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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洒黄昏路 退休后被追刑责的贪官

2012-10-25

支部建设 2012年12期

郭 静

泪洒黄昏路 退休后被追刑责的贪官

郭 静

近年来,贪官退休后锒铛入狱的案例时有耳闻。他们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因为退休而“功成身退”,安享晚年。殊不知法网恢恢,最终还是因为自己的贪欲落得个泪洒黄昏路的凄惨下场。随着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对退休贪官的责任追究也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腐败没有“软着陆”。私欲膨胀的贪官最终闯不过“退休关”,也走不出“退休门”。

这些贪官退休后锒铛入狱的案例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善始善终、严于律己、奉公守法,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

严舜钧:“专家型”官员退休后东窗事发

严舜钧,上海市环保局原副局长,2007年退休。2008年11月底,有人向检察机关举报他曾利用职权,帮助某跨国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环评资质由乙级升为甲级,并指定这家公司和华东某研究中心承接重要的环评项目,从中收取几十万元贿赂。检察机关接到举报后,迅速侦破此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28天时间。

2009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时年63岁的严舜钧因为在任时利用分管环境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环境辐射管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86.4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及4000欧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没收财产10万元,并被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严舜钧生于上海,1970年从上海第一医学院毕业后到甘肃插队,1979年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1987年调回上海工作,曾经在环保领域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等荣誉,建树颇多,是不可多得的专家型领导人才。他担任副局长十余年,曾经参加过许多大型工程,如洋山深水港、磁悬浮列车工程等的环保工作,为上海的环保建设做出过贡献。他的沦落令人叹息。

严舜钧这个党龄20多年的领导干部,在检察机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的感召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了深刻的剖析,他说:“我在环境艰苦的兰州生活过,物质方面也没有过高要求,比较容易满足;在工作方面一直身先士卒,想到自己是一名党员,又是领导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也做出了一些成绩,得到过党和人民的信任和认可,最终走上了局级领导岗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放松了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再加上大环境的影响,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交友不慎,考虑钱的问题多了,尤其临近退休,生怕日后收入下降,生活水平受到影响,产生了不平衡的心态,私欲膨胀,逐渐萌发了贪念……”

从此案例中我们看到,这些临近退休的当权者,担心退休后身份、地位和经济收入有巨大落差,于是私欲逐渐膨胀,最后要“捞一把”,这充分暴露了其在个人人生观方面存在问题,也暴露出组织上对老同志放松教育、管理的问题。所以,对临近退休的老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应该加强政治上的教育、思想上的开导、经济上的关心,不断敲响警钟。这不仅是对老同志的关心、爱护,也是对组织上的负责。

刘新云:“爱玩处长”退休后被倒查落马

刘新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征地拆迁办原主任,2009年10月退休。2010年6月19日,因涉嫌带头顶风违建等违纪问题被“双规”。2010年7月7日被逮捕。2011年1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刘新云被控受贿一案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新云有期徒刑七年。

刘新云曾被称为“爱玩处长”。据报道,2000年9月和11月,刘新云利用自己担任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处长的职务之便,先后两次私下接受两家企业出资邀请出国,由企业通过旅游渠道办理出国手续,赴瑞士、瑞典、丹麦、芬兰、挪威、俄罗斯和日本,变相公款旅游。因此,刘新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受到行政降级处分。2002年4月27日,时任深圳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在1100多名党员干部面前,公开曝光刘新云等3名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行为。从此,刘新云被网友笑侃为“爱玩处长”。

刘新云被查的导火索,源自其对自家别墅的违建行为引发的一桩“官告官”纠纷。

2010年5月25日,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贾宇向媒体举报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副局级干部、征地拆迁办原主任刘新云及其妻子赵海燕以装修为名,对其豪华别墅进行外扩下挖、改建、加建,大搞违章建筑,严重危及她父亲别墅的安全。此事件因媒体介入报道而迅速升温。因调解未果,最终双方诉诸法律。此后,深圳市纪委对刘新云的问题进行调查,将案件移交深圳市检察院处理。

刘新云主要受贿行为集中在2002年至2009年10月,其先后担任深圳市住宅局物业监管处处长、房改处处长、征地拆迁办主任及副局级干部期间。刘新云被认定收受贿款港币100万元,人民币36万元,多分多占政府微利住宅一套,并有违规经商、带头顶风搞违建等不法行为。因其在“双规”期间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在法院审理期间,其家属代为退还了赃款,法院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全部退缴了赃款,有悔罪表现,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据称,刘新云是深圳建立特区以来,因官员相互举报和媒体追踪被倒查而落马的首名官员。

