳门大学工作期间每天都会和西政保持联系,我是一心一意希望能够为西政做出贡献,为中国的法学事业做出一些贡献。”

记:在怎样的契机下,您从澳门大学来到了西南政法,并成为了法学院院长呢?

刘:现在我有两个职位,一个是澳门大学的教授,一个就是西南政法大学的讲席教授,这两个职位我都同样热爱,工作条件各有所长。西南政法大学的陈忠林院长离开这里后,学校就希望能够从海外招聘一个学者来做院长,就邀请我来出任院长。我认为这对我个人而言是非常好的平台,我可以在此成为一个地道的中国学者。西政有很多创新能力很强的一流学者,我也有机会向同行学习交流。虽然我现在同时也是澳门大学的教授,有很多工作任务,但是我的心是放在西政的,我在澳门大学工作期间每天都会和西政保持联系,我是一心一意希望能够为西政做出贡献,为中国的法学事业做出一些贡献。

我在国际上担任着一些学术职务,比如说最近担任了亚洲犯罪学会会长,这对西政就是非常有利的一件事,我们可以把国内犯罪学的研究水平与国际直接接轨。我每年在国外开会访问都受到了澳门大学的大力支持,我不使用西政的资金且能够扩大西政的影响力是很好的一件事情。这样看来,这种工作方式要比彻底引进国外学者好得多,对国家而言也是非常节省资源的。

记:您的任教经历非常丰富,从美国罗德艾兰学院到澳门大学再到西政,比较这三段任教经历,您觉得教学环境以及学生们有什么不同呢?

刘:这几个地方的教育制度不尽相同,但各有长短。我们的传统有很多长处,我们的学生非常刻苦,教学质量也过硬。这都是我们的长处,但我们也有一些短处,比如说我们的培养模式特别注重考试成绩、专业很狭窄。这样不利于学科真正的发展,也不利于学科在世界上获得较高地位,这样我们和世界无法对话。

但若是想仅凭一人之力扭转局势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国的就业制度和大学教育是挂钩的,所以我在讲演时所说的状态是比较理想的状态,强调学生要做一个完整的人,a whole person要做一个好人,不只培养智商还要培养情商、道德、人性以及人格,这样的人拥有丰富的知识而且能够走得很远。欧美大学都很强调这点,这更需要我们的大学培养完整的人,这样的人到社会上后才能真正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

记:您能否评述一下我国目前的学术环境?

刘:因为父母都在国内,而且我与国内学者比如北大的赵国玲教授过去就有很多的合作,还在南京大学以及香港的大学也有一些学术兼职,所以我每年都要回国。很多年前我们国内的学术环境就是重视数量大于质量,大家都在做各种各样的学术研究,但对于人类知识增长有没有贡献才是值得考虑的。

目前我国的学术环境改善了很多,我现在已经发现一些非常明显的进步了,比如说过去大家不大关心是否在SSCI上发表文章,好像出了专著才算厉害。这种观念现在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变,有的大学甚至制定了政策。专著当然也很重要,但我们要强调精耕细作,厚积薄发,这才是能够使人类文化增长的有效途径。我国的评价机制造成学者心浮气躁,仿佛一年不发表十几篇文章就不是大学者,这样的成果内容很容易肤浅,很多文章都会大同小异,这样的态度对法学真正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另外,我们要有宽容的心态对不同观点进行包容,目前有些不同观点不能得到尊重。根据我自己观察,我国最需要的是和国际接轨,我觉得国内现在进步非常大,像我这样一个在国外生活二十多年的美籍华人,能够被西南政法大学引进来做法学院院长,我觉得西政的党委相当有魄力,这在我个人看来是很难想象的事情。尤其是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与物理化学不同,比较强调意识形态,但其实从个人来讲,只有去了国外才能知道华人学者有多么的热爱祖国。

记:最后,能否请您给我们年轻学子提些希望和要求?

刘:我们生活在一个非常好的时代,我们的国家地位在高速提升,希望同学们把自己的眼光放开。虽然大家的学习很繁忙,但要多看看世界上的事情,从大处着眼,扩大知识面。

编辑:董晓菊 dxj5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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