从刘新云被倒查落马一案看来,早在2000年,刘新云在位期间,其违法违纪的面目就已暴露无遗,其之后的职位升迁也难脱“边腐边升”、“带病提拔”之诟。从已经“东窗事发”、受到查处的腐败官员的情况来看,几乎无一例外在纪委监察或检察院出面查处之前,便有人投诉和举报他们的贪腐行为,但有关部门收到举报信后,要么装聋作哑,不理不睬;要么支支吾吾,敷衍搪塞;要么轻描淡写,避重就轻地为其开脱;要么有意为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么通过公开“辟谣”、“打包票”、“拍胸脯”等方式公然袒护其劣行……官场上“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现象,凸显的是我国监督体制本身的重大缺陷,是反贪反腐职能部门的重大失责和渎职。有人发问:为何举报信在一寸厚时不处理?有人呼吁:对于腐败官员不要等到告状信一尺多厚才处理!

刘兴德:副市长在职受贿退休坐牢

刘兴德,原衡阳市副市长兼市商业银行董事长,2005年7月退休。2006年9月25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8日,被执行逮捕。2007年6月,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刘兴德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移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07年12月2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兴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兴德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同时没收赃款及违法所得共计7088906.09元,上缴国库。

刘兴德腐败案件的突破首先是从他儿子刘志勇处开始的,在检察机关指控刘兴德的许多犯罪事实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涉及其子刘志勇。

刘兴德涉嫌的多次受贿行为主要是在他2001年担任衡阳市副市长兼衡阳市商业银行董事长期间发生的。刘兴德兼任衡阳市商业银行董事长期间,正是衡阳乃至国内房地产业迅猛发展的时候。对于众多房地产开发商来说,流动资金的匮乏常常是致命的一环。因此,刘兴德也就成了众多房地产开发商公关的主要对象。刘兴德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贷款、项目开发上大肆收受贿赂,达20多次。而房地产开发商则不断以金钱相诱,甚至到了包揽其家务的程度。“老子在一边忙着放贷款,儿子则在另一边忙着收贿款”。刘氏父子俩分工合作,成了当地房地产开发商的“黄金搭档”。

在刘兴德贪污腐败的过程中,不但他的儿子刘志勇主动参与,成为其收敛钱财的“得力助手”,他的妻子彭建华也充当了一个“贤惠”的“贪内助”,无论丈夫的金钱来路是否正当,只要丈夫把钱交给她,她都是一一笑纳,并把这些钱存入银行,可谓是“夫唱妇和”。

法院一审判决确认,从1987年至案发时,刘兴德家庭全部财产总计折合人民币888.964万元。其中,不动产价值折合人民币332万余元,动产折合人民币522万余元,家庭消费支出人民币33.8万余元。而刘兴德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折合人民币共计571万余元。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刘兴德在担任衡阳市副市长、衡阳市商业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贷款、项目开发、干部提拔等方面单独或者伙同他儿子受贿折合人民币共计373.57万元,其中235.2万元系犯罪未遂,同时刘兴德尚有价值人民币317万余元的财产其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因此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刘兴德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和犯罪赃款上缴国库。

面对法院的判决,刘兴德老泪纵横,他在法院庭审结束时掏出悔过书请求法官、公诉人考虑他年事已高予以宽大处理。但是,刘兴德的晚年注定要有一段漫长的铁窗生涯。

有人说,刘兴德本来是一个才子型的领导干部,本人也是很清廉的,要不是他儿子把他拉下水,也不至于晚节不保,栽在最后一站再也起不来。我国早就有“欲治其国,必先治其家”、“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古训。领导干部爱自己的亲人是理所当然,关键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爱。对配偶子女严格要求,教育他们自立自强,这是真正的爱;对配偶子女不加管教,放纵他们胡作非为,则是扭曲的爱。有的人总想在位时为家庭、为儿女多留些钱财,其结果却是家破人亡、人财两空。林则徐有句名言:“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增强家庭成员的免疫力,营造一个清正廉洁的家庭环境。

李树田:铁路局长离任两年后身陷囹圄

李树田,北京铁路局原局长,北京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2005年离任,但仍保留北京市政协委员身份。2006年9月初被“双规”审查。2007年1月11日,北京市政协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上,北京市纪委书记马志鹏通报全市反腐败工作情况时披露,李树田因涉嫌受贿已被逮捕。会议随后通过了关于撤销李树田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2008年1月15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树田以及其妻子王书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亚集团”)谋取巨大非法利益,其间,接受他人提供人民币100万元贿赂进行个人炒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树田、王书琴因犯受贿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五年。

李树田被立案调查,事因“北亚腐败窝案”。北亚集团原为哈尔滨铁路局下属企业,自1996年以“铁路概念第一股”上市后“超常发展”,之后却遭遇严重亏损。2006年4月底,北亚集团董事长刘贵亭神秘失踪。5月初,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开始立案侦查。6月9日,刘贵亭在深圳被逮捕。9月初,李树田被“双规”审查。

李树田生于吉林省通榆县,曾就读于大连铁道学院(现大连交通大学);1967年毕业后由齐齐哈尔铁路分局一名普通铁路工人起步,1992年前后任哈尔滨铁路局局长。北亚集团成立于1992年7月,正是在李树田主政哈尔滨铁路局期间,哈尔滨铁路局为其第一大股东。

北亚集团早年主要从事铁路客货运输和铁路高科技产品开发业务,199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1997年4月,在公司第一次董事会议上,李树田出任名誉董事长。1998年5月,李树田升任北京铁路局局长时,刘贵亭被“紧急安排”为北亚集团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不久又兼任总经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掌舵者,后又于2002年出任董事长。刘贵亭比李树田正好小一轮,二人私交甚密。有过四年军旅生涯的刘贵亭转业后供职于铁路系统,后得李树田赏识进入哈尔滨铁路局任中层干部,并成为李树田“做大多种经营”的得力干将。

李树田调任北京铁路局局长后,仍对北亚集团及刘贵亭多方照顾,其所涉的多笔贿赂款正是来自刘贵亭等前下属。

司法机关确定的案情表明,为帮助北亚公司增发股票,李树田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同意其任董事长的北京京铁多元经贸发展中心将2000万元人民币拆借给北亚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亚华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据此,北京北亚华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京铁多元经贸发展中心签订虚假合作协议。数月后,北亚华信又将2000万元打回北京京铁多元经贸发展中心。北亚将借款包装成与北京铁路局合作的利润,用于办理增发股票的审批。

2000年9月5日,李树田利用职务之便,代表北京铁路局与北亚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并越权出具了《关于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局辖区数字铁路客运系统项目)行业审查意见的函》。2001年1月16日,李树田代表北京铁路局与北亚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新型铁路客运系统协议》。这些幕后操作下的协议和文件帮助北亚通过了证监会的审查,使其增发股票获得成功。

事后,作为报答,刘贵亭为李树田妻子王书琴提供人民币10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

李树田恐怕没有想到,离任两年后还会身陷囹圄。“多种经营”背后复杂的利益关系,至今仍然是一笔未能见光的灰账,也折射出铁路体制的多年积弊。从交织于李树田身上的“灰色交易”,既可窥见铁路系统现实体制之弊病,亦可深究铁路系统改革之艰难。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加强制度建设是标本兼治逐步加大反腐败治本力度的根本途径。所以,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王世明:退休七年后被送进监狱

王世明,江苏电大后勤处原副处级调研员,2003年退休。2010年12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以王世明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时年67岁的王世明不得不为其在职时的受贿行为而承受漫长的牢狱之苦。

2009年,有人举报江苏电大后勤处处长纪光辉、刘振华等人利用管理基建工程的职务之便收受好处。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接案后,很快锁定该案的主要行贿人吴某。紧接着,纪光辉等人利用管理电大基建工程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好处的行为暴露出来。与此同时,已经退休七年的王世明涉嫌受贿的事实也被带了出来。

王世明1943年出生于苏北农村的一户贫苦家庭,上世纪60年代初参军入伍后,历任战士、文书、班长,后来提干当上了排长。转业后,王世明在南京海员学校工作,1986年调到江苏电大工作。

由于此前从事过基建工作,王世明转到江苏电大后被安排在基建后勤部门。工作之初,他也曾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但自1998年,认识了挂靠南京某建筑集团的包工头吴某后,他的人生观便发生了转折。由于没有监管,他的贪欲逐渐膨胀,从1998年中秋节收下吴某用信封装的3000元起,就一发不可收拾。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电大教学楼改造,王世明收受吴某贿赂款2万元;2000年电大女生宿舍维修收受2万元;2001年电大女生宿舍维修收受3.5万元;2002年电大运动场改造工程两次共收受75000元;2003年12月份,王世明退休后,收受了吴某最后一笔3万元。

从1998年至其退休的2003年,王世明共12次收受包工头吴某装钱的信封,共计人民币23.6万元。

王世明在《悔过书》中回顾了自己的犯罪经历:当我第一次拿钱的时候,我心里是很紧张的,心想万一给人家知道了,这是犯法的事。但是看到行贿者送来的一沓沓钱,我相信了行贿人说的话:“我送钱给你,只有你知我知,没有第三人知道。只要不讲,谁知道呢?”可是,王世明没有想到,当检察官找到行贿人时,“你知我知”就变成了天下皆知。他说受贿一是因为攀比,二是为儿女们着想,“儿女们的条件不好,我又没有能力改变他们的现状,有人送钱我就觉得机会来了,也就不管不顾地受贿了”。王世明家庭经济相对比较困难,工资是家里主要经济来源,在被查处后,他家的“顶梁柱”更倒了。但不管怎样,他也必须